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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17 00:43: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WK (LWK)
標題 Re: [新聞] 一稿兩投批KANO?龍應台︰沒看過
時間 Sun Mar 16 15:10:25 2014



單純回前兩個問題,你可能還要多做功課了...

※ 引述《dtWarrior (滴梯沃瑞爾)》之銘言:
: 剛剛跟某位忠實高層聊天,很興奮地問了一下:所以那個一稿兩投KANO到底是不是隆?
: 他的說法是:
: 1. 一稿兩投這件事情,在他從事新聞業的三十多年間,每年都在發生,
:    不要說兩投,四投都有可能。只是平常這種事情發生了的時候,根本沒人有興趣。

你覺得投稿不被刪改、完整在兩大報刊出,

和報社"沒有關係"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稿多投常發生,不被刪改、投了大報都上還一樣內容的可能性有多高,

可否請該位高層隨便舉例。

: 2. 忠實的高層跟隆一點交情都沒有,幫她cover幹嘛?吃飽了撐著?
:    而且隆自視甚高,也沒興趣鳥他們

一點交情都沒有XD...真的嗎???

以下是WIKI上有關《野火集》的簡介:

《野火集》是現代作家龍應台之作品,

自1984年於台灣《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開始刊載,
               ~~~~~~~~~~~~~~~~~~~~~
在1985年文章由圓神出版社結集成《野火集》一書。


龍的多部書也是由時報出版:

《看世紀末向你走來》,時報文化公司,1994.03
《乾杯吧,托瑪斯曼》,時報文化公司,1996.04
《我的不安》,時報文化公司,1997.09

《百年思索》,時報文化公司,1999.08
《面對大海的時候》,時報文化公司,2004.01
《孩子,你慢慢來》,時報文化公司,2005.05

《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時報文化公司,2006.07

《目送》,時報文化公司,2008.07

《野火集》20週年版也由時報出版,他們算算都有30年交情了。



: 3. 報社當然有交代下面去核對作者是誰,畢竟一稿兩投。
:    但是就不是隆。請問大家,「不是隆投書」這樣的回應還不夠嗎?
:    難道還要公布這個一稿多投的作者身家才行?
: 4. 他實在不太懂說那個作者是隆的網友,除了自己的感覺&感想之外,
:    到底掌握了啥證據?
: 當然這也不表示投稿的人一定不是隆,大家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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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84.27
linhsiuwei:還在堅持是龍應台用筆名投書的也挺無聊的XD1F 03/16 15:11

沒說一定是他,但堅持沒關係太假。

cvas:所以這樣就能證明?2F 03/16 15:11
howdie5566:要證明是龍寫的極其困難 但投書的人大有來頭是肯定的3F 03/16 15:12
howdie5566:龍會被懷疑也只是前科跟運筆模式 並沒有任何實質證據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13)
pups914702:不是言論自由嗎,查誰寫得有意義嗎5F 03/16 15:13
amano 
amano:1F from政嘿6F 03/16 15:13
howdie5566:如果是一般民眾寫的當然fine言論自由 但如果市政府寫的7F 03/16 15:14
MerinoSheep:前面有人證明中時一字未改 所以可能不是一般鄉民8F 03/16 15:14
victor3099:就有人文筆好顏色對 沒被刪稿 就有人開始投射了9F 03/16 15:14
wotupset:八卦版本來就沒言論自由10F 03/16 15:14
MerinoSheep:但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能證明是龍應台11F 03/16 15:15

沒說一定是龍,但說龍與時報沒交情,我不信。

bced:那麼多書由時報出版 不可能沒交情12F 03/16 15:15
howdie5566:是政府寫的就很不OK 根本在帶頭諷刺台灣的自由與民主13F 03/16 15:15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16)
cvas:龍跟高層有沒有關係跟他是不是該文章作者有什麼連結?14F 03/16 15:16

那你要問該位高層何必刻意說與龍毫無交情,直說不是龍投的即可。

bced:這篇是在回應某時報高層說的話 沒說政府不能發言喔15F 03/16 15:16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17)
cvas:跟高層有關係=文風類似的文章都是龍寫的,這中間跳太大吧16F 03/16 15:17
victor3099:光這論點就有兩處腦補的 一個是一般人投稿絕對會被刪稿17F 03/16 15:18

