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zbali.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6 12:58: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stjoke (鬼笑話)
標題 [問卦] 林奕含事件 到底誘姦能不能成立?
時間 Mon May  1 08:48:27 2017


剛去查了一下

林奕含是16歲被誘姦的

法律上是跟十六歲以下女子性交才算性侵兒童

某新聞:
雙方發生關係時學生可能沒有拒絕,而事後想起來才反悔,就很有可能引發所謂誘姦問題
,但至於是否有法律責任,則有模糊地帶,因為只要學生滿16歲,又沒有明確拒絕,只能
說道德上絕對有瑕疵,但刑責上很難去界定。



16歲是模糊地帶... 畢竟女生16歲已經是可以合法地被幹了

所以在法律上是很難判斷的

在道德上是有瑕疵  但是問題是道德不是法律



所以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林奕含到底算不算被誘姦


有沒有這方面的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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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23.202.133
※ 文章代碼(AID): #1P1eNWM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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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iopolo2: 講騙炮=誘姦 這樣你有懂了嗎1F 05/01 08:49

我也覺得比較像騙砲...  感覺誘姦不太能成立......
g8330330: 長得帥  算右肩嗎2F 05/01 08:49
koiopolo2: 自願付出肉體卻得不到愛 幫QQ3F 05/01 08:49
a000000000: 說你右肩就右肩   不要左右不分4F 05/01 08:50
shippai: 你有證據嗎 有證據當然OK5F 05/01 08:50
johnhmj: 假如她當時法定成年…問題是當事人當時有去提告嗎?6F 05/01 08:50
就算告也告不成吧..  如果男女情願的話
弄不好林奕含搞不好還要被告 妨礙家庭 通姦罪

love0: 誰扯法條,就是一個吃妹的垃圾7F 05/01 08:50
shippai: 沒證據 就算把兇嫌抓來問話 人家堅稱沒有 你也不能怎樣8F 05/01 08:50
john11894324: 要不要解釋什麼是誘姦?誘應該是合法 姦應該是不合法9F 05/01 08:50
據說  就是利用權勢使被害人在無法辨別自我是否情願的情況下 發生性行為

JCS15: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兩兔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雌雄10F 05/01 08:51
love0: 對方就是明明知道,這邊是灰色地帶11F 05/01 08:51
john11894324: 聽起誘姦像是要把合法的導向非法的?12F 05/01 08:51
john11894324: 滿16歲雙方又合意是怎樣的灰色地帶?
VVizZ: 就是這樣,想讓補教老師臭掉而已14F 05/01 08:52
asiaking5566: 跑得了法律門躲不了道德門  看在你一代宗師15F 05/01 08:52
love0: 立法給愛情騙子16F 05/01 08:52
johnhmj: 你怎麼知道告不告得成?假如當時沒去提告就有問題了17F 05/01 08:52
linceass: 這就是合意但心有不甘啊 只能說被誘姦18F 05/01 08:52
感覺現在就是要鬥臭某人

love0: 老男人有結婚保護19F 05/01 08:53
linceass: 別跟我說她不知道男的有妻子小孩20F 05/01 08:53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利用教育權勢侵害台灣少有人在辦且成功21F 05/01 08:53
hua0122: 性侵 父母就告了 可能被騙感情 只能講誘姦22F 05/01 08:53
很有道理

love0: 如果事後有威脅成分呢?23F 05/01 08:53
按照某書上講的   女生的確對老師是心有愛慕的....

h90257: 法律如果允許十六歲的人可以發生性行為還有問題嗎?24F 05/01 08:54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造成很多黑幕,壹週刊,[url]https://goo.gl/e3uLUO[/url]25F 05/01 08:54
love0: 老男人不拒絕,不當一個好好的長輩26F 05/01 08:54
talrasha: 說小三就會被說仇女,說合意也會被說仇女,今日你要選哪27F 05/01 08:54
john11894324: 以權勢?補習班老師哪裡來的權勢?補習班老師ㄟ28F 05/01 08:54
talrasha: 一道?29F 05/01 08:54
LipaCat5566: 這樣看來不就只是國中妹被老師煞到之後發現只是30F 05/01 08:54
※ 編輯: gostjoke (73.223.202.133), 05/01/2017 08:55:33
linceass: 有威脅看是甚麼類型的威脅啊31F 05/01 08:55
LipaCat5566: 還是高中32F 05/01 08:55
john11894324: 國中妹還是高中妹?差很多好嗎?差別是有沒有1633F 05/01 08:55
linceass: 說裸照的 這個就可以辦 前提要找出證據34F 05/01 08:55
rahim03: 誘姦又不是法律用詞 怎麼看成不成立?35F 05/01 08:56
talrasha: 裸照到底是哪出來的風向?36F 05/01 08:56
h90257: 還道德問題 跟未成年發生關係=不道德是美國的舶來品吧37F 05/01 08:56
rahim03: 然後是有可能成立利用權勢性交 不過目前狀況不清38F 05/01 08:56
rahim03: 根本無法判斷
rahim03: 裸照是書中情節吧
john11894324: 如果法律後悔成立,男為討女歡心送禮物可以討回41F 05/01 08:57
ilovesumika: 滿16未滿18會違反兒少保護法,可以罰30萬公告姓名42F 05/01 08:57
john11894324: 如果男女性交一方後悔可以告性侵,豈不是天下大亂43F 05/01 08:57
SuperUp: 昨天看裸照好像是小說內容 有人沒憑沒據當現實拿出來講44F 05/01 08:58
johnhmj: ~反正結論就是「板上的肥宅們把不到正妹學生啦!」~45F 05/01 08:58
edwin8: 確定是16歲發生嗎?高一學生有可能是15歲吧46F 05/01 08:59
linceass: 所以才覺得一堆看小說辦案的很...好險他們只能網路上嘴47F 05/01 08:59
rahim03: 法院有好幾個判決都認為補習班老師會成立利用權勢48F 05/01 08:59
john11894324: 坦白講拉!再怎樣弄臭老師也頂多讓他沒女學生教49F 05/01 08:59
rahim03: 最高法院也認同啦 認為不會有利用權勢的不懂不要亂講50F 05/01 08:59
linceass: 要不然一堆冤獄51F 05/01 08:59
john11894324: 靠男學生補習班老師還是可以過爽爽52F 05/01 08:59
bear6709: 真的是靠小說辦案 裸照出來後下一個是死亡筆記本?53F 05/01 09:00
ilovesumika: 未滿18一定有事,除了刑法16歲,兒少法是18歲54F 05/01 09:00
love0: 有婚老男人還吃,就是正義?55F 05/01 09:00
ainor: 又不是法定名詞,沒有成不成立的問題56F 05/01 09:00
我知道不是法條  我是在問在道德上能不能成立  有罪早告了

