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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標題 Re: [新聞] 女詐P幣3億 躍PTT大富翁
時間 Wed Apr 24 14:47:58 2013



前站長sallykoi偷看情敵信件,
這事情是由當時批萬的小組長EmilChau(Ptt2 ID: nobunagaoda)洩漏給當事人知道,
最後才爆發出來的,下面這幾篇網誌的主人是受害人的朋友。

http://blog.xuite.net/laceni/wretch/186747258
萬惡之淵藪...圮軆屉 @ LACENI。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非常感謝你們因多年交情而沒把我完全排擠出去 一群政客 數不清的雙面人(包括我) 隱板級數一層又一層 政治小團體一個又一個 噁心的敵人可以拉攏過來當朋友 朋友的朋友是自己最大的敵人 朋友與仇人相安共處一室 每個人都在做表面功夫 每個人說的話都不是真話 中傷、串供、暗的來、私黨營 ...

 

http://blog.xuite.net/laceni/wretch/186747297
萬惡之淵藪...圮軆屉(II) @ LACENI。 :: 隨意窩 Xuite日誌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對不起 我隱瞞 我演戲 雖然那完全是複製你對付其他人的手法 但是我卻忽略了 你是將那些手法拿來攻陷敵人 但我卻因為一時好玩(想玩玩看自己騙人會不會成功) 以及是真心想幫高中同學知道她隱私被嚴重侵犯的事情 而將在身邊吸取的一些政客的詐術用在你的身上 我是將那些詐術使用在好朋友的身上, ...

 

http://blog.xuite.net/laceni/wretch/186747314
萬惡之淵藪...圮軆屉(II) - 我對不起你 @ LACENI。 :: 隨意窩 Xuite日誌 我好像發作了 波出那篇網誌之後就一直呼吸困難 我對不起性長 我向他套話 我對朋友做出對敵人才會做的事情 我向他套話 才知道sallykoi學姊跟她的同夥濫用職權偷看我高中同學的隱私 是因為我的關係 所以之後我其他的高中同學也才知道這件事情 我做了非常齷齪的事情,對於一直深深信賴著我的性長... 但是 ...

 

http://blog.xuite.net/laceni/wretch/186748203
[震怒] 停播北越 還我黑表 @ LACENI。 :: 隨意窩 Xuite日誌
停播北越 還我黑表 幹!!!!! 停播北越 還我黑表 幹!俺要黑特板啦 停播北越 還我黑表 !!!!!!!! 媽的在那邊耍什麼屌 他奶奶的!網路權位鬥爭世界很好玩齁??? 幹你媽的 害我只能拿網誌當黑特板 幹你媽個老機掰 這個日記網誌真是他媽的從來都沒水準到極點 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 ...

 

http://blog.xuite.net/laceni/wretch/186748226
[腐爛] 我知道SHURE SM58是無辜的...... @ LACENI。 :: 隨意窩 Xuite日誌 幹你媽的買個mic都碰到態度不好的賣家 但我已經下標了 幹你媽的回信語氣跟郵局會用曖昧表情+曖昧機掰態度管人提款只提NT100的白目公務員一樣 也跟台鐵會找錢用丟的給你的白目站務員一樣 幹你媽的我幹嘛跟這種人買東西 我寧願繼續用99元路邊攤MIC 也不要用SHURE SM58 媽的我不希望以後拿出M ...

 