你可以試著投投看,都不被"刪"、"修"又能夠刊登在兩大報的機率。

bced:原來那篇高層文列了四點 這篇是根據其中兩點回的18F 03/16 15:18
victor3099:?  一個是沒被刪稿一定是有地位的?19F 03/16 15:18
cs410567cs:龍跟文化界很多人關係很差 所以這次很可能被陷害的20F 03/16 15:18
cvas:有沒有交情跟發表多少作品有關係?21F 03/16 15:19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20)
cs410567cs:龍被叫龍太后 就是自我中心種 跟誰關係都不好22F 03/16 15:19
cvas:整篇看下來只感覺出你硬要贓龍,一點實質論證都沒有23F 03/16 15:20

我只是表示龍和中時本來就有30年的交情,你覺得沒有你大可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不須要感覺我怎麼想,我也沒說一定是龍寫的XD前後文要看清楚喔。

我只是針對前文兩點問題回覆,1、2本來就分開,無做推導,請勿自行推導喔。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22)
bced:這篇沒說一定是龍寫的啊 只是針對某高層說的話提出質疑24F 03/16 15:21
victor3099:實際上並沒有任何報社工作者出來證明 通常人都會刪稿25F 03/16 15:21
victor3099:只是少數有投稿過的人出來說句話而已

要當過報社工作者才能說話= =?我想兩大報的投稿門檻較高,

應該可以說是共識了吧,就算真的有報社工作者出來說話,

也只會被人說也有報社工作者可以都不刪修稿啊,

還有沒有被刪修稿不代表作者是龍喔!特此澄清。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25)
victor3099:樣本數低到根本只能說是腦補級的論點27F 03/16 15:23
victor3099:更奇怪都是本版記者不少 會不會刪稿這點應該是記者出
victor3099:來講

不是說有言論自由XD?誰都有權可以講講話吧。

我沒有採用樣本啊,只是想請大家舉例證明兩大報一稿多投、未刪改的其他文章如何。
※ 編輯: LWK             來自: 140.109.184.27       (03/16 15:28)
victor3099:卻沒有任何人對此題正面解釋  任憑大家用猜的30F 03/16 15:26
Chongyuan:刪不刪投稿應該是編輯 跟記者應該沒太大關係31F 03/16 15:27
Chongyuan:另外你舉野火集就錯了,野火集刊載時的總編副總編都跟現
Chongyuan:在不同
k9k2k7k0:跟V認真什麼?只會跳針的一個傢伙而已34F 03/16 15:28
cvas:1是不是共識會不會被刪稿多是非關係人的鄉民出來說,如果這不35F 03/16 15:28
jiniba:這不是刑事庭,所以只要被說服心證是龍,就可以了,硬凹不是龍36F 03/16 15:28
cvas:是腦補什麼才是腦補?37F 03/16 15:28
victor3099:多是?樣本數有10個嗎?38F 03/16 15:29
jiniba:才奇怪,目前嫌疑最大就是龍,除非出現另一更可能對象39F 03/16 15:30
victor3099:兩大報門檻高啊 那這投稿者文筆很差嗎? 有何理由一定40F 03/16 15:31
victor3099:該被刪?
victor3099:顏色也是對的 為何兩報需要刪他文?只因為某些鄉民被刪?
jiniba:硬凹不是龍的人,比硬凹是龍的還要牽強,這是最後結論43F 03/16 15:34
victor3099:那幾個腦補的點沒人釐清 然後貼標籤?吱吱沒記者或編輯44F 03/16 15:36
victor3099:了?
jiniba:現在目標只有龍,結論只有是龍或不是龍,是龍的理由比較充分46F 03/16 15:36
ttykimo:龍應台都沒生氣了 某人是在惱羞什麼47F 03/16 15:37
steve1012:你投會被刪人家就一定要會?而且你投過嗎 ?48F 03/16 15:37
jiniba:除非出現另一人物,再來檢視是不是他寫的,否則不需假設有其49F 03/16 15:38
jiniba:他作者
victor3099:理由比較充分?你說的算?51F 03/16 15:46
victor3099:提出這論點那麼多問題你不看就說理由充分?
victor3099:從剛開始就是一路腦補臆測來的 然後說理由充分哪招
jiniba:不是龍的理由在哪?這不刑事裁判,所以只是相對理由即可,不54F 03/16 15:49
jiniba:需絕對理由,除非提出龍的不在場證明啊
cvas:扯這個就代表自己論點也佔不住腳了,頗呵56F 03/16 15:50
cvas:她就說不是她寫啊,還不在場證明勒笑翻我
cvas:半調子的法律知識不要拿出來現好嗎
jiniba:如果可以司法手段強制介入調查,這時才需絕對證據59F 03/16 15:54
jiniba:本案不是刑事案件,所以龍才可以打迷糊帳
jiniba:不是龍的也需提出證據,因為本案非刑事案,請問不是龍的理由
cvas:不是刑案你扯這些東西要幹嘛?到底誰在打迷糊仗?62F 03/16 15:57
jiniba:在哪裡?如果提不出,本席只好宣判了63F 03/16 15:58
cvas:1本人否認+兩報主編亦未指證是龍,這樣就足夠了好嗎法律通64F 03/16 15:59
cvas:X我真的快笑死了
jiniba:當事人否認無效,需無利害關係第三人66F 03/16 16:01
jiniba:且需檢具理由
zainc:http://ppt.cc/FMhy 蘋果的說明,其實蘋果應該知道當事人的68F 03/16 16:02
他是誰?《蘋果》也收到「陳錦謀」投書 | 即時新聞 | 20140314 | 蘋果日報
[圖]
1名自稱是雲林水產養殖業者的民眾,分別以嚴子林、陳錦謀2個名字,投書《聯合報》民意論壇及《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批國片《KANO》媚日,但文章卻同在11日(本周二)刊出,引發網友熱議、好奇此人身份。《蘋 ...
 
