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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25 11:45:3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hOsT1211 (天邊一朵烏雲)
標題 Re: [新聞] 陳唐山:扁關到快死 出事馬負全責
時間 Sun Feb 24 21:50:14 2013


你們真的知道陳水扁因為什麼被關?

我來告訴你們好了

【2010年11月11日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法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台泥辜家3億、讓政府花
上百億購買龍潭土地並納入科學園區,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
1.5億元罰金。】

龍潭購地案

購地案部分後來辜仲諒坦承並未將三億給扁
【2011年5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坦承特偵組教唆指控作偽證,紅火公司三億元並未
流入扁家[49]。但最高法院反駁並不予採信。】

【由於證人辜仲諒指控特偵組以紅火案威脅他抹黑栽贓陳總統,實際上辜仲諒承認沒有給陳
總統三億,這完全是因為特偵組的要求才配合演出,所以陳總統實際上是無罪的,但特偵
組與法官勾結不依證據判案。】

不要在那邊執著貪污好嗎?

我們來看看關於貪污的部分
【2011年8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併科300萬元罰金,國務費貪
污部份改判無罪。】
【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判處陳水扁在龍潭案中的洗錢部份,有期徒刑2年,併科300萬元
罰金定讞。國務費貪污部份及國務費洗錢部份均撤銷發回更審。】

以上兩點判決我們可以看到 貪污部分"無罪" 國務機要費發回更審 也就是"並未判決有罪"

我們再來看看判決從頭到尾的經過

【2008年11月12日卸任總統職務後,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貪污、洗錢等重罪為由收押禁見
,成為中華民國歷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總統。陳水扁在羈押於看守所的鏡頭中
,曾高喊政治迫害。
2009年台北地方法院於3月3日、5月11日、7月13日三度裁定延押。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億元罰金,同時褫奪公權終
身。
2009年9月24日於台灣高等法院第四度裁定延押。
2009年10月8日陳水扁委任律師團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開羈押庭。
2009年10月9日於台灣高等法院凌晨00:15分再度裁定第五度延押。
2009年12月17日高院裁定陳水扁第六度延押。

2010年2月8日二次金改起訴後,高院第七度裁定陳水扁延押。
2010年4月16日二審辯論終結後,高院第八度裁定陳水扁延押。

2010年6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併科1.7億元罰金


2010年6月18日高院第九度裁定陳水扁延押。
2010年7月19日高院將全案移審至最高法院,高院並召開移審羈押庭,裁定將陳水扁再延
押3個月。
201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逕行判處扁珍龍潭購地案及陳敏薰人事案定讞,國務費及南港展
覽館案則均撤銷發回更審。
2011年8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併科300萬元罰金,國務費貪
污部份改判無罪。
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判處陳水扁在龍潭案中的洗錢部份,有期徒刑2年,併科300萬元
罰金定讞。國務費貪污部份及國務費洗錢部份均撤銷發回更審。】

未被判決就先關三年 好大的官威阿

【目前被囚禁,但陳水扁雖因國務機要費案入獄,但該案二審已經改判無罪,目前唯一被
判有罪的是「龍潭案」,但該案證人辜仲諒事後指控特偵組以紅火案相關事宜威脅他說出
不利於陳水扁的證詞[31]。

除義子外皆因涉入貪瀆而被判定各項罪名,但因各種原因而只有陳水扁一人坐牢。】

以上這段說明了 陳水扁只因國務機要費入獄 但二審判無罪
目前唯一有罪的只有龍潭購地案
辜仲諒也證實他在龍潭購地案的證詞是被逼迫的
但法官以及檢調單位無視





由以上可見
台灣法律最應該考慮的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問題
還有
陳水扁為何被關? 今天你馬政府說他有罪、貪污
但是證據呢?
貪污 貪一毛也是貪 但是有任何的一項證據證明了扁貪了一毛?
今天把錢匯往國外就要被視為洗錢 貪污
那我看所有政要人物都有罪

