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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09 02:20: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larinet (clarinet)
標題 [新聞] 見義勇為非肇逃 照片還清白
時間 Sun Jul  8 08:51:18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8/today-so19.htm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林姓男子今年一月駕車經新北市淡水中正路往沙崙方向,右側
並行的女機車騎士摔車身亡,事後林某離開,家屬認為林某肇事告上法院,但士林地檢署
以轎車無擦痕及林某當時致電119協助,認定他是見義勇為而非肇事逃逸,給予不起訴。

林某到案坦承,當時確實駕車行經該處,有看見梁婦機車在轎車右前方10到15公尺,梁婦
頭低低的一直向左偏,他立即減速並從左側繞行超車,約2、3秒就聽到機車外殼撞地聲,
立即停車回頭,發現機車壓在梁婦腳上,立即打119,並在現場協助指揮交通,救護車到
後,誤以為警方也到了,他才離開。


同車的林妻也作證說,當時丈夫遠遠看到梁婦騎車直直向左偏,還說了句「這是在騎什麼
車」,隨後看到機車搖搖晃晃向左傾斜,兩車並沒有擦撞,丈夫後來因車上小孩哭鬧才提
早離開。


目擊證人莊姓男子證稱,當時感覺汽車放慢速度,機車則搖搖晃晃,但兩車距離至少有一
輛機車車身距離,沒看到兩車碰撞。

檢察官調查,處理員警所拍照片有明顯白色刮痕,鑑識人員的照片卻無,實地勘驗後發現
汽車右側並無明顯擦痕,員警拍的是左側車身,應是照相時警員身上反光背心映射到車殼
所致,且有擦痕也不可能在左側,加上林某主動打119協助,認定患有紅斑性狼瘡的梁婦
疑是身體微恙自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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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一天妳有親自講過
若想跟妳結成夫妻,要有本事先做頭家
我以為那是妳對我的鼓勵
誰知道在民國85年5月20阿輝ㄚ宣示就職那天
全台灣2100萬都是頭家啦,妳共!妳要嫁那一個?妳共阿!妳共阿!妳共阿~~~
                                                                 七仔  文跡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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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61.164
Beijingman:死要錢的白目家屬1F 07/08 08:53
DavidYu:告誣告呀2F 07/08 08:54
forRITZ:就是有這種恐怖家屬  以後有人被撞我幫都不敢幫3F 07/08 08:54
fit:那個拍照的警察也是一絕,誰遇到他誰就倒楣4F 07/08 08:55
nightwing:  真倒楣  這樣以後誰敢幫忙  亂咬一通5F 07/08 08:55
ytcytc:就是這類家屬造成人心冷漠6F 07/08 08:56
weijiesun:反告誣告7F 07/08 08:57
crocus:年輕時有幫過幾次...長大了就( ′_>`)8F 07/08 08:57
OrzOGC:這是這種人造成社會人心冷漠...還都是他媽的天龍人9F 07/08 08:57
icq7584:就是有這種家屬...10F 07/08 08:57
bce:那個轎車駕駛自己也要檢討啦,在鬼島沒事幫甚麼忙,惹事上身活該11F 07/08 08:58
wind110119:臺灣人越來越冷漠就是這些垃圾家屬害的12F 07/08 08:59
eellee:哈哈哈你看看你  見義勇為不適合在台灣拉~ 鬼倒不是叫假的13F 07/08 08:59
blackacre:一定要裝行車記錄器啊14F 07/08 09:01
bugmens:家屬:領不到賠償 哭哭15F 07/08 09:04
acer758219:就是有這種人( ︶︿︶)_╭∩╮16F 07/08 09:05
roader28:天龍人不意外17F 07/08 09:05
goodtim:反光背心映射到車殼,還有這招,太可怕了,條子>"<18F 07/08 09:06
hint:我還是選擇幫 不然哪天自己出事也沒人救你...19F 07/08 09:06
pojohn:單方面說詞...亂開車嚇到別人摔車也是有可能..有影片最準..20F 07/08 09:07
neowfish:轎車駕駛活該....  幫啥忙  還是三寶21F 07/08 09:07
forestmoon:警察真可怕22F 07/08 09:07
hanopl:恭喜家屬 A______A23F 07/08 09:07
oue:家屬會懷疑很正常吧  還好有其他證人  法官也沒腦殘24F 07/08 09:08
pojohn:機車行車記錄器 拜託快發明..不是重機用的那種...25F 07/08 09:09
hanopl:現在很多安全帽有行車紀錄器了26F 07/08 09:09
nicksths:比較安全的作法是行車紀錄器+保持在機車後方27F 07/08 09:09
nicksths:這樣有事也可以隨時幫忙 又有紀錄佐證非肇事者
kamisun:不爽不要救,鬼島救人被告是很正常的29F 07/08 09:11
ooxxman:這警察是怎樣= = 根本是看到隨便照 爛爆了30F 07/08 09:12
