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12-07 22:39:09
看板 sex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麼勇敢)
標題 Re: [閒聊] 跟20歲以下女生做愛有比較爽嗎
時間 Wed Dec  7 12:25:09 2022


※ 引述《sangi (山雞)》之銘言:
: ※ 引述《csgod1325 (alex)》之銘言:
: : 聽說女生也是有分等級的
: : 20歲以上,也是最普遍
: : 18-20歲剛開發
: 聽朋友說了一件事
: 他現在正要去開發這個範圍的路上
: 女生剛滿18,目前高三
: 應該不犯法
: 女生經驗兩個男友
: 也就是18之前被開發過了
: 朋友說
: 超爽 有夠爽 又濕又緊 皮膚好
: 應該沒被玩壞 或是年輕彈性好
: 姿勢不多
: 背後式抓著快斷掉的腰 超細
: 傳教士看著年輕的妹子衝刺
: 什麼煩惱都沒有了
: 朋友4X了 不是4X貓 太噁心
: 故事聽起來像真的嗎?
: : 16-18歲青澀的青春
: : 15歲以下提早成為社會小妹的8+9
: : 跟這三種不同年齡的女生
: : 真的會有明顯差異嗎?
: :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宣導一下法律觀念吧

在台灣跟年輕女生性交分成3個門檻

18歲

16歲

14歲




18歲以上
只要能提出證明是合意性交就可以
不管是對話紀錄
事後聊天
開房時在櫃檯的監視畫面
都可以當成合意性交的證明
很容易被判無罪


16-18歲
一樣,只要提出合意性交的證據即可脫身
但16-18有個要注意的東西:和誘罪
簡單說就是你不能讓女生的爸媽找不到她
所以建議不要過夜,也不要讓女生不接電話




16歲以下
準強制性交罪
不管是不是合意性交都有罪
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合意會判比較輕
合意+事後取得原諒的話
有機會可以緩刑

但這條是非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說
https://i.imgur.com/yKAKBli.jpg
[圖]
只要有警察檢察官看到這句推文
他就能把你法辦

唯一可能脫身的原因是女生打扮成熟
並且女生隱瞞年齡
但這點舉證困難

因此絕對不要宣揚自己碰過16以下的
7年以下有期徒刑啊






14歲以下
加重強制性交罪
管你是不是合意,事後有沒有取得原諒都沒用

7年起跳最高無上限
而且還可以追加一堆東西
像是保有女生裸照,再一條
不讓她媽媽知道,再一條

而且一樣是非告訴乃論
意思是你今天隨口吹牛說
你跟14歲以下的女生性交過
一樣能被法辦

而且也不可能用女生打扮成熟脫罪
基本上犯這條就死定了
所以絕對不能碰14以下的









其實還有個兩小無猜條款
但是在座的各位都是大叔了用不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3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a1MdF7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0387111.A.3C7.html
saw6904: 兩小無猜條款近似於美國的羅密歐條款1F 12/07 12:28
kawazakiz2: 欸你截圖ID馬一下吧2F 12/07 12:29

他看起來很高調啊XD

sk100: 家中支柱 其情可憫 緩刑兩年3F 12/07 12:31

沒辦法,刑法227超兇
而且法官有時候還會玩一罪一罰
搞出個200多年刑期

sk100: 如何讓法官多愁善感起來 還是得靠錢包4F 12/07 12:31
a21534: 截推文為什麼還要碼ID….5F 12/07 12:32
av8d2124: 感謝分享法律知識6F 12/07 12:33
sk100: 搞不到12歲 緩刑 才是真實台灣法律7F 12/07 12:34
sk100: 晚一點介祐哥 讓大家看看販毒緩刑
ZhChiEn: 可是都已經結婚了也是可以辦的嗎9F 12/07 12:39

刑法227追訴時效20年
法理來說真的要辦絕對可以
只是因為結婚了可視為合意+事後原諒
所以真的辦下去也是緩刑

因此應該不會有警察無聊到故意移送


我主要用意是以他為例來告誡板友
絕對不要說自己跟16以下14以下的女生性交過
非告訴乃論罪很麻煩的

kawazakiz2: 一罪一罰不是都會合併執行變個10幾20年之類的10F 12/07 12:44

對,所以通常只是為了故意增加刑期而已
※ 編輯: mason710 (101.10.7.34 臺灣), 12/07/2022 12:46:59
mc2834: 所以有人要被抓了嗎?11F 12/07 13:02
ThomasWei919: 決定把這篇傳給待會要上刑總的大一學妹惹12F 12/07 13:19
kawazakiz2: 很難啦,他說自己幻想的不就解套了13F 12/07 13:19
adoko: 十四歲以下孤兒無財產 天下無敵!14F 12/07 13:24
yokann: 什麼都推給幻想哪有這麼簡單15F 12/07 13:25
ZhChiEn: 原來如此 居然漲姿勢了16F 12/07 13:25
seaping: 他當年和他老婆搞不好也是二小無猜17F 12/07 13:30
cverooo: 等等  為什麼你這麼了解   很有經驗哦18F 12/07 13:40