這是時任Ptt2站長的plover與wilo、Ricas、clifflu等站長的水球記錄。

★wilo 小根 你在嗎?  [11/26/2001 21:06:13]
To wilo: in [11/26/2001 21:43:53]
★wilo 阿?  [11/26/2001 21:44:00]
To wilo: 喵 [11/26/2001 21:44:08]
★wilo 呼  停了  [11/26/2001 21:44:19]
★wilo 比蟑螂還蟑螂  [11/26/2001 21:44:31]
To wilo: 唉..-.- [11/26/2001 21:44:40]
★wilo 沒砍  只是停:)  [11/26/2001 21:44:52]
To wilo: ccc...:P [11/26/2001 21:44:59]
★wilo 嗯嗯  以為在網路講話就不用負責 好笑  [11/26/2001 21:45:16]
To wilo: 唉.. [11/26/2001 21:45:25]
★wilo 不知該怎麼形容  [11/26/2001 21:45:56]
To wilo: oh [11/26/2001 21:46:05]
★wilo 你適用 plover 查詢壓? ^^:  [11/27/2001 14:54:23]
To wilo: 秘密 [11/27/2001 14:54:34]
To wilo: 第二個被騙..恭喜呀 [11/27/2001 15:44:30]
★wilo -_-  [11/27/2001 15:44:34]
To wilo: ccc...第一個是 nbaaaa [11/27/2001 15:44:54]
To wilo: 色咩咩應該會被騙吧 [11/27/2001 15:45:33]
To wilo: 被踹的帳號是誰的呀 [11/27/2001 15:49:01]
★wilo wi1o是我的阿  [11/27/2001 15:49:16]
To wilo: 喵 -.-! [11/27/2001 15:49:24]
★wilo 我忘了這裡有有防範為然咩^^;;  [11/27/2001 15:49:42]        
To wilo: 喔耶 [11/27/2001 15:49:52]
To wilo: ccc... [11/27/2001 18:13:42]
★wilo 啪機  [11/27/2001 18:13:58]
★wilo 學我 -_-  [11/27/2001 18:14:16]
To wilo: 現在變成我同學在玩KOTD了 -_- [11/27/2001 18:14:41]
★wilo 阿?  how?  [11/27/2001 18:14:48]
To wilo: 他不跟我說..:PPPPP 跟 dearyou 一樣吧..不要說出去呦 [11/27/2001 18:15:16
To wilo: 好啦..881...:) [11/27/2001 18:15:23]
★wilo 喔喔 81^^  [11/27/2001 18:15:27]
To wilo: 哈哈哈  [11/27/2001 18:15:33]
★wilo 笑成降^^;  [11/27/2001 18:15:49]
★Ricas 你想個辦法解釋吧, :)  [11/27/2001 23:56:02]
★Ricas 可以建議的方向, 就是保護使用者資料, 我們不代查使用者  [11/27/2001 23:56
To Ricas: 其實...MACABRA的密碼我學長知道. [11/27/2001 23:57:11]
To Ricas: 我覺得背後有root級的usr.. [11/27/2001 23:57:40]
★Ricas 不懂. 能不能說明確點?  [11/27/2001 23:58:05]
To Ricas: 我學長可以玩他帳號,而且就算他改密碼,他也知道.. [11/27/2001 23:58:46]
To Ricas: 這說明了一件事..有人有辦法.. [11/27/2001 23:59:03]
★Ricas 他怎麼知道?  [11/27/2001 23:59:13]
To Ricas: 他不跟我說..我想大概就是這樣子吧.. [11/27/2001 23:59:45]
To Ricas: Ptt2一點也不隱私 [11/27/2001 23:59:55]        
★Ricas 這很正常.. :P  [11/28/2001 00:00:04]
To Ricas: 唉..那個就說是他自己設的 [11/28/2001 00:00:36]
★Ricas 先睡了晚安  [11/28/2001 00:01:04]
★wilo 小根 adm :)_  [11/28/2001 01:29:43]
To wilo: ok [11/28/2001 01:29:48]
★wilo 那個 你在貼文章時,用 plover 查詢?  [11/28/2001 01:30:23]
To wilo: 大概吧..:P [11/28/2001 01:31:28]
★wilo -_-!!!  那你想解釋吧:)  [11/28/2001 01:31:41]
To wilo: plover板精華區2->4->6->8 [11/28/2001 01:31:58]
★wilo 看吧  [11/28/2001 01:35:54]
To wilo: 看了 [11/28/2001 01:36:20]
★wilo 小根,那個版版沒隱形,有的文章  不怕被找碴?*_*  [11/28/2001 01:58:03]
To wilo: 我搬到另一個隱形板了 [11/28/2001 01:58:36]
★wilo 嗯嗯 我是說M起來也有的小敏感?  [11/28/2001 01:58:55]
To wilo: 清光了 [11/28/2001 02:04:45]
★wilo 阿? *_*  [11/28/2001 02:04:57]
To wilo: 連你耍色的 咩咩耍色的都清光了 [11/28/2001 02:05:21]
★wilo 發現大家都有清純 :p  [11/28/2001 02:05:31]
To wilo: 一堆色版友 -.-!! [11/28/2001 02:05:47]
★wilo haha  [11/28/2001 02:05:53]
★c1ifflu 呼呼 真的不是你????  [11/28/2001 12:42:22]
To c1ifflu: 你以為我是神呀..那我早就把Ptt給rm * 了.. [11/28/2001 12:42:51]
★c1ifflu 呵呵 不是你就好:ppp 那就真的要想是不是MAC自己搞的了  [11/28/2001 12:43
To c1ifflu: 嗯 [11/28/2001 12:43:20]
★c1ifflu 對了 那個Leb~ 是你嗎 ????  [11/28/2001 12:46:05]
To c1ifflu: 對呀 [11/28/2001 12:46:14]
★c1ifflu 那....怎麼會砍掉的....  [11/28/2001 12:46:22]
To c1ifflu: 我砍了 [11/28/2001 12:46:29]
★c1ifflu 嗯....因為被抓包了 ??  [11/28/2001 12:46:38]
To c1ifflu: security有問題呀 [11/28/2001 12:56:18]
★c1ifflu 嗯 開始懷疑  [11/28/2001 12:56:32]
To c1ifflu: 至少 sudo 就不應該裝上去 [11/28/2001 12:56:51]
★c1ifflu sudo ?? sudo會讓原有的問題更嚴重 不過....  [11/28/2001 12:57:14]
To c1ifflu: 有問題的或許是人吧 [11/28/2001 12:57:44]
★c1ifflu 我也覺得是有人有問題 不過之前確實沒考慮security hole  [11/28/2001 12:5
To c1ifflu: FreeBSD架好就要先搞定security,否則就不要架站. [11/28/2001 12:58:59]
★c1ifflu 不是我架的呀...cccc // 你知道會是誰動的手嗎 ??  [11/28/2001 12:59:14]
To c1ifflu: doma,qwer,kcwu,bally,haha [11/28/2001 13:00:39]
★c1ifflu 唔....無唔....我只知道doma...  [11/28/2001 13:02:39]
To c1ifflu: 我覺得要去懷疑doma,風險很大很大 [11/28/2001 13:03:20]
★c1ifflu 你的意思是 很可能是他 還是 很不可能是他 還是 很難抓到?  [11/28/2001 13
To c1ifflu: 對呀..至少來個對security很強很強的傢伙吧:PPPPP [11/28/2001 13:04:17]
★c1ifflu 呵呵 這真的只能靠資訊系的傢伙了吧....  [11/28/2001 13:04:33]      
To c1ifflu: 喵 :P [11/28/2001 13:04:58]
★wilo 喵 現在把 L跟K 弄回來?  資料改一下? 說消失救回來?  [11/28/2001 13:04:58
★c1ifflu 呼....頭會炸掉....看file mtime跟本不準啊....  [11/28/2001 13:05:15]
To wilo: 好吧..and 那個MACABRE..只能說報歉了 [11/28/2001 13:05:24]
To c1ifflu: 歐耶..filename只是參考:) [11/28/2001 13:05:42]
★wilo 嗯嗯  你去弄吧  弄不實資料註冊就算了  [11/28/2001 13:05:43]
To wilo: ok [11/28/2001 13:05:49]
★c1ifflu filename ?? mtime...  [11/28/2001 13:05:52]
★wilo 然後  上站那些改一下  [11/28/2001 13:06:00]
★wilo 降比較能解決  [11/28/2001 13:06:08]
To c1ifflu: mtime..搞錯了..一直想到filename去了 [11/28/2001 13:06:28]
To c1ifflu: 有正直的root,才是真正的王道呀.. [11/28/2001 13:07:14]
★c1ifflu 只能說 如果這次你是被惡搞 那你真的被惡搞了....  [11/28/2001 13:07:19]
To c1ifflu: 唉.. [11/28/2001 13:08:30]
★c1ifflu 我在版上說 Le~ 是你的帳號 ?? 還是不要說 ??  [11/28/2001 13:09:04]
To c1ifflu: 就說我的好朋友吧. [11/28/2001 13:09:18]
★c1ifflu 唔....那在Admin wilo對帳號那篇就給你回囉  [11/28/2001 13:09:33]
To c1ifflu: 那直接丟他水球好了 [11/28/2001 13:09:47]
★c1ifflu 呼 交給你吧:pp  [11/28/2001 13:09:55]
To wilo: 笨wilo那是我用的啦 [11/28/2001 13:16:54]
★wilo 啥?  [11/28/2001 13:17:05]
To wilo: 那個還是我呀 [11/28/2001 13:18:33]                
★wilo 哪個?  [11/28/2001 13:18:57]
To wilo: ccccccccccc and zapp [11/28/2001 13:19:04]
★wilo =.=;;;;;  [11/28/2001 13:19:11]
To wilo: 你很討厭耶 [11/28/2001 13:19:22]
★wilo =.= ~  我阿知  [11/28/2001 13:19:36]
To wilo: 先這樣..然後改ID [11/28/2001 13:19:49]
★wilo 喔喔  [11/28/2001 13:19:55]
To wilo: 喵 [11/28/2001 13:20:04]
★wilo 逼逼嘴弄得?  [11/28/2001 14:40:24]
To wilo: 你怎麼知道 [11/28/2001 14:40:37]
★wilo :)  都查出來了  [11/28/2001 14:40:44]
To wilo: 喵 [11/28/2001 14:40:49]
★wilo 計中帳號就可以查了  [11/28/2001 14:41:04]
To wilo: 喔..@@;; [11/28/2001 14:41:13]
★wilo b8704020 pts/7        IP120.dialup.ntu Wed Nov 28 01:06  [11/28/2001 14:4
To wilo: 這笨蛋 @@:; [11/28/2001 14:41:39]
★wilo 我剛丟了你啥?  [11/28/2001 14:41:41]
To wilo: 沒有呀 @@;; [11/28/2001 14:41:53]
★wilo last -f /var/log/wtmp |grep <username>|less  [11/28/2001 14:42:10]
★wilo last -f /var/log/wtmp |less  [11/28/2001 14:42:19]
★wilo 那個時間 只有逼逼嘴在用計中  [11/28/2001 14:42:29]
To wilo: -_- [11/28/2001 14:42:46]                      
To wilo: 要是我就不會那麼笨了 :) [11/28/2001 14:43:02]
★wilo 而且  就那個時段他最多  [11/28/2001 14:43:04]
To wilo: ccc... [11/28/2001 14:43:23]
To wilo: 不完全犯罪 @@;; [11/28/2001 14:43:36]
To wilo: 那是我們系系學會會長..c.. [11/28/2001 14:44:18]
To wilo: 看到nlpc10.intel-lab我就曉得了 [11/28/2001 14:49:41]
★wilo 嗯嗯  219  [11/28/2001 14:49:49]
To wilo: 對 [11/28/2001 14:49:54]
★wilo 呼呼  我查的呢:)  [11/28/2001 14:50:04]
To wilo: 所以呢 @@;; [11/28/2001 14:50:11]
To wilo: 他是怎麼用的 [11/28/2001 14:50:28]
★wilo 現在很麻煩壓  要看帳號管理辦法  [11/28/2001 14:50:31]
★wilo 誰?  [11/28/2001 14:50:34]
★wilo 你問他壓:)  [11/28/2001 14:50:47]
To wilo: 他不說呀 [11/28/2001 14:50:56]
★wilo 就說 現在都查出來了  [11/28/2001 14:51:04]
To wilo: 沒有證據呀:P只有犯人 [11/28/2001 14:51:23]
★wilo 呼  [11/28/2001 14:51:28]
To wilo: 我只想要有證據 @@;; [11/28/2001 14:51:43]
★wilo 喔喔  LF1205I也被 crack  [11/28/2001 14:52:10]
To wilo: 哈哈..那應該是KOTD太白癡了吧 [11/28/2001 14:52:29]
★wilo 嗯嗯  醬醬很糟  [11/28/2001 14:52:30]
★wilo 你看 帳號管理辦法 八吧  [11/28/2001 14:52:42]    
To wilo: 我想大概計中電腦被裝木馬吧 [11/28/2001 14:52:50]
To wilo: 那就八1. [11/28/2001 14:53:37]
To wilo: 認定問題..要有點證據@@;; [11/28/2001 14:54:10]
★wilo 嗯嗯  除非說 b8505009 被拿去使用?  [11/28/2001 14:54:38]
To wilo: 可是做偽證也是很嚴重的事吧 [11/28/2001 14:55:08]
★wilo 偽證?  [11/28/2001 14:55:17]
To wilo: 那也要有證據說b8505009 被盜用吧 [11/28/2001 14:55:51]
★wilo ya  [11/28/2001 14:55:55]
To wilo: 幹! 把計中crack掉!!!!! [11/28/2001 14:56:10]
To wilo: 當初 Cshell就是bb搞的鬼,不過不曉得會那麼嚴重 [11/28/2001 14:59:06]
★wilo 嗯嗯  降很糟  [11/28/2001 14:59:17]
To wilo: 太疏忽了.. [11/28/2001 14:59:30]
★wilo 至少來源啥都要隱藏  [11/28/2001 14:59:40]
To wilo: 不過你去貼個東西,下個被玩的就是wilo吧..cc.. [11/28/2001 14:59:59]
★wilo .....  [11/28/2001 15:00:38]
To wilo: 喵..不過 intel lab 沒有門禁..no record.. [11/28/2001 15:00:39]
To wilo: 其實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一直不曉得原因 >< [11/28/2001 15:02:03]
★wilo 嗯?  [11/28/2001 15:02:10]
To wilo: 他昨天下午跟我說的 :P [11/28/2001 15:02:26]
To wilo: 然後我晚上有 *要事*, 所以今天才發現有那麼嚴重呀.. [11/28/2001 15:03:48]
To windsheep: 大三的計中帳號是 b85 開頭嗎? [11/28/2001 15:14:09]
To windsheep: 喵 [11/28/2001 15:14:28]
★windsheep 不知道..^^;;dove.cc和ccsun是不同的..  [11/28/2001 15:15:01]    
★windsheep 印象中ccsun沒有8, dove.cc是要的..  [11/28/2001 15:17:26]
To windsheep: ping: cannot resolve ccsun8.cc.ntu.edu.tw: Unknown host [11/28/200
★windsheep ccsun很多台都沒有了吧..^^;;我到現在還不清楚那一些可以..  [11/28/2001
★windsheep ccsun57是有的..我知道而已..  [11/28/2001 15:19:45]
To windsheep: 來亂ping吧@@;; [11/28/2001 15:19:51]
To windsheep: 等我明天考完期中考再說吧 [11/28/2001 15:22:49]
★windsheep mm..^^;;唉..^^;;超亂..  [11/28/2001 15:29:36]
To windsheep: 喵 @@;; [11/28/2001 15:29:56]
★wilo 喔耶,ptt要處理:p  [11/28/2001 17:32:46]
To wilo: 杜奕槿? :P [11/28/2001 17:33:31]
★wilo ya :P  [11/28/2001 17:33:35]
To wilo: 嗯. [11/28/2001 17:33:41]
★wilo 剛剛打給我  問怎麼了   他晚點會處理  他說 降沒什麼壓^^;  [11/28/2001 17:3
To wilo: 喵 @@;; [11/28/2001 17:34:19]
★wilo 哈哈 :P  [11/28/2001 17:34:43]
To wilo: 喵 @@||| [11/28/2001 17:34:53]
★windsheep 你轉去ptt2law那篇, 不要用這種轉錄法...  [11/28/2001 19:34:59]
★windsheep 把作者改成你吧..  [11/28/2001 19:35:14]
To windsheep: ㄛ [11/28/2001 19:35:22]
To windsheep: 那我不轉了..還要改 id @@;; [11/28/2001 19:35:38]          
★windsheep 我幫你改?  [11/28/2001 19:35:45]
To windsheep: 好哇 [11/28/2001 19:35:51]
★windsheep 只有站長轉會保留該id..  [11/28/2001 19:35:54]
★windsheep 你砍了?  [11/28/2001 19:36:02]
To windsheep: 好了 [11/28/2001 19:36:13]
★wilo 他好煩唷  [11/28/2001 21:19:57]
To wilo: 喵 [11/28/2001 21:20:11]
To wilo: 等杜老大吧 @@;; [11/28/2001 21:20:22]
★wilo 嗯嗯  [11/28/2001 21:20:27]
To wilo: 我終於曉得了 @@ [11/28/2001 22:43:27]
★wilo 阿?  [11/28/2001 22:43:38]
To wilo: 有人一直要當狗 >< [11/28/2001 22:44:00]
To wilo: 難怪怎麼說都說不過他 >< [11/28/2001 22:44:36]
★wilo 可以找逼逼嘴來看嗎?  [11/29/2001 01:13:54]
To wilo: 他人不在耶  [11/29/2001 01:34:01]
★wilo 阿?  [11/29/2001 01:34:06]
To wilo: 明天吧 @@;; [11/29/2001 01:34:20]
★wilo //sigh    [11/29/2001 02:56:07]
★in2 妳為什麼被通緝啊 @.@  [11/29/2001 18:32:39]
★in2 喵喵?  [11/29/2001 18:32:57]                          
To in2: 喵 [11/29/2001 18:33:03]
To in2: 問 windsheep :P [11/29/2001 18:33:15]
★in2  醬醬 @.@  [11/29/2001 18:33:21]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3:27]
★in2  她欺負妳? 我幫妳砍她帳號~ :P  [11/29/2001 18:33:37]
To in2: 明明就是男的呀 -_- [11/29/2001 18:33:53]
★in2  我習慣打女的她, 比較好打~ -.-"  [11/29/2001 18:34:10]
To in2: 色死了 -___-### [11/29/2001 18:34:25]
★in2  怎麼會?  [11/29/2001 18:34:32]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4:46]
★in2  色~!  [11/29/2001 18:34:52]
To in2: 我今天很乖呀 @_@ [11/29/2001 18:35:04]
★in2 我也很乖啊 @.@  [11/29/2001 18:35:14]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5:24]
★clifflu 通緝中喔 ^^  [11/29/2001 18:54:42]
To clifflu: 喵 [11/29/2001 18:54:47]
★Ricas 怎麼不能 talk?   [11/29/2001 21:49:46]
To Ricas: 因為在打 StarCraft [11/29/2001 22:20:08]
★Ricas 能不能給我一些時間  [11/29/2001 22:20:31]
To Ricas: ok [11/29/2001 22:20:34]
★wilo 小根  我生病發燒了:~  [11/30/2001 15:22:42]  
To wilo: 喵 :P [11/30/2001 15:22:47]
To wilo: me too :P [11/30/2001 15:22:51]
★wilo :~~~~~  [11/30/2001 15:22:58]
★wilo 小根  可以幫我連署一下 388嗎?:pppp  [11/30/2001 15:28:12]
To wilo: ok [11/30/2001 15:28:20]
★wilo 謝謝:ppp  [11/30/2001 15:28:32]
To wilo: ccc... [11/30/2001 15:32:00]
★wilo -.-;;;;;  [11/30/2001 15:32:15]
To wilo: 哈哈哈 [11/30/2001 15:32:22]
★wilo 那個版主是老頭的好朋友  他看到會昏倒啦:~~~  [11/30/2001 15:32:38]
To wilo: cc.. [11/30/2001 15:32:46]
★wilo :~~~  [11/30/2001 15:32:51]
★wilo 為什麼我要連署#364 結果居然是回映文章模式 *_*~  [11/30/2001 15:40:11]
To wilo: 沒有呀 @@;; [11/30/2001 15:40:43]
★wilo 我是降耶:~  [11/30/2001 15:41:01]
To wilo: 站長濫權 -.- [11/30/2001 15:41:13]
★wilo =.=;;;  [11/30/2001 15:41:27]
To wilo: 哈哈..relogin [11/30/2001 15:41:42]
★Ricas 你在嗎/  [11/30/2001 15:41:47]
To Ricas: in [11/30/2001 15:41:51]
★wilo :~  [11/30/2001 15:41:54]
★Ricas 我想問你的意見, 關於你的站長職位..  [11/30/2001 15:42:25]
To Ricas: 怎樣 :P [11/30/2001 15:42:34]                        
★Ricas 我覺得你太愛玩了, 這樣會造成不太好的印象..  [11/30/2001 15:43:17]
To Ricas: 喔..那就不要玩吧. [11/30/2001 15:43:33]                                            



