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標題 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時間 Sun May 7 19:50:03 2023
: 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最輕本刑為3年,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犯罪惡性相對較輕,可依刑法第59
: 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減刑至2年以
: 下,再宣告緩刑。
酒駕致人於死 本質上還是過失致死 通常不會被認為惡性重大(除非累犯之類的)
關鍵還是在能不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啦 簡單來講就是用錢買緩刑
只要能夠開出讓被害人家屬滿意的價碼 達成和解 法官通常都會給緩刑不會為難被告
酒駕的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是不幫肇事人賠的 強制險也是先賠再追償
所以酒駕肇事致死和解的案子 是很看被告家庭的財力的
這件實習律師酒駕肇事致死的案子 只要肯花錢跟所有被害人跟受損車主和解
最後一定也是緩刑啦 能夠開賓士車 又在當實習律師了
花個千萬來處理這案子真的不困難
所以不要幻想這位未來的鄭律師會有什麼不好的結果 只要他能夠活下來
未來還是比板上多數人過得更爽而已
這世界就是個看錢的世界 看到有人還說他可能實習不會過
緩刑期間結束以後 再實習還是可以拿到牌啦
更何況人家有錢 避個風頭趁緩刑期間再去洗個LLM 回來剛好無縫領牌
這就是這個世界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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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reeclouds 2023-05-07 1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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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
05-07 19:50 freeclouds
→ brella …
→ brella: 實務確實這樣1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19:50
真的會被判刑的 大部分就是那種拿不出錢跟被害人家屬和解的
→ brella …
→ brella: 確實2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19:51
→ brella: 有時候法院還會說,你(指告訴人)讓他去
→ brella: 關,他反而無法籌錢賠償你
很多詐騙案確實是這樣XDDD
→ k44754 …
噓 k44754: 人加是法律認耶,還台大耶5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19:52
重點是家裡有錢
→ k44754 …
→ k44754: 大街上多刀砍死人的殺人犯,都能當司改委6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19:53
→ k44754: 員了
→ sturmpionier: 謝謝民進黨 交通傷亡 史上最好8F 39.12.49.208 台灣 05/07 19:53
→ k44754 …
→ k44754: 鬼島法官碰到法律人會幫找理由的9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19:53
現在法界很流行講修復式的正義 你能夠拿到被害人和解根原諒 法律也會原諒你
已經不是以前那種懲戒報復的司法思維
→ dvdr2001: 台灣的法律連被害家屬都原諒了就不會判太重,要對方被重判就別和解,反正民事的賠償還是要賠。10F 36.224.202.213 台灣 05/07 19:56
家境不太好的 很難跟你拖過去啦 不和解要等到拿錢 搞不好對方還故意脫產
有那種不和解的 通常都是被害人家境本身也不錯的 就是要你加害人被關才爽的
本案被害人家裡還有兩個念大學的小孩 又是家中唯一支柱 反而容易和解
→ brella …
→ brella: ADR正夯13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19:59
→ brella: 有時候是被告積極想要和解,但和解條件不
→ brella: 被告訴人接受,這也都是量刑上的參考。
有一整套可以演的 例如先解道歉書信表示誠意阿 然後抄佛經阿 多寫幾封都有幫助
※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9.110 臺灣), 05/07/2023 20:02:01
→ brella …
→ brella: 之前確實有遇過告訴人堅持不要錢,只要被17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20:01
→ k44754 …
→ k44754: 死人沒人權啊,所以法律人要保障加害者人18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20:01
→ brella …
→ brella: 告被關的XDDD19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20:01
→ k44754 …
→ k44754: 權20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20:01
→ k44754: https://i.imgur.com/opA1Mwu.jpg
→ k44754: 看看圖片這咖洨
→ brella …
推 brella: 也有遇過突然拿出善心捐款證明的,但是檢23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20:03
→ k44754 …
→ k44754: 拿斧頭砍死老師,現在年薪百萬(你納稅人24F 49.215.37.111 台灣 05/07 20:03
→ k44754: 的$$)
→ brella …
→ brella: 察官會酸:臨訟才提出XDDD26F 118.171.97.13 台灣 05/07 20:03
推 star1023: 鬼島的法律就是保護加害人31F 39.9.68.18 台灣 05/07 20:06
→ pippen2002: 可以緩刑? 以後沒有前科??32F 125.229.236.20 台灣 05/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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