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02 16:33:3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riving (灰狼)
標題 [新聞] 偷拍「美腿」是合法的?檢方:不起訴
時間 Tue Dec 31 01:38:19 2013



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偷拍「美腿」是合法的?檢方:非私密部位、不起訴

記者黃郁棋/綜合報導

現在「偷拍」也合法化了嗎?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因為走在路上遭人偷拍,氣得報警告
該男涉嫌「妨害秘密」;但是檢方勘驗完這些照片後,卻認定照片「拍的是腿、非身體隱
私部位」而裁定不起訴處分。消息傳出後,不少女孩子嚇得花容失色,紛紛詢問:「怎麼
會這樣?那以後碰到變態該怎麼辦?」


▲▼雖然純拍腿不犯法,但是若未徵得同意還是不太好。(圖/記者黃郁棋攝)

隨著科技的發達,智慧型手機的拍照功能也越來越強大;它可以讓攝影師把新娘子拍得漂
漂亮亮,也可能成為許多歹徒偷拍裙底風光的利器。這名新北市的周姓女子,日前遭到一
位黑衣男尾隨在後,用外套把手藏起來對著周女狂按快門。一切動作都被後方的善心人士
給拍了下來,報警處理後以「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但是沒想到,檢方最終決定不起
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的關鍵有兩個:一、拍攝角度最低僅到「與裙底平行」,並未構成由下往裙子
裡拍的動作。二、從照片上來看,拍攝內容是「美腿」、「高跟鞋」、「行李箱」,大家
都看得到、並非私密部位;而露出底褲則是因為走路太快、裙擺飛揚才造成的。因此檢方
最後裁定不起訴處分。


▲對了,記者拍腿前有徵得該名美女同意哦。(圖/記者黃郁棋攝)

但是「不起訴」真的就是對的嗎?詢問路上的女子,大多認為:「這樣不好吧!女生的私
密安全不受保護,這樣不是會讓那些變態更無法無天了嗎?」對拍攝者而言,在攝影前最
好先獲得被攝者的同意,這是基本尊重。儘管法律對於「私密部位以外、又沒照到臉」的
照相行為並沒有特別刑責可以適用,民眾還是不要這麼做比較好,以免引起紛爭。


補充相關法律爭議(感謝網友葉兆中提供資訊):

一、本案有可能不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

二、關於本案刑事的部分,不成立刑法之罪是檢察官說的;但是有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的罪,可是這部分應該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必須當事人有告訴檢察官才可以起訴。若檢
察官不起訴,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三、關於民事的部分,本案可能會違反民法184條和195條,主要是因為侵害了隱私權,可
以對當事人進行民事求償。

3.新聞連結: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8902
偷拍「美腿」是合法的?檢方:非私密部位、不起訴│三立新聞網 SETNEWS.NET
[圖]
現在「偷拍」也合法化了嗎?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因為走在路上遭人偷拍,氣得報警告該男涉嫌「妨害秘密」;但是檢方勘驗完這些照片後,卻認定照片「拍的是腿、非身體隱私部位」而裁定不起訴處分。消息傳出後,不少女孩子嚇得花容失色,紛紛詢問:「怎麼會這樣?那以後碰到變態該怎麼辦?」 ...
 

4.備註:

拍腿好像本來就沒什麼大問題啊,攝影師帥不帥才是重點。

帥:天啊,好害羞...