下面這一長串文章,則是水球記錄見光後,站長群的討論內容。
他們公開場合是一個說法,私底下又是另一套說法。



 作者  llmmoo (明月為媒) 看板:                                                
 標題  Re: 目前的版友                                                        
 時間  Tue Dec 25 18:03:33 2001                                              
───────────────────────────────────────

※ 引述《wilo (沈默以對)》之銘言:          作者: llmmoo (明月為媒) 看板:
: ※ 引述《Ricas (  )》之銘言:
: : 那邀請他囉?
: : 要不要介紹/自我介紹一下?
:   ㄝ,llmmoo 有一個版兒 ysdt , 之前也有在 SYSOP/Ptt2Law 發言過。
:   我已經設定囉?
:   llmmoo 自介一下? :P

bonjour

我是大三的老人家,目前正在跟contract law cases的pdf檔奮鬥中
倘若再找不到copy-paste的方法,就得乖乖打幾萬字摘要

請不要去搜尋我在別板的文章了
俗話說疤結了就不要去揭瘡,星星亮了就不用再去找燭芯

我今天的晚餐是吃麻醬麵和健怡,據說昨天也是
所以說是挺乏善可陳的,但是大一國文自介寫那天的晚餐反而被褒獎
從那時起,每次自介我都得思考晚餐吃了什麼

雖然欺負我是違法的
還是有些不肖子弟喊我汪汪狗,其實這跟我氣質並不符
可怎麼辦呢,路邊有雞啄你,你總不能蹲下啄回去吧
因此這大概就是我的暱稱了

pdf檔一個個跳出來,那就先降子囉,欽此
in case i don't see u tomorrow,
good morning
good afternoon
good nite!



--

愛就一個字,我只說一次,怕聽見的人勾起了相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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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標題 :)
時間 Tue Dec 25 18:11:30 2001




  ica, 叫我唉卡就好. :)

  因為學校堅持要我回去修統計學分否則不給我畢業證書,
  所以目前和學校與教育部奮戰中.

  目前最大願望:唸書, 因為要考明年初的初考.
  不過到現在還沒開始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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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ilo (沈默以對) 看板:
標題 K 先生
時間 Wed Jan  2 09:46:37 2002



   之前在 Ptt 寄了一堆信給我,
   說啥要 KOTD 這帳號, 不然就是KOTDxxxx 這一類型的.
   他說他之前做的都是想拿回 id.


   昨天又寄信給 Ptt 說他要拿回 KOTD這帳號,
   他保證會行為規矩.

   然後他也寄信給卡卡:
※ 引述《KOTD (這只是代號)》之銘言:
: KOTD K0TD KOTD69 KOTD1205 NOKIA1205 LF1205I
: 只要我拿回一個
: 並公布入侵信箱事件的調查 還有plover下台原因
: 我就停手


   1. 就算是公佈 plover 何以離職, 對象也不是他.
   2. 他別想拿回任何一個 id
      就算是他寫再多信給 Ptt 也是一樣.
      如果他可以拿回, 那我馬上走人, 這裡也沒啥好待了.
   3. 就他而言, 不再受理他的東西



                                       怎麼樣才能制止他 =.=
                                       煩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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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樣) 看板:
標題 Re: 平心靜氣...
時間 Thu Jan 10 11:35:05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再怎麼樣也不能用「賭局」這種不合理的說法作為執行處罰的理由,
: 站的法規,不是用打賭這種名義可以建立起來...
  問題是他們一再不注意公告,
  就連我 發文注意改善 以及 公告的判決
  都不予理采了
  他還會注意其他嗎?
  真是搞不懂  要就直接砍掉咩...
  那麼莫名其妙.. 浪費一堆時間
  然後呢?
  如果真要強硬處理也是可以壓..就跟 DavidYu 的想法很像阿.
  windsheep 有說他們都不看公告阿
  既然不看公告, 也不注意站規 根本都當成是 bullshit
  那麼他這麼樣的處理有啥不何程序的地方?
  等同於警告他們別再 post 了壓

  既然有意見, 那就自己去做或者是什麼的.
  我不覺得除了 大刀闊斧 底把他給砍了之外
  還有啥可行之處

  成立 ptt2law 時就應該要想到這一點了.

  擾亂站上秩序  連 KOTD 你要講理都沒辦法了
  其他還講個屁阿.

:  使用者未注意公告,可以說是擾亂站上秩序,而依情節判輕重,
: 給予一段時間的停權或相關處份,用打賭這種完全沒有輕重分別,
: 不理性的東西來作判決說明,只會對之後的管理造成阻礙,

  但是很直覺  很直接  一看就知道對錯.

: 而直接破壞站上司法與制度...
:  (使用者不理性,不代表站方可以用不理性的理由處罰之)

  何以得見打賭就不理性?

:  如果單單只是想為了想罰而罰,而不去考慮之後相關法規的可行性
: 那就不如廢掉 ptt2law 版和這個法規與制度的討論版,
: 只需留下 violatelaw 對處份作公告就夠了...

  從不覺得 ptt2law 有何成立之必然性
  徒增浪費時間吧

  法規可行是要人能夠懂其為何被懲處
  重點是在人

  今天再重的處罰 他都不 care 這法規有何用處?

  說難聽一點  他根本不怕被砍
  一砍就再註冊  假帳號來使用

  很多東西感覺非常的假  以及  形式.

--

      ‥ .                  ╭╮┌╮           ..  ▁  o ╭───╮
          ζ      ┌┬┬┐┌┐∣∣╭──╮..    /\!   │江江..∣
        ο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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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 看板:
標題 Re: 新增 washface 幫忙
時間 Sat Jan 12 01:15:49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樣)》之銘言:
:   喂喂,你要好好提供意見唷 :P

各位好,我是washface。
由於和wilo熟識,經常和她討論站上的事,對於這陣子的風風雨雨也
一直在觀察,是以從自己的角度提出一些想法,與大家互相討論。

前幾天看到windsheep大刀浸了一些人水桶,老實說感覺很爽,可是馬
上也看到處理手法的可議之處。用「賭盤」的方式並無法使人「願賭
服輸」,只是增加對方的攻擊點而已。

之前兩位站長和使用者對賭,並言明賭輸願辭去站長。我亦覺得不妥。
這種古早「選舉殺雞頭」的賭咒方式,並不能增加大家對站長的信任,
只是徒增熱鬧而已,越熱鬧站長群就越累,除非站長們也喜歡這樣熱熱
鬧鬧。

大家在意的仍然是相關的事證和法規,所以只要這兩件事情清楚,其他的
越單純越簡單越好。

我覺得絕大多數使用者並不質疑站長群對於最近這些事情的處理,因此
實在不要再橫生枝節,讓別人有可議之處。舉例來說,wilo寫德文,就是
橫生枝節。

至於kotd等人,目的在於要回帳號(背後可能隱含要現在的站長群出醜的
動機),不論怎麼處理,他們都會前仆後繼。因此我認為無須企圖「說服」
他們。windsheep之前明確的處理方式,事證法規俱足,來一個殺一個,
我覺得這樣很好。

關於前某位站長下台之事,現在的站長當然必須背負他的所有事情,因為
你在站長的位置上,就無可規避。雖然沈默不等於默認或說謊,但是選擇
沈默就必須承擔包庇或共犯的質疑。這是代價。

暫時打到這。

--
你生氣的理由從來不是你想像的那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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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樣) 看板:
標題 plover 在 ptt2law
時間 Sat Jan 12 01:21:31 2002




  行為舉止,都不適宜,是該處分了。

六、網路隱私權之保護
    學校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二)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
(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四)其他依法令之行為。


七、違反之效果
    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者,將受到下列之處分:

(一)停止使用網路資源。
(二)接受校規之處分。


   網路管理者違反本規範者,應加重其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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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04.164

看板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關於plover
時間 Sat Jan 12 10:49:06 2002



   關於plover在ptt2law上的言行...
  其自始至終...在ptt2law上..大約只是和使用者口水戰..
  這部分...我記得我判過他一張罰單...

   另外還有兩個很重要的瑕疵
  就是用分身講話時, 剪貼上的資料是站長才查得到的..
  以及..用站長的權限, 修改文章的作者及標題(這部分不是在Ptt2Law)

   關於這兩點
  這應是由站方的內規來處份, 也說是由比他還大的站長來處份他..
  就Ptt2Law而言, 應該管不到這部分
  站長在其他地方的言行, 和站務無關就不該用到站長權限
  (我常偷偷紫隱這不算啦..^^;;)

  那時站上要不要處分一個站長
  還輪不到我來說話..:)



--
 要不要考慮遷來動物園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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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7.0.0.1

看板 
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標題 Re: 關於plover
時間 Sat Jan 12 11:56:40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樣)》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那時站上要不要處分一個站長
: :   還輪不到我來說話..:)
:   這部分,當時我與 Ptt 以及 Ricas 有多次以電話來討論,
:   Ptt 是覺得沒什麼,給我們自己處理就可以了。
:   而 Ricas 的意見,是認為 plover 是由我聘任的,
:   所以就算要解職,也應該由我來做。
:   這是在我強烈反應 plover 已經很不是認知後, Ricas 的答覆。

 這件事不釐清,就會是站方的一個污點。

 沒有必要為了一個人毀了整個站的形象,

  尤其是那個人顯然不覺得他做的事很可恥還一直對外大放厥詞。-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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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c1ifflu (喔耶 喔耶) 看板:
標題 Re: 關於plover下台
時間 Sat Jan 12 15:39:07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關於他下台的原因
:   我不清楚...

至少當時他是以辭職的方式下台

確定的部份: 他砍了那兩個id

至於其他部份,諸如和KOTD的爭端,還有叫其他版主檢舉

我是覺得雖有可議之處,但是沒有到值得處份的地步

況且,MACABRE的信箱,應該不是 (考慮某人是出來背黑鍋的) 他弄的 :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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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2.3

看板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樣) 看板:
標題 Re: 關於plover下台
時間 Sat Jan 12 17:31:55 2002


※ 引述《c1ifflu (喔耶 喔耶)》之銘言:
: 至少當時他是以辭職的方式下台
: 確定的部份: 他砍了那兩個id
: 至於其他部份,諸如和KOTD的爭端,還有叫其他版主檢舉
: 我是覺得雖有可議之處,但是沒有到值得處份的地步
: 況且,MACABRE的信箱,應該不是 (考慮某人是出來背黑鍋的) 他弄的 :pp
  這裡因為 他已經離職 所以不需要在這方面釐清?

  但是在我的觀感裡頭:

  1. 身為站務人員,在他人有 cracker 意圖時,
     說明:『應該是不會被抓到。』

  2. 明知 是何人 所為,卻採取隱瞞的態度?

  3. 身為站務人員,本身就是更要律己。

  4. 他的離職並不含有 背黑鍋 吧。
     就是不適任。


  我說了很多次,
  今天不論是 wilo, clifflu, caca, windsheep, CCHess 等任何一人,
  在已經是站長的時候,就已經不具備有平常的 user 的身份了。

  在 Ptt2 發言時,大家就是把你當成站長看,
  而身為一個站長,擁有的權限太過於龐大,

  不然怎麼會有 stary 要求 所謂的 程序正義?

