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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hineseMed
作者 標題 [心得] 科學中藥濃縮等雜事
時間 Tue Oct 8 01:22:44 2013
市面所稱「科學中藥」四字其實泛稱「GMP藥廠製造的顆粒/散劑」的某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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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精確,很難精確,也未必有啥科學意義。 │
│ 但是一般人(包含西醫師自己)泛稱的骨刺,也絕大多數不是骨刺呀。 │
│ 精確本來就是多數人不在意的事情。 │
└───────────────────────────────┘
98/06/18衛生署才規定「單味中藥粉末」(所謂的生藥磨粉)『須』申請藥品查驗登記;
並非禁止使用。只要該「單味中藥粉末」領有藥證,即為合法。
隨便舉例來說,下面這些都是合法的生藥磨粉藥品,也會被拿來調劑。
衛署藥製055322 "仙豐"積雪草散 發證日期:2010/10/8 有效日期:2015/10/8
衛署藥製055323 "仙豐"豨薟草散 同上 同上
衛署藥製055324 "仙豐"貫眾散 同上 同上
衛署藥製055325 “仙豐”仙茅散 同上 同上
衛署藥製055326 "仙豐"絲瓜絡散 同上 同上
衛署藥製055351 “仙豐”粉防己散 同上 同上
衛署藥製055352 "仙豐"絡石藤散 同上 同上
如果「科學中藥」四個字要私自定義為「經濃縮製程的粉狀(細粒)中藥」,其實有中
藥學科的老師一直在提醒某些藥物「只有生藥磨粉才有原本的顯著療效」,亦即不應製
成上述私擬定義的「科學中藥」。
藥學科的老師一直在提醒某些藥物「只有生藥磨粉才有原本的顯著療效」,亦即不應製
成上述私擬定義的「科學中藥」。
某藥廠也替生藥磨粉解釋:「如果我們的產品重金屬、農藥、總生菌數通通都合格,
那生藥磨粉有何害處?」
開單味藥又有何問題? (生藥磨粉就磨粉,本來就沒有濃縮)
隨便舉例來說,“仙豐”決明子濃縮散 濃縮2倍
“仙豐”紫草根濃縮散 濃縮4倍
“仙豐”夜交藤濃縮散 濃縮5倍
先不考慮不同提取過程與原料質量的問題,醫師要熟記自己診所裡數百種品項的濃縮比
談何容易?
精準建立在不精準的基礎之上,那還是不精準的基礎之上的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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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7.192
推 :科中這麼混亂 反而沒有水藥直觀...1F 10/08 01:27
大廠科中的品質會有一定的下限.水藥不一定→ :藥材有分等級產地的,不懂的醫生開水藥用量可能更難拿捏吧2F 10/08 01:33
→ :樓上講的科中廠更不可能明確跟你講3F 10/08 01:38
其實科中的品質一直在進步.但是政府為了讓所有廠商能跟上.每個品質管制步驟幾乎都是以10年為單位在推動.更有效的是各大廠互挖牆角的恐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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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濃縮製劑制訂指標成分定量法及規格注意事項
│一、 指標成分係指為確保中藥濃縮製劑半製品、成品與標準湯劑具有同等性而做為定
│ 量指標之成分。指標成分之選擇以具有生理活性成分為原則,若其生理活性成分
│ 無法測定者,可另設定其他定量之成分。
│二、 標準湯劑係以處方一日量藥材加二十倍量水,煮沸三十分鐘以上,直至煎煮液為
│ 原加入水之半量之湯液謂標準湯劑。
│三、 每一處方中應選擇來自不同原料藥之二種以上指標成分予以定量。
│四、 一日量製劑之指標成分之規格範圍應為標誌量之 ±50%以內,且其規格範圍之下
│ 限值不得低於標準湯劑下限值之70%。該值由業者依多批次原料藥材及標準湯劑
│ 之移行率自行設定。
│五、 業者制定製劑規格範圍時,應有至少三組不同批次原料藥材所調製之標準湯劑及
│ 成品指標成分定量之數據及層析圖譜,每組數據係為分析三次之平均值。
│六、 指標成分定量方法及規格中應檢附之資料應包括下列各項:
│ (一) 標準品溶液、對照空白湯劑及檢品溶液之配製及計算式。
│ (二) 高效液相層析條件(含層析管、移動相、流速、檢測器及注入量)
│ (三) 高效液相層析圖譜(含標準湯劑、其對照空白湯劑及成品製劑)。
│ (四) 使用精確度類似之儀器時檢附資料比照上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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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推4F 10/08 08:25
推 :推5F 10/08 08:36
→ :怎大家沒注意我在拍某廠的臉....6F 10/08 09:07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92 (10/08 12:38)推 :有看有推7F 10/08 13:01
推 :我怎麼記得當初罵生藥粉末罵最兇的就是仙豐……8F 10/08 14:12
推 :我印象跟樓上一樣...XD9F 10/08 17:46
推 :你列的那些東西市面上根本買不到所以哪有打臉的問題?11F 10/08 21:28
→ :99年底才廢除散劑的許可證 不然之前的單味藥症多的是散劑
→ :你要不要去看看現在市面上還有些廠單方還直接貼散記標籤
→ :你要不要去衛生局檢舉一下?
