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住客輕生「未損屋功能」/出租淪凶宅 房時間 Sat Sep 2 07:59:06 2023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冠備
3.完整新聞標題:
住客輕生「未損屋功能」/出租淪凶宅 房東求償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住客輕生「未損屋功能」/出租淪凶宅 房東求償敗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9/02/144.jpg
彰化一名房東出租的房子有住客輕生,房東認為房屋變成凶宅,求償120萬,但法官認為
房東無法舉證房屋毀損或破壞,判免賠。(資料照示意圖,圖非新聞事件房屋)
2023/09/02 05:30
友人出面租屋 她是保證人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房東將房子出租給林姓房客,林男又把房子交給一
名林姓女子居住,沒想到林女在屋內燒炭輕生,房東認為該屋已成凶宅,要求林男及林女
兒子應賠償房屋減損價值一百二十萬元,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林女輕生行為未造成房屋
毀損,房東也無法舉證林男及林女有任何故意或過失,最後判處房東敗訴,可上訴。
現行審判界對凶宅價值的判決標準不一,有判決認為選擇結束生命的方式,應注意避免造
成他人損害,房屋成為凶宅確實會貶值,依此判房東勝訴;也有判決認為房價下跌是抽象
損失,房屋沒有確實受損而判決房東敗訴。有法界人士建議,最高法院應統一見解,避免
法律秩序產生混亂。
友人把屋交給她住 她輕生
判決書指出,這名房東於二○二二年七月間,以月租金一萬二千元出租予林男,由林女擔
任連帶保證人,隨後林男將房屋交給林女居住,但林女住了一個多月後,就在房屋內輕生
死亡。
房東認為,林女在此屋內輕生,且此行為仍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是故意違背善良風俗,
導致房屋成為凶宅,房屋經濟價值貶損,已構成侵權行為,在林女死亡之後,即向其繼承
人求償;另外,林女輕生事件讓房子變凶宅,造成交易價值減損,而林男為承租人,本應
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卻未能阻止此事發生,因此也認定林男未能承擔承租人責任,而一併
請求其連帶賠償。
簽約人及繼承人都判免賠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輕生行為是否故意悖於善良風俗?房東無法提出可證明,且輕生行
為甚多,除常見的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所致,也可能出於瞬間意念所為。另外,一般人在輕
生時,僅剩存活與否的意念,何來對損害房屋價值的故意?
法官指出,客觀上林女輕生行為沒有對房屋造成形體毀損或破壞、也未使功能減損、喪失
,認定原告請求賠償無據。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02636
6.備註:
這樣都不算凶宅喔?(  ̄ c ̄)y▂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72.165 (臺灣)
※ 作者: Workforme 2023-09-02 07:59:06
※ 文章代碼(AID): #1aydhEP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3612750.A.640.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住客輕生「未損屋功能」/出租淪凶宅 房東求償敗訴
09-02 07:59 Workforme
推 kcclasaki: 法官以後就不要出租房子 不然我1F 180.217.202.140 台灣 09/02 08:00
推 ggirls: 割掉接回也不損功能,一萬元慰問就好2F 27.53.177.115 台灣 09/02 08:00
→ a09116: 是不是要有實際交易行為,證明價值減損,比較容易求償?4F 118.161.37.134 台灣 09/02 08:02
推 stewartqq: 觀念正確,加價賣!?6F 203.204.167.211 台灣 09/02 08:05