  在接受 站長 這份工作時,就要有所體認了。

  而身為站長,基本的權力並沒有不被保障,
  只是要求會相對的增加許多。


  綜觀 plover,非常值得處分,

  站長任內:
  1. 使用 Lebesgue, KOTD100 進行 欺騙性質談話。
  2. 使用 KOTD100 此帳號進行謾罵行為:
     暱稱(我是二一狗)
     發表文章,修改 title 為 我是狗
  3. 侵犯到 Burton 的隱私。
  4. 不經由正當程序而私自砍除帳號 Lebesgue, KOTD100.
     詢問源由:『因為被發現了,所以砍了。』
  5. 新註冊 indeedva 此帳號,完全是不實註冊資料,
     而自己身為帳號總管,居然行使此欺瞞行為。

  卸任後:
  1. plover 這帳號,原要求其不再使用。
  2. 持續謾罵挑釁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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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 看板:
標題 Re: 關於plover下台
時間 Sun Jan 13 01:14:24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樣)》之銘言:
:   不是 MACABRE 有沒有在魯阿,
:   而是應不應當交代一個 犯錯的站長 離職這一件事。
:   事情不是壓下來,等時間久,
:   也不是時間久了,就不了了之。
:   而是在做 對 的事情,不是嗎?

比較麻煩的是kotd等人已經認定曾有站長(plover)惡搞他們,而他們
是根據自己遭受的經驗來推斷,這部分是合理的。然後當他們質疑此事
沒有得到回應時,進一步推斷現在的站長包庇plover、甚至是plover的
共犯,其實也很合理。

這部分的質疑不會消失,kotd等人如果要繼續鬧,能夠扣緊的也是這個
環節。當下一次再有人提起此事時,站長們要如何回應?這應該是接下
來會面對到最棘手的問題。

繼續保持沈默不一定不好,但是就要承受被質疑。 如果要這樣,站長們
就要有耐性,通通不回應。像是wilo上次指責對方邏輯沒學好、要他回去
上 X X X的邏輯課,我覺得就不應該。在資訊不平等的情況下,既然自己
不打算把事情說清楚,這種指責只是更落實對方認定站長有不可告人之事。

把事情攤開來說清楚是比較辛苦的作法,顯然kotd等人會據予要求補償、
想要要回帳號。要說清楚kotd受懲罰與plover惡搞是分立的兩件事,大概
又是一番混戰。要解釋為何站方至此才公布詳情,也是不易讓人滿意。

這裡我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是從一個使用者的角度來看,雖然站方公佈
實情後會引起些許非議,但是對於Kotd等人的懲處仍然站得住腳。長遠來
看,雖然比較辛苦,卻是正道。


--
這裡沒有既痛又癢的歌,
如果聽不見細雨,請回到自己的星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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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關於plover下台
時間 Sun Jan 13 02:06:48 2002


※ 引述《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之銘言:
: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樣)》之銘言:
: :   不是 MACABRE 有沒有在魯阿,
: :   而是應不應當交代一個 犯錯的站長 離職這一件事。
: :   事情不是壓下來,等時間久,
: :   也不是時間久了,就不了了之。
: :   而是在做 對 的事情,不是嗎?
: 比較麻煩的是kotd等人已經認定曾有站長(plover)惡搞他們,而他們
: 是根據自己遭受的經驗來推斷,這部分是合理的。然後當他們質疑此事
: 沒有得到回應時,進一步推斷現在的站長包庇plover、甚至是plover的
: 共犯,其實也很合理。
: 這部分的質疑不會消失,kotd等人如果要繼續鬧,能夠扣緊的也是這個
: 環節。當下一次再有人提起此事時,站長們要如何回應?這應該是接下
: 來會面對到最棘手的問題。
 如果在處理事情時就已經知道使用會有什麼回應了,事情就會比較好解決,
相對的,如果不知道會有什麼回應,再完整的想法,也難保出錯...
 其實現在只要考量,站方有哪些打算公布,有哪些打算懲處,
對於使用者的部份,公開的說明,點到為止就可以了,
焦點只要放在三個當事人身上(是三個吧??),使他們互相間的傷害能達到最小就好了...
 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入侵信箱的部份,是 KOTD 和 那位同學之間的事,
如果那位同學能取得 KOTD 的諒解,就能把互相的磨擦減到最小,
這部份,可以先跟 KOTD 聯繫,看他的意思如何,或是請那位同學,
直接跟 KOTD 道歉,之後就是他們兩人之間的問題的了...
 而 plover 的部份,就要看站上追究的程度,再視情形公告了,
最起碼的說明也要有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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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stary (不負人不負我) 看板:
標題 【三】站務處理
時間 Sat Jan 19 07:10:35 2002




   站務的處理可分兩部份探討:

   一、純事務性的處理:

       純事務性的處理,由相關站長全權處理即可,
       舉凡開設新版,選任小組長,審核帳號等等......
       除非發生爭議或者有站長違規的情形,則交由站務會議討論。
       另外在選任小組長時若有疑義也可提出討論。

   二、檢舉事件的處理:

       不管處理檢舉事件的版是否有專職的站長管理,
       在做出任何判決前,都應先交由站務會議討論,
       特別是在判決前,還有站長的爭議行為尚未處理時,
       不可決斷的以個人的判斷進行處理,
       (例如KOTD不爽plover故意抓他crosspost並且還要錢,
        則在plover的爭議行為尚未處理之前,不可逕行KOTD違法的判決)
       有時候有些站長只是剛好一兩天沒上來看,
       不要直接認定其放棄發表看法的權利,而應等多數的站長討論後再處理。
       當初判決KOTD的CROSSPOST之前應該先處理的是plover不當行為,
       可惜站方隻句不說的情況,會讓KOTD誤認站方默許某位站長惡搞,
       也是造成後來喧然大波的主要因素。

       別忘了,處份KOTD的CROSSPOST並沒有急迫性,
       但是plover的爭議行為沒有先處理,就可能造成"站長不公"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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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o (哼哼) 看板:
標題 Re: MACABRE 的定位...
時間 Wed Jan 30 13:10:20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Levisxxxx我記得註冊過被砍過的樣子..
:   問問wilo...
  Levis/Levis1205 砍過
  為不實註冊帳號
  申請 戀戀台北城看板時,被砍
:   他要重註冊是因為他現在累積了6次違規,
:   只要再被判一次罰單, 就是7000...
:   另...我記得有判決是說不接受他其他申請id...
:   (我只是提供我記得的...給不給換或重申請我沒意見)
  不接受。

  另,此帳號是因為積欠罰款 10,000,000 Ptt2$
  所以給予使用。

  如他拒繳,則帳號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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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o (哼哼) 看板:
標題 Re: MACABRE 的定位...
時間 Wed Jan 30 13:13:32 2002


※ 引述《wilo (哼哼)》之銘言:
:   他是被驅逐出境的人。
:   沒有商量的餘地。

   說確切一些,如果要給他換帳號等等的行為,

   那我現在馬上就不幹。

   他現在能夠使用 MACABRE 這帳號,已經是很寬容了。

   沒啥討論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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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標題 Re: 關於 KOTD和 plover....
時間 Tue Feb  5 18:56:33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已經是有些混亂了....
: 但還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  重判?? 不重判?? 原諒??
:  不管有沒有意見,還是要煩請大家發表一下,
: 特別有些是本身也是當事人的情況,意見更是重要....

  我知道 Ptt 也有在看這個版
  話說得直接了點如有得罪還請多包涵
  無意挑起爭端
  純粹個人感想

  〔我認為〕Ptt 在 Ptt2Law 上的那篇申請特赦的文章很不適當
  尤其據我所知之前 wilo 對她的立場就已經說得很清楚明白的情況下
  〔其他人我不知道,記得 windsheep 也在 Ptt2Law 說過恢復 KOTD 是不可能的事?〕
  在和站長群有暢通的溝通管道下無法取得共識而後在公開版面提出特赦要求
  說實在除了倚老賣老壓人之外我著實想不出其他的詞來形容這樣的情形

  〔倒是愈來愈覺得 Ptt2 最亂的大概就是站長群,人多的關係?〕

  而且為什麼那麼堅持一定要用原來的 id 上這個站?
 就算只是用一個 id 發言也是要負責任的,這是我的想法。
 換一個 id 可以說是重新做人也沒什麼不好。

 〔事實上我認為對一個站上的拒絕往來戶而言,能留一個 id 上站已算寬容〕

  就這樣,一點意見。
 其實我對 KOTD 根本不認識,對他有沒有這個 id 也無所謂。
 只是認為既然做出判決便不該出爾反爾,這是站方公信力的問題。
 如果一句「有悔意」便可無罪開釋,建議站方 Ptt2Law 也不用開了,
 以後別人家要怎麼吵糖吃叫他們回家找爸媽就好。

  以上指 KOTD 這個帳號,plover 看起來是真有悔意,而且也真的罪不致死,
 〔通告又不是他發的〕
 個人倒是傾向還他帳號,如果他還想上這個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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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19:16:35 2002


※ [本文轉錄自 Administor 看板]
~~~~~~~略


第一部份...
 就 plover 的事件來說,前半段應算是站務人員失職和濫權,
站上的處份是一種負責的作法,負責的對象除了當時被他騷擾的
KOTD 還有其它的使用者(欺騙性對話.等等)
 後半段就是開放帳號,私人信件涉及隱私權的部份,
就現在的了解,後半段應該算是當事人追究才論處,
站上的分野應該只在舉證了,因為後半段的人員大多不追究,
所以後半段應可不論,而前半段的部份,因其已經公開道歉,
念其有悔意,其實應該再重新輕判...
 且就這兩日和當事人 KOTD (MACABRE) 交談的結果,
MACABRE 已經私下表示不是很想追究這事情,也大致接受了 plover 的公開道歉
(guest 於 sysop 版)

 所以 plover 的部份,建議就以站務失職,站上予以免職,之後不再追究作處理...

這是 plover 重判的部份...

 #註:重判前,應再向 MACABRE 重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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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19:28:49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dministor 看板]
: ~~~~~~~略
: 第一部份...
:  就 plover 的事件來說,前半段應算是站務人員失職和濫權,
: 站上的處份是一種負責的作法,負責的對象除了當時被他騷擾的
: KOTD 還有其它的使用者(欺騙性對話.等等)
:  後半段就是開放帳號,私人信件涉及隱私權的部份,
: 就現在的了解,後半段應該算是當事人追究才論處,
: 站上的分野應該只在舉證了,因為後半段的人員大多不追究,
: 所以後半段應可不論,而前半段的部份,因其已經公開道歉,
: 念其有悔意,其實應該再重新輕判...
:  且就這兩日和當事人 KOTD (MACABRE) 交談的結果,
: MACABRE 已經私下表示不是很想追究這事情,也大致接受了 plover 的公開道歉
: (guest 於 sysop 版)
:  所以 plover 的部份,建議就以站務失職,站上予以免職,之後不再追究作處理...
: 這是 plover 重判的部份...
:  #註:重判前,應再向 MACABRE 重新確認..

  我覺得...
  沒有重判的必要...
  也沒有重判的理由..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還不夠封殺一個id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plover的部分...只停權一個id也不算過份吧..

  如果要還KOTD和plover id...
  在多數站長的同意之下..
  只有用 特赦 的方式...
  站老大說要放就放吧...
  反正他最好安安靜靜的..
  要吵要鬧要亂就保佑我不會發現到..

  當然, 要還id的話..前提是...多數站長同意..最簡單就是投票
  要還就兩個一起還...如果決定要還, 就用 特赦 的名義
  特赦是不用找理由的..
  上面那堆理由我個人是覺得不夠強到可以改判....

  其實如果不提還id的部分..
  我還是覺得
  plover方只封殺plover這個id..也沒說別的不能用
  KOTD方現在也還有一個id...

  像目前這樣不是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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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0:02:23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略
~~~~~略
:   我覺得...
:   沒有重判的必要...
:   也沒有重判的理由..
: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還不夠封殺一個id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關於 ptt2law的那一串,其實站上的處理真的有瑕玭...
之前的不論,之後的 crosspost 的處理是有問題的...
  2001/10/25, KOTD crosspost 達 20餘篇, 經判處停權一個月
  2001/10/31, KOTD和站方和解後復權
  2001/11/06, KOTD 於11/05日crosspost達70餘篇
              違反crosspost 規定, 由站務會議認定其crosspost事實
              罰單一張, 並聲明再犯砍除id
  2001/11/18, KOTD再次違反crosspost規定
              依 11/06 判決聲明砍除其id
              (Ricas判決)

 以站上的法規來說, crosspost 通常都是由系統判定罰單一張,
經由罰單的累加而達到扣款的效果,但從 10/25 的判決給予停權就有問題,
之後 11/18 的由 crosspost 累犯而砍 id,由於之前有 plover 的介入(請款),
至 11/18 站方關於KOTD的處理一直到砍除 KOTD id 程序與作法上都有問題....
(plover 也因此事道歉了...)

