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19:28:10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標題 [爆料]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
時間 Sun Apr 13 13:16:07 2014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第一分局開會決議
,違法占用立法院廣場行為已消失,准予集會許可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份起申請於立法院周邊舉行集會,中正第一
分局均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只要取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之公函
,均核准其集會申請,惟該聯盟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
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
行公務,復於同月6日及7日率領群眾至集會遊行禁制區(總統寓所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
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之通行權益,該聯盟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
,中正第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依集會遊行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該聯盟自103
年4月9日至19日之集會,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分局均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只要取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之公函
,均核准其集會申請,惟該聯盟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
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
行公務,復於同月6日及7日率領群眾至集會遊行禁制區(總統寓所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
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之通行權益,該聯盟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
,中正第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依集會遊行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該聯盟自103
年4月9日至19日之集會,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該聯盟接獲中正第一分局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旋於103年4月10日提出申復,另該分局
於翌(11)日7時許配合立法院保六總隊警衛隊勸離占據立法院廣場之群眾,其持續占用
非集會地點(立法院廣場)之違法行為業已消失,同時該聯盟之帳篷亦移往原定申請之濟
南路集會地點,經該分局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之申復准予集會。
於翌(11)日7時許配合立法院保六總隊警衛隊勸離占據立法院廣場之群眾,其持續占用
非集會地點(立法院廣場)之違法行為業已消失,同時該聯盟之帳篷亦移往原定申請之濟
南路集會地點,經該分局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之申復准予集會。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該聯盟日後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取得集會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同
意文件後並提出集會申請,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
則,從寬認定,不會預設立場,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意文件後並提出集會申請,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
則,從寬認定,不會預設立場,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74425129&ctNode=45192&mp=108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98.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66169.A.4CF.html
推 :殭屍表示:1F 04/13 13:16
推 :還是推2F 04/13 13:18
推 :終於3F 04/13 13:20
推 :又起風了嗎4F 04/13 13:20
→ :這根本黑暗兵法 仰寧獻頭5F 04/13 13:20
→ :國際公約都出來,又白了一次6F 04/13 13:21
→ :要抬也是你們,要永久也是你們,違法消失同意申請也是你們
→ :要抬也是你們,要永久也是你們,違法消失同意申請也是你們
→ :等等 要想想 社會媒體一面倒向警察 警察又讓步 這....8F 04/13 13:23
推 :所以那天包圍是對的阿<,不然這事情就無聲無息被搓掉了9F 04/13 13:24
推 : 這就是欠罵10F 04/13 13:24
推 :肏 那些叫公投盟要先申覆才能抗議的小孬孬去哪勒?11F 04/13 13:24
推 : 打郝彬彬臉12F 04/13 13:24
→ :你當天說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則從寬認定,就沒洪同學13F 04/13 13:25
→ :不兇不會怕啦14F 04/13 13:25
→ :推不打不會怕,摸頭才會聽話15F 04/13 13:26
推 :感覺很雙面,現在媒體都站在方那邊,又加上這個,方全贏16F 04/13 13:26
推 : 中正一跟學運都白挨了……17F 04/13 13:27
→ :這次社會成本要算誰的,記者跟條子也很累,南調北上18F 04/13 13:27
→ :說錯了,是政府全贏19F 04/13 13:27
→ :雖然結果是好的 但要小心兩面手法20F 04/13 13:27
推 :郝斌彬說不允許公審~現在媒體不就是公審21F 04/13 13:28
推 :這要怎麼對20幾萬的方粉交代22F 04/13 13:28
→ :我覺得胖虎那邊會有另外一個說法23F 04/13 13:29
→ :可以回歸寧靜了,終於~24F 04/13 13:29
→ :推方粉生氣,竟然對暴民學生跟公投盟低頭...囧25F 04/13 13:29
→ :所以那天去抗議有理由阿26F 04/13 13:31
推 :笑死27F 04/13 13:32
推 :下午王餅中會不會又出來搶戲28F 04/13 13:32
推 :那天抗爭的理由瞬間消除,因為確認救濟管道有用...29F 04/13 13:33
推 :411學運黑政府白 現在政府又更白了...都失去服貿焦點了30F 04/13 13:34
推 :可以開始監督先立法再審查 開始連署罷免藍委了嗎?31F 04/13 13:34
推 :"准予集會許可"32F 04/13 13:34
→ :這時會變成,明明可以申復,也申復了。33F 04/13 13:35
→ :可以了嗎?還是再等等 等馬還要出什麼奧步來轉移焦點後 才開34F 04/13 13:35
→ :始?