不帥:死變態,我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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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3.31
Cum5566:法院認證1F 12/31 01:38
Cum5566:喔 還沒到法院
ytcytc:攝影師帥不帥才是重點。3F 12/31 01:39
coobie:檢察官GJ4F 12/31 01:39
secret1414:沒有拍到小褲褲就沒關係5F 12/31 01:39
fireda:本來就不犯法 會被告一定不帥6F 12/31 01:39
onasis:沒拍到私密處,就拿嚨沒皮條7F 12/31 01:40
stu85010:有圖補推8F 12/31 01:40
bencheming:女苯一定會出來抗議司法不公啦...9F 12/31 01:40
missri:超噁好嘛!在捷運上遇過。10F 12/31 01:40
bencheming:然後又要包圍地檢抗議惹11F 12/31 01:41
beek 
beek:法官:記得存一份在我隨身碟12F 12/31 01:41
Ayreon:推動立法 不帥者要挖去雙眼不就得了13F 12/31 01:41
naxxx 
naxxx:自己穿太露 怪別人拍照.....14F 12/31 01:41
imdai:有時候搭捷運走樓梯 前面的女生腿超美 好想拍~~15F 12/31 01:42
ocean5566:我很想舔腿16F 12/31 01:43
ice76824:http://ppt.cc/8txf17F 12/31 01:45
lance8537:認真問  自己露腿還說是私密部位?可見不成立 完全不私密18F 12/31 01:45
laohu:攝影師一定不帥19F 12/31 01:46
oscar2004:民事的一定可以告啦 先嚇嚇這種噁心的人在說20F 12/31 01:47
lulocke:乾 拍個照被告性騷擾 有沒有這麼閒呀21F 12/31 01:49
Ayreon:誰是噁心的人? 愛穿還怕人看22F 12/31 01:49
missri:我看到的是噁心大叔用平版喬低角度想拍大腿根部。23F 12/31 01:50
s9001252002:鬼島女不意外24F 12/31 01:50
saddog:是對"偷拍"定義不明吧25F 12/31 01:50
Qooking:如果拍腿是違法 那露腿就是妨礙風俗 這樣沒錯吧26F 12/31 01:51
lance8537:性騷擾似乎可以告...但是只拍腿 誰知道這是誰的腿>27F 12/31 01:51
sawe53:正義法官28F 12/31 01:52
Ricrollp:省得次宅宅拍風景剛好正妹腿入鏡還要被告29F 12/31 01:55
SGshinji:http://ppt.cc/qKV630F 12/31 01:57
SGshinji:http://ppt.cc/uAVV31F 12/31 01:57
wuklean:侵犯隱私?  你自己露出來耶  有何隱私期待??32F 12/31 01:57
wuklean:那去海邊拍風景  有一堆泳裝女性自己經過  還要被告喔??
bigpan:那告女性侵害相機好了~34F 12/31 02:02
lienghot:不想給人看就穿褲子啊35F 12/31 02:03
KanoLoa:你躲在廁所裡面等女生經過拍照應該還是會被告36F 12/31 02:03
Syffence:拍個大腿都會花容失色 是有事嗎?37F 12/31 02:05
SotaFujimori:妨害秘密??     法條用錯  不起訴不意外38F 12/31 02:07
aaaaa66666:幹民事最好穩過啦 侵權行為的行為不法完全沒檢討39F 12/31 02:11
aaaaa66666:公開場所他媽的哪來隱私合理期待 女性的腿都他媽藏在第
aaaaa66666:四次元裡面然後宅宅看到或拍攝就侵入該次元裡了逆?
piliwu:拍腿並沒侵權,你想想到底侵了什麼權?身體 自由 人格??42F 12/31 02:14
piliwu:但拍了po上網就很明確侵權了,請勿嘗試
Syffence:請教PO上網侵什麼權? 開放空間的影像不能上網?44F 12/31 02:23
missri:宅宅底迪為何如此悲憤呢?小弟姊看到的是想要用低角度拍對45F 12/31 02:23
missri:面正妹裙底的廢柴大叔喔,絕對不是說視姦正妹的宅宅很噁。
missri:對了,當然正妹露腿你可以大方看,露了就是要給看,但是你
missri:長的太噁還是會被討厭的喔(啾咪
homerunball:已尻49F 12/31 02:28
piliwu:po上網侵犯人格權中的肖像權,可以拍但不能po50F 12/31 02:31
piliwu:當然你說po腿照的話應該是沒肖像權問題…人像照才有
chicham:檢方如果自己接受走在路上被人用同樣方法拍,那就沒話說52F 12/31 02:34
ID556:YA 善良回來了 快去準備相機>///<53F 12/31 02:36
revorea:人類有追求美麗事物的本能54F 12/31 04:04
revorea:露了不給看,不就假掰XD
egg781:檢方對於妳的疑問,應該是完全沒問題,不就被拍腿,是有多難過56F 12/31 06:17
aero0413:智障女人真多...愛穿又怕被人看?? 唉57F 12/31 06:22
f791026:不爽就穿長褲啊,有人拿槍逼你穿短褲?58F 12/31 07:43
sandpool:馬的 我要來去街上狂拍帥哥的褲檔59F 12/31 07:51
SuperUp:走路露底褲應告女的防礙風化才是~60F 12/31 08:45
devilhandlin:是不會穿褲子喔61F 12/31 09:05
enigul07:可以告性騷擾防治法 如果拍照者有工作會移給工作單位查處62F 12/31 09:25
mozarts:裝個 行走紀錄器就好了63F 12/31 09:32
ffaatt:穿阿罵的內褲 配短裙讓他拍64F 12/31 09:49
fragment1007:愛露又要靠杯 矯情的破麻65F 12/31 11:55
YHTNIMK:在公共場合單純拍腿會違法那還得了66F 12/31 12:08
gadoma:自己露在外面得不叫秘密啦...哪有妨害秘密67F 12/31 12:18
snowday:妨害秘密不起訴 標題卻下是「合法的」  再加個問號68F 12/31 13:15
snowday:大記者可以給讀者一個確定的標題嗎 標題就好
zusuki:..這有罪的話 神人版一堆鄉民要被移送了吧70F 12/3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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