 另一部份,就是牽涉到 入侵信箱 事件...
就 入侵信箱 來看,雖然 MACABRE 拒絕站上的重新認證,
但信箱應屬私人物件,已牽涉到刑事案件的準竊盜罪,
遲遲未公告或是有站務人員進行正面回應,把事件壓下不處理,
根本就是站上的疏失...
(不能馬上處理是一回事,但沒有表達要處理的意思,根本就不對..)

 然而,KOTD 本身的行為,針對站上人員作的人身攻擊,恐嚇信件,
罵人的文章、暱稱,雖然是因為站方之前對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但才應該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給予復權,也不能還他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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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0:17:32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略
: :   我覺得...
: :   沒有重判的必要...
: :   也沒有重判的理由..
: :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還不夠封殺一個id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關於 ptt2law的那一串,其實站上的處理真的有瑕玭...
: 之前的不論,之後的 crosspost 的處理是有問題的...
:   2001/10/25, KOTD crosspost 達 20餘篇, 經判處停權一個月
  這不是 第一次..
  我可以填出來的..只是Ptt2Law及SYSOP在我填文章時還找得到的文章..
  我印象中有..
  但找不到文件的我都沒寫..

:   2001/10/31, KOTD和站方和解後復權
:   2001/11/06, KOTD 於11/05日crosspost達70餘篇
:               違反crosspost 規定, 由站務會議認定其crosspost事實
:               罰單一張, 並聲明再犯砍除id
  完全一樣的行為...不是沒警告過..

:   2001/11/18, KOTD再次違反crosspost規定
:               依 11/06 判決聲明砍除其id
:               (Ricas判決)
:  以站上的法規來說, crosspost 通常都是由系統判定罰單一張,
  crosspost如果只讓程式抓..
  我保證一堆抓不到的..
  程式是幫人...不是只看程式..
  以上面看 得到的部分...
  他是在crosspost三次後才被砍ID
  同時前兩次都有警告過

: 經由罰單的累加而達到扣款的效果,但從 10/25 的判決給予停權就有問題,
: 之後 11/18 的由 crosspost 累犯而砍 id,由於之前有 plover 的介入(請款),
: 至 11/18 站方關於KOTD的處理一直到砍除 KOTD id 程序與作法上都有問題....
  這部分..只看crosspost...
  其他部分都沒考慮在判決中...
  所列的事實就是crosspost...

: (plover 也因此事道歉了...)
:  另一部份,就是牽涉到 入侵信箱 事件...
: 就 入侵信箱 來看,雖然 MACABRE 拒絕站上的重新認證,
: 但信箱應屬私人物件,已牽涉到刑事案件的準竊盜罪,
: 遲遲未公告或是有站務人員進行正面回應,把事件壓下不處理,
: 根本就是站上的疏失...
: (不能馬上處理是一回事,但沒有表達要處理的意思,根本就不對..)
  事實上..所有的東西..
  在事發後大約三天...所呈理出來的
  大約就是你現在看到的東西了..
  不公告..
  是因為KOTD個人的言行...

  如果不打算查....三十天都查不出東西...
  我們在他post文章當天早上...
  就確認過他信箱的東西是否被清過..
  是否如其所言有外力介入..
  大約隔天..wilo就找到是誰了..
  在查的前兩天中..
  最少我..wilo, in2是表達過"一定"要公告的!

:  然而,KOTD 本身的行為,針對站上人員作的人身攻擊,恐嚇信件,
: 罵人的文章、暱稱,雖然是因為站方之前對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 但才應該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給予復權,也不能還他的理由...
  我有任何包庇過??
  我有罵過KOTD任何一句?
  就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我有用過他任何寄到我信箱的東西類似的言語說過他?
  那為何我要忍受這種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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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1:46:38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略
~~~~~~略
: :  然而,KOTD 本身的行為,針對站上人員作的人身攻擊,恐嚇信件,
: : 罵人的文章、暱稱,雖然是因為站方之前對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 : 但才應該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給予復權,也不能還他的理由...
:   我有任何包庇過??
 你沒有,大部份的站長也沒有想包庇他,甚至不少都認為應該要公開,
要正視問題,但就整體站上表現出來的結果,嚴格說起來還是有...
:   我有罵過KOTD任何一句?
:   就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   我有用過他任何寄到我信箱的東西類似的言語說過他?
:   那為何我要忍受這種信件??
 是的,這就是當事人的部份,也是我認為最應該聽的意見...
就所知道的部份,包含你、wilo、caca (應該還有其它人)都被他用很
過份的手法騷擾過,特別是 wilo ,被他罵的很難聽,
所以如果他未得到你們的諒解,站上就無權赦免...

 現在已經確定 windsheep 和 wilo 無法諒解,
大致上可以確定 KOTD 的部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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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ow (*^^*~)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2:46:39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簡單的說...
:   要改判??上面的理由都不夠強...
:   不論是KOTD還是plover
:   要還id??只有特赦一途了...
:   投票表決吧...

  噗嗤,P長輩真強,"特赦"呢。

  連國家要特赦,都是要經過反覆的徵詢、討論等等,才能夠通過以及宣告。

  原來,只要做錯事的人,表現出悔意,『哦,請你同情我吧!』
  『喔,請你原諒,請你諒解。』
  那麼馬上就劇情大逆轉,難怪一堆人要當壞人,
  就連連續劇,50集裡面壞人使壞個49集,50集裡聲淚俱下地跟人道歉,
  於是,好人馬上就要原諒他。


  (發語詞)。

  你以為你是誰阿?

  對,這是一個私人站,出錢是老大。
  我告訴你,其他站長們,不要花時間在這兒,把這時間拿去打工,
  一小時 80 就好了,也買的起比這站好很多的資源。
  (當然是撇開 Ptt2 目前的長輩機來說。)


  用我們的資源以及經驗做下去,要架站品質不會輸這裡。

  (four letter words.)

  我們不是來幫你完成夢想,你要搞清楚狀況。

  我們不是為了你 Ptt 來做這些事情。

  All what we do is for the users!!!

  請你搞清楚狀況。


  你以為,有熱忱的人就理應被降子踐踏還有消磨嗎?

  你以為,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尊重人嗎?

  (發語詞)


  還有 DavidYu, MichaelHsin 等,是很值得去尊敬的人。

  他們花了多少心力,你自己捫心自問,不應該好好感謝他們嗎?

  Ptt2 在這個長輩機之前,也是狀況層出不窮,

  我敢保證,絕對沒有 DavidYu 在時好。



  難怪人家會說 Ptt/Ptt2 最大的亂源是你。




                                            wilo 2002.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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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illow (*^^*~)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3:02:40 2002





   哦,對了!

   當你好端端被人罵婊子、幹你娘機掰、

   還說要強姦你、幹翻你,罵你賤貨。


   而旁人(就像是 P長輩您),發言:『哦,降好無聊唷~』

   『唉,不要苛責使用者咩,來個特赦~』


   你以為你是誰?  憑什麼為我的感覺作決斷?

   你真是偉大,你的面子真是大。

   連我們當人的最基本尊嚴都抵不過呢。


   有當站長的,就快離職吧。
   人還是要有尊嚴些,心理才會健康阿。

   也不用花費心思去找人接替了,
   何苦造孽去傷害其他人呢?


   站會爛,不是因為穩不穩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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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7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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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y (一個人萬歲)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3:25:56 2002



   DavidYu離開了.......
   Ricas離開了....
   我也待不下去了....
   wilo也走了
   gibson也想辭了....

   p老大  你可不可以醒一醒??
   到現在  還不知道為什麼越好的站長越幹不下去?
   處理事情的態度不是那樣子的啦......

   CIH的事  你處理的爛透了
   本來只是一場誤會  搞到一個被拔權限  一個憤而離職
   plover的事  現在又來搞這一套
   不要擺一堆爛攤子  然後要那些對站有熱誠的人幫你收
   一個站會爛掉  不是系統有問題
   是站方的心態有問題  是有問題的人反而最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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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13.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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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y (一個人萬歲)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ue Feb  5 23:34:20 2002



  我的意見很簡單
  KOTD  不改判
  plover  不改判
  特赦?要特赦的話,以後我也不想在這裡發表任何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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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建議..
時間 Tue Feb  5 23:48:09 2002




   我是建議就維持現狀吧...
   KOTD不特赦plover好像也沒什麼理由特赦了
   如果半數以上站長決定要特赦那就赦吧...
   投票表決

   事實上KOTD還有一個帳號...
   plover那邊我剛去看了判決...所有id停權..
   但沒有像KOTD那樣不許註冊新帳號...
   也不算完全封殺...
   似乎沒什麼必要一定要特赦什麼的..

   不管最後情況如何...
   我不會現在閃人....
   我會撐到情況比較穩定時再閃..

   我不知道去年八九月時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我不想那時註冊單一個月才審一次的情況再發生...
   畢竟ptt/ptt2是我上了四年半了的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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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Wed Feb  6 12:06:57 2002


※ 引述《stary (一個人萬歲)》之銘言:
:    DavidYu離開了.......
:    Ricas離開了....
:    我也待不下去了....
:    wilo也走了
:    gibson也想辭了....
 stary,我想辭,第一個原因是本來就沒法作多長了...
其實我很想就執行 ptt 說的 特赦 (知道很多人不喜歡這名辭),
要說 法,bbs 終究只是個發表和交流的地點,而其實大部份東西都來自於 人,
只要 人 的心能夠平息,寬恕與原諒其實才是處世(事)的最好方法...
 但是事情發生時,畢竟我不是 wilo 和 windsheep,更不是站在最前面受到 KOTD
的亂箭攻擊的對象,無論如何,都不能代替他們的感受,更不能代他們作出原諒...

 記得早年為 sex 版想法規之時,曾經多次深思過 法 是為什麼而作的,
自已最後的結論是,法應該是為了保護個人該有的權益,才去執行的,
而執法者,也應該是以保謢每個人應有的權益為依歸...

 另一個原因就是在 ptt2的這段時間,往回翻過去的事物和現今,發現有太多的問題,
行政上有許多不該忍的被忍下來,不該打壓的被打壓下來,
站務人員和使用者都帶著情緒表達意見,使用者不爽就恐嚇、謾罵,
站務人員不爽就跟使用者打賭、叫囂、砍文章,
從 CIH 事件時就這樣,難道一點作下來談的機會都沒有嗎??
難道一些溝通的餘地都不存在嗎??

 夾在雙方中間...
ptt 大,特赦是好事,但是一定要以當事人的感受和權益為依歸,
這個道理和原則說不通,只是適得其反,造成另一批受害者,
站在這原則,我拒絕執行特赦...

 p2 的幾個站務 wilo、windsheep、Ricas、plover,站在個人立場處事,
當然是爭個人權益,但是有沒有試著把 個人 和 站 分開考量過,
就單以 站 的單位作考量... ptt2 站對 KOTD 的處理,有過多少的錯誤和瑕玭,
plover 的要款手法、人身攻擊,Ricas 避不處理、壓下事件與接受打賭的處理態度,
wilo 的帳號數目錯報 和 windsheep 向使用者放話、打賭的行為,
clifflu 當時的水球記錄,這些都是 站 的錯誤...
plover 很多事情都是個人行為,但是既然他當時是站長,
所作所為就代表站上,站上就應該為站上站長的錯誤,向使用者有所交待,
在 ptt2law 的說明,與 sysop 上 plover(guest)的發言,已經算是 plover
部份的一個收場,但為什麼其它的部份都沒有反應、都沒有更進一步的檢討...
 面對 plover 的錯很難,那面對自已的錯呢??
重判的理由不夠強?? 我不是學法的,但也知道,在現實的世界中,
只要是檢方未符法定程序抓人,法院就必須無條件開釋人犯,連判的權力都沒有,
這個理由夠不夠強??
 投票決定,只是看大家心情嗎?? 就算是法定的陪審團,
也是一切合程序之後,才有資格對人犯定罪,行政可以投票,
對不起,法務辦投票,根本上就不合法...

 該說的都說出來,那該走的也要走了,
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相處,小飛魚不才,本來是希望能把 ptt2 的法務帶上軌道,
但面對現在的情況實在是無能為力,請原諒我這次要不負責的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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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Wed Feb  6 12:40:33 2002



  1.我認為..KOTD的部分..
    依現在提出來的理由..
    都不構成可以改判的條件...
    以他的行為...全面封殺都不為過...
    但我認為留他一個ID是算合理的結果了..

  2.若有其他值得將之前判決改判的理由..請提出來...

  3.投票是要投是否要特赦...
    特赦本就是沒有理由的...
    要不要特赦
    不由所有站長決定...難不成誰說了就算?
    投票結果如果大多數的站長認為這樣合理, 我當然不會有異議...

    我對KOTD沒有任何偏見...
    我一再地說過他不惹我我也不會去理他...
    他有幾個ID也不干我事..
    問題是他作的這些事, 若是依現在這樣就改判?
    以後拿什麼對其他作相同事的?  別忘了現在的判決都是以後的判例

    特赦不是慣例..是施恩...不會變成以後的判例..
    特赦是看人的, 判決是看所作的事的..

  4.打賭的事..我己經道過歉, 事後的補救對當事人來說, 也沒有苛扣他們什麼權益了
    以當時的情況...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發表搞不清楚狀況的發言
    事實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來貼, 這並不為過
    問題是, 沒一個有看過前面後面的...

    不處理, 留著爛嗎?, 像現在的ptt2law..
    處理??很明顯我的處理有問題..所以我道歉了..
    事後處理也作了...
    辭ptt2law是必要的..
    但最後我也撐到有人來接我才閃人...

  我自認我沒什麼地方對不起KOTD....
  我判下去的東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處請提出來..
  打賭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邊鬧..
  雖方法不好我也沒讓對方一點選擇都沒有
  KOTD有法子自己貼的東西就沒必要拉一堆人在那湊熱鬧..

  如果大家都不管...
  過段時間一樣我會去收..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會用我的方式來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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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ow (*^^*~)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Wed Feb  6 19:26:59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wilo 的帳號數目錯報
  這部分 windsheep 有存檔備份,
  而他宣稱我在 ptt2law版上的不實帳號,是被封殺之後才註冊的,
  騙人。
  光是 SevenSeas, NOKIA1205, LF1205I, forcrazy 等等
  都是在10月以前就註冊的。

  很多是 AutoScan 我還有印象 SevenSeas 是 stary 通過

  我沒有說錯。  錯的頂多是 我少報了。

  你去 administor 看那些 id list.

  你去看註冊時間。

  再來說我有沒有亂栽贓。

--
post 完要微笑一下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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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Wed Feb  6 21:29:55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1.我認為..KOTD的部分..
~~~~略
:   4.打賭的事..我己經道過歉, 事後的補救對當事人來說, 也沒有苛扣他們什麼權益了
 對 Lipaty 的道歉在哪裡???
為什麼看到他的 post 回應還是要用嗆的...
:     以當時的情況...
: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發表搞不清楚狀況的發言
:     事實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來貼, 這並不為過
:     問題是, 沒一個有看過前面後面的...
:     不處理, 留著爛嗎?, 像現在的ptt2law..
:     處理??很明顯我的處理有問題..所以我道歉了..
:     事後處理也作了...
:     辭ptt2law是必要的..
:     但最後我也撐到有人來接我才閃人...
:   我自認我沒什麼地方對不起KOTD....
 大部份的站長都沒有對不起 KOTD,他才對不起大部份的站長...
:   我判下去的東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處請提出來..
:   打賭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邊鬧..
:   雖方法不好我也沒讓對方一點選擇都沒有
 看到打賭就有氣,你到底有沒有真的想過打賭不對在哪裡??
吃或是不吃你這一套,這那裡叫選擇??
:   KOTD有法子自己貼的東西就沒必要拉一堆人在那湊熱鬧..
:   如果大家都不管...
:   過段時間一樣我會去收..
: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會用我的方式來收.....
 plover 犯事當時是站長,用的是站長權,那麼「站」的整體在處理他的事務上
就有行政上的疏失... 原不原諒他是屬於當事人的權利,
但是相對的站方卻變成有虧於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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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Wed Feb  6 22:19:36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1.我認為..KOTD的部分..
: ~~~~略
: :   4.打賭的事..我己經道過歉, 事後的補救對當事人來說, 也沒有苛扣他們什麼權益了
:  對 Lipaty 的道歉在哪裡???
: 為什麼看到他的 post 回應還是要用嗆的...
  我 說過...
  kissbye和Burton都有和我談過...
  而Lipaty至始至終沒看過前面的文章...
  就在他發表文章的不到十篇之前...
  我回過他三封以上的信要他先看看前面的文章..
  之後我會比照辦理..
  結果就是你看到的..

