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runoYukino ()標題 Re: [討論] 比起 iWin ,衛福部兒少法讓我們真的要和動漫說再見了時間 Mon Feb 5 21:01:00 2024
※ 引述《chejps3105 (氋氃)》之銘言:
: → HarunoYukino: 也不要全推給樂子人,第一把火燒起來前要說有樂子 02/05 18:04
: 也是,我措辭不太恰當,有作修改了
: 謝謝提醒!
: → HarunoYukino: 人還是有問題的 02/05 18:04
: 是說每次看到有人把問題全推給樂子人、總加速師,我都在想他們的做法在某方面好像真
: 的很有效
: 照昨天iwin那篇的刪掉的文說的,我記得iwin是說最早開始有檢舉是去年12月,然後他們
: 審了約一個月,在某個特別的日子後(單純講時間序,不代表有任何因果關係)終於審完開
: 鍘刪文了,然後宅圈輿論爆炸,後續才有加速師出現。從早就有人在檢舉這點來看,即使
: 沒加速師依然也會繼續有人被檢舉,只是速度快慢而已
: 總加速師的目的就是讓更多人感受痛苦,才會注意到議題,這些以為完全都是總加速師害
: 的的人,代表很可能沒關注到在被加速之前的那些事情,加速之後才注意到,所以加速是
: 有效的(?)
: 不過另一方面還是不太能苟同加速師的做法,尤其從現在來看加速師時期檢舉的上千件到
: 現在看起來明顯遠不到10%被刪文,下架標準比台灣棒球主審好球帶還要變形蟲,這種情
: 況下說不定還有X能O不能的標準,到最後想打的人都被輕輕放下,只有自己人莫名被打
是的,所以所謂的"灰色地帶"一直都不存在---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有灰色地帶的幻覺?
按照巴哈板主所言可以發現,iwin早就盯上網路論壇
只是巴哈那邊很強硬的擋下來
#1bg0I8V_ (C_Chat) 1/18的文,內文就提到巴哈那邊就已經收過iwin來函
既然巴哈被iwin關切了多次,那麼PTT不可能是置身在外---所以就產生了第一把火燒起來
第一把火燒起來了,那麼接下來有人會主張鬧大引起關注那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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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5.123 (臺灣)
※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2-05 21:01:00
※ 文章代碼(AID): #1bmDmEDm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38062.A.37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比起 iWin ,衛福部兒少法讓我們真的要和動漫說再見了
02-05 21:01 HarunoYukino
推 k960608: 水壩終究承受不住水壓 昨天擋住了今天還是會崩掉1F 02/05 21:02
推 kinda: iWin讓場外流量大減,還要年齡認證2F 02/05 21:03
推 hasroten: 原來那個認證是iwin搞的喔 87單位4F 02/05 21:04
推 Peurintesa: 拜託 自導自演是事件爆發後的事 在那之前誰知道iwin文章查一下就知道1/17前版上誰知道iwin是幹嘛的6F 02/05 21:06
自導自演可以歸類於後續的鬧大
推 LexCorpAX: 衛福部司長-恩不里居: 10人中8人有主觀認定是就是
我就問 你怎麼跟我鬥 哈哈9F 02/05 21:08
推 s203abc: 場外有限制 代表只剩下老人嗎11F 02/05 21:08
※ 編輯: HarunoYukino (110.28.25.123 臺灣), 02/05/2024 21:10:45
※ 編輯: HarunoYukino (110.28.25.123 臺灣), 02/05/2024 21:11:20
推 s203abc: 我單純好奇 …因為我進的去場外 …13F 02/05 21:16
→ loserloser: 寄信給你不理就算了不算灰色地帶嗎? 還是站方其實有被罰錢?15F 02/05 21:44
根本不算灰色地帶,是什麼時候砍下來看對方的心情
站方選擇理不理是被砍的要不要反抗。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1:49:13
→ loserloser: 所以巴哈被送幾次了? 站方寧願罰錢也不願意刪文 RESPect!20F 02/05 21:53
上面不就有講了,場外直接變隱版/還有年齡認證--+
→ eva05s: 你沒有看我給的文章對吧?22F 02/05 21:54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1:55:16
→ loserloser: 實務上如果這麼容易罰6萬 巴哈吃過幾次了?