talrasha: 所以一堆腦衝組叫人去看書,書是證據快上交啊....57F 05/01 09:00
linceass: 趕快去告誘姦 檢察官一定給你黑人問號58F 05/01 09:01
rahim03: 過了這麼多年 家屬不願意追 沒意外就是真相石沈大海59F 05/01 09:01
ainor: 說成騙炮就不會鬥臭了60F 05/01 09:01
hua0122: 書的內容不是百分百還原 只說有些情節是真實遭遇吧61F 05/01 09:01
arrenwu: 只有 合意性交 或 妨礙性自主,沒有誘姦這種東西62F 05/01 09:02
talrasha: 板上法律專門戶都黑人問號吧...63F 05/01 09:02
darkbrigher: 根本沒右肩這個罪名是要定罪啥64F 05/01 09:02
love0: 我看這社會不想改進,人人扯法條先65F 05/01 09:03
talrasha: 給腦衝解釋法條根本浪費時間66F 05/01 09:03
love0: 大家來模仿,有老婆來吃16歲67F 05/01 09:03
vasia: 就沒有誘姦這條罪咩...68F 05/01 09:04
※ 編輯: gostjoke (73.223.202.133), 05/01/2017 09:05:00
johnhmj: 問題是我這肥宅沒老婆…69F 05/01 09:04
arrenwu: 這也不是想模仿就能模仿的XD70F 05/01 09:04
rahim03: 法律專門戶都有沒看法院實務判決在亂講的了 XD71F 05/01 09:04
rahim03: 滿16歲這邊可能關連的就是利用權勢性交 只是事實不明
rahim03: 而不是完全沒其他可能性
arrenwu: 道德又沒有共通標準  成立與否存乎一心啊74F 05/01 09:05
linceass: 補習班老師用甚麼權勢? 可以開釋一下嗎75F 05/01 09:06
talrasha: 哈,至少我覺得這個詞不存在XD,怎麼打官司76F 05/01 09:06
arrenwu: @rahim03 有相關判例嗎? 我想看看77F 05/01 09:06
linceass: 我看她文章就是有放過感情啊78F 05/01 09:06
rahim03: 自己A我的ID 從地院到最高法院都有79F 05/01 09:06
love0: 套句網路很紅的話,就不要自己孩子遇到80F 05/01 09:07
rahim03: 基本上自己去法學資料檢索 用利用權勢+補習班關鍵字搜尋81F 05/01 09:07
beachnote: 目前只有書中所提小本子有辦法定罪 謝謝82F 05/01 09:07
talrasha: r大有黑人問號嗎?XD83F 05/01 09:07
rahim03: 然後滿不滿16歲也跟有沒有利用權勢性交無關 也有人在亂誤84F 05/01 09:07
rahim03: 導
susuqi: 也是 難怪之前那個校長性侵7歲女童也是被判合意86F 05/01 09:08
kingrichman:  台灣只有權勢性交罪,但我認為不是這種情況87F 05/01 09:08
rahim03: 現在事實不明88F 05/01 09:08
kingrichman:  欺騙小女生感情,法律很難處理89F 05/01 09:09
VVizZ: 不明的事情你說我說誰說的算 廠廠 當事人都不指控了90F 05/01 09:09
uno1: 刑法240(和誘未滿20)或241(略誘未滿20)不知道可不可以處理91F 05/01 09:09
uno1: 誘姦?
VVizZ: 管她不願還是不能93F 05/01 09:09
johnhmj: 樓上大大你們各位用猜的你們知道當事人有沒有去提告?94F 05/01 09:09
kmshy: 合意性交告個洨 老師頂多受道德譴責95F 05/01 09:10
love0: 所以騙出精神病,怪女生自己走不出來96F 05/01 09:11
bitad: 合法=16歲老師就可以吃學生97F 05/01 09:11
love0: 唯一解98F 05/01 09:11
susuqi: 之前有個男老師逼男童打手槍好像也只判強制猥褻99F 05/01 09:11
sading7: 事實上就連有沒有性交都不知道啦 都只是意測而已100F 05/01 09:11
VVizZ: 反正腦補眾氣死也沒用 哈哈101F 05/01 09:11
rahim03: 和誘要離開父母家庭的掌握102F 05/01 09:12
susuqi: 哇 那台灣其實對未成年猥褻是不是還滿寬鬆的103F 05/01 09:12
sading7: 沒有那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 別再鍵盤辦案了104F 05/01 09:12
VVizZ: 本來就是 禮拜一了還在吵這個105F 05/01 09:12
VVizZ: 根本死無對證的事
sading7: 父母說有誘姦 但那是父母說法 誰知道是不是真的107F 05/01 09:12
sading7: 口說都無憑啦 沒有證據都是屁
creampie123: 馬的看好膩109F 05/01 09:13
roccqqck: 詐騙騙色可能可以成立110F 05/01 09:14
darkbrigher: 住台南發病 要跑去台北看病 可以想想為什麼111F 05/01 09:14