不與16以下女性性交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心理健康
無任何驅使我與未滿16歲之女性性交之誘因
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與未滿16女性性交之行為




至於16以上的
計有育達、啟英、中台(護專)、育英等……

hicjgogogo: 追訴期多久啊?什麼時後可以開始吹噓19F 12/07 13:45
hicjgogogo: 看到推文20年了
※ 編輯: mason710 (101.10.7.34 臺灣), 12/07/2022 14:02:21
Wolverin5566: 有舉證有推21F 12/07 14:10
Wolverin5566: 台男都要小心
powerwavesky: 感謝分享法律知識23F 12/07 14:34
Sipaloy: 不會啦,說自己有跟16以下性交過的移送也要有證據24F 12/07 14:41
Sipaloy: 沒證據就是吹牛,不能因為吹牛辦你
kaohsiung73: 原PO法律用詞正確,給推。26F 12/07 14:48
galikumi: 我高一15歲跟女友做愛16歲 我現在越想越不對勁可以去告27F 12/07 15:03
galikumi: 她嗎
Ariesboy: 法辦 不等於 被判刑,而且太專注於刑法,而沒注意到後29F 12/07 15:07
Ariesboy: 面還有那個憲法等在那裡,容易吃虧喔,分享給大家,ccc
Csir: 太好了推文全部送警局31F 12/07 15:13
aJan5566: 我14歲被我的右手性侵了...可以告我的右手嗎?32F 12/07 15:15
czplus: 227一項(3y~10y)不是加重強制性交,222一項二款(7y+)33F 12/07 15:23
czplus: 才是,根據實務見解,和未滿七歲之人合意性交會構成

對齁 太久沒回顧這個
忘記那應該是222了

反正以前前輩都告誡把222 227記住就好了
※ 編輯: mason710 (101.10.7.34 臺灣), 12/07/2022 15:28:03
HunsKing: 你只有18歲以上的講對其他講的都有錯誤的地方,建議你在35F 12/07 15:31
HunsKing: 搞清楚前先不要上來發文,等等有人被你誤導犯了罪你承
HunsKing: 擔不起。

痾,我是宣導不要碰16以下
還有絕對不能碰14以下的啊
怎麼會變成誤導犯罪了?

不過誠心請教內容錯誤的地方
我也想知道最正確的資訊
※ 編輯: mason710 (101.10.7.34 臺灣), 12/07/2022 15:39:51
livv6: 但你開頭是宣導法律概念耶 是不是修一下比較好38F 12/07 15:41

宣導
不要碰16以下
絕對不能碰14以下
16以上保存好自保證據

這些啊

livv6: 如果你真的只是想提醒大家這件事的重要性的話39F 12/07 15:41

因為很多人不知道這些年齡門檻啊
像有人就以為18以下就犯法
有人則以為14以上就沒事

j022015: 笑死 XD 有人很怕40F 12/07 15:45

我會很好奇我講錯的地方啊
※ 編輯: mason710 (101.10.7.34 臺灣), 12/07/2022 15:48:13
chewthelife8: 光看到非告訴乃論而不是公訴我就舒服了 給過41F 12/07 16:01
chewthelife8: 很想知道35說的原po講的要怎麼誤導別人犯罪....
WaLaGiGi: 這也是雖然當家教吃了不少學生,但始終不講年齡的原因^^43F 12/07 16:11
kingkinggod: 所以idd要出事了嗎?笑死~44F 12/07 16:35
alphish: 佛心來的45F 12/07 16:54
john371911: 我記得臺灣法律是屬地主義。那在哪國可以合法跟最年46F 12/07 17:28
john371911: 輕的妹打炮?☺
iamala: 漲姿勢了,絕對沒有很爽。好奇問一下如果出國辦事也算嗎48F 12/07 17:48
iamala: ?看法條要最低三年以上的才算?所以可以約去日本開船囉
iamala: ?
PRODIGALEX: 如果idd大發的時間超過20年,根本不會有事,現在PTT多51F 12/07 18:37
PRODIGALEX: 半都是大叔了。
phenom42: 我以為我來到法律板53F 12/07 18:46
Segoi: 那雙方都是16歲以下怎麼算?54F 12/07 19:15
thaleschou: 推法普55F 12/07 19:21
thaleschou: 那個說人有錯的解釋一下啊?
cool10528: 嘴砲推文要被辦什麼?受害人都找不到也會有罪嗎57F 12/07 20:12
LVE: 有個問題吶,檢查官怎麼調查他跟哪一個人性交?58F 12/07 20:45
njunju: 雙方都16以下合意就都沒問題59F 12/07 21:17
linja: 對方從頭到尾都說自己20歲,無罪60F 12/07 21:33
yiersan: 看來以現有法律來看找剛16的cp最高61F 12/0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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