場外關版我是沒跟到 但是如果用巴哈先前吃的來信放置不理標準來看也不是只有場外達標吧23F 02/05 21:58
我猜你也沒看我貼的ㄅㄏ板主講的吧?
那篇裡面有酸甜苦辣版板主公告看到就砍文。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2:03:45
基本上就是沒有所謂的灰.色.地.帶
有得只是對方有沒有想要砍你而已。
那個公告還是2016年的文,已經7年後標準只會更嚴
所謂的灰色地帶?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2:11:12
→ eva05s: 我幫你翻譯一下前站長的解釋好了,簡單說就是被認定有問題後,如果不接受iWIN的建議去刪除或者遮蔽相關圖片,他會送檢,送檢後一樣會要求你刪除或者遮蔽相關圖片,不然就連續開罰27F 02/05 22:10
→ eva05s: 就結論來講一樣,所以為甚麼收到iWIN通知就要鎖文刪文,並不是你昨晚說的什麼版主問題32F 02/05 22:11
流程一直存在,只是標準有改過。前面有解釋不少人講過法律修改過了。
→ eva05s: 一直存在,只是最近剛好燒到板上而已
你沒看巴哈都執行相關方案多久了
因為之前那邊才是大宗35F 02/05 22:12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2:13:27
→ loserloser: 這單位就混吃等死啊 受理檢舉 隨便看有沒有問題 有就發函 不鳥就算了 情節嚴重才會盯你
不然照流程來看 巴哈要吃幾張罰單?39F 02/05 22:15
→ eva05s: 你真的都沒在看法律跟我們的解釋對吧?42F 02/05 22:17
→ loserloser: 事實不就是 不是每個不理的都會吃罰單不是嗎?43F 02/05 22:18
那你知道現在西洽為什麼要改成限制級嗎?
→ eva05s: 法律規定要遮蔽或刪除,而巴哈至少會做其中之一
並不是不理又沒事44F 02/05 22:18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2:20:19
→ loserloser: 照上面PO的那篇版主 他自己當標準 不鳥IWIN沒錯吧?
如果我理解沒誤 那巴哈是不是該吃一張罰單?
還是說巴哈其實被罰很多次 只是不講?
又或是巴哈自己有偷改?46F 02/05 22:22
你寫信問ㄅㄏ站務比較快
這邊要表達的是,灰色地帶是從來不存在。只是看對方什麼時候要下刀
然後,去年有修法過直接進入了射程範圍
不要講什麼總加速師的問題,從一開始論壇就被盯上了。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137.24.208 臺灣), 02/05/2024 22:27:15
→ eva05s: 這問題沒人能回答你,因為沒人知道巴哈法務在後面做了什麼,唯一知道的是PTT沒有有個專門的法務在處理這些事情
我們只能說巴哈被檢舉很多次也吃很多信,再來怎樣?不知道50F 02/05 22:26
→ loserloser: 我就想知道一般情況是不是該報主管機關先吃一張罰單?假設該版主所言為真 他自己當標準不處理
巴哈吃一張罰單有沒有問題?54F 02/05 22:27
→ eva05s: 而沒有收費也沒有專門法務團隊處理這些事情的PTT選擇直接鎖文刪文,就這樣57F 02/05 22:28
→ HarunoYukino: 移送就這麼簡單
他有沒有隱瞞什麼是他的事情,跟本文一點關係也沒有61F 02/05 22:28
→ loserloser: 今天先不論巴哈法務怎麼處理罰單 照流程
此案不改善吃一張罰單有沒有問題?63F 02/05 22:29
→ HarunoYukino: 這篇文要表達的是,有些人要把這事件推給加速師的問題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65F 02/05 22:29
→ eva05s: 我已經說了,板主不理是一回事,巴哈有沒有吃罰單和怎麼怎麼處理是另一回事,也沒人知道他們怎麼處理,想知道你可以去問巴哈法務67F 02/05 22:29
→ loserloser: 你強調就是沒有灰色空間阿 但是照我看來這單位就是擺70F 02/05 22:30
→ eva05s: 天知道他們有沒有吃過罰單,或者什麼理由繞過去不用開罰73F 02/05 22:30
→ loserloser: 這篇沒唬爛就是要吃罰單阿 還不是一件兩件 巴哈身為大74F 02/05 22:30
→ loserloser: 有移送的哪知道是什麼案子 苦主可以上來現身說法78F 02/05 22:31
→ loserloser: 我知道阿 56件 罰錢幾件還不知道
幾千件才移送50幾件 大家都乖乖收到信就去改
看到有人去檢舉檔案 結果人家說那個沒問題 ㄏ
照一堆人標準這遊戲早就要下架之類的吧 ㄏ
這單位就是沒什麼標準又擺爛 認真執行就是每個案子都投票表決 多數決 不然哪有一個人去定生死? 照主管講的10個人去判 但是可能嗎?