推 ABiao0220: 故意損害房屋價值 用生命打房喔==7F 39.9.67.111 台灣 09/02 08:07
推 kiaia: 感覺房東應該沒找律師協助辯護8F 101.10.12.25 台灣 09/02 08:08
推 syldsk: 房東以後要貼標語啊,才可以舉證是故意的9F 114.36.97.7 台灣 09/02 08:09
→ b2202761: 放棄繼承遺產就好了,連債務也不會繼承11F 1.168.180.29 台灣 09/02 08:10
→ sonyabear …
推 sonyabear: 民智未開的,笑死13F 49.217.197.125 台灣 09/02 08:10
推 Noopsfilm: 凶宅就真的會降低房價啊XD14F 27.242.228.135 台灣 09/02 08:11
推 waterfully: 87法官15F 111.248.10.18 台灣 09/02 08:14
推 Yude0109: 凶宅是事實 法官在想什麼16F 114.137.59.210 台灣 09/02 08:18
推 FFMay: 法官說的算QQ17F 1.168.165.68 台灣 09/02 08:19
推 zangif: 「嫌臺灣司法不好的人可以滾去中國」要登板救援了嗎?18F 111.240.15.229 台灣 09/02 08:21
推 koyosky: 房東真的倒霉20F 114.45.31.50 台灣 09/02 08:21
推 a94037501: 沒找律師吧21F 111.249.50.188 台灣 09/02 08:22
推 FAQmakeMEsad: 就算掉房價是事實 關那兩個求償對象什麼事 當事人就已經死了==22F 180.176.170.92 台灣 09/02 08:23
推 Lowpapa: 先進觀念給推24F 60.251.143.116 台灣 09/02 08:25
推 horb: 法官判的很怪。
重點是關他家人屁事25F 220.135.86.151 台灣 09/02 08:27
→ AioTakumi: 說你法匠還不服氣 房子是用來炒的 懂27F 111.184.216.201 台灣 09/02 08:32
推 CriminalCAO: 家人是那女子的繼承人,如果沒有拋棄繼承就是在遺產範圍內要承擔債務。另外一個是租客也是租賃契約的當事人,轉交給自殺的女子使用也許有違反契約約定造成房東損害,所以就一起告了。28F 49.159.209.190 台灣 09/02 08:33
→ givered: 法官是腦迴路受損了嗎,凶宅跟功能有啥關係34F 223.139.198.36 台灣 09/02 08:34
噓 soulXdancer: 就算沒有造成實質損害 但早就影響後36F 1.200.3.185 台灣 09/02 08:35
推 poeoe: 法官的觀念正確37F 42.77.211.98 台灣 09/02 08:35
推 arickal: 歐美兇宅也是會害房子打折賣39F 111.242.83.216 台灣 09/02 08:36
→ druu: 不迷信的人根本不會管宅兇不兇吧40F 36.233.115.96 台灣 09/02 08:36
推 ccekw807: 告錯好笑的案例41F 27.52.65.176 台灣 09/02 08:39
推 zz71: 觀念正確 文組崩潰42F 101.137.187.135 台灣 09/02 08:40
推 llzzyy01: 兇宅本來就是房東風險之一43F 220.141.154.207 台灣 09/02 08:40
→ ccekw807: 要舉證的不是房屋受損,而是市場價差44F 27.52.65.176 台灣 09/02 08:40
推 Paulsic: 那就用市價賣被求償告法官45F 101.136.66.215 台灣 09/02 08:41
推 env: 法院判決是說,還是凶宅,但沒有證據顯示自殺的人是為了故意減損房屋價值才自殺,所以認為房客跟繼承人都不用賠46F 114.44.62.20 台灣 09/02 08:41
法界建議房東 簽凶宅賠償特別條款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判決沒標準 初一十五不一樣住客在租屋處自盡,房東能否向亡者繼承人求償?目前司法實務有兩派見解,一派認為房客輕生已使房屋淪凶宅,價值貶損,繼承人應賠償房東損失;另一派認為,租客自盡時只想著了結生命,沒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房東權利,不符合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件,繼承人免賠。面對現今判決沒標準,初一十五 ...
