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Ching (綠野賢宗)
標題 [閒聊] 現在才知道野原一家是對的
時間 Sat Jul 29 22:51:43 2023


最近應該很多人也在重看蠟筆小新電影光榮燒肉之路吧,
從小看到大,以前看的時候總有個疑惑,
明明野原一家後來也決定要去對方在熱海的本部,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配合對方的人,
或是找警方自首,
乖乖跟著去熱海就好了呢?

這幾年常看現實刑偵案件類型的節目,
才發現原來野原一家採取的才是正確做法!

https://i.imgur.com/FR399d9.jpg
[圖]

遇到犯罪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絕對不能被限制行動,不能被綁上車帶走。

一旦被限制行動就等於是任人宰割,
是被凌虐至死或是看著別人被凌虐至死,
都在犯人的一念之間,
尤其如果被帶上車,
很可能就不知去向,再也找不到人,
你和犯人就此消失。

就算已經知道誰可疑到了極點,
屍體隨便埋在個荒郊野外或私人住宅內,
找不到屍體的話你就只會變成一起失蹤懸案,犯人永遠逍遙法外。
就算運氣好找得到屍體,
也可能時間太久,證據不足無法逮捕兇手。

就算運氣再更好一點,兇手碰巧留下DNA之類的鐵證,
警方也可能發生一些低級失誤,
或是司法機關發生什麼突發狀況,無法起訴。

運氣再更更好一點,案子進入審判流程,
還是可能遇到證據不足、流審、只能和對方簽認罪協議等等麻煩。

就算運氣爆棚,拖了十幾年以後順利將犯人定罪,
結果表現良好十年後就假釋了。
(這是指國外狀況,
在某國還可能會是重判兩年、因為精神狀況無罪或是進入役外監然後逃獄等等)


然後警方那邊,
也有可能會一開始不肯受理失蹤啦、
拖太久結果監視器記錄被洗掉啦、
沒監控嫌疑犯被對方跑掉啦、
破壞現場導致證據失去效力啦、
弄丟有DNA的證物啦、
鑑識嫌犯掌紋的時候因為不小心放反所以沒查出來啦、
被高層施壓吃案啦、
不同單位或政府互扯後腿啦、
刑訊逼供製造冤案啦等等,
各種離奇操作不是都有可能發生,而是都發生過。

總而言之,
遇上危險人物要把你帶走的時候,
千萬不要乖乖跟著走的確是正確的做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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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39.221 (臺灣)
※ 作者: RoChing 2023-07-29 22:51:43
※ 文章代碼(AID): #1anIU1R6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0642305.A.6C6.html
phantomzwei: 如果你能有選擇,那顯然也不是很危險1F 07/29 22:53
ssarc: 我們這是警察費盡千辛萬苦逮捕,檢察官起訴,法官重判6個月2F 07/29 22:54
hami831904: 都直接弄昏好嗎= =哪來這麼多戲3F 07/29 22:54
TakanasiRika: 推分析 我記得 你是六花粉絲 ♡4F 07/29 22:55
嗨~真高興你還記得
reaturn: 犯人手上有武器強制你行動就很難商量了5F 07/29 22:57
有時候在現場留下血跡證據,
可能還比讓家人抱有一絲希望痛苦一輩子要好
wison4451: 用屁股走路逃走
 http://i.imgur.com/wo8lOqP.jpg6F 07/29 22:58
※ 編輯: RoChing (223.136.139.221 臺灣), 07/29/2023 23:10:09
※ 編輯: RoChing (223.136.139.221 臺灣), 07/29/2023 23:12:04
chopper0811: 現在才知道喔8F 07/30 00:03
winger: 2F 警察開槍把人弄死也是重判6個月啊,而且最近判無罪也滿多的9F 07/30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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