作者 owo0204 (大大大優惠)標題 [問卦] 認真問,為什麼一次犯很多罪不是全加起時間 Fri Feb 9 11:05:42 2024
如題
沒有要酸台灣司法的意思
只是認真好奇
比如說路人甲犯了某案子
其中有A罪判四年 B罪判4年 C罪判四年
但三個一起判最後刑期通常不會是4+4+4=12而是會比12還要少
為什麼一次犯好幾條
但刑期不是全部加起來計算啊?
這樣設計的原因是什麼?
全部罪加起來計算不是比較符合直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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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wo0204 2024-02-09 1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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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ngmusk: 我還想問怎麼不是加重處罰咧1F 39.15.17.187 台灣 02/09 11:06
推 WTF1111: 小英的司法改革會幫你打折
買越多送越多2F 42.79.154.149 台灣 02/09 11:06
噓 Exc4liboor: 因為台灣監獄不夠4F 111.241.77.228 台灣 02/09 11:06
推 gogorice: 我最近也有這問題,合併執行結果關更短查一查說因為什麼邊際效益遞減5F 42.75.166.158 台灣 02/09 11:06
→ kingmusk: 應該4+ 4*1.5 + 4*2= 18年八7F 39.15.17.187 台灣 02/09 11:07
→ gogorice: 問題是刑罰是防止犯罪還是懲罰犯罪?
如果是防止犯罪那應該加重其刑來喝足才對啊8F 42.75.166.158 台灣 02/09 11:07
推 mofe: 因為台灣就犯罪者天堂,犯越多罪越划算11F 112.104.98.173 台灣 02/09 11:09
→ february2: 犯多越划算12F 106.1.120.53 台灣 02/09 11:09
推 belmontc: 去弄懂競合關係13F 111.83.200.139 台灣 02/09 11:09
→ mofe: 什麼加重處罰,你有考慮加害者教化嗎14F 112.104.98.173 台灣 02/09 11:09
→ DIVIS: 正常邏輯不是應該累犯加重嗎 他還減輕15F 36.236.20.221 台灣 02/09 11:10
→ tearness …
噓 tearness: 應為塔綠班不敢死刑 監獄爆滿16F 36.231.162.9 台灣 02/09 11:11
→ DIVIS: 我還以為是在購物買多有折扣17F 36.236.20.221 台灣 02/09 11:11
→ mofe: 監獄滿就滿啊誰叫你犯罪,硬塞也要塞進去18F 112.104.98.173 台灣 02/09 11:11
→ owo0204: 好像是跟競合有關係沒錯19F 180.217.244.255 台灣 02/09 11:12
推 kerodo: 法律人腦X的想法,一條命13年,以此為量刑基準,加起來20年能看嗎20F 114.41.85.198 台灣 02/09 11:14
推 ahb0711: 4+4+4+4當然等於四啊
法律鼓勵大家既然吃了一次,要多吃幾次22F 122.121.204.252 台灣 02/09 11:16
→ k44754 …
→ k44754: 問法律人啊24F 49.215.25.107 台灣 02/09 11:19
→ ksxo: 文組的數學 不要嘴25F 123.195.200.240 台灣 02/09 11:21
推 rainsilver: 應該是要加重處罰比較合邏輯吧26F 42.78.69.107 台灣 02/09 11:27
推 jili1000: 查了一下,一起案子多罪競合是合理的。多起案子之間,就應該累加甚至加重了。27F 123.240.32.65 台灣 02/0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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