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新聞] FB發文稱買到「黑綠臭蛋」 新北男被逮
時間 Thu Sep 28 16:30:18 2023


: : 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第3項:「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 : 發一堆新聞大張旗鼓的宣揚自己違法夜間偵訊,我覺得還蠻酷的。

警方辦案實務 跟 你念刑訴其實差距很大啦

就算這個Case 雖然媒體寫逮捕

實際上警察絕對不是用拘提或逮捕 這位先生啦 拘提要用拘票 逮捕也有一堆限制

正確說法是 警方直接上門親自送 詢問通知書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71-1
刑事訴訟法§ 71-1-全國法規資料庫
[圖]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然後 通知的時間 應到之日、時 剛好就是 昨天晚上上門的時間啦

所以警方不是用逮捕的喔 是客客氣氣載你去警局接受調查而已

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發出詢問通知之日跟通知應到之日 要間隔多久啊 同一天也合法阿

至於 刑事訴訟法規定 夜間訊問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100-3
刑事訴訟法§ 100-3-全國法規資料庫
[圖]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一定是這位先生自己同意夜間詢問的啦  所以也沒違法的問題

所以不是逮捕 只是親送通知書嫌疑人自願跟警方回局到案說明 夜間也是當事人同意

只是我到現在搞不懂的是  買到臭蛋在網路上抱怨 關農業部的名譽 有何關係

蛋是全聯賣的 貨是台農出的  跟 農業部根本沒關係阿

警方竟然可以讓農業部可以成為告訴人報案 然後一切都用最速件辦 只是為了妨害名譽

民進黨執政下司法 真的改革了不少    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 作者: deann 2023-09-28 16:30:18
※ 文章代碼(AID): #1b5JcT_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5889821.A.FF4.html
kcclasaki: 警察通常法治觀念爛 不意外1F 180.217.70.73 台灣 09/28 16:31
一切合法喔 法律哪條規定警察不能親送詢問通知給犯罪嫌疑人 嘻嘻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9/28/2023 16:32:25
smithjr: 一看就是上面交代 要立刻拿人2F 1.200.64.150 台灣 09/28 16:32
bokonon: 笑死 上色都用紅色跟綠色是不是有特殊含3F 111.71.215.121 台灣 09/28 16:32
wolver: 不是走私是超買的概念5F 220.130.60.105 台灣 09/28 16:32
pttxo: 現在割民眾韭菜 瞎挺廠商企業啊 選舉要到了6F 114.24.205.115 台灣 09/28 16:32
dosiris: 為啥不寫 自自的7F 61.230.40.25 台灣 09/28 16:33
welcome: 仔細想想,警察才是在助攻藍白陣營吧
這種新聞出來只會讓討厭民進黨的人變多8F 27.247.228.46 台灣 09/28 16:33
EfiwymsiAros: 對ㄉ 茶無不法 謝謝指教10F 116.59.56.160 台灣 09/28 16:34
vickyshan: 你不同意就給你大外割+告你妨礙公務11F 122.254.21.160 台灣 09/28 16:38

--
作者 dean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