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標題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時間 Sun Feb 4 17:19:49 2024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 首先我要謝謝IBIZA、ATARI77、ThinislongID、wuklean、cfetan、poboq0002、s40012、
: utuyuy、alin1028大大
: 從東岸商場爭議開始
: 就不斷的擔任我們的訓練對象
: 讓我們充分地去瞭解到
: 基隆市政府可能提出攻擊言論的每一個面向
: 就我所瞭解一般公關公司建置的網軍
: 每回覆一則留言的產值是500至700元
: 貼文則是數千元
: 如果這不是你們的工作
: 但卻能夠如此盡心且用盡所有時間來挑戰
: 我由衷地佩服你們
: 因為就連我受任這樣的案子
: 我都沒有辦法像諸位一樣投入這麼多心力時間在PTT上
我想請問律師
被點名影射是網軍可否求償, 求償標準是多少?
是否也能委託陳律師提告?
還有我想請問律師點名影射的行為
是否是NET繼意圖霸佔市民資產之後
又派出律師來影射汙衊市民?
如果你的影射不是NET授意
那看起來律師遠比自己說的更盡心盡力
甚至不惜冒違法風險, 點名影射汙衊網友
希望律師能給個說法
讓大家知道點名影射是否NET授權
不然律師此舉, 徒然損及自己的委託人的名譽
: 但我覺得這就是PTT的最大價值
: 很多人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提出意見
: 讓各種不同的聲音能在這上面交流、衝擊
: 讓每一個不管是認真還是吃瓜的人
: 都能在這段過程不斷成長我們的思維
: 感謝你們以及所有參與這一系列討論的鄉民們
: 在東岸商場這個爭議上
: 1月31日下午2:30點交時
: 我在一樓進行記者聯合說明會
: 說得非常清楚
: 在OT案 也就是單純委託經營-移轉的促參案件中
: 要新建出新的量體
: 其實是過往所未有的
: 因此在當時確實也有風波
: 最後在市府以及議會的同意下
: 才能夠有拆除一樓的雜照
: 興建地上商場的建照乃至於蓋好之後營運的使用執照
: 所以有部分方向要帶往建物是違建 要NET拆除
: 這個其實是帶錯了
: 因為這等於變相在說自己市長老闆
: 笨到把違建放進去招商
: 因此我要說明的是
: 產權的部分
: 謝國樑市長也說法院解決 法院審理
: 你、我都不是法官
: 我就不浪費時間贅言
是因為你無法說明為什麼NET不執行OT合約中的轉移責任嗎?
: 但是這整件事情我完全無法置信的是
: 在2023年的今天
我也無法置信, 2023年的今天
竟然有一家企業明知道簽的是OT合約的轉包合約
卻從2018年開始, 五年多時間, 無視合約, 不打算執行合約的轉移義務
甚至到合約結束後, 宣稱建物是自己的
請問這種佔山為王霸佔市民財產的行為
為何會發生在2023年的今天?
律師你這篇回文基本上就只是避重就輕
只回應你想主張的, 卻迴避對於NET為何拒不執行OT責任, 只說等法院審理
如果律師主張要等法院審理, 是不是整件事都該等法院處理
而不是發一篇像單方面講自己的話, 卻迴避別人質疑的文章呢
老實講律師這篇文章對於釐清議題沒有任何幫助
: 竟然還能發生警局分局長帶領數十名黑衣人
請問著黑衣怎麼了嗎?
你說黑衣人是想影射甚麼?