  如果你覺得我那篇的口氣嗆..
  那很明顯你還沒看過我什麼叫作嗆...

: :     以當時的情況...
: :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發表搞不清楚狀況的發言
: :     事實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來貼, 這並不為過
: :     問題是, 沒一個有看過前面後面的...
: :     不處理, 留著爛嗎?, 像現在的ptt2law..
: :     處理??很明顯我的處理有問題..所以我道歉了..
: :     事後處理也作了...
: :     辭ptt2law是必要的..
: :     但最後我也撐到有人來接我才閃人...
: :   我自認我沒什麼地方對不起KOTD....
:  大部份的站長都沒有對不起 KOTD,他才對不起大部份的站長...
: :   我判下去的東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處請提出來..
: :   打賭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邊鬧..
: :   雖方法不好我也沒讓對方一點選擇都沒有
:  看到打賭就有氣,你到底有沒有真的想過打賭不對在哪裡??
: 吃或是不吃你這一套,這那裡叫選擇??
    所以這才要有個專任的司法站長...
  缺人時我出來頂...我是管板務的...本來就不適合出來弄...
  你以為我又有選擇了嗎??


: :   KOTD有法子自己貼的東西就沒必要拉一堆人在那湊熱鬧..
: :   如果大家都不管...
: :   過段時間一樣我會去收..
: :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會用我的方式來收.....
:  plover 犯事當時是站長,用的是站長權,那麼「站」的整體在處理他的事務上
: 就有行政上的疏失... 原不原諒他是屬於當事人的權利,
: 但是相對的站方卻變成有虧於他...

  plover的部分.....
  在當時我也不只一次提醒過他...
  水球記錄中有一次....我想很多人都看過了..
  那當時, 我還沒資格管他...能作的提醒我也作了...

  Allpost事件發生後...我也提醒過他...這也是我那時所能作的唯一的事
  要怎麼處理他...我想我還沒資格說話..

  就我看的到的部分...站方沒任何地方虧待他過....
  至於我看不到的部分...我看不到也就不知道..

  至於plover因水球事件被全面封殺...
  我一開始也沒注意到判決是這麼重...
  要改判不是不可以...問題是在p老大貼了那篇後..
  若是KOTD要不回id而就在這時plover改判成可以留一個或是註冊別的..
  那KOTD會怎麼想?

  KOTD的部分我堅持沒有改判的餘地, 除非有目前沒提到過的好理由
  要回復id, 只有站方同意特赦...
  plover的部分我沒意見...有人有什麼好解法方式儘量去作..
  就醬...

