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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Rsoso.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7 22:17: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dxd520 (戰鬥)
標題 Re: [新聞] 李明依:同志結婚OK 但反對領養
時間 Thu Nov  7 14:38:02 2013


※ 引述《qwilfish (魚之眼)》之銘言:

魯蛇小弟我不是同志,也比較沒有多元成家這方面的困擾。

所以同志伴侶可不可以領養小孩,嚴格來說是關我屁事。


不過有個很有趣的地方是,

大家針對同志領養小孩,小孩會在被歧視的環境下長大,

這倒是真的。

所以我雖然認同同志結婚有理,早該修法。

但也認同領養小孩並非刻不容緩的事情,應該需要一點時間消化。


但這中間而引起的辯論裡,蠻大的地方我看到的是

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檢討的是小孩被歧視的因素(因為他的監護人是同志)

卻不是檢討歧視的加害者(因為他有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而對他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

這才是我們這整個社會最耐人尋味、最有趣的地方。


舉一個美國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oJ6j0E7inU
同性戀家長小孩的見證詞 《什麼成就一個家》(Zach Wahls speech w/ Chinese sub) - YouTube 由一對女同性戀人所養大19歲的 Zach Wahls,為了爭取州議會不要修改州憲法禁止同性婚姻,一個人站在美國愛荷華州眾議院裡的講台上,發表了他的見證詞 ---《什麼成就一個家》。

 

這個應該很多人看過了,

也有可能很多人認為,拿別國舉例並不適宜。

開玩笑!本來就不適宜,

在一個動不動就拿"民風保守"來說嘴的國家,

你除了拿最保守的中華文化五千年另一繼承者中共來舉例以外,

是有哪個國家可以拿來當做模範?


若真的要檢討同性戀養小孩會對小孩造成什麼不良影響,

魯蛇小弟我建議先去檢討為什麼同性戀都是一父一母生出來的,

我們再來檢討那些同性戀養小孩的問題也不遲。


法規都還沒開放就急著對這些同性戀開砲,

反同恐同的人真的是已經走火入魔了。ㄏ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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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96.112
craig3720:可以公投嗎?這樣就知道台灣到底接受度到多少了!1F 11/07 14:38
少數人的權益不應該多數決,特別是這種的。

因為不同族群,就有歧視,歧視永遠都會存在。

端看每個人怎麼去運用歧視而以。
VVizZ:來點會的好不好 淺碟討論超膩2F 11/07 14:39
NSyaoRan:同志不該管這無聊議題 單身都能領養了3F 11/07 14:39
enel1111:那就來公投阿 輸了 同性戀這輩子就不要再靠妖了4F 11/07 14:41
neo718:那個影片在之前九把刀對於郭采潔言論的反應新聞時,5F 11/07 14:41
peliuya:如果不是一公一母生出來的 那是什麼生出來的?6F 11/07 14:41
neo718:我跟其他人就在推文張貼過了.反對者會選擇直接無視.7F 11/07 14:41
hitsukix:公投一定輸的 不過我比較想公投巴嘎囧的存廢 哈哈8F 11/07 14:42
Runna:少數族群用公投決定是危險的9F 11/07 14:42
是的。
hitsukix:今天如果看不慣就要消滅你 那全台起碼有90%的人要死刑了10F 11/07 14:43
Runna:還有公投也不會讓他們不會再靠妖 只會靠妖更嚴重更偏激11F 11/07 14:43
yehudi:今天 台灣父母就是說不歧視同志 但自己小孩不能是同志啊12F 11/07 14:44
Runna:如果少數族群問題用公投處理 那原住民呢? 外配呢?13F 11/07 14:45
Same:台灣也應該快點通過反歧視法14F 11/07 14:47
※ 編輯: xdxd520         來自: 61.230.196.112       (11/07 14:55)
LOVEGIRLS:育幼院超缺物資 替他們爭取機會吧  http://ppt.cc/wq9I15F 11/07 14:51
dsio:推16F 11/07 14:53
fffffffox:噓~同性戀算是少數族群問題17F 11/07 14:54
fffffffox:那羅莉控 二次元控是不是也要當少數族群保護?
真巧,低收入戶跟高收入戶也是少數族群阿。
※ 編輯: xdxd520         來自: 61.230.196.112       (11/07 15:00)
olpyasr:很奇怪同性戀自己的權利爲什麽要反同者來參與公投?19F 11/07 14:56
olpyasr:可不可以把e君的財產拿來公投問大家是否可以平均分配呀?
Lecher:我不想被同性家庭收養,因為成長過程充滿歧視嘲諷,謝謝!21F 11/07 14:59
m08088:那就來公投阿(X),那就來決鬥啊(O)理論鬥不過人家就叫公投22F 11/07 15:00
olpyasr:同性戀大部份都有生育功能,女同如此男同也如此;不喜歡收23F 11/07 15:01
olpyasr:養可以住保育院呀,沒人阻止
Joejohnz:少數人的權利不能用多數決來決定,小學都有教~25F 11/07 15:02
casperrrr:說的對.在人權議題上公投是不妥的.26F 11/07 15:07
Lecher:你認為一個小孩可以自己決定要被誰收養或是住育幼院嗎?27F 11/07 15:09
Joejohnz:公投這個早在昨天就被打爆了,反對者依舊無視,無奈28F 11/07 15:18
tran628:公投個鬼涉及同性戀及被收養小孩干外人屁事29F 11/07 15:29
tran628:你是上帝嗎有和權利決定別人人生
coolron:不爽就去立法 立的過就你的 立不過就不要靠杯31F 11/07 15:50
Jomai:現行制度小孩夠大了,7歲,在被領養前不是會問孩子的意願?32F 11/0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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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jeremy520604 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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