mike200127: 沒有證據就拿小說當證據就好惹 反駁的人就是護航狼師112F 05/01 09:15
mike200127: 、工讀生 科科
rahim03: 美國老師跟滿16歲學生發生性關係還是會被判刑114F 05/01 09:18
arrenwu: 講其他國家就好笑了 這裡是台灣呀115F 05/01 09:20
yasin0918: 強姦就強姦,騙炮就騙炮,講右肩就像摻在一起做撒尿牛116F 05/01 09:20
yasin0918: 丸一樣好用
roccqqck: 詐騙集團還不是合意交錢118F 05/01 09:20
linceass: 學校老師跟補習班教師是兩碼事119F 05/01 09:21
VVizZ: 法律人又在崩潰惹 你自己都說事實未明了 美國人怎麼插120F 05/01 09:21
VVizZ: 怎麼判 又關台灣人屁事呢
arrenwu: 是啊  問題是那部份法律管得到啊122F 05/01 09:21
VVizZ: 根本沒辦法討論個案阿 比曹錦輝有沒有打假球資訊還少123F 05/01 09:22
arrenwu: 交易部份我們有方法管 感情詐騙那邊沒有124F 05/01 09:22
VVizZ: 結果你幫曹錦輝講話 不幫老師講話 這說不過去125F 05/01 09:22
arrenwu: 所以被人欺騙感情,你沒辦法透過法律幫你討公道的126F 05/01 09:22
u48652004: 她好可憐,死後還這樣被討論,都是她爸幼肩論害的。127F 05/01 09:22
steven211: 看起來像到處騙砲的死老頭  很會很懂 想必不是第一次了128F 05/01 09:22
VVizZ: 頂多只能說社會上真的可能有騙泡的情況 但那又怎樣 自己家129F 05/01 09:23
arrenwu: 就因為這老頭看起來騙砲很多次 讓這情況更像合意性交了130F 05/01 09:23
HuanYuWu: 只有道德層面的話 那真的蠻無解的131F 05/01 09:24
mike200127: 想到昨天還有人說玩弄感情應該要被判刑 笑死了 乾脆每132F 05/01 09:24
VVizZ: 庭教育失敗 性教育缺乏 女兒回家溝通無門導致憂鬱133F 05/01 09:24
mike200127: 個交往到最後分手的都去互告對方玩弄感情好了XD134F 05/01 09:24
VVizZ: 那誰要負責 當然是父母阿135F 05/01 09:24
susuqi: 上面說沒證據沒證據不要口說無憑 結果下面馬上帶風向 科136F 05/01 09:25
susuqi: 老師瞬間洗白耶
rkb84: 16歲合法右肩,已婚,大兩輪,補教老師,不回應,被道德譴責138F 05/01 09:25
yasin0918: 只能說這件事除非有其它受害者站出來,不然目前就是死139F 05/01 09:26
yasin0918: 無對證
susuqi: 之前女生騙感情被母豬母豬的罵 現在歐吉桑老師騙炮16歲未141F 05/01 09:26
susuqi: 成年學生 就變成父母的錯
rahim03: 我看你才崩潰吧 我看你的身影到處都是143F 05/01 09:27
VVizZ: 老師有道德問題 影響的是他的生意阿 不過人家可以只收男生144F 05/01 09:27
pinhanpaul: 林女已經死了  再怎麼被告也是不起訴了..145F 05/01 09:27
VVizZ: 崩潰到要噓文了 哈哈 你自己曹案的態度是什麼 現在又是什麼146F 05/01 09:27
rahim03: 如果要講事實不明 就是到底是合意 還是有利用權勢不明啦147F 05/01 09:27
susuqi: 男老師也會逼男童打手槍耶 怎辦148F 05/01 09:27
VVizZ: 我可是一以貫之 通通都保持依定程度的懷疑149F 05/01 09:28
arrenwu: 是啊  所以我覺得大家也不用在這邊討論什麼是實了150F 05/01 09:28
a216832: 大家只是在罵渣男 跟平時罵母豬的道理一樣 母豬沒犯法呀151F 05/01 09:28
a216832: ~~
VVizZ: 不對喔 連有沒有做愛都是不明的153F 05/01 09:28
arrenwu: 事實就是林的爸媽沒有提告 然後老師也沒有出來講什麼154F 05/01 09:28
rahim03: 我這篇一直都噓不是嗎? 你都會20幾歲自己選的 只要是男155F 05/01 09:28
rahim03: 的都可憐 女的16歲怎樣都是自找的
phix: 已婚老師騙還是強迫學生上床  不用抓起來鞭三十的喔?157F 05/01 09:29
a216832: 鄉民痛恨母豬 當然也痛恨渣男囉~~158F 05/01 09:29
rahim03: 既然什麼都沒講 那什麼都不要評論囉 以對她的狀況來講159F 05/01 09:29
VVizZ: 沒有喔 我只有這個案子覺得是自找的160F 05/01 09:29
rahim03: 你講合意也不行啊161F 05/01 09:29
edvoyage: =_=若被上還高潮,228沒證據告不成,可能反被告通姦162F 05/01 09:29
arrenwu: 我國刑法沒有鞭刑啊163F 05/01 09:29
susuqi: 對啊如果你說不明 那上面說像合意性交的是?164F 05/01 09:30