  Ptt2law相關的文章我幾天內也都不會回應...
  真的沒人去理最後我就會用我的方法去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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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hu Feb  7 01:29:08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略
: :  對 Lipaty 的道歉在哪裡???
: : 為什麼看到他的 post 回應還是要用嗆的...
:   我 說過...
:   kissbye和Burton都有和我談過...
:   而Lipaty至始至終沒看過前面的文章...
:   就在他發表文章的不到十篇之前...
:   我回過他三封以上的信要他先看看前面的文章..
:   之後我會比照辦理..
:   結果就是你看到的..
:   如果你覺得我那篇的口氣嗆..
:   那很明顯你還沒看過我什麼叫作嗆...
 我覺得你那篇口氣嗆...你如果之後會更嗆,我也不反對,
那是你個人的自由,但是從使用者的眼光來看,那就已經是嗆...
: :  大部份的站長都沒有對不起 KOTD,他才對不起大部份的站長...
~~~~略
:   真的沒人去理最後我就會用我的方法去收...
 算了,我也很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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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bson (小飛魚)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hu Feb  7 01:54:09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還有...新任司法站長, 上任另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信箱的事...
:   現在的情況是...走了一個站務, 封殺了一個id, 但事情一樣沒解決!
:   在我來看...就像你說的...事情挑明了來說...總是有好處..
:   情況沒有比之前糟...但是問題一樣還留著.....
 沒有比之前糟,但卻很難好了...-_-
一直在想,最好的結果就是 KOTD 和站上公開道歉,
努力去取得所有人的諒解,而站上給他一部份的寬容,
從此之後就相安無事...(還 KOTD 這 id 是不可能了,也不合理)
 但是,在面對兩方面的時侯,我卻發現,對於 KOTD ,
還能有三分把握讓他公開道歉,但對於取得站上站務的諒解,
特別是 wilo ,竟然連一分都沒有...

 真的很無力....跟之前 CIH 的情況一樣...
就算犯錯的人願意道歉,願意負責,卻永遠取不到諒解,只能是個遺憾,
只能是平行線...
 但對於絕不願意原諒犯事者的當事人,又能說什麼,傷害已經造成,
道歉也只是表達,永遠無法補救些什麼... 嘆...

 然而現在說什麼已經太晚了,這兩天的文章,就當是小飛魚期末的
情緒反彈好了,隨便看看,不用管有什麼內容了...

 我在 ptt2 的信都砍了,在這也沒有看版,之後會把密碼用亂數改掉,
記得要把版友拿掉,免得之後被別人註走...
 就這樣...嗆了那麼多,在此跟大家表達歉意...先走了....

--
          ╭╮╭╮                                                    魚.‥.
  ╭──╮╭╮│└─╮╭──╮╭──╮┌╮─╮        ◥◣     .*  飛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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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illow (*^^*~) 看板:
標題 Re: plover 與KOTD....
時間 Thu Feb  7 02:45:50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沒有比之前糟,但卻很難好了...-_-
: 一直在想,最好的結果就是 KOTD 和站上公開道歉,
: 努力去取得所有人的諒解,而站上給他一部份的寬容,
: 從此之後就相安無事...(還 KOTD 這 id 是不可能了,也不合理)
:  但是,在面對兩方面的時侯,我卻發現,對於 KOTD ,
: 還能有三分把握讓他公開道歉,但對於取得站上站務的諒解,
: 特別是 wilo ,竟然連一分都沒有...
:  真的很無力....跟之前 CIH 的情況一樣...
: 就算犯錯的人願意道歉,願意負責,卻永遠取不到諒解,只能是個遺憾,
: 只能是平行線...
:  但對於絕不願意原諒犯事者的當事人,又能說什麼,傷害已經造成,
: 道歉也只是表達,永遠無法補救些什麼... 嘆...

  道歉,是要誠心誠意,不是那種態度。
  而不是道歉了,就一定得接受。
  有點強制接受的意味?

  CIH的狀況差很多,不能相提並論。

  我要諒解他(KOTD)什麼?
  請告訴我。

  難道我要為我一分底諒解都沒有而感到缺歉?

  這未免太強人所難了。

  尤其是 對使用者太絕?!



:  然而現在說什麼已經太晚了,這兩天的文章,就當是小飛魚期末的
: 情緒反彈好了,隨便看看,不用管有什麼內容了...
:  我在 ptt2 的信都砍了,在這也沒有看版,之後會把密碼用亂數改掉,
: 記得要把版友拿掉,免得之後被別人註走...
:  就這樣...嗆了那麼多,在此跟大家表達歉意...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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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in2 (wilo頭好大一顆~ :P ) 看板:
標題 Re: 不是說過,公開場合發表時,意見要一致?
時間 Tue Feb 12 01:53:19 2002


※ [本文轉錄自 Administor 看板]

看板 Administor
作者 in2 (wilo頭好大一顆~ :P )
標題 Re: 不是說過,公開場合發表時,意見要一致?
時間 Tue Feb 12 01:45:08 2002


喵喵~ ~_~
我同意 Ptt大大的說法,
我們不要太苛責使用者,
要多為她們想想.
 (這也是更新程式的動力不是嘛? )

可是我們醬子的做法,
應該是要保障好的使用者,
可是我們現在呢?
很明顯的 KOTD (或者 M???? )
在 Ptt2Law 上面,
一看就知道是來亂的.
我們為什麼要跟她講什麼道理?
事實上我決得醬醬做, 已經有點在保障壞人了(?)
而且, 我們為了她的事付出太多代價
 (這我想不用說, 大家也都知道)

站方處理 plover 的事情的,
我覺得醬醬的態度是對的,
必竟我們要嚴以律己 (且 plover 已經有點誇張自不在話下)
但是如果我們己經自問很用心經經營的話,
就不應該讓別人來挑戰我們的底線了.

我的看法是我們組成站長會議,
當我們認為某個使用者已經在做這種事
 (挑戰底線? 我想不到什麼好名詞? @@ )
的時候,
可以經過站長會議 (可能要 1/2站長出席, 等等等等)
決議 (要出席 1/2通過, 等等)
就可以強制直接把她的帳號砍掉,
 (這方面再想想看要怎麼措詞)
 (經站長會議, 站長群認為本站無法提供該使用者須求(?))
 (反正就是雖然我們要砍人家, 不過還是說的好像錯在我們這邊醬子~ ;p )

大家的看法呢?

我是真的決得沒有必要讓 KOTD 來鬧.
我們應該把精力花在更多有義意的事上,
服務大眾,
而不是把大家的精力花在處理少數不安份使用者在那邊撒野~ :X

如 Izero在 zoo的 SYSOP貼的:
看板 SYSOP
作者 Izero ( 不良兵團鎮團寶 )
標題 Re: 經驗值??
時間 Mon Oct 29 01:41:07 2001


以下為本站的一些規矩, 使用者與站方的契約:
  0. 本站為私人站,並非公開空間,不願意遵守規定者請勿登入本站。
  1. 遵守站方的一切規定(不論是註冊之前的舊規定, 或註冊之後的新規定)
  2. 遇爭議性事件, 服從站方的處理.
  3. 在本站不做任何犯法之事(如販賣大補帖..等), 若有違反, 站方有權做任何處置
     使用者若在此站從事違法行為, 責任由該使用者自負, 本站不對其言論,行為負責
     本站不歡迎徵一夜情, 援交等使用者, 違反此類站規的使用者將受到嚴格的處份
  4. 願意填寫真實而完整的個人資料.(站方一定也依法必須保密)
  5. 同意您以後在此發表的文章, 站方和版主有收入精華區的權力

若您『不願意』遵守以上的規定, 請立即切線, 謝謝合作


註冊時的規定已經把本站是"私人站"這個定位講的很清楚了 ;)



看板 SYSOP
作者 Izero ( 不良兵團鎮團寶 )
標題 Re: 經驗值??
時間 Mon Oct 29 02:22:52 2001

───────────────────────────────────────<s
<deleted>
問題回到原點:
如果您覺得這個站的sysop很爛, 那就請不要來吧. :)
如果大家都覺得zoo的管理很爛, 那大家自然就不會來這個站 :)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30.37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30.37

看板 
作者 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 看板:
標題 Re: [公告] ptt2 不歡迎來鬧事的使用者
時間 Fri Mar 15 04:59:41 2002




我是一個局外人,但是整件事情從頭觀察到現在,
所有的內幕也都知道...

我認為windsheep目前的處理是恰當的。

站長群本來就不必討好所有的人,與其浪費時間在kotd這些只佔百
分之一的惡質使用者身上,不如好好服務另外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想要討好所有的人,下場將是好的人離開。

---

站長群中唯一對不起kotd(及其眾多分身與友人們)的人只有plover。

在發覺plover行為有異時,站長們(包括wilo、clifflu、gibson等)都
曾試圖為kotd做一些補救(針對plover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這部分),
但結果都被kotd及其友人的惡劣言行搞砸了,到了最後沒有任何人同
情kotd、也沒有人認為他值得原諒,整件事情就像一沱大便,知情的人
避之唯恐不及,只剩這個版上一群蒼蠅不斷盤旋。


到了最後站長們終於做了這陣子以來最明智、也是對這個站的未來最有
幫助的決定:

      「跟據 2002.02.28 站長會議,
        有超過半數的站長投下贊成票,
        ptt2 將不再對 KOTD/MACABRE 提供任何服務.」


昨天windsheep砍除最近的一連串文章,同時對這些搗亂者發出最後通牒,
也是正確而必要的。

---

另一方面,我也相信kotd及其友人感受到的委屈是真實的,我認為你們擺脫
恥辱感的唯一機會是上法院,在法官面前,所有你們認為被掩蓋的事實都可
以曝光,而你們這陣子表現出來的法學訓練和民主素養也可以翩然展現。

---

純粹發表感想,
不做任何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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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6.131

看板 
作者 llmmoo (the patter of rain) 看板:
標題 Re: [公告] ptt2 不歡迎來鬧事的使用者
時間 Mon Mar 18 05:32:00 2002


(咳..覺得自己對這板沒什麼貢獻,來填一下發言記錄的旁觀者...)

kotd怎樣耍潑,大家不說也瞭然於心
但是站長群位在舞台燈各方聚焦之處,光越亮 影越深
他們抓住了plover不正確的行為來吵,站長群難免會有損及白羽之慨
你對kotd怎麼做,他們都只會迴避其詞,專拿plover來堵你的嘴
問題就在於站長群要怎麼來說明plover事件,我是指公開說明,而不是只私下撤職

我對要怎麼個說法沒有意見,只要能說得過去就可以
可是你要說給大家聽啊,不然永遠都會被他們抓著來舊事重提
傷疤已經在那裡了,不把它拿出來晒晒太陽還是不會好

站方不代表一定不能出錯,也不需要對他們保證以後不出錯
只是光太亮了影太深了,一個政府官員貪污,大家多少會懷疑天下烏鴉一般黑
在ptt2站上,相對於站長群,他們處於弱勢當然對隱私更是敏感

站長不用跟使用者潑婦罵街一般見識
但plover可議之處未做說明,確實是一個爭點
不然你看這麼久了,每次吵到後來還是說回這點
偏偏站長們對這點又最不好反駁,這也被他們看準了來戳

所以我個人認為真的不妨找機會公開說明
以後他們怎麼鬧呀違規呀,站長們判決起來就能站在比較穩的立基上



※ 引述《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之銘言:
: 我是一個局外人,但是整件事情從頭觀察到現在,
: 所有的內幕也都知道...
: 我認為windsheep目前的處理是恰當的。
: 站長群本來就不必討好所有的人,與其浪費時間在kotd這些只佔百
: 分之一的惡質使用者身上,不如好好服務另外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 想要討好所有的人,下場將是好的人離開。
: ---
: 站長群中唯一對不起kotd(及其眾多分身與友人們)的人只有plover。
: 在發覺plover行為有異時,站長們(包括wilo、clifflu、gibson等)都
: 曾試圖為kotd做一些補救(針對plover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這部分),
: 但結果都被kotd及其友人的惡劣言行搞砸了,到了最後沒有任何人同
: 情kotd、也沒有人認為他值得原諒,整件事情就像一沱大便,知情的人
: 避之唯恐不及,只剩這個版上一群蒼蠅不斷盤旋。
: 到了最後站長們終於做了這陣子以來最明智、也是對這個站的未來最有
: 幫助的決定:
:       「跟據 2002.02.28 站長會議,
:         有超過半數的站長投下贊成票,
:         ptt2 將不再對 KOTD/MACABRE 提供任何服務.」
: 昨天windsheep砍除最近的一連串文章,同時對這些搗亂者發出最後通牒,
: 也是正確而必要的。
: ---
: 另一方面,我也相信kotd及其友人感受到的委屈是真實的,我認為你們擺脫
: 恥辱感的唯一機會是上法院,在法官面前,所有你們認為被掩蓋的事實都可
: 以曝光,而你們這陣子表現出來的法學訓練和民主素養也可以翩然展現。
: ---
: 純粹發表感想,
: 不做任何回應。

--

一期一會
這是茶道中的一句話
意思是說,錯過這一刻
就沒有機會再遇見了