014那又是另一串問題了
平平都是貪污起訴
一個可以假釋督老婆 另一個連回家吃年夜飯都不行
一個有證據         一個沒證據

來看看關於014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林益世在1999年剛選上立法委員,當時存款少到未達申報標
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但2009年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兩人申報存款新臺幣2372萬元,
至2010年增為3224萬元,2011年名下存款達3548萬1954元,2012年5月申報時已經高達

4742萬元;林目前還另擁高雄市鳳山區和臺北市松山區共6筆土地、4筆建物等。】

我還真的想不透 只用了13年 存款就可以從不到一百萬到4742萬還有六筆土地、四筆建物

果然 老一輩的都說 第一涉(參與)政治,第二起廟寺,第三做兄弟









資料來源:http://ppt.cc/sRVZ (維基百科) 
陳水扁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圖]
[圖]
[圖]
陳水扁(1950年10月12日-[3])臺灣政治人物,海商法專業律師,出生於臺南市官田區西庄里,曾任中華民國第十任和第十一任總統(2000年-2008年)、民主進步黨第十任和第十一任主席、臺北市議員、立法院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等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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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20.132
david0301:喔1F 02/24 21:50
hebeisme5566:014:2F 02/24 21:50
sapientman:很好奇現在全台灣有幾個真的相信阿扁無罪的3F 02/24 21:52
a75267462007:致中表示:這是政治追殺4F 02/24 21:52
belmontc:南部一堆5F 02/24 21:52
taot917:每天上批踢踢考不上台大誰要負責6F 02/24 21:52
a98756538:我7F 02/24 21:52
ccf770602:0148F 02/24 21:53
sapientman:如果被誣賴陳致中怎麼有錢匯好幾億給特偵組9F 02/24 21:53
我可沒有說誣賴 http://ppt.cc/8qiL
扁家不匯回瑞士7億難交保 陳致中發函催匯錢(圖) - 倍可親全球快訊 倍可親全球快訊     台灣TVBS圖  陳水扁涉嫌洗錢及貪污等案件,今天在高等法院進行言詞辯論庭,下午繼續傳喚扁家成員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法庭上,審判長直接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台灣,陳水扁就沒有交保的可能。   據台灣TVBS報道,6月11日扁案就要二審宣判,今天再度開庭時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 ...
 
看看這則新聞 匯錢是為扁交保
審判長表示 你今天不匯錢回來 我不會讓阿扁有保釋的機會
有點社會歷練的都知道 這算是一種半脅迫



再來看看後來的判決
二次金改案:
最高法院指出,國泰併世華案,前審判決僅推測而未說明陳水扁和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
如何達成期約賄賂。
至於扁家二代被控洗錢,原判決就洗錢金額前後認定理由互相矛盾,因此將這兩部分撤銷
發回