: 直接破壞門鎖侵入商場的情形
: 當天事發緊急,我只能從商場另一側通道
: 由上往下阻擋非法入侵
: 並當場詢問究竟是基於何項法令或法院裁判到場執行
: 但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可以告訴我或回答我
: 就連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長到底是誰
: 我還是因為旁邊有員警講出「保護分局長」
: 我才知道他的職稱
: 接續我問他可能有十幾次吧
: 請問你的警員編號、職稱、姓名以及執行任務名稱
: 分局長完全低頭沉默無法正視我、回答我的問題
: 在多次詢問未果以及優勢警力組成人牆
: 我孤身一人無法突破下
: 我只能在一樓無助地打110給勤務中心請他們派員來處理
: 等待期間,我又再次衝回開鎖現場重新再做一次詢問
: 我聽見在我面前警員的無線電聲音輪流響起
: 我猜想是勤務中心通知著轄區員警到場的呼叫
: 但沒有人願意回應無線電停止違法
: 最終我只能轉向基隆地檢署去按鈴申告犯罪事實
: 請求檢方能夠依其職權指揮或到場停止這些犯罪行為
: 我不明白為何我們的國家直至2024的今天
: 在促參法「民事投資契約」期間的產權爭議
: 主辦機關可以在未給予任何行政書面通知及法令依據說明
: 更沒有法院裁判的基礎下
: 逕行動用警方到場排除占有
: 更令我詫異的是
: 市府在做接管決定時市長在請假
: 接管完成後竟然可以在早上九點半就召開記者會
: 並且肯定執法人員的「合法性」!
: 當天我在現場反覆質問
: 交通處長、科長、第一分局長
: 所謂依法行政在哪裡
: 沒有一個人是依促參法接管辦法、行政執行法
: 給予書面通知並且依法定要件記載而後執行
: 更重要的是
: 我們深知東岸商場主體(公益)事業是停車場
: 所以我們擔心造成市民停車影響
: 從頭到尾都配合點交作業
: 如果有任何人要稱本次接管是行政權的執行
: 那我們請問依照行政執行法下
: 可以對附屬(盈利)事業發動的緊急性跟公益性在哪裡?
: 謝國樑市長說 我們跟微風簽好了
: 講好2月1日開始
: 要不惜代價跳過法院動用警力都要排除
: 為的是嚴守合約精神
: 我不知道原來民事契約可以大於司法制度
: 而且我在去年12月的招商說明會
: 當場就已經公開告知基隆市政府
: 產權有爭議請交通處拿出二到四樓產權登記
: 但基隆市政府不僅拿不出來
NET也拿不出來, 不是嗎?
: 更無法解釋為何把無產權登記的建築拿出來招商
那請問2018年NET為何把無產權登記的建築拿出來招商
還是說NET沒有產權登記招商可以, 市府就不行?
: 當天有二十幾家廠商到場 一片譁然
: 但市長還是完全不願意暫停招商
: 導致後來也只有四家廠商來投標
: 產權的不確定硬要強行招商
: 最終都是基隆市民的損失
: 說真的 我不明白謝國樑市長
: 您為什麼這麼著急~
: 但我們萬萬料想不到的是
: 市府最後竟然為了附屬(營利)事業
: 跨過行政法的界線
: 一手插進司法權的領域
: 要捍衛這件事情的人
: 你們知道只有在戒嚴的時候
: 動員戡亂條例實施的時候 行政的警察權跟司法權才有部分重疊的問題嗎
: 更重要的是
: 基隆市政府為了一個附屬(營利)事業的點交
: 竟然要在半夜掩耳盜鈴
: 帶領刑警、維安警備隊
: 還有十幾名黑衣人
: 進行攻堅
: 請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重大刑事犯罪必須要出動刑事警察跟警備隊
: 試問如果在那當下基隆發生其他重大刑事犯罪真正需要這些人的時候
: 警力的真空 誰來負責?