arrenwu: 我只是說看起來很像而已 沒有定論啊 反正也沒提告165F 05/01 09:30
rahim03: 還要撐喔 20幾歲自己選的 男的就可憐 16歲女的就自找166F 05/01 09:30
VVizZ: 我沒有講和意不合意阿 我一直都在酸小說辦案阿167F 05/01 09:30
phix: 美女從小到大要躲過多少渾蛋毒手168F 05/01 09:30
rahim03: 你要說看起來像 反過來也可以評論不是嗎169F 05/01 09:30
VVizZ: 還有譴責父母推卸責任阿 哈哈170F 05/01 09:30
arrenwu: 你在這邊講100遍 那老師也不會被定罪的171F 05/01 09:30
a216832: 還有 我們平時罵母豬也沒在要證據的172F 05/01 09:30
rahim03: 我始終都說事實不明啊 但男女你明顯標準不同173F 05/01 09:30
arrenwu: 行 都行 看起來像什麼樣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174F 05/01 09:30
st2913sbck: 就被已婚男騙砲175F 05/01 09:31
rahim03: 對某些人來講 符合他想講的 是不需要證據的176F 05/01 09:31
susuqi: 哈哈哈 你只是說看起來像 沒定論 所以這算臆測嗎177F 05/01 09:31
VVizZ: 男女為啥標準要同 男方在人肉市場的價值變動率比較高178F 05/01 09:31
steven211: 父母是幫兇之一 不過那年代的父母 也不意外啦 現在也..179F 05/01 09:31
arrenwu: 那是我的臆測啊  所以我並沒有說誰對誰錯不是嗎?180F 05/01 09:31
rahim03: 如果你想說別人小說辦案 自己就不要講合意性交181F 05/01 09:31
susuqi: 那我也是覺得看起來像啦 這樣可以嗎182F 05/01 09:31
rahim03: 因為兩個都是事實不明183F 05/01 09:31
VVizZ: 處男肥宅跟多金名師比我比較同情處男肥宅 這樣不可以?184F 05/01 09:31
arrenwu: 反正在這邊講 啥事情也都不會改變185F 05/01 09:31
susuqi: 才說不要口說無憑 結果就自己臆測起來了呢186F 05/01 09:31
rahim03: 你都說男女標準不一定要一樣 那還有什麼好講187F 05/01 09:32
arrenwu: 小說辦案的問題是把小說當事實吧...188F 05/01 09:32
susuqi: 哎唷 這標準怎麼對自己就寬鬆了起來189F 05/01 09:32
VVizZ: 沒有什麼好講你整天找我講XD190F 05/01 09:32
VVizZ: 這不就是裝熟嗎
rahim03: 就說有人只要講的是自己想講的 標準變動 沒有證據 都沒差192F 05/01 09:32
bardah2c: 這事件應該分法律跟道德兩個層面來看193F 05/01 09:32
susuqi: 蛤 我們第一次溝通吧 你哪位啊194F 05/01 09:33
rahim03: 看到電一下囉 反正你都能男的 10幾年都可以白活 所以可憐195F 05/01 09:33
VVizZ: 我本來就講我想講的 本來人肉市場就沒有標準 本來變心跟196F 05/01 09:33
rahim03: sus 他在講我啦197F 05/01 09:33
susuqi: 不要把自己想成是ptt名人好嗎 哎呀 我又臆測了198F 05/01 09:33
VVizZ: 騙泡的界線就是模糊  自以為可以電人 笑死199F 05/01 09:33
arrenwu: 我是真的很難理解怎麼有人會覺得小說內容可以當證據就是200F 05/01 09:33
rahim03: 人肉市場 照你標準 更看不出男的可憐在哪了201F 05/01 09:33
rahim03: 你自己都可以看新聞都臆測合意性交了
VVizZ: 我覺得他可憐你覺得他不可憐關我什麼事?203F 05/01 09:34
rahim03: 別人看小說覺得違法又有什麼?204F 05/01 09:34
hoshi1992: 臭酸宅平常罵母豬有在求證據的?205F 05/01 09:34
rahim03: 你就標準不一 有什麼好講206F 05/01 09:34
arrenwu: 我倒沒有覺得老師有那裡可憐就是 不過現在應該是避風頭207F 05/01 09:34
VVizZ: 所以你要承認你是小說辦案的法律奇才嗎XD208F 05/01 09:34
susuqi: 哈哈哈你說那個被影射的老師很可憐嗎209F 05/01 09:35
talrasha: 怎麼吵起來了...210F 05/01 09:35
rahim03: 小說還有被害人父母聲明 人家用生命換 有人選擇相信正常211F 05/01 09:35
arrenwu: 看小說辦案...這...你覺得正常的話 我也無話可說 XD212F 05/01 09:35
VVizZ: 到底誰規定標準要一致的阿 個別法官對性侵的認定標準都可以213F 05/01 09:35
rahim03: 比起來相關資料不齊全 臆測合意性交的根據不就更薄弱?214F 05/01 09:35
