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po (cellr)標題 [公告] 多人水桶公告時間 Fri Feb 2 01:44:02 2024
#1bkuJmuw (AllTogether)
使用者 WMS 未經他人同意,
於推文洩漏個人隱私(LINE對話通訊紀錄)。
2.8 未經同意洩漏他人隱私,留言洩漏者禁言90日
→ haroldya: 我是6年7個月的苦主,因為被水桶所以用
渣男騙我的帳號上來回一下推文
3.1 :遭判決被處分之本尊禁言後,若再出現分身發文、留言,送帳號部查證
經查證屬實或板主認定者,本尊分身一律依本尊原判決附加加倍禁言,
且分身發文以退文處分。
WMS、haroldya 各禁言180日
請板友勿因一時情緒觸犯板規,
板主群於理於法必須公事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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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我一生的信念有三:知識、情愛、和對人類無可抑遏的憐憫。」
- 羅素.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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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15.1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bkzXbOC (AllToge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llTogether/M.1706809445.A.60C.html
推 loveian16: ptt帳號應該不算隱私吧?! 一開始就叫她公布帳號就好了,貼一堆截圖結果被桶=1F 118.232.26.117 台灣 02/02 01:50
ptt帳號算公開資訊,公佈的確不算;
除非可以把ptt帳號連結到真實世界的個人,
前提是「不是自己透漏的」。
(如五月天阿信的ptt帳號可以直接認定他本人,但一樣沒違反個資法。)
→ rettoly: 對話紀錄怎麼直接擴大解釋成個資 ?
要看實際內容吧
再說自稱身亡怎麼去同意 要經過誰同意?3F 111.241.177.131 台灣 02/02 11:29
不要把板規跟法律混在一起談,
法律沒說不能發注音文。
→ myson: 未經同意洩漏他人隱私 可惡 我沒看到6F 1.174.120.2 台灣 02/02 13:36
急了.jpg
※ 編輯: pinpo (111.252.97.172 臺灣), 02/02/2024 19:20:46
推 midorigawa: 這個就交給網軍吧7F 49.216.163.138 台灣 02/02 19:55
推 dear0106: 以後要先說有觀落陰取得同意再po XD8F 110.28.114.108 台灣 02/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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