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0-03 04:18:58
看板 NIHONGO
作者 標題 [文法] 一定要有兩個人做的事情
時間 Thu Sep 26 14:33:16 2013
不才最近開始自學日文,
約莫學了一週了,
還在助詞的漩渦裡打轉。
學到一個概念有些不太明白,
還請板上的高手不吝指導。
1.山田社N5文法中提到,
有些動作一定要兩個人做的時候,
助詞用と,比如說「結婚」、「吵架」之類的。
ex:昨日、姉と喧嘩しました。
又
2.在出口老師日語教學影片第七集中提到,
有些動作不能一個人做,要兩個人做的時候,
助詞用に
ex:私は友達に電話をかけます。
不太理解,兩者的差異,感覺不都是兩個人才能做的事嗎?
為何助詞不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200.165
推 :に有方向性 你是打電話(給)朋友1F 218.164.9.105 台灣 09/26 14:37
→ :但是吵架是互罵 用と
→ :但是吵架是互罵 用と
推 :私は友達と電話をかけます。3F 220.141.140.218 台灣 09/26 15:02
→ :會變成我們一起打電話(給某人)
→ :一起做一樣的事情才用と
→ :會變成我們一起打電話(給某人)
→ :一起做一樣的事情才用と
推 :有的書解釋為共同動作對象用と6F 58.114.160.188 台灣 09/26 19:41
→ :豁然開朗,感謝各位的幫助。7F 203.68.200.165 台灣 09/27 07:26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23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