推 cute6666: 以後有精神病的租房困難了52F 61.216.57.1 台灣 09/02 08:45
→ oldgooddays: 未使功能減損但是使售價減損對吧?53F 123.110.218.174 台灣 09/02 08:46
推 chrischang: 告錯條了54F 36.230.180.215 台灣 09/02 08:47
→ Johseagull: 法院統一一下見解好不好55F 111.71.94.176 台灣 09/02 08:49
→ chang1202: 簡單說 這就是法官覺得人家家人都死了很可憐 所以故意亂適用法條 不然民法侵權行為又不以故意為限 當事人家人又沒拋棄繼承的話 理論上是要賠沒錯56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8:51
推 steel: 用生命打房60F 218.35.159.167 台灣 09/02 08:52
→ chang1202: 我是覺得可以侵權行為增加一條 如果當事人造成人家變凶宅後的法律效果 不然判決標準不一法院也尷尬61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8:54
→ fufugirl: 告錯法條了啦= = 怎能一天到晚都有人告錯64F 223.140.63.97 台灣 09/02 08:55
→ saiboos: 房東比鬼還可怕66F 27.51.136.203 台灣 09/02 08:55
→ R3hab …
推 R3hab: https://i.imgur.com/RH3bW6U.jpg67F 1.171.215.182 台灣 09/02 08:55
推 caity: 那這戶賣屋不公布凶宅,人家去告用這條案例案例反駁買方,法官認證不會影響價格68F 42.75.4.244 台灣 09/02 09:00
推 leeyeah: 法官判決不一致 抽法官跟抽一番賞差不多70F 223.137.116.239 台灣 09/02 09:01
推 chang1202: 或是也可以一路打到大法官 看看大法官怎麼適用 剛好趁機釐清凶宅的法律效果不過我國大法官面對爭議議題常常四兩撥千斤又是一回事了(茶)71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9:04
推 HappyKH: 為什麼總是有智障法官,你們能夠自己處理一下嗎75F 150.116.216.106 台灣 09/02 09:05
推 kasim15: 法匠不意外78F 123.50.55.35 台灣 09/02 09:06
推 Mubing: 最好房價不受影響,死人不是要標注嗎79F 223.140.177.86 台灣 09/02 09:08
推 chang1202: 否則實務上判決規定凶宅應揭露 但又說80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9:08
推 tsaisu: 這法官大概無神論者或不信鬼神所以有這樣81F 220.138.117.219 台灣 09/02 09:09
→ chang1202: 難以舉證價值減損 兩者根本矛盾大對決82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9:09
→ tsaisu: 的見解83F 220.138.117.219 台灣 09/02 09:09
推 batista5566: 有味道啊 清不掉的味道不叫損害?84F 118.166.156.147 台灣 09/02 09:09
推 hooll111: 讚啦 誰管你房價 還想炒房啊 用生命打房給推85F 39.10.56.127 台灣 09/02 09:12
推 fundme: 在台灣 有人死在裡面 房價應該加價賣87F 114.136.244.196 台灣 09/02 09:12
推 ultraccs: 人都死了 房東還想怎樣 贊成法官判決88F 111.82.104.34 台灣 09/02 09:15
推 qrzgg: 三寶或酒駕上路也不是故意要撞人的呀。
你還真以為開大車的學長是為了異世界才撞勇者的嗎?他也不是故意的啦!89F 42.72.0.231 台灣 09/02 09:16
噓 fcz973: …………………92F 219.70.237.64 台灣 09/02 09:16
→ qrzgg: 樓上說人都死了更好笑,可以直接修法拿掉過失殺人吧!93F 42.72.0.231 台灣 09/02 09:18
推 uligo: 不是故意減損價值就不用賠,這樣的邏輯,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為何要賠95F 223.136.174.165 台灣 09/02 09:19
推 picacuo: 法官:人被姦了肛了以後就不能愛愛了不能大便嗎?無減損功能,無罪!97F 42.73.247.208 台灣 09/02 09:21
→ boringuy: 重點是統一見解,而不是隨法官喜好亂判司法很大問題是同件事法官可以隨意解釋99F 122.116.110.244 台灣 09/02 09:23
噓 RLH: 不折價賣給法官 看看法官接不接受101F 111.71.103.87 台灣 09/02 09:25
推 MeeToo: 不會造成價值減損 然後妳政府規定要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揭露 揭露理由是什麼?102F 223.136.117.72 台灣 09/02 09:25
推 uligo: 國民法官來判就不會是這種結果104F 223.136.174.165 台灣 09/02 09:25