: 再來我要講言論箝制的問題
: 當天在被基隆市警局違法接管的當下
: 我即刻將現場畫面透過朋友傳送到基隆人的社團
: 但直至今日那篇貼文都還未被審查通過
: 原先基隆市民曾發表的「NET加油」等貼文
: 通通都被關閉留言功能
: 我只能回歸自己的臉書宣告這不可思議的違法情事
: 但從那一刻起
: 我的臉書帳號不是無法搜尋到
: 就是帳號連結貼在FB留言處無法顯示成連結
: 而分享我臉書文章的朋友們
: 感受到使用社群軟體迄今最邊緣的邊緣感
: 截至目前快三天過去了
: 每一個人的分享都沒有超過五個按讚人數
: 所以我用LINE傳訊息給每一個朋友
: 請他們觀看我的臉書
: 大家才知道瀏覽頁上完全不會有我分享的內容
: 【想感受的各位歡迎上我臉書轉載】
: 而後有人想幫我分享到基隆人社團
: 依舊無法成功
: 甚至還有分享到爆料公社的被刪文、被停權
: 更誇張的是昨天謝國樑市長的臉書
: 被網友湧入留言後
: 不是一一回應,而是刪文重發
: 一次不夠,還進行兩次
: 最後無法面對就限制可留言的資格
: 這一路下來 我深深感覺到
: 原來你所能看到 所能接觸的
: 都是別人設定好要餵給你的議題
請問律師, 你一邊指控別人是黑衣人
控訴遭受的種種不愉快待遇
卻一邊沒來由的把其他人影射成網軍
請問律師你這樣做適合嗎?
是NET要你影射網友是網軍嗎?
你這樣做是不是也是你宣稱的不可思議的違法情事?
: 基隆東岸商場 是基隆人最重要的資產
: 要給誰經營 要怎麼經營
: 本來就沒有定論
: 但不變的是 一定必須是要對市民最好
: 而不是把公益變成私益
可以請律師說明一下, 你宣稱的對市民最好是甚麼?
讓NET強奪市民資產, 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法院判決嗎?
請問NET強奪市民資產的公益在哪?
: 產權這部分法院可以決定
: 但招商程序的弊端
: 謝國樑市長你必須回應
: 這一切的質疑
: 我都放在我的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even.9
不好意思不想看
: 想要幫市政府護航的
: 歡迎針對我寫的七大質疑
: 幫市長詳實回應 我絕對認真受教的看完
: 謝國樑市長說威海營區、碧砂漁港將來也要招商
: 基隆東岸商場只是很小的ROT案
: 原來超過你任期七倍 總營收超過216.7億元招商案只是小案子
: 也難怪整個過程輕率且弊端重重
超過任期七倍怎麼了?
台灣高鐵還超過任期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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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20.25 (臺灣)
※ 作者: IBIZA 2024-02-04 17:19:49
※ 文章代碼(AID): #1blrQtW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038391.A.828.html
※ 同主題文章:
… ×8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02-04 17:19 IBIZA
… ×16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7:21:30
→ jameshcm: 戰力不錯1F 220.142.70.136 台灣 02/04 17:22
噓 bkm1: 你的第一段要不要看清楚人家寫的再回?2F 27.53.129.48 台灣 02/04 17:22
哪裡不清楚?
→ bkm1: 抱歉 我兩邊都只看第一段而已3F 27.53.129.48 台灣 02/04 17:22
不用抱歉, 我寫得很清楚是影射
我沒有說他指控
請問哪裡不清楚?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7:23:22
→ freddy50301: 有意見你去告他阿==4F 218.166.98.228 台灣 02/04 17:23
我不就在委託律師了嗎, 急甚麼, 你謝國樑 ?
