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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12 09:31: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monwhk (Damon)
標題 [新聞] 官員瞎了嗎 書記官蓋違建 檢舉11次政府
時間 Tue Nov 12 07:40:17 2013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官員瞎了嗎 書記官蓋違建 檢舉11次政府不拆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綜合報導】真是政府無能、小市民無奈!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買地申請興建五
層樓透天厝,卻以夾層方式違法改建七層樓,還在屋後空地加蓋四樓違建,離譜的是,鄰
居眼看違建愈建愈高,至少十一次分向台中市長信箱等單位檢舉,至今兩百五十六天竟擋
不住違建續蓋,直到《蘋果》接獲投訴查證後,市府才宣示明天一定強制拆除。鄰居痛批
:「書記官知法犯法,政府無能、包庇,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完工?」


《蘋果》發現,台中市政府五度接獲檢舉,都僅發文要求改善,並相信楊家宣稱「會自行
拆除」,便草草結案,完全無視楊家隨即復工,相同戲碼竟整整玩了五次。營建署建築管
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施工中發現違建應勒令停工,若擅自復工就可依《建築法》移送法
辦,「少數刁民看準政府無法拆他,一犯再犯,這戶違建竟可反覆五次復工,市政府應將
他送辦。」

律師鄭伊鈞指出:「市府不肯送辦,確有怠惰。」律師廖芳萱說:「擅自復工或重建,依
《建築法》可視不同行為判處一年以下徒刑。」


黃家投訴《蘋果》表示,楊金池(四十五歲)買下隔壁兩戶舊屋拆除重建,去年二月動工
,今年三月鄰居發現楊男申請五樓建物,竟蓋得比一般樓房高,詢問才知他將一樓和五樓
各挑高六米,企圖偷蓋夾層,變成七層樓,並在屋後法定空地增建違章建築,導致小巷充
滿壓迫感。

黃家投訴指出,今年三月起鄰居開始檢舉楊家違建,陸續發生小衝突,七月陳姓鄰居見楊
家建築工人將水泥倒入排水溝,要求對方清除,反遭楊妻提告要求負擔九萬八千元清除費
,陳家害怕上法院同意和解,條件竟是不得再檢舉楊家違建。

市府僅發文促改善

更離譜的是,市政府接獲檢舉,僅發文要楊家改善,楊家表明會自行拆除,市府就結案,
但沒多久楊家又復工,民眾再檢舉,市府仍僅發文,楊家象徵性自拆,市府又結案,期間
附近鄰居向中市都發局、市長信箱、政風處、營建署檢舉,前後至少十一次未見處理,鄰
居只能無奈看著楊家違建愈蓋愈高。


囂張嗆鄰:去告啊

黃家人表示,直到上月十一日,楊家違建鷹架已搭到黃家庭院上方,家人再也無法忍受,
找來議員協調,楊金池竟說:「要告就去告,告贏就給你租金呀!」事後家人還遭自稱營
造廠老闆恫嚇:「你叫警察做什麼?」並遭楊辱罵:「俗辣!」

楊金池二○○二年曾因兩度召妓,遭台中地院記一大過、二小過,並被公懲會懲處休職一
年。黃家人認為楊男身為書記官,卻知法犯法,怒告他公然侮辱,並向《蘋果》投訴市府
未依法強拆違建,也沒將全案移送法辦,「不但無能,還涉包庇!」昨製作寫著「市府擺
爛」的白布條,準備等市府拆違建時抗議。



市府承諾明天必拆

記者昨到現場發現該違建正在灌漿,楊金池神情緊張說:「下午請假,才順便繞過來看看
。」記者問:「上月底不是接到拆除通知,說本月十三日要來拆,你還灌漿?」楊竟答:
「我不知道這件事,都是妻子在負責,我只是借名當起造人。」還說動工時曾對鄰居送禮
,「但鄰居一直檢舉,真的有夠倒楣。」還稱問過建築師,一切合法,也有申請雜項執照
,但記者反問:「你申請的是廣告物、圍牆,與項目不符吧!」楊無法回答。

台中市都發局主祕李正偉推稱,楊家先前五次查報都依規定停工並自行拆除,才未移送,
但在《蘋果》追問下,才坦承:「楊家應是熟知法令延緩報拆的伎倆,市府十三日(明天
)一定拆除,如敢復工就送辦。」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中市執行拆除違建,從不考
慮對方身分,今將針對該個案進行了解,如有公務員怠惰,必定追究嚴懲。
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評:「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事?應追究背後是否有人撐腰,也可
向法院檢舉。」台中地院發言人劉長宜說,楊蓋房是私人行為,如破壞司法信譽會懲處。



楊金池小檔案

◆年齡:45歲
◆現職: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書記官
◆婚姻:已婚,妻范嘉純
◆經歷:曾任台中地院法警
◆爭議:2002年捲入台中警員包庇應召站案疑涉洩密,不起訴,但被查出曾召妓2次,遭
台中地院記1大過、2小過,並被公懲會懲戒休職1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違建種類及處置

◆按違建位置分類
.頂樓加蓋:北市1995年以前大型違建或1995年以後新增違建,皆「即報即拆」
.陽台外推:實務較少陽台外推遭拆案例
.室內夾層:室內較難舉報
.一樓外推:即報即拆
◆按興建期間分類
.1995年起:一律查報拆除
.1964至1994年:拍照列管
.1963年底前:准予申請修繕,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註:各縣市處理違建方式原則雷同,但細部規範略有差異。上述為台北市規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書記官違建 事件簿