→ :始?
→ :根本沒有不讓人民集會和永久取消集會權力之事。36F 04/13 13:36
推 :體制內外並行啊37F 04/13 13:36
→ :這下准予集會,變得411那天的集會是被打成盲動了。38F 04/13 13:37
→ :看到前面有洞 能不能避開?39F 04/13 13:37
推 :X,焦點服貿拉~全都拉回來,繼續監督兩岸協議條例40F 04/13 13:37
→ :還是說可以跳進去看看 反正可以同時前進 不影響進度?41F 04/13 13:38
推 :我覺得不衝突耶 本來申覆就是可以採取的救濟管道42F 04/13 13:39
→ :路過抗議違憲也是訴求之一但需要時間 並行並沒有問題啊@@
→ :畢竟集遊法本來就有違憲之虞只是被中正一拿來使用而已
→ :路過抗議違憲也是訴求之一但需要時間 並行並沒有問題啊@@
→ :畢竟集遊法本來就有違憲之虞只是被中正一拿來使用而已
推 :沒有411,永久不同意還是不會改,要你吞下去45F 04/13 13:41
→ :救濟管道跟集會遊行自由沒有牴觸 所以沒有喪失正當性問題吧46F 04/13 13:41
推 :很樂觀是不錯啦 …以為有媒體優勢?47F 04/13 13:41
→ :一個解決眼前問題 一個解決長久問題 僅此而已48F 04/13 13:41
→ :再說了這篇對我來說影設他們自己承認之前沒維護憲法保障自由49F 04/13 13:42
→ :其他活動當然也可以同時並行並無衝突 請繼續割闌尾 小蜜蜂!50F 04/13 13:42
噓 :所以人民集會自由一切照政府意就對了?噁心51F 04/13 13:44
→ :包圍當然是對的 不然他們一定搓掉啦 還用說嗎52F 04/13 13:52
推 :推 沒有411不可能有這樣的結論53F 04/13 13:54
推 :沒人去包 會假日開會還你路權?54F 04/13 13:55
→ :當然還是會有腦弱的說 用申覆的就好了阿 幹嘛抗議
→ :華隆工人沒臥軌 他們的訴求誰理會?
→ :當然還是會有腦弱的說 用申覆的就好了阿 幹嘛抗議
→ :華隆工人沒臥軌 他們的訴求誰理會?
→ :下次再有這種事 一樣要去包圍 這樣才會有效果57F 04/13 13:59
→ :事實是民眾觀感沒辦法給警察多少助力,最令他們困擾的還是
→ :去他們家門口抗議這種事
→ :事實是民眾觀感沒辦法給警察多少助力,最令他們困擾的還是
→ :去他們家門口抗議這種事
→ :多種手段本可併行,法律又沒規定行使順序60F 04/13 14:04
推 :61F 04/13 14:19
推 :抗爭是最有效方式是有目共睹的62F 04/13 14:40
→ :完全看不出有道歉誠意,撇的一乾二淨
→ :完全看不出有道歉誠意,撇的一乾二淨
推 :抗爭超有用啦 只有申覆最好結果會這樣64F 04/13 15:09
推 :以退為進...65F 04/13 16:10
推 :一堆人是沒看過日前警方的聲明和議會質詢時的違憲也要做66F 04/13 16:54
→ :嗎?用點腦子想想為何由當初的強硬轉變為現在的退縮好嗎?
推 :沒發生事情警方是傻了假日緊急開會來處理這個申復?
→ :嗎?用點腦子想想為何由當初的強硬轉變為現在的退縮好嗎?
推 :沒發生事情警方是傻了假日緊急開會來處理這個申復?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6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