arrenwu: 問題是被害人父母要怎麼知道那是真是假啊 作者自己說不是215F 05/01 09:36
susuqi: 對啊 既然標準不一 你可以在別人推文帶風向是合意216F 05/01 09:36
VVizZ: 分歧 自己前後期判決標準也可以跑掉 鄉民不能自訂?217F 05/01 09:36
rahim03: 一直講無罪推定 是只看到被告 從被害人這邊 你們不用證據218F 05/01 09:36
susuqi: 別人也可以臆測不是合意啊219F 05/01 09:36
arrenwu: 好吧  那我說明一下我為啥這樣臆測好了220F 05/01 09:36
rahim03: 就可以攻擊她 真的自以為是法官法庭審案子?221F 05/01 09:36
MsKing: 騙炮就是動機錯誤啦 滿16歲就有性自主決定權了222F 05/01 09:36
VVizZ: 說穿了你就只是個立場決定屁股的人而已阿 假裝是法律人223F 05/01 09:36
arrenwu: 簡單的說 從許多相關文章看起來 這老師是吃學生慣犯224F 05/01 09:36
susuqi: 哈哈哈哎唷當事人變自己標準就可以自訂耶225F 05/01 09:37
sading7: 傻瓜喔… 自殺與所謂誘姦的關係是家屬提的226F 05/01 09:37
arrenwu: 而且從另外一篇文章看起來 這些老師專挑 16以上227F 05/01 09:37
rahim03: 吃學生你是知道怎麼吃的逆? 無罪推定是用在法庭上對被告228F 05/01 09:37
VVizZ: 曹錦輝資料這麼多你都堅信不能證明他有罪229F 05/01 09:37
sading7: 死者根本沒講是因為什麼事才死 遺書也沒寫230F 05/01 09:37
susuqi: 自助餐好吃喔 你夾的是雙重標準嗎231F 05/01 09:37
arrenwu: 表示這傢伙除了會吃 還是知道法律邊界的232F 05/01 09:37
rahim03: 的保護 在現實生活 也有比法庭判決更傷人的 就不用無罪233F 05/01 09:37
VVizZ: 結果這資料這麼少你卻因為女方自殺堅信一定是誘姦234F 05/01 09:38
rahim03: 推定 或 類推無罪推定?235F 05/01 09:38
arrenwu: 畢竟如果他搞的是強姦,一直吃女學生很容易出事236F 05/01 09:38
VVizZ: 最奇怪的人是你阿237F 05/01 09:38
rahim03: 我什麼時候堅信? 不就一直說事實不明了嗎238F 05/01 09:38
sading7: 太多莫名奇妙的腦補了 還腦補死者心裡想什麼239F 05/01 09:38
arrenwu: 同時,如果是強姦,我覺得9年前林的爸媽就提告了240F 05/01 09:38
rahim03: 多容易啦 外國都有神父吃了幾百兒童之後才出事的241F 05/01 09:38
VVizZ: 你超信的阿 不然你怎不講補習班老師可能啥事都沒做242F 05/01 09:38
arrenwu: 綜合上面我看到的資訊,我臆測應該是被騙砲243F 05/01 09:39
rahim03: 曹錦輝資料沒有很多 因為曹錦輝沒有相對人244F 05/01 09:39
MsKing: "姦"就是強制違反性自主決定權了 滿16歲沒有誘姦這條罪245F 05/01 09:39
rahim03: 我不需要考慮另一邊的人狀況 這件看起來不是246F 05/01 09:39
VVizZ: 現在法條裡面也沒有姦247F 05/01 09:39
rahim03: 直接把半套的無罪推定 拿來這邊 然後一邊講小說辦案248F 05/01 09:40
VVizZ: 開始轉進了喔 你不是鍵盤法律人嗎怎麼不管相對人了249F 05/01 09:40
rahim03: 一邊說合意性交 看起來不是半斤八兩????250F 05/01 09:40
arrenwu: 因為從另外一篇文章看起來 那個發文的是被騙砲沒錯251F 05/01 09:40
VVizZ: 兩造監聽不是鍵盤法官的基本要求嗎252F 05/01 09:40
rahim03: 曹錦輝相對人在哪?253F 05/01 09:40
MsKing: 未滿16歲沒有完整的性自主決定權 就算是同意法律還是認定254F 05/01 09:40
VVizZ: 而且小說是不是在清醒意志底下寫成的也沒人知道255F 05/01 09:40
rahim03: 你看不懂我要講的 我實在懶得跟你講了256F 05/01 09:41
susuqi: 哈哈哈前面說資料少 不要口說無憑 後面說合意性交257F 05/01 09:41
MsKing: 不是真的同意258F 05/01 09:41
susuqi: 哎唷 好亂喔259F 05/01 09:41
plus203ft: 先證明有幹到再來討論吧260F 05/01 09:41
rahim03: 滿16歲有可能在看似合意底下成立的就是利用權勢 但本件261F 05/01 09:41
plus203ft: 沒證明她被幹後面都廢話262F 05/01 09:41
VVizZ: 你20分鐘前就說懶得跟我講了263F 05/01 09:41
arrenwu: 父母聲明是16歲誘姦 小說是13歲性侵 這兜不起來吧264F 05/01 09:41
rahim03: 事實不明 就是這樣265F 05/01 09:41