我真的覺得台灣的判決有點猛
只有推測 就可以判刑定讞

kuankubank:雲嘉南一半以上相信阿扁無罪 馬政府司法迫害10F 02/24 21:54
kuankubank:扁家有錢是因為阿珍娘家有錢 阿扁以前當律師 女兒牙醫
mirrorlee:那你可以解釋海角7億哪裡來嗎12F 02/24 21:55
那你可以解釋貪污罪證在哪嗎? 把錢匯出國外戶頭就有罪?
Daikin:馬政府說他有罪?  明明就是最高法院說的13F 02/24 21:56
我有說馬政府說有罪? 我只說馬政府說扁貪污、洗錢  要玩文字遊戲?
winwoeld:....14F 02/24 21:56
tonyselina:迷迷大軍來襲,給力推15F 02/24 21:57
winwoeld:請先去讀刑訴16F 02/24 21:57
ccf770602:連戰家有錢都是靠自己省吃減用賺的 絕對跟阿扁不一樣17F 02/24 21:57
kuankubank:海角七億是政治獻金阿XD18F 02/24 21:58
thisis1book:一樣跟財團拿錢  扁是貪污 有黨證的就是政治獻金19F 02/24 21:58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01)
swgun:台灣是鬼島 不意外有這種文章護航20F 02/24 22:01
一樣米養百樣人 有你這種人我也不意外:)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02)
XDDDD:反觀如按此標準,馬英九早被關到現在21F 02/24 22:02
但因為騜目前擔任總統一職
可以提出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之後再行訴究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03)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05)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12)
l17:推22F 02/24 22:06
llonglifee:推。609不相信作總統的能不貪污啦!!23F 02/24 22:09
llonglifee:689
我相信政要人物都一定會貪污 不可能不會
但是 你貪污 最少也要做事
現在這個 有沒有我不敢說 但我想有
卻連個鳥頭都沒露出來 什麼事情都沒做 政績大概只有米酒降價吧
relativism:寫的好清楚唉,能知道來龍去脈竟是在八掛版25F 02/24 22:10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14)
rahim1211:就算都是真的也沒人相信了26F 02/24 22:13
也是啦  不過我是看到一堆人在那邊跳針說扁貪污 把貪的錢吐出來
我才決定弄這一篇  說明事實一下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16)
biostar:中外重要政治人物都收錢,但收錢是否算貪汙,卻政治決定27F 02/24 22:23
觀點+1
jimrex12025:推 應該叫大家來八卦版看 只有鄉民們才知道扁扁是清白28F 02/24 22:23
轉出去吧       我想紅XDDDDDDDDD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27)
itshard:有專業有推!29F 02/24 22:27
我只是個十九歲在家上班的小宅宅 說專業不敢當lol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27)
iamgungod 
iamgungod:推30F 02/24 22:31
iamgungod:回應我剛的那篇推文  有求證才有真相  很棒的精神!
Verola:等下會有五毛黨工來噓 幫補血32F 02/24 22:32
billy4305:推33F 02/24 22:34
abc5555590:U肥 顫神 愛屎蛆又裝死囉34F 02/24 22:38
小弟不才 閣下說的是...?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2:45)
vshchen:大推~ 689那些人的腦袋是沒辦法判斷真相的啦35F 02/24 22:48
mirrorlee:標準理盲36F 02/24 22:54
mirrorlee:衷心祈禱你不要當法官或檢察官 不然又是一個恐龍法官
我對法官檢察官沒興趣 我喜歡打臉那些跳針們的鄉民 安安:)
abc5555590:最近這幾篇跳針的高水準網友囉38F 02/24 22:58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3:15)
minimylove:等等689大軍會來襲先幫補血39F 02/24 23:40
McCain:才19歲當過兵了嗎?40F 02/24 23:51
沒有欸  不過我還蠻期待當兵的 科科 反正不到一年就回來了
McCain:既然扁在此案是無罪的 建議趕快請律師提翻案41F 02/24 23:52
我還想把我這篇文發到各大新聞台跟報章雜誌呢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3:53)
McCain:辜仲諒的確沒給錢 給錢的好像是辜成允42F 02/24 23:54
McCain:先發給新新聞和壹周刊吧
McCain:還有自由時報
感覺你很有經驗 就交給你幫我了 (握拳)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4 23:57)
McCain:我和這些媒體不熟 建議你先投書到自由時報 說扁是無辜的吧45F 02/24 23:58
Amadeus1008:在這裡說沒用,太多被kmt洗腦的假中立會說你吱吱46F 02/25 00:02
coober:龍潭案是辜成允給錢的耶~  辜仲諒是二次金改  不同47F 02/25 00:17
coober:不要搞混了
coober:當初龍潭案是辜成允跟辜仲諒講好一起給4億 一人一半
coober:然後辜成允給了之後  辜仲諒卻反悔  後面怎麼喬不知道
coober:但該案辜仲諒不論有沒有給  辜成允在法庭上確實說給了4億
coober:KMT用最嚴格標準來弄阿扁入罪  最基本原則是阿扁真的有拿
coober:當然這不代表KMT就乾淨到哪  哪天DPP上台不要忘記也要
coober:用相同標準抓回來  照我看KMT大老一堆人賺得笑呵呵
coober:要抓絕對有東西
我們再來看看龍潭案好了
【2010年11月11日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法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台泥辜家3億】
但是
【2004年,因陳水扁推動二次金改,鼓勵金融機構合併,中信金控預備入股兆豐金控。在辜
仲諒指示下,張明田等三人,經由子公司紅火,贖回公司債,操縱兆豐金控股價,從中獲
利十億元。
2006年,其妹婿陳俊哲向辜仲諒表示,吳淑珍對中信金控併購兆豐金控表示不滿,要求三
億元獻金,兩人將不法獲利的十億元中,取出三億,預備作為獻金,其餘七億元則匯回中
信金控。”但是兩人共同侵佔了這三億元,挪為私用,也沒有將它交給吳淑珍。”同年,檢察
官開始進行偵查,辜仲諒辭去副董事長職位,逃亡日本。
在馬英九總統任期內,特偵組策動辜仲諒回台,擔任污點證人,以指證陳水扁涉及二次金
改弊案。2008年,辜仲諒回台灣。】
有看到重點嗎? 『兩人共同侵佔了這三億元,挪為私用,也沒有將它交給吳淑珍。』
沒給 何來之龍潭案收受辜家三億? 