→ Lenon4561: 偶一律建議都上法院啦5F 42.73.14.72 台灣 02/04 17:24
→ k44754 …
推 k44754: 法律人,我會怕QQ6F 49.215.26.38 台灣 02/04 17:26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7:27:00
推 dreamelf: 侵佔國產 蠻屌7F 42.70.95.99 台灣 02/04 17:27
推 waitwind: 「如果這不是你們的工作」用"如果"覺得8F 114.36.0.184 台灣 02/04 17:27
→ waitwind: 是有影射的疑慮....?10F 114.36.0.184 台灣 02/04 17:27
推 widec: 我覺得這內幕是不是很深 有沒有懶人包11F 1.175.25.242 台灣 02/04 17:27
→ k44754 …
→ k44754: https://i.imgur.com/8hzTWED.png12F 49.215.26.38 台灣 02/04 17:27
→ linchw: 用如果當然也有影射問題啊 不然你以為罵人說 你他媽是智障嗎 如果你不是智障 我13F 36.225.127.177 台灣 02/04 17:29
→ bkm1: 我只能說看不懂 可以花錢針對影射去告 然後15F 27.53.129.48 台灣 02/04 17:29
我只能說看不懂的是你
→ linchw: 建議你多念點書 這樣會不會被告16F 36.225.127.177 台灣 02/04 17:29
→ bkm1: 檢察官會教你怎麼看懂.....17F 27.53.129.48 台灣 02/04 17:29
推 whitefox: 2024了18F 118.150.192.235 台灣 02/04 17:30
對耶, 我抄他的, 都忘了已經2024
推 waitwind: 再推一下,覺得IBIZA講得好像比較有理律師的發文並沒有回應質疑~19F 114.36.0.184 台灣 02/04 17:32
→ iwillptt: 欸奇了,執行勤務什麼內容、憑據、身份都答不出來,那些穿著制服跟黑衣人有什麼不同?樓主沒看法?21F 118.161.151.216 台灣 02/04 17:32
請問黑衣人怎麼了嗎
→ bkm1: 網軍跟智障一樣?要確耶!24F 27.53.129.48 台灣 02/04 17:33
→ iwillptt: 是不是只會跳針三個字?我的提問很簡單看懂吧?25F 118.161.151.216 台灣 02/04 17:35
我的回答也很簡單啊
你的問題都沒有意義啊, 不回答你怎麼了嗎
推 joh: 律師這樣寫根本都沒有表達重點28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7:35
律師就是上來抹批評NET的網友都是網軍, 網路鋪天蓋地打壓NET啦XD
到底是不是NET授意的?
律師給個說法好不好
免得大家對NET印象變差
→ Anvec: NET 憑什麽可以在基隆市政府的地蓋商場 基29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36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7:37:09
→ Anvec: 隆市政府主張是之前跟大日的變形ROT合約30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36
→ iwillptt: 唔 原來是杠精,那沒事了31F 118.161.151.216 台灣 02/04 17:36
自介?
→ Anvec: NET現在要主張是違建嗎32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37
※ 編輯: IBIZA (1.169.120.25 臺灣), 02/04/2024 17:37:20
→ Anvec: 如果是基於變形的ROT合約 那本來就是市政府的財產33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37
推 JackTheRippe: 是,18123比較有做實質討論,律師那篇沒什麼實質內容,反而是在人身攻擊比較多35F 42.74.230.243 台灣 02/04 17:38
推 limbo3014: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38F 101.136.141.91 台灣 02/04 17:39
噓 smallxxoo: 不知道你敢不敢說,謝國樑的網軍死全家39F 42.79.132.104 台灣 02/04 17:39
推 Xpanda: 說要告就要做到ㄛ40F 27.242.9.42 台灣 02/04 17:39
→ smallxxoo: ,出門會車撞死,嘻嘻41F 42.79.132.104 台灣 02/04 17:39
→ k44754 …
→ k44754: 我好怕,律師耶= =42F 49.215.26.38 台灣 02/04 17:39
→ IBIZA: 謝國樑的網軍死全家啊 怎麼了嗎43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7:40
→ Anvec: 如果是違建 那前市府還要被追究圖利廠商的責任44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40
→ linchw: 謝國樑網軍死全家 民進黨網軍死全家46F 36.225.127.177 台灣 02/04 17:41
