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老祖宗遇過的事,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如果政府不能明確的解釋以及和各方協商標準,只用主觀裁決有罪/無罪,
和以前黨國時代的媒體審查有何差別?
以前也是禁 科幻/機器人/仙俠/武俠/同性/學生間愛情/布袋戲等等,
審核標準也是人治:會讓百姓崇拜虛幻的角色玩物喪志(志:反攻大X),
而天馬行空的幻想和不成熟的戀愛觀,會擾亂未成年正常思想發育(性保守),
這些作品擾亂社會的和諧和思想穩定,所以禁止上述作品。
有沒有近代中國的感覺,百年傳統全新體驗,只是沒想到台灣也開倒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