zainc:資料,只是宛轉的說明免的打人臉打的太痛~69F 03/16 16:03
cvas:那篇報導除了查無此陳錦隆外,完全沒有其他指向了好嗎70F 03/16 16:08
jiniba:雙方是否還有證明是,或證明不是的理由,本席要宣判了71F 03/16 16:08
cvas:懶得跟你玩扮家家酒,拜託先把刑法總則念一遍再來裝法官72F 03/16 16:10
cat5672:就算不是龍 也起碼是個大咖 然後又模仿他的文筆73F 03/16 16:11
cvas:X不要污辱法官這個職業好嗎74F 03/16 16:11
cat5672:讀者認的出作者的文筆不奇怪 不過模仿也不是不可能就是了75F 03/16 16:13
cat5672:只是根據第一點 投這篇稿的人絕對不是小人物
Golu:沒有直接證據 相關人等硬是裝死你也沒辦法證明啊77F 03/16 16:19
Golu:可是相關人等也不會說"我就是裝死怎樣?"  又不是腦袋有__
purplvampire:這篇只是證明龍與中時有深厚關係罷了,一堆人跳針79F 03/16 16:22
zainc:蘋果的投書是有稿費的,沒有資料怎麼給稿費?80F 03/16 16:23
zainc:再來那麼有力怎麼投蘋果都沒上?陳錦某還有投書自由喔~
jiniba:由於被告方提不出不是龍的理由,且原告提出1波戰2雲林沒雨382F 03/16 16:32
jiniba:口湖到戲院不可能用走4對養殖業的不了解等理由,本案只需相
jiniba:對理由,本席判決,此kano抹黑文是龍所撰,退庭
satan04:超好笑 推85F 03/16 16:36
cat5672:就算認為不是龍 但說投稿沒有全上就不是有力人士也太凹了86F 03/16 16:38
cat5672:光上的兩大家完整刊登就很明顯這人很有力吧
rayven:政黑幫護航推文比較好笑88F 03/16 16:41
zainc:有力人士不是講一下就上了嗎?是龍部長蘋果早開心的獨家頭條89F 03/16 17:02
zainc:了,可以把龍應台搞下台,蘋果會怕嗎? XD
cat5672:細節是怎樣局外人當然不知道阿 但要說這人是小人物我不信91F 03/16 18:18
cat5672:一個無名小卒模仿大師文筆最好兩家報社會完整刊登
cat5672:至於是不是龍沒證據 為什麼其他家沒上我也不會知道
zainc:那份稿子最少是3投,然後依蘋果所言之前就投蘋果多次沒中,94F 03/16 18:31
zainc:一個大人物需要卑微的多次投稿嗎? XD
cat5672:所以你覺得即使兩家報社完整刊登 他也不是大人物嗎96F 03/16 19:39
cat5672:你這樣想我當然沒意見 但想說服別人我覺得不容易
zainc:是嗎? 哈哈~98F 03/16 20:02
chx64:不是聾  但是一群模仿聾寫作的投書軍 固定針對時事投書99F 03/16 20:32
chx64:這樣可以嗎?
wowow0915:時報出版和中國時報是不同體系...只要字數符合規範,不101F 03/16 20:47
wowow0915:修不刪才是常態。有人自以為很懂報社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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