→ PSptt: 那個死忠的純度好高47F 114.33.204.7 台灣 02/04 17:41
→ showingstar: 你覺得影射就去告阿。我是看著告不成48F 36.237.222.226 台灣 02/04 17:42
→ Anvec: 網軍不管誰養的 通通死全家49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43
推 alonzohorse: I大找你的律師告下去了啦...50F 123.195.20.65 台灣 02/04 17:45
推 Oilchicken: 覺得這帳號是網軍的到底有多菜啊51F 223.137.94.124 台灣 02/04 17:46
推 chocoball: 我覺得他告不了你 你也告不了他就是52F 36.239.135.66 台灣 02/04 17:46
噓 Allen0315: 很簡單 基隆市府把地上物買下就好53F 114.37.15.112 台灣 02/04 17:47
推 k798976869: 感覺這律師戰力比樓主還弱 NET白花錢54F 123.110.50.249 台灣 02/04 17:48
→ linchw: 買? 怎麼買? 根本沒辦法移交的東西55F 36.225.127.177 台灣 02/04 17:48
→ Anvec: 依合約 基隆市政府不用買 直接就是基隆市政府的56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7:48
→ linchw: 這個預算報到市議會馬上被銾洇Q廠商你信不信58F 36.225.127.177 台灣 02/04 17:49
推 winnabe: 覺得I大是網軍的到底有多菜啊 笑死60F 42.73.253.255 台灣 02/04 17:51
推 dreamdds: 律師當然只講自己有利的 他又不用中立不過影射別人網軍黑衣人的對net在法律上一點用郖沒有 是要營造陰謀感?61F 1.168.134.81 台灣 02/04 17:52
→ ghostrick: 家人是無辜的64F 223.136.177.188 台灣 02/04 17:55
推 horse2819: 已經開始了嗎 該買雞排了65F 42.72.21.250 台灣 02/04 17:56
噓 f12sd2e2aa: 第一次聽過影射網軍能求償的66F 1.163.143.234 台灣 02/04 17:57
推 s40012: 一言不合就說人家說網軍,支持你幫高調67F 27.52.70.53 台灣 02/04 17:57
噓 WindSucker: 你又懂了68F 223.140.150.10 台灣 02/04 17:59
推 set852064: 推69F 1.200.18.185 台灣 02/04 18:02
→ ericthree: 經典40%70F 1.171.1.124 台灣 02/04 18:04
→ jackz: 網軍又不一定要領錢 不領錢也能當阿71F 61.227.176.67 台灣 02/04 18:05
推 vzerov: net的招越來越下流了欸72F 124.218.207.123 台灣 02/04 18:06
→ basicnet: 台灣黑衣人73F 49.215.87.66 台灣 02/04 18:08
→ z2wen …
推 z2wen: 推74F 118.231.192.41 台灣 02/04 18:11
噓 paulleeMO: 告人是你的權利啊
你就去告啊 誰會阻止你
律師有義務跟責任免費幫你諮商嗎75F 42.76.67.107 台灣 02/04 18:17
推 yakifone: 點名造成恐懼感啊,要人閉嘴78F 223.136.79.122 台灣 02/04 18:17
噓 paulleeMO: 最開始扣別人網軍帽子的現在跳腳了79F 42.76.67.107 台灣 02/04 18:19
→ IBIZA: 誰扣誰網軍了 別胡扯好嗎80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8:20
噓 dsfrf: 笑死,鬼島財團妄想侵占國有財產,失敗了哪來那摸多屁話。自己去美國同樣方法試看看阿,本肥聲稱房屋是我自己出資改建的,但是我沒有房屋所有權狀。81F 223.137.72.183 台灣 02/04 18:27
噓 dream1124: 他只說你是訓練對象,沒說你是網軍
不要去脈絡看人家的文章85F 36.227.225.89 台灣 02/04 18:27
→ IBIZA: 樓上請加強閱讀能力 網軍在第三段跟第四段還是看不出來的話 請回去小學找國語老師87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8:28
噓 dream1124: 那兩段頂多只能說明他懷疑你是網軍
懷疑!=指控,檢討閱讀能力前先看自己吧不然文章都在,你搜集去告妨害名譽啊89F 36.227.225.89 台灣 02/04 18:32
噓 woifeiwen: 要告快告92F 42.71.112.204 台灣 02/04 18:35
→ IBIZA: 笑死,我明明說影射,你從哪裡看到「指控」的?你真的該回去找老師了
這已經不是閱讀能力了,識字都有問題93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8:44
噓 touchfever: 要告趕快去告,問他幹嘛?96F 27.247.199.21 台灣 02/04 18:46
→ wuklean: 就是要人閉嘴阿 可能以為人家會怕97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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