→ dogdream: 讚用生命打房105F 27.51.3.149 台灣 09/02 09:25
→ fallennrise: 法治就是笑話,比較像法官治吧
各種法官主觀左右判決結果欸106F 125.101.67.165 日本 09/02 09:26
推 fulongb210f: 覺得免賠合理。108F 124.218.155.138 台灣 09/02 09:28
推 lazioliz: 用生命打房109F 180.217.154.9 台灣 09/02 09:28
推 hopewind00: 用生命打房110F 114.47.199.188 台灣 09/02 09:30
推 Tencc: 他有沒有故意跟我房子有沒有貶值有啥關係111F 39.15.9.2 台灣 09/02 09:30
推 ChikanDesu: 所以要出租一定要凶宅險 房東笑著看你跳樓112F 101.12.113.17 台灣 09/02 09:31
→ jerrylin: 超爽的114F 111.252.64.211 台灣 09/02 09:33
→ guanole: 請法官簽非凶宅證明 販售的時候不要標示凶宅 就很好賣了115F 1.174.226.145 台灣 09/02 09:37
噓 kurtis0359: 天然冷氣當然是加價租阿 懂不懂阿?117F 27.240.216.165 台灣 09/02 09:38
推 philae1112: 乾......好可憐118F 49.217.195.78 台灣 09/02 09:38
→ chris44099: 那以後賣凶宅也不用揭露了啊,功能正常119F 92.184.106.111 法國 09/02 09:40
噓 joe1121111: 法官應該是個沒買過房的租屋族121F 42.74.54.142 台灣 09/02 09:41
→ Loudway: 不食人間煙火就是這款122F 101.9.129.34 台灣 09/02 09:42
推 yfguk6685: 轉厭世宅特色123F 36.239.121.68 台灣 09/02 09:42
推 doogie: 有正常法官了124F 114.44.241.15 台灣 09/02 09:42
推 relax1129: 這是要準備讓人釋憲凶宅條款嗎125F 111.71.214.45 台灣 09/02 09:47
推 as6354993: 連推文都有各自的見解何況是法官呢?126F 106.64.146.226 台灣 09/02 09:51
推 FadOut: 吸血鬼房東…127F 101.137.225.110 台灣 09/02 09:52
推 srena: 自殺也算自然死這樣嗎?128F 36.236.8.102 台灣 09/02 09:53
→ chang1202: 法官自由心證倒是無妨 但同樣的事件產生的法律效果不能出現相反的兩種極端差異 所以才應該要大法官或是法律統一見解 這塊目前在法律條文上就是漏洞129F 123.240.86.226 台灣 09/02 09:54
→ vasia: 法官:你倒是證明怎麼個凶法133F 114.46.117.249 台灣 09/02 09:55
推 Tattoo: 又是垃圾法官134F 122.117.57.49 台灣 09/02 09:56
推 winnie55: 人民陣線的一大勝利!135F 49.158.219.67 台灣 09/02 09:58
噓 qwas0413: 法官要這樣判那以後凶宅未告知也沒損屋功能阿136F 180.176.64.212 台灣 09/02 10:02
推 VVinSaber: 雖然每次都戲稱生命打房,但有些超扯凶案的點現場也是賣超貴 假議題138F 101.9.50.15 台灣 09/02 10:03
噓 vetmahoro02: 凶宅不是都加價賣嗎?哪裡有損失???140F 111.82.204.56 台灣 09/02 10:16
→ factotum: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142F 114.43.166.57 台灣 09/02 10:17
推 Alcazer: 所以挑房客很重要 但是這又是二房東 實在防不了 契約應該有註明禁止轉租才對 去求償轉租的違約金吧143F 36.235.224.54 台灣 09/02 10:17
推 sten5453: 賣給法官146F 39.15.40.154 台灣 09/02 10:24
推 MK47: 凶宅只要過一次手就不用註明 先找個親戚當人頭就好了147F 36.235.221.177 台灣 09/02 10:26
→ maxsu: 推文裡全是投資客?難怪房價不降......149F 223.136.106.92 台灣 09/02 10:32
推 sted0101: 上訴就判賠了啦150F 1.200.50.249 台灣 09/02 10:34
推 zeolas: 從法官的理由來看這個房東把成就自己隨便告一告而已,好歹請律師寫個狀吧….151F 36.232.143.239 台灣 09/02 10:36
推 skyant: 都漲幾倍了 法官當然覺得你沒損失153F 114.34.225.24 台灣 09/02 10:42
推 Gossiking: 沒損那買賣為何需註明154F 111.241.140.140 台灣 09/02 10:43
推 jaywall: 比政府的打房政策更讓房東害怕155F 27.53.139.161 台灣 09/02 10:47
→ Cactusman: 衰到爆 而且才求償120萬156F 111.71.89.208 台灣 09/02 10:49
→ ciafbi007: 無視兇宅欸 厲害惹法官157F 42.75.124.104 台灣 09/02 10:49
噓 chris529tw: 完全告錯法條,靠北啊到底多少人打民事不請律師的?