你說四億好了 整串事件下來 我只有看到特偵組說辜家給了三億
就算是四億 辜仲諒如此串供 整件早該重審

http://youtu.be/7JKOGmQRHBY 此為精闢講解偵訊光碟
【特偵組 偵訊光碟 1+2】 - YouTube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陰九 ☞ 非常的 邪惡、陰險、歹毒!好壞ㄚ!

 
http://ppt.cc/nZyK 蘋果新聞:辜確定未給三億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 蘋果日報
[圖]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 ...
 
 
但是我剛剛又發現此篇 http://ppt.cc/RLds
龍潭購地案/科管局求償 扁不必賠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科學園區管理局因龍潭購地弊案造成鉅額損失,向陳水扁、吳淑珍等人求償多支付的4億元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科管局簽訂的龍潭用地買賣契約,是否遭達裕公司、辜成允的詐騙,或經扁、珍等人的脅迫,但經查科管局並未受有土地所有權無法移轉的損害,由於科管局無法舉證證明受有損害,判決扁勝訴無法賠償。 ...
 
辜成允說給扁家四億
但是最終判決內容指出 辜家給的是三億

這特偵組不是自打嘴巴嗎?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5 01:01)
vupm06:啪啪啪啪56F 02/25 01:17
blackchc: 可悲的是台灣人民一堆人被鋪天蓋地的媒體洗腦57F 02/25 01:22
馬政府就是贏在那些笨笨的選民
真正笨的是那些投票的 事實都在眼前了還不看清
真是三好加一好 死好
Hatred:政治迫害58F 02/25 01:24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5 01:48)
McCain:元坡很聰明 可惜還沒投票權59F 02/25 02:11
是阿  我真的很想投票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Calaglin:推60F 02/25 02:16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5 02:29)
VICTOR108:阿不就好厲害??? 快投給自由時報,看他們會不會鳥你唷^^61F 02/25 02:41
已經投了  靜候佳音
※ 編輯: GhOsT1211       來自: 114.44.120.132       (02/25 03:14)
dragonsoul:噓62F 02/25 04:10
Darius1979:國務機要費開始 電視臺連番審查 扁早就已經被判刑了63F 02/25 07:01
scottlsw:64F 02/25 08:24
faxy:有誰從第三往第二再向第一邁進!? 或是由三向一再往二???65F 02/25 09:41
kccn:每賣  認真這樣查過一次就會覺得  扁案根本是個笑話66F 02/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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