我已經把文中範例的那些藥品許可證申請日與效期補上→ :99年底才廢除散劑的許可證 不然之前的單味藥症多的是散劑
→ :你要不要去看看現在市面上還有些廠單方還直接貼散記標籤
→ :你要不要去衛生局檢舉一下?
2010年申請、效期至2015年
請說明一下要檢舉合法的藥品什麼呢?
→ :還有 法律上沒有"科學中藥"這個名詞 只有"濃縮中藥"15F 10/08 21:33
當然沒有.這是說給民眾聽的→ :對於濃縮中藥的定義請詳見藥品登記查驗審查準則第86條16F 10/08 21:33
→ :該條明白規定濃縮中藥需要煎煮 特殊情形才能添加中藥原末
→ :而且還得跟主管機關報備
我此文把「濃縮製劑」與「生藥磨散」分開討論→ :該條明白規定濃縮中藥需要煎煮 特殊情形才能添加中藥原末
→ :而且還得跟主管機關報備
二者本來就不同,我不清楚你想混在一起比較什麼
→ :監察院早就對這點提出糾正 請別把中醫藥委原會的瀆職當正常19F 10/08 21:37
→ :更正一下 是98年廢除單方散劑藥品許可證
→ :故此時間點之後市面上不應再有標示為"散劑"之藥品流通
這你可能誤解了.98年是「強制單味中藥粉末申請藥品查驗登記」而非廢止。→ :更正一下 是98年廢除單方散劑藥品許可證
→ :故此時間點之後市面上不應再有標示為"散劑"之藥品流通
【民國98年6月18日署授藥字第0980001736號】
1.公告本署64年3月31日衛署藥字第63054號函,自98年9月1日起停止適用。
2.自98年9月1日起,單味中藥粉末應依藥事法第39條規定申請藥品查驗登記;未經查驗登
記領有藥品許可證者,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
販賣而陳列,必要時並得沒入銷毀之。
→ :然而中醫藥委員會為何不在網站上撤下各廠的散劑許可證22F 10/08 21:41
→ :以及為何不徹查市面上仍流通的散劑標示單味藥 請洽中委會
→ :另外健保法規定中醫健保給付以"濃縮中藥"為限
→ :所以中醫師若用生藥磨粉的"科學中藥"看自費 當然沒有問題
→ :只不過那些"科學中藥"上面都還有濃縮比例跟健保代碼是哪招?
推 :本篇誤導之處在於你列的那些藥證現在都已經是作廢的狀態
→ :若據以生產就是製造偽藥 所以你不可能買的到這些品項
不不不,你去看看藥證效期。2015年前都還有效。→ :以及為何不徹查市面上仍流通的散劑標示單味藥 請洽中委會
→ :另外健保法規定中醫健保給付以"濃縮中藥"為限
→ :所以中醫師若用生藥磨粉的"科學中藥"看自費 當然沒有問題
→ :只不過那些"科學中藥"上面都還有濃縮比例跟健保代碼是哪招?
推 :本篇誤導之處在於你列的那些藥證現在都已經是作廢的狀態
→ :若據以生產就是製造偽藥 所以你不可能買的到這些品項
推 :現在單味藥的合法許可證一定是"濃縮散"或"濃縮細/顆粒"內容29F 10/08 22:25
→ :各廠單味藥產品皆有標示濃縮倍數 雖然實際上或為生藥粉末
→ :並非您文章內容所述似乎只有仙豐標示濃縮倍數而造成不方便
標示濃縮倍數,並非造成不便,而是以此些藥品為例,告訴大家:→ :各廠單味藥產品皆有標示濃縮倍數 雖然實際上或為生藥粉末
→ :並非您文章內容所述似乎只有仙豐標示濃縮倍數而造成不方便
「即使是同一家藥廠作的藥品,濃縮比例也沒有一定倍數」
是以,醫師必須逐項去記憶
→ :若您有見到任何廠商之"散劑"標示而無標示濃縮倍數之單味藥32F 10/08 22:29
→ :持往各縣市衛生局檢舉 應該都會受理
→ :持往各縣市衛生局檢舉 應該都會受理
推 :怎麼辦 樓上要被水桶了QQ34F 10/08 22:39
推 :致原PO: 一不小心就在文章下回太多 很抱歉 亦無戰意 請原宥35F 10/08 22:42
→ :另致版主: 若本人推文有疏忽而觸犯版規 很抱歉 請處分我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92 (10/08 23:57)→ :另致版主: 若本人推文有疏忽而觸犯版規 很抱歉 請處分我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92 (10/08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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