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6 (短ID真好)標題 Re: [新聞] 受害者現身了! 對王丹下最後通牒時間 Sun Jun 4 10:49:23 2023
※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發生地在美國
: 嫌疑人是美國人
: 然後你他媽說你要在台灣提告,叫台灣警察辦美國事?
: 甲甲沒基本法律常識也就算了,林大議員連這也不知道?
: 是說甲硬要告還是會拿到一張貼廁所很好看的三聯單啦,只是檢察官收到後鐵定以不受理結案
: 是說反正甲本來就不是想有判決,就只是主子想博版面,剛好趁最初這波話題硬蹭一下而已
所以你知道
為什麼很多都喜歡約出國
因為除了牽扯到刑案 台灣主張有權管自己國民外
在國外硬上齁 人生地不熟 對方不一定知道怎麼檢舉
回台灣齁 也沒辦法檢舉 就算雙方都是台灣人也一樣
一般的小案 台灣基本管不到或者說依法也不能管
知道帶國外去齁 基本也是老手了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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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
注意此ID已被國防布認證中共同路人 ▕堂章▏
ㄟ( ̄▽ ̄)ㄟ  ̄ ̄
月巴m
諜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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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47.161 (臺灣)
※ 作者: A6 2023-06-04 1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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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受害者現身了! 對王丹下最後通牒
06-04 10:49 A6
推 peter080808: 至少王丹這個噁男無法在台灣騙受害者了1F 114.136.82.240 台灣 06/04 10:50
※ 編輯: A6 (101.9.247.161 臺灣), 06/04/2023 10:50:39
推 kcclasaki: 在國外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 回到台灣還是能處理 只是在國外要保存證據應該很難3F 180.217.194.221 台灣 06/04 10:50
你說的那個有兩個 情況
一個是要當地判了 然後台灣還能判 但是當地的刑期可以折抵
另一個是該行為在台灣會判多少年以上的案子 回來能告 一般都是重大案件
強暴這種的如你說的 舉證很困難 特別是還有一同出行的行為 回台灣很難告
而且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 該行為在當地不違法或者罰則極輕.....
推 smallpig003: 公海之上只有巴拿馬可以對我出手
我跟巴拿馬總統也是有點交情6F 125.228.1.105 台灣 06/04 10:52
→ olaqe: 看來李男菊花得保 只是感受很差 怎麼告?8F 114.37.19.46 台灣 06/04 10:54
※ 編輯: A6 (101.9.247.161 臺灣), 06/04/2023 1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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