房客明顯不是“為了”使房價下跌才自殺,當然沒有故意,那就無法適用184侵權行為第一項;
然後同條第二項過失侵權必須要侵害「權利」,通說認為房價屬於純粹經濟上利益,不算權利
會去告184完全就是法律沒學好==158F 223.137.185.44 台灣 09/02 10:49
推 RiceLover: 法官腦袋有問題嗎? 既然沒影響那為何台灣法律要規定凶宅資訊應公開揭露167F 39.12.24.90 台灣 09/02 10:56
推 Wildsheep: 搞不好還增加了免費冷氣的功能169F 42.77.229.119 台灣 09/02 10:59
推 straggler7: 應該要死者賠才合理170F 111.249.77.235 台灣 09/02 11:17
推 vipgk2002: 等等會有人來說你們這些法盲了172F 223.137.246.185 台灣 09/02 11:29
推 sismiku: 法條使用有問題的房東173F 223.136.60.168 台灣 09/02 11:32
噓 nickcatwang: 幹你娘司法改革新成績:凶宅不用賠174F 36.239.143.182 台灣 09/02 11:34
推 hamydad: 法官看起來很支持居住正義 用生命打房175F 101.10.7.229 台灣 09/02 11:35
→ iansuture: 房東去176F 123.195.120.44 台灣 09/02 11:38
推 tony20095: 那賣房子為啥要告知是凶宅? 不是一樣未損屋功能,要判標準一致好嗎178F 49.217.109.94 台灣 09/02 11:55
推 nobeldd: 自殺也不能打房了180F 223.140.226.225 台灣 09/02 12:01
推 susanna026: 覺得 像這樣房價不會跌?不用賠?181F 42.76.44.153 台灣 09/02 12:04
推 k798976869: 遇到腦殘法官惹 可憐 房價當然會降 要出租記得自己保凶宅險 不要亂省
自殺當然是故意啊 意外就不是182F 123.110.50.249 台灣 09/02 12:43
推 gary82gary: 判決書改看一下吧,是房東舉證錯了還是法官問題185F 1.200.19.62 台灣 09/02 12:45
噓 windowdoor: 法官本身是房東吧XD187F 118.232.28.82 台灣 09/02 12:48
→ Addidas: 舉證錯誤 要用同條街弄巷道市價舉證 白癡188F 150.117.226.131 台灣 09/02 12:57
推 kai2573: 判的好啊 間接打房 都死了還要兒子賠??189F 61.57.123.85 台灣 09/02 12:59
推 pride014: 支持,罵法官的都去死吧191F 49.216.44.134 台灣 09/02 13:13
推 iphyf: 法官判的很怪。他這樣判只會讓老人跟底層的人更難租到房子192F 118.231.208.27 台灣 09/02 13:52
推 smile2359630: 不告184第1項要告哪一條?194F 27.33.50.90 澳大利亞 09/02 14:06
→ Yyyyyy: 之前有房東沒賣找人鑑價市值損失 就贏了說到底其實就是法官自由心證有沒有損失195F 123.110.29.124 台灣 09/02 14:38
→ laechan: 跟家屬求償不可能會成功的197F 122.118.112.54 台灣 09/02 17:12
→ WWIII: 法官讚 打倒貪婪房東198F 111.241.188.195 台灣 09/02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