pojohn:有行車記錄器就可以放心救人了...31F 07/08 09:12
relaxcloud:行車紀錄器真的是要裝...這比買保險CP值還高32F 07/08 09:12
relaxcloud:還有...為啥我沒看到圖= =
max52001:真架雖小  沒照片  我看他就要被判刑了吧...34F 07/08 09:13
kamisun:身體不便的人士像玻璃娃娃那種的,要你幫忙他的時候,如果35F 07/08 09:13
kamisun:沒有333萬可以賠,最好考慮一下要不要幫忙.....
ooxxman:要幫助人也要保護好自己 無腦熱血只存在行銷宣傳和創作中37F 07/08 09:14
HELLDIVER:就跟你說看到車禍別雞婆了 你看吧38F 07/08 09:16
sr0:遇到這種事當然是不幫39F 07/08 09:17
DASHOCK:這就是台灣40F 07/08 09:17
paupu:臺灣人愛亂咬 不意外 +141F 07/08 09:18
sr0:行車記錄器最好還要前後各裝一個42F 07/08 09:19
e2167471:白吃  三寶亂騎車還亂告人43F 07/08 09:19
kyo51:家屬只是想找一個情緒的出口44F 07/08 09:19
kyo51:如果家裡的人真的發生事情了有多少人能保持理智呢
fallsvilla:那也不能把白的講成黑的吧 自摔還要拖其他人下水46F 07/08 09:22
Crazyfire:台灣就是被這種刁民給整個一起往下沉淪47F 07/08 09:23
mirce:這就是台灣人 最無恥的人種...48F 07/08 09:23
harryhome:我能保持理智了嘛 科科 不能保持的就太嫩了49F 07/08 09:23
fallsvilla:沒證據就誣告 真希望轎車車主告一個誣告上新聞 這樣50F 07/08 09:23
fallsvilla:至少大家知道亂講話有責任的
fallsvilla:雖然我看車主很仁慈 不會這樣做XD
huckebein12:怕沒人救所以選擇幫…?你幫別人也不會因此被人幫啦53F 07/08 09:25
deadangel111:ˊ>ˋ54F 07/08 09:27
LunaTea:死者家屬跟承辦員警一起告下去55F 07/08 09:31
mc12355:這個情況如果沒幫打119 真的會演變成肇逃吧?56F 07/08 09:33
heavensun:沒證據就亂告...不要拿悲傷當藉口57F 07/08 09:34
scum5566:所後吼 以後看到有人撞車還是冷血一點好58F 07/08 09:37
kop5236:智障家屬 告死她拉 家裡出了事干別人屁事阿 好心被狗咬59F 07/08 09:46
k86083:行車記錄器讚60F 07/08 09:47
kyo51:這件事本身的疑點61F 07/08 09:54
kyo51:只是摔個車就死了
kyo51:林先生的車子也沒有明顯的凹痕或刮痕
kyo51:機車是否有被撞過的痕跡
kyo51:這也是很好判定的
kyo51:如果是被撞死,機車一定是支離破碎
kyo51:很明顯是自己身體不好
liweits:什麼叫亂開車嚇到別人,沒有擦撞就沒有責任啦68F 07/08 09:58
z222qqq:好事難為...唉69F 07/08 10:09
Jaroz:以後人人自危囉70F 07/08 10:22
eddiecho:員警拍左邊,還有反光條,太專業了。71F 07/08 10:31
ione123:告他誣告拉72F 07/08 10:37
hganan000:廢物家屬 zzz73F 07/08 10:50
TrueTears:就是有這種人 才會讓一堆人冷漠74F 07/08 10:54
rosemary:真倒楣 熱心還要上法院75F 07/08 10:58
cwind07:白癡家屬 就是這種才會槁得社會冷漠 還好這次法官沒腦殘76F 07/08 11:07
Change1224:這不能怪家屬吧,搭配天兵員警照片,質疑很正常77F 07/08 11:10
unfaith:幹,直接告誣告啦!78F 07/08 11:22
Human2003:所以沒本事還是裝作沒看見79F 07/08 11:39
Ct730d:真倒楣80F 07/08 12:28
childay:請把家屬抓去關81F 07/08 13:41
Lazi:新北市是在天龍什麼82F 07/08 14:18
lisy1991516:那些家屬最好就不要出事 出事的時候報應就會來了83F 07/08 14:21
Bluebear:無恥家屬  反控他誣告84F 07/08 14:59
LucAngel:搞到這年頭只剩腦殘才會見義勇為了85F 07/08 15:38
gsuper:換句話說 沒照片就要被告了86F 07/08 16:17
jumpeg:就是有這種家屬  造成人人都自掃門前雪87F 07/08 16:50
dragonsoul:           家屬認為林某肇事告上法院88F 07/08 18:00
dragonsoul:      汽車右側並無明顯擦痕,員警拍的是左側車身
Allen0315:    馬路三寶不意外...90F 07/08 18:19
jimihsu:員警拍汽車左側…91F 07/08 23:23
smelly:誣告+192F 07/09 01:02
Addidas:有前車之鑑 以後看到事故速速離開現場 別停下或打電話被查93F 07/09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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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1-13 16:44:12 (台灣)
  01-13 16:44 TW
大陸人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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