MsKing: 意志不清醒還是強制性交 不是啥誘姦266F 05/01 09:41
susuqi: 你不知道的事 那又一直帶風向到合意是哪招267F 05/01 09:41
rahim03: 真要解釋有一堆可能啦 但總之事實就是不明268F 05/01 09:42
VVizZ: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是-by王力宏269F 05/01 09:42
rahim03: 利用權勢就是意思清醒 外表看起來是同意了270F 05/01 09:42
rahim03: 跟別人討論 順便回一下啊
susuqi: 只准自己臆測帶風向 別人就說小說辦案272F 05/01 09:42
susuqi: 看起來就半斤八兩
MsKing: 利用權勢性交基本上還是強制性交的一種274F 05/01 09:43
arrenwu: 所以拿本連城訣去指控老師性侵 這樣你覺得ok嗎?275F 05/01 09:43
VVizZ: 呵呵 這不就傲嬌嗎 哼我不理你了 哼我又順便回了276F 05/01 09:43
susuqi: 所以什麼都不知道就說啊這看起來是合意啦 也ok?277F 05/01 09:44
VVizZ: 怎麼說都ok阿 反正你相信你相信的版本就好了 對現實沒影響278F 05/01 09:44
arrenwu: 我前面不是告訴你臆測的推論嗎? 還是你哪邊看不懂?279F 05/01 09:44
klyuch: 騙人感情很可恥。騙剛脫離法律保護年齡限制的學生更沒基本280F 05/01 09:45
rahim03: 半斤八兩啦 只是有男的就無罪推定 女的就隨便臆測281F 05/01 09:45
VVizZ: 人生不就是找個理由相信而已不然就會去死282F 05/01 09:45
klyuch: 道德。說不定當時老師有用權勢洗腦女學生跟他上床,誰知道283F 05/01 09:45
klyuch: 呢。
rahim03: 那別人從父母聲明和小說內容臆測就不行?285F 05/01 09:45
arrenwu: 連作者本人都說那不是她的故事了 這小說怎麼用XD286F 05/01 09:45
sharkimage: 平常罵母豬有在求證據的?+1287F 05/01 09:45
VVizZ: 也許有 但也許是女生愛上老師阿 像林依晨愛上施易男一樣288F 05/01 09:45
must: 老師趕快出來澄清啊,全家都躲起來,連招牌都拆了,不就默認289F 05/01 09:45
arrenwu: 父母的聲明跟小說有兜不起來的地方啊290F 05/01 09:45
rahim03: 作者說真人真事 父母說是她的故事291F 05/01 09:45
must: 了?這樣師母師妹以後怎麼做人,不為自己想,也要為她們著想292F 05/01 09:45
VVizZ: 18歲的約定先去看一下293F 05/01 09:45
must: ,鄉民都說你會贏,不用怕294F 05/01 09:45
susuqi: 你把你的臆測拿來帶風向跟小說辦案有什麼兩樣295F 05/01 09:46
rahim03: 這都是可以臆測的根據啊 那請問你arr 臆測的根據有很強?296F 05/01 09:46
VVizZ: 沒什麼兩樣阿 只是不想看網路輿論一面倒而已 哈哈 生氣嗎297F 05/01 09:46
rahim03: arr你臆測的根據不就弱的跟什麼一樣 都有連續殺人犯找不298F 05/01 09:46
rahim03: 到兇手了
arrenwu:  所以書本那邊真哪邊假要怎麼分@@"300F 05/01 09:47
arrenwu: 如果你分不清楚哪邊真假,這小說要怎麼用啊
chean1020: 人死了,能告也不可能了吧302F 05/01 09:47
rahim03: 你連老師感覺吃過很多個本身都是臆測303F 05/01 09:47
VVizZ: 小說喔 定價那頁87%是真的 剩下我不知道304F 05/01 09:48
rahim03: 你用自己的臆測都能當你進一步臆測的根據305F 05/01 09:48
rahim03: 小說和父母的聲明有比你弱???
klyuch: 結論就是,人都死了,八成也沒證沒據了。但是我寧可相信女307F 05/01 09:48
rahim03: 說更難聽一點啦 要標準一致 你連老師吃過很多個都不能講308F 05/01 09:48
klyuch: 學生;沒有的事不會空穴來風,玩弄年輕小女生的惡質老師就309F 05/01 09:49
klyuch: 活在夢魘中一輩子吧!
VVizZ: 小說都是真的那總裁系列後面都有一個被權勢性交的受害者311F 05/01 09:49
rahim03: 你證據在哪? 要不然你酸別人網路辦案 都是酸到你自己312F 05/01 09:49
VVizZ: 鍵盤法律人快點幫大家揪出兇手313F 05/01 09:49
susuqi: 你只要知道一件事 就是台灣確實有不少男老師對未成年強制314F 05/01 09:49
susuqi: 猥褻
rahim03: 剩下也沒什麼好講的316F 05/01 09:49
arrenwu: 老師吃過很多個的臆測是來自於另一篇爆料317F 05/01 09:49
arrenwu: 我沒有辦案啊@@" 畢竟現在沒有任何案子可以辦
VVizZ: 說沒什麼好講的人一直講一直講XD319F 05/01 09:50