03/01 書記官楊金池在1樓屋後違法增建遭檢舉,市府要求自行拆除。
04/18 楊在1樓屋後施做違建樑柱,黃姓民眾向都發局修復工程科檢舉,楊遭勒令停工,
自行拆除完畢。
06/11 楊又再進行違建灌漿,黃男再向修復科檢舉,楊自拆樓地板,但留下樑柱。
07/04 楊將拆除的樓板重新組模,黃男檢舉,楊又自拆。
09/25 楊再度施工,黃男又兩度檢舉,修復科因此前往制止施工、並拍照。
10/19 楊在1樓蓋夾層違建,還將屋後違建增建2樓,黃男改向1999申訴。
10/27 黃男持續向都發局、市長信箱、市府政風處、營建署檢舉,楊仍持續搶建。
10/31 市府通知楊將在11/13前往拆除。
11/11 《蘋果》前往勘查,發現楊屋後違建已增建至4樓,且正在進行5樓夾層灌漿。
資料來源:投訴人、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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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聞連結:http://ppt.cc/4FFB
官員瞎了嗎 書記官蓋違建 檢舉11次政府不拆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真是政府無能、小市民無奈!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買地申請興建五層樓透天厝,卻以夾層方式違法改建七層樓,還在屋後空地加蓋四樓違建,離譜的是,鄰居眼看違建愈建愈高,至少十一次分向台中市長信箱等單位檢舉,至今兩百五十六天竟擋不住違建續蓋,直到《蘋果》接獲投訴查證後,市府才宣示明天一定強制拆除。鄰居痛批:「書記官知法犯法,政府無能、包庇,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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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小小書記官就可如此惡搞,這政府也太爛了!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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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64.107
wts4832:啊啊啊 推文會被告嗎?1F 11/12 07:41
paleomort:膽子還真大。2F 11/12 07:41
vvus:牠背後如果沒靠山哪敢這樣3F 11/12 07:41
roder:看就知道一定有黨證4F 11/12 07:41
sakura000:以黨賣國 無法無天5F 11/12 07:42
lolic:台中 不意外6F 11/12 07:42
WeasoN:要被沉到台中港了 R.I.P.7F 11/12 07:42
bee12:台中王又要震怒了嗎8F 11/12 07:42
hbk20491:台中9F 11/12 07:42
q77777892:台中意外嗎?10F 11/12 07:43
wts4832:把水泥倒到水溝 再告鄰居要清理費 到底要怎麼告?11F 11/12 07:43
wts4832:可以教一下嗎? 這招實在太好用了 想學
bitlife:可能要查一下財產來源13F 11/12 07:45
Workforme:投訴政府不如投訴蘋果 最佳案例 XDDDD14F 11/12 07:46
wpjd:公務員就是不一樣15F 11/12 07:46
hyperino:悲哀 蘋果比市政府好用16F 11/12 07:47
DBSS:按摩院院長關中表示:公務員不是普通人 蓋個違建錯了嗎?17F 11/12 07:48
newtonyd:檢舉的人快搬家吧 良心建議  不要當張藥房第二18F 11/12 07:50
alog:就公惡猿沒照指令做事呀19F 11/12 07:51
LoveyouLin:知法玩法、玩法害人,果然有當代法律人的風骨。20F 11/12 07:51
chang1202:書記官根本很小 擺明是這個書記官後面有山21F 11/12 07:51
piece1:官阿!此時怎麼沒人出來喊爛的都是政務官.事務官很乖的?22F 11/12 07:51
LoveyouLin:事務官很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23F 11/12 07:52
KEYSOLIDER:台中不意外24F 11/12 07:53
xisland:水溝裡頭原本有廚餘之類的東西吧25F 11/12 07:54
jerkassCN:等他裝潢好再報拆除~嘿26F 11/12 07:55
bg00004:我猜是和鄰居處不和.....27F 11/12 07:55
jk155242:他的人緣應該很差28F 11/12 07:56
mecca:支持蘋果組黨29F 11/12 07:57
arcc:瞎的是台中人30F 11/12 08:00
Tuscany:台中 呵31F 11/12 08:03
higameboy:呵呵32F 11/12 08:05
eqmblcor:被自殺正夯,不要亂來33F 11/12 08:05
Luciferous:檢舉11次比不上跟蘋果講1次34F 11/12 08:06
PPPGGG:台中不意外啊35F 11/12 08:07
CoolboxXD:要做好敦親睦鄰呀36F 11/12 08:08
whalefirst:檢舉11次 應該有後台 一般民眾早被拆了37F 11/12 08:08
alog:檢舉11次 的人也不簡單,怨念極深38F 11/12 08:11
bot:推蘋果日報~無冕王出來主持正義39F 11/12 08:12
kennnny:謝謝胡志強!40F 11/12 08:13
laechan:重點是怠惰的官員要不要一起懲處? 胡志強你要不要出來砲?41F 11/12 08:14
snsdakb48:南部不意外42F 11/12 08:15
whisp1222:被爆料才處理 這不是包庇是什麼43F 11/12 08:16
FantasyRyu:悲哀,跟蘋果講一次就解決了44F 11/12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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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iros:台中 不意外50F 11/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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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112:這就是公務員的水準52F 11/12 08:34
gwabauoo:檢舉11次都無效,這政府可以拆掉了53F 11/1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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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f2pujols17:糟糕 我不敢推文55F 11/12 08:44
aresryo:看看那個秒拆的豪宅區夜市,對照這個真是可笑56F 11/12 08:44
serengeti:這些有關的公務員是不是瀆職啊 要不要開除啊57F 11/12 08:45
QQfreedom:以前法警現在書記官,就是那種內部考轉職的血統純正58F 11/12 08:45
QQfreedom:難怪那麼囂張...這年頭跟蘋果投書比檢舉有效
KEYSOLIDER:胡:大悲無言60F 11/12 08:49
Liquid:是不會叫苗栗王來拆屋喔!61F 11/1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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