每個都這樣搞 還要去複查 照SOP
實務上就是不可能80F 02/05 22:31
→ eva05s: 因為問題不是單位,而是法源,法源問題則是價值觀之爭,觀念不同就沒啥好說的,很單純
這個法源爭點可以回推到當初釋字617的硬蕊軟蕊之爭,大法官們當時也是吵的很兇89F 02/05 22:39
→ loserloser: 就跟違停一樣阿 吃飯時間去那些便當店走一圈 哪個不該開的?94F 02/05 22:46
→ HarunoYukino: 主張沒有加速師/樂子人存在就能繼續歲月靜好
事實就是不.存.在.96F 02/05 22:46
→ loserloser: 這東西本來就是蠻彈性的
拿加速師去把所有的東西都檢舉一次就知道尺度在哪
一直以來有的東西 到今天大家才發現這法有問題
你島就是這樣 前陣子吵的事情也是 幾十年沒問題
忽然就有問題
以前在吹什麼神聖羅馬帝國的時候該機關跟法源都不在嗎98F 02/05 22:47
→ eva05s: 沒燒到自己身上以前就不知道,也不覺得有問題,很正常的事
當然即使有人示警,多數人也不會當一回事104F 02/05 22:49
→ loserloser: 看能不能把IWIN這種混吃等死的單位燒掉 換一個認真執法107F 02/05 22:49
→ eva05s: 因為我就是當初示警的人之一109F 02/05 22:49
→ loserloser: 政府單位也會怕惹民怨
在那邊一直無限扯 前幾篇還有扯什麼羅密歐茱麗葉110F 02/05 22:50
→ eva05s: 而我則是站在應該全面排除二次元審查的立場,就醬112F 02/05 22:50
→ loserloser: 我是建議就去檢舉拉
法條跟執行本來就是兩回事 講是講審查 但是沒事誰去管你?113F 02/05 22:50
→ eva05s: 你會覺得扯單純因為你沒看懂人家為什麼會講到羅密歐茱麗葉,他只是在講國外為什麼不審查而已116F 02/05 22:51
→ eva05s: 開放與否都有理由,我尊重,有能理解,但不代表要同意119F 02/05 22:52
→ loserloser: 還是可以去檢舉阿
對標就是梁山伯祝英台
都去檢舉120F 02/05 22:52
→ eva05s: 你選擇站在審查面那很好,就是我前面說的價值觀不同而已,我也沒打算說服你,因為這本來就沒有對錯問題123F 02/05 22:53
→ eva05s: 我不知道你還想爭論什麼,我也不打算爭論下去,我自己的觀點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就這樣126F 02/05 22:58
→ nisioisin: 一直跳針不刪文不見得會有事 iwin就規則制定者
已經跟你說你違規了請刪文 不刪文等法院判
然後法院會照我iwin的標準 啾咪
誰會不敢刪? 上個月都講完的事了 現在還在跳針
巴哈可能還有錢敢扛 PTT非營利誰敢扛?128F 02/05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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