susuqi: 我是說 新聞 校長性侵女童 老師強制猥褻男童320F 05/01 09:50
rahim03: 另一篇爆料就可以信了喔... 哈321F 05/01 09:51
VVizZ: 樓上對判決不滿意 可以問鍵盤法律人322F 05/01 09:51
arrenwu: 那些新聞我看過啊  這些人都被起訴了不是嗎?323F 05/01 09:51
rahim03: 說到底就是選擇自己想採用的狀況 然後講自己想講的324F 05/01 09:51
arrenwu: 這是我相信那篇不會無的放矢啦325F 05/01 09:51
rahim03: 順便酸別人 結果自己一直做一樣的事而已326F 05/01 09:51
arrenwu: 當然也可能那篇是騙人的就是327F 05/01 09:52
susuqi: 現在太多模糊焦點 如果這本書可以幫助更多人 那就是有用328F 05/01 09:52
rahim03: ..............329F 05/01 09:52
VVizZ: 法律人也是阿 同情曹錦輝所以曹錦輝無罪 同情自殺女所以330F 05/01 09:52
arrenwu: 那篇爆料的內容寫得相當明確喔! 小說就.....331F 05/01 09:52
VVizZ: 父母的指控跟小說比較可信  哈哈 哈哈332F 05/01 09:52
arrenwu: 小說如果跟現實人物有 一對一 的對應關係,那還有得討論333F 05/01 09:53
arrenwu: 沒有的話...就只能當小說了 因為分不清楚虛實
VVizZ: 小說會有共鳴就是裡面有一些情節跟讀者的生命經驗相當335F 05/01 09:54
Pictor: 為什麼講灰色地帶很簡單,因為同樣行為若發生在加州是違法336F 05/01 09:54
Pictor: 的,今天是台灣法律沒有考慮到這一塊,才讓狼師可以鑽漏洞
VVizZ: 但反過來說如果收集這些生命經驗也可以成為一本動人的小說338F 05/01 09:54
arrenwu: 痾 那我會說這不是灰色地帶,他就是合法339F 05/01 09:54
nabiqueen: 什麼叫合法被幹,你有什麼毛病340F 05/01 09:55
VVizZ: 你要說作者也加入自己的生命經驗 但又不知道確實是哪部分341F 05/01 09:55
VVizZ: 這才是被酸小說辦案的原因
VVizZ: 退一百萬步說 補教師真的騙幹無數 她找幾個共同受害者
VVizZ: 把大家的經驗都寫進去 也有可能阿 誰知道 大家自己腦補而已
kiergh: 活著互吉都說不清楚 現在死無對證 從今開始留意兒女跟老師345F 05/01 10:00
kiergh: 的接觸 以及兒少性教育問題 才是旁人唯一能做的
Android16: 慰安婦有討到公道嗎?347F 05/01 10:00
Android16: 人生就是這樣 阿面
VVizZ: 本來就是家庭教育最重要 從小在家裡建構的性道德感349F 05/01 10:01
VVizZ: 跟這個體系跑去外面崩潰之後回家得不到理解安慰
VVizZ: 恐怕才是最深沉的問題
Android16: 慰安婦 連 "被迫" 都被要求刪除了 你說呢?352F 05/01 10:02
winter0723: 誘姦是她父母的說法啊……353F 05/01 10:04
must: 我比較好奇的是,已經傳成這樣,連工作生活都被影響,怎麼還354F 05/01 10:04
must: 是緘默不語?反正女方都逝世了,咬住兩情相悅、或是直接說抹
winter0723: 覺得這件事比較難定義356F 05/01 10:04
must: 黑就好了,到底顧忌什麼?還是像網友猜的,還有更多房思琪存357F 05/01 10:04
must: 在?
xxxg00w0: 不能 無法舉證359F 05/01 10:05
aliceslover: 好了啦,煩死了360F 05/01 10:06
c52chungyuny: 某a在這裡秀下限完全不意外361F 05/01 10:06
winter0723: 還是有不對等關係(比如父女、師生),而女方未滿18已362F 05/01 10:06
winter0723: 滿16,就叫誘姦?
Android16: XDDDDDD 好啦 慰安婦是自願的啦364F 05/01 10:07
c52chungyuny: 騙炮最好是會怎樣   什麼都談感情就不叫大人世界了365F 05/01 10:07
c52chungyuny: 那跟以前的女友(已分手)算不算騙炮  我也沒娶人家啊
winter0723: 這年紀被沖昏腦可以想像,對方又是敬愛的長輩,哭哭喔367F 05/01 10:08
winter0723: 正常交往也能來類比lol
willion003: 就一個垃圾教師啊369F 05/01 10:10
sweety655633: 只要寫一本書然後自殺就會有人相信是誘姦或強姦370F 05/01 10:10
arrenwu: 我覺得是老師不想師生戀or騙砲的事情太直接公開吧371F 05/01 10:10
sweety655633: 我看起來倒像被騙砲不好意思面對才寫一本書若有若無372F 05/01 10:10
sweety655633: 的往對方身上抹屎喇
VVizZ: 補教老師出來否認是最笨的策略374F 05/01 10:10
