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chia (思緒一點一點沉澱)
標題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
時間 Mon Dec  4 03:53:48 2023


法規來了:

七年的由來

第二點第一款第四目的無戶籍國民要連續居留七年才得以取得戶籍


又有僑民護照,是本來就有中華民國籍。

https://i.imgur.com/Y5xVdj0.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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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6.165 (臺灣)
※ 作者: pichia 2023-12-04 03: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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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1633230.A.7D4.html
NARUTO: 這條應該是在講居留吧?1F 61.70.163.104 台灣 12/04 04:03
lovesinker: 蕭應該是無戶籍有國籍的僑民2F 49.216.223.28 台灣 12/04 04:04
DRAGON0324: 奔波7年跟居留7年…嗯…不曉得是不是有相關3F 223.137.62.103 台灣 12/04 04:08
khalid: 4%自導自演鬧了一天XD5F 38.75.136.78 美國 12/04 04:09
cheeshan: 藍白粉真的鬧一整天讓人看笑話6F 114.136.248.228 台灣 12/04 04:13
LincolnBoy: 這是居留 應該查定居的規定
居留到符合定居條件->定居->設籍7F 108.84.209.94 美國 12/04 04:23
pichia: 這樣可能比七年更久9F 223.137.176.165 台灣 12/04 04:27
nightwing: 國小國中都在台南讀書  居然沒身分證?10F 118.232.71.174 台灣 12/04 06:00
firose: 可能會少一組候選人喔11F 114.25.181.16 台灣 12/04 06:04
EvilWind: 再查過舊法規,應該不能用這條。這條是96年修法增加的,理由是為了明定無戶籍國民取得國籍後(到定居前)可以居留的情況,也就是原本這情況下法規不明或不完整。蕭是91年2月選上並要就任僑選立委時申請,應適用88年版入出境及移民法。12F 1.173.63.149 台灣 12/0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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