VVizZ: 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台灣新聞熱度很快就過了
bibiwei: 利用剛滿16歲,最好心智還很成熟啦!,讓小女生有戀愛感,不376F 05/01 10:12
VVizZ: 改個藝名就好377F 05/01 10:12
bibiwei: 說破,再上,還同時養幾個學生來玩,大概是這種手法。了不起378F 05/01 10:12
bibiwei: 負責!!
VVizZ: 這就跟去印度玩被強姦一樣阿 純粹是你要不要避免風險的問題380F 05/01 10:13
VVizZ: 沒有人會否認強姦是不對的 但你也只能提醒你的女性朋友沒事
VVizZ: 不要去印度
Android16: 補教師出面承認 又說成年情投意合 甚至說女方脫光引誘383F 05/01 10:14
Android16: 又怎麼說?
VVizZ: 沒可能出面的啦 幹嘛自己對號入座 被記者找到只要說跟她385F 05/01 10:14
VVizZ: 不是很熟久未聯絡 你能怎樣?
mhfo3035: 根本沒誘姦最好嗎?缺乏法律常識?387F 05/01 10:15
hideho: 這裡應該一堆背好法條卻落榜多年的魯蛇吧?388F 05/01 10:18
VVizZ: 有一個超澳交的實務界法律人阿XD389F 05/01 10:19
must: 是啊,根本沒誘姦,兩情相悅啊,趕快出面,這樣又跑大陸、又390F 05/01 10:20
must: 拆招牌的,比對號入座還慘
mylonite: 有老婆小孩然後上女學生,你說這是對的?392F 05/01 10:21
VVizZ: 有人說通姦是對的嗎??393F 05/01 10:23
c52chungyuny: 女學生妨礙家庭啊   自己看到結婚男人要迴避吧394F 05/01 10:24
c52chungyuny: 剛剛還有一篇是說什麼崇拜的男人說要愛你
c52chungyuny: 就動容的    乾  什麼歪理
hoshi1992: 那些說兩情相悅的以後最好都不要生女兒397F 05/01 10:29
naker: 就感情騙子而已398F 05/01 10:34
pantani: 女生有涉及妨礙家庭沒錯啊   問題是老師就算沒有強姦脅迫399F 05/01 10:37
pantani: 等也是問題比女方大的多   就因為他是老師
pantani: 而如果一開始涉及其中一項   後續的性行為告通姦告不成啦
yukito76113: 生了一定花時間教好不用樓上噓的擔心402F 05/01 10:47
thaleschou: 「可以合法地被幹了」麻煩改一下好嗎?等等推回來403F 05/01 11:02
thaleschou: 狼師不就是利用這個灰色地帶,這詞根本沒有實質約束
ONEorTWO: 裸照威脅 這罪名辦下去 成立的機會高多了405F 05/01 11:06
flyaway1030: 你是問法律上面還是406F 05/01 11:07
avrw: 這年頭的母豬價格沒談攏都是告性侵,所以一定不是性侵。407F 05/01 11:07
ff20: 說生女兒的是都不會教女兒膩408F 05/01 11:09
avrw: 如果臺灣有誘姦罪,那八成以上的8+9都要被抓去關了409F 05/01 11:14
winter2683: 證據410F 05/01 11:18
fcz973: 你先告訴我右肩是什麼法第幾條411F 05/01 11:42
mow1982: 補習班後台很硬的,你們惹不起的。412F 05/01 11:52
dsa888888:413F 05/01 12:02
dsa888888: 看到這名字就噓
assassinzero: 事後反悔也算右肩  自助餐吃到寶喔415F 05/01 12:19
dluog: 為何不能成立??? 誘姦又不是法律名詞,何來"定罪"之說???416F 05/01 12:36
dluog: 難道感情只分合意與強迫嗎??? 誘姦就是灰色地帶啊
dluog: 那鄉民被女性以感情之名騙錢幹嘛整天雞雞叫?
dluog: 說好的你情我願呢? 有種去告搶劫啊看看法院怎麼判囉?
maderfucker: 不會爬文?420F 05/01 13:05
morphology: 改成18歲很難嗎?421F 05/01 13:06
killmens2002: 根本沒有一個犯罪叫誘姦422F 05/01 13:21
walkwall: 嗯  有略誘與合誘423F 05/01 14:30
sma7061: 還裝424F 05/01 15:33
mkoiu: ??425F 05/01 15:36
love0: 虛426F 05/01 15:43
keichi: 你想幹嘛427F 05/01 15:57
sanxiao: 工讀428F 05/01 16:26
[圖]
 
demetrylin: 帶風向被抓到囉430F 05/01 17:09
ants8069: 反串失敗431F 05/01 18:49
sinben: 工讀生432F 05/01 20:24
demitri: 誘姦不是罪名 現在無法判違法又怎樣?433F 05/02 16:47
siberia: 反串434F 05/0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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