u r my shining star~i want to b ur shining star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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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作者 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 看板:
標題 對於KOTD/MACABRE事件的看法
時間 Fri Mar 22 15:27:49 2002




我不是站長,所要說的也不代表任何站長的意見,純粹是想列舉我
所看到的事實、以及我對這些事情的看法。

我當然不是在做客觀的評論,我有我的立場,從下面的發言中自然
可看到我的立場和我所持的理由。我無意和任何人辯論,基本上也
不做任何回應,不願閱讀者請自行跳過。

---

關於kotd事件,眾人所質疑的部分,站方大部分都有說明,現在發
言攻擊站方的使用者,似乎不願花時間去看這些舊文件,或者已經
看了,但是看不懂,或是沒看到自己想要的部分。

kotd的行為和站方所做的處理,windsheep做過一個簡單的時間表,
請參閱本版(Ptt2Law)#64。

其間曾發生MACABRE帳號遭人入侵事件,相關事實如下:

2001.11.27下午5點, MACABRE帳號遭人入侵。此事由piranha寫信向
Ricas檢舉,並立即由wilo展開調查。

隔天wilo即根據伺服器的上站記錄找出入侵者,並且趁其上站時與其
聯繫,對方坦承入侵MACABRE帳號。

wilo以丟水球方式欲向MACABRE進行身份確認,但MACABRE說他不
相信wilo任何話,並以髒話回應,兩人隨即中斷溝通。

wilo將調查結果告知Ricas,Ricas表示由其接手處理此事。

由於MACABRE為註冊不實帳號,Ricas認為此案不成立,自然也無可
說明之處。請見本版#39、#40、#41。

數日後,plover辭去站長職。

接下來一段時間,不斷有使用者要求站方說明MACABRE帳號遭人入侵
事件、以及plover離職原因,站方均未針對這兩件事做出回應,因此不
斷出現文章抨擊站長群違法、共犯、包庇。

2002.1.28,站方發出公告,說明plover離職原因。請見本版#105。

1.30,站方對MACABRE帳號遭人入侵事件提出說明。請見本版#113、#115。

2.4,發生plover公開其帳號、密碼事件,請見本版#121、#122。

2.4,plover使用guest帳號於SYSOP發表道歉信並說明相關事件因果,請
見SYSOP#493、#494。
(註,此兩篇文章被不明人士刪除,請見Ptt2Law#329-332,但站方已將其復原)

---

Ricas認為MACABRE為註冊不實帳號,因此站方無須為其提供任何服務;
再加上MACABRE態度惡劣、也不信任站方,引此在感情上、道義上,站方
皆無必要提供任何協助,除非透過司法程序。Ricas的想法並非沒有道理,
但是當站方不對這件事做完整交代,代價就是要背負涉嫌共犯、包庇的質疑。

在「控告方(即受害者)不存在,因此站方無須回應」這樣的前提下,部分
站長間曾丟水球討論,接下來應該如何回應使用者,這就是某些使用者指控
「站長群串供」的由來。而事實上站長們後來就採取沈默的方式,不回應
這個事件,如此雖然「沒有說謊」,但是當然仍會遭受懷疑。

另一方面,站長群之間一開始並未對相關事件做詳細討論,因此也沒有一
致的共識可以對外公佈,直到gibson整合大家意見後(他對此付出相當多心
力),才公開說明。比如像MACABRE這種註冊不實帳號,到底應該享有
多少權利,站方應該提供哪些服務,就討論了好一陣子。

基本上,plover的濫權是其個人行為,其他站長一開始並不知情,知情後也
沒有人想要袒護他,更遑論共犯之說。

就MACABRE帳號遭人入侵事件來說,站長們能夠儘速查明駭客身份,並
且備妥相關調查證據以待未來可能的司法調查,已經算是盡到責任
了。在網路上有能力破解BBS帳號密碼實行入侵的大有人在,這部分並非
站長們能夠百分之百防範。

---

綜上所述,我認為唯一對不起 KOTD/MACABRE 的只有plover,他們之間是
要私了還是透過司法程序,由他們自行解決。另外應負起相關責任的是wilo
和Ricas:由於plover是wilo引薦的,wilo當負識人不明之責;Ricas以MACABRE
為註冊不實帳號之由不回應相關事件,在實質上引發使用者對於站方包庇、
共犯的質疑,Ricas應負判斷錯誤之責(這點恐怕會有較多爭議,但我認為
如果一開始就公布詳情,長遠來看其實對整個站比較有利。而事實上,入侵
事件調查結束後,wilo、windsheep、in2等人就主張立即公布)。

---

我個人的看法是,站長和一般使用者是不對等的,站長握有權力、站長擁有
較多的資訊,因此在發生爭議事件時,站長應受更嚴格的約束與自律。當使
用者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時,會不斷發出質疑是很自然的事,如果站方不能
具體做出回應,使用者升高攻擊也是權力弱勢者必然採取的手段。然而當使用
者的手段變成騷擾、辱罵、恐嚇、或直接把質疑轉為不實指控時,使用者的
道德性立即被削弱,不再值得同情。

整個 KOTD/MACABRE 事件中,站長群中除了plover之外,沒有人違法失職,
但在處理過程中,的確有引人合理質疑的瑕疵。這些瑕疵本來是對kotd有利的
,但是這些有利情勢都很快被kotd本人及幫其說嘴的朋友扭轉為對其不利。
我認為其中關鍵點在於kotd本人的誤判,他似乎認為他的帳號被停權是被陷害
和打壓的結果,因此站方應該還其帳號。但是根據之前的事實和判決,kotd
被停權和plover濫權、MACABRE信箱被入侵,是不相干的。

---

在這些事件後,使用者或許會有下面這些反應:

1.Ptt2是爛站,站長群不值得信任,我以後不來了。

2.我很想來Ptt2,但是我不信任現有的站長,我要求換人來服務我。這樣的人
  可以去跟mourning報名。

3.站長們違法失職,我要透過司法程序告你們。

以上是比較正大光明、而且有效的手段。


另一些使用者像是:

4.kotd之流,用騷擾、辱罵、恐嚇、發動朋友對站方做不實攻擊等,企圖逼
  使站方就範。

5.kotd邀來的友人、或是自認充滿正義感的旁觀者,不斷在版上灌水、或對站
  方做不實攻擊,如果站方不給滿意答案,就是要繼續鬧下去。

以上4、5類屬惡質使用者,我認為站方應依規處理,刪文章、砍帳號,都是正
確而必要的。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23.44.46

看板 
作者 c1ifflu (喔耶 喔耶) 看板:
標題 對話記錄 (wilo) (fwd)
時間 Sat Mar 23 04:22:11 2002


   本文為我和wilo的對話記錄在某部份內取出而成 ^^;;;                         
   希望不會造成意見扭曲,又能保持某程度的可讀性          
   至於剩下的部份,會依本文內所述 (第四頁左右) 的方式補上
                                                       //wilo 已重整 04;45


※ 引述《^^》之銘言:
c1ifflu: 先想想,現在比較像是要以 "人性的站方" 作為訴求吧...hmmm
c1ifflu: 我想要的做法是:
c1ifflu: 先把站方要公佈的報告貼出去

wilo: 第一, 站方樂意協助司法調查, 並會在有搜索票時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wilo: 第二, 對於公告過的事情, 站方沒有任何協助閱讀的義務
wilo: 第三, 站方對於已經處理過的事情, 亦沒有任何回應以及協助之義務
wilo: 第四, 使用本站不是義務, 服務站民更不是義務
wilo: 第五, 申請者有詳閱版內公告之義務, 站方無任何解釋之義務.
wilo: 第六, 以無證據、非理性、污衊等態度,站方一概不理,並行清除之權責

//補: 這裡不保證任何事,不因長期的穩定服務而代表服務是應該的。
c1ifflu: 嗯嗯,這些東西該是要讓那群傢伙了解的 "基。本。原。則"
c1ifflu: 但是在另一方面來說,如果直接把這樣的內容丟在Ptt2Law上頭
c1ifflu: 會讓其他的新進 (或偽。新進)人員覺得站方很殘暴
c1ifflu: 可是實際上 我們是 *看似* 充滿愛心的啊...cccc
wilo: 比起 那一篇不歡迎xxxxx 的好多了 :)
wilo: 第七, 在嚴重違反學術公約的情況之下, 站方沒有任何道義上之義務
wilo:       收拾任何使用者留下之殘局,亦無任何討論空間。
c1ifflu: 我想把這邊總體分成兩項去論定:
c1ifflu: (目前他們大概就只能就這兩點批評)
wilo: 第八, 站務人員有任何違反操守之事, 除確切了解詳加輔導之外,
wilo:       並嚴加追究相關責任.
c1ifflu: 1) 關於 MACABRE 帳號入侵一事,站方已排除由站務人員進行之可能性,
            故調查終結。
c1ifflu:    但站方將樂意與檢調機構合作。
c1ifflu: 2) 站務人員非由站民選舉產生,因此.....(與站民投票意見無關,再修飾)
wilo: 第二點倒是畫蛇添足之舉^^"
c1ifflu: (我還沒講完勒:pp)
wilo: ok :P
c1ifflu:    站務人員之產生,乃是由於root及階層管理之體制產生,因此如果要討論
            的話,我們只應對root (Ptt/in2)負責。
c1ifflu: (糟,忘了:p)
wilo: :ppp
c1ifflu: 3) 版上的事情自然依版規處理::普通看版的事務,交由ptt2Law處理,Ptt2Law
            之事務
wilo: 對於隱藏版, 公開版, 等等也要再定義一下?
c1ifflu:    由站長群處理,而站長是受到root之委託及認命。
c1ifflu:    因此,就算在與站長群的爭端中,發現Ptt2Law受到站長的把持,
            也沒有驚訝的必要。
c1ifflu: 醬醬,我這幾天應該會有一些閒時間吧,就把東東打到LawDiscuss囉 ??
c1ifflu: 預定會有兩組標題:
c1ifflu:     a) 行事方式 (指/討論 該怎麼進行溝通策略)
c1ifflu:     b) 發文內容:
c1ifflu:         - 站方公告A (重述站方立場)
c1ifflu:         - 站方公告B (重述調查經過)
c1ifflu:         - 站方 (版) 公告 A (Ptt2Law重新恢復運作,一切請依規進行)
c1ifflu:            o 依格式申請
c1ifflu:            o 一事不重覆
c1ifflu:            o 違者殺無赦
wilo: 格式也要定義清楚
c1ifflu:            o 站長是天才   <==這一點最重要啊
wilo: 我認為現今格式宜重整
c1ifflu: (格式沒有嗎 ?? 印象中wind~有弄過一組喔 ??)
wilo: 注音文 殺!
c1ifflu: 醬醬,重定Ptt2Law的格式 ??
wilo: 滋事聲援者 殺!
c1ifflu: (注音文水桶~~~~~)
wilo: 對 *^^*
c1ifflu: 呵呵 反正就是 版上只準有
c1ifflu: 1) 申請文 (調查開始)
c1ifflu: 2) 公告文 (調查終結)
c1ifflu: 3) 討論文 (僅限在站方/版 許可之內)
c1ifflu: 4) 後續討論: 如果沒有辦法令管理者決定重判,那麼整串文章將在公告後某天
                      進入
wilo: 建議一天
c1ifflu:              精華區。
c1ifflu: 覺得是灌水的也可以斬立絕啊
c1ifflu: 我是想3天啦:ppp
wilo: 三天太久了 :p
c1ifflu: 不過這種都是參數,想要改也很快咩 ^^;;;;
wilo: 以及關於站方沒有能力處理的: hacker 事件一概請檢調單位處理
c1ifflu: 反正就處理到想處理為止囉
c1ifflu: 你覺得處理到那終結,就處理到那啊...cccc (管理的人啦,不一定指你)
wilo: ok. 那看來 Ptt2Law水桶要很大 :p
c1ifflu: 時間限制 (後續討論) 給三天,關水桶也關三天 這樣正好:p
c1ifflu: (水桶上限....對喔)
c1ifflu: 不過假如是多重身份就考慮砍囉:p
wilo: 多重帳號繼續使用其他帳號發言 則 -> 1. 砍?
c1ifflu: 當然
c1ifflu: 不過ptt2law要誰管是問題 突然想到
wilo: 降子吧  我們討論我們掛名?
c1ifflu: 可以啊 不過等到下週一再放 ???
wilo: 那當然
c1ifflu: 醬醬 1) 有時間討論
c1ifflu:      2) 我週六週日難以上站,恰好閃過 ^^
wilo: 呼呼^^" 我也是 :ppppp

看板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 看板:
標題 Re: 新標題
時間 Sat Mar 23 11:19:39 2002


※ 引述《stary (喵喵與呱呱)》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最後.我只能說..
: :   去年10/28本就是我一個難忘的日子...
: :   剛好又接ptt2的看板總管..
: :   接這個是要服務大家, 那時前站長間不知道什麼事(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 :   註冊單半個月審一次...一不過又要半個月
: :   申請隱板要一個月
: :   所以才接這位子的....
:     嗯  關於申請隱版的部份  我想是我的不對
:     當時已有退休的打算  但苦於尋覓不到接任的人  所以一直沒有做出決定
:     當時的時間點應該是在9月份~10月份,
:     因為搬出宿舍,所以連網路都沒有了,也因此根本沒辦法上站,
:     更別提處理版務了....這點是我的失職沒錯
:     其實你們真的做的很好
:     只是....遇一次經驗學一次乖吧!
:     這種類似以前文革時期的批鬥大會用法,我早在Ptt政治版見過了,
:     只能更加提醒大家,以後看人,看朋友要更加仔細一點,
:     一失足,可能真的是千古恨啊........
: :   當站長沒什麼了不起...我小時候也當過站長
: :   當站長是要服務大多數的bbs使用者...不是上來跟使用者吵架的..
: :   現在不滿ptt2站方的主力是 ptt的站方..
: :   是資訊系的學生....
:     那其實也不是Ptt站長的多數,而恐怕反而是某人認識的朋友....

  像KOTD那種人我看多了...
  處理那種事我一點都不會手軟...
  隨他們怎麼罵對我一點影響都沒有...
  看板事務照動...
  VCD看一看要休息了再來看他們耍寶....
  我還常叫wilo火氣別那麼大...
  叫大家能不要陪他們在那邊玩就不要下去一起玩...
  結果現在多了一群站長在吵..
  別的站長都是白爛他們自己都不是??
  所有的站長都會濫權就ptt的最好??
  真的是很看不起現在這些新一代的網路使用者...

  其實ptt站方那邊..
  我覺得最不爽的是..
  明明是ptt那邊的個人恩怨...
  卻要到這邊的SYSOP來吵...(我指的是前不久的事)
  現在ptt2law上ptt的站長..
  也是直接指著這邊的站長罵..
  KOTD跟信箱那堆只是他們的藉口....
  (到底那群人有幾隻了解事情的經過??)
  沒這些藉口他們也會找別的藉口

  ptt2上發生的事...我還會想耐心地去弄..
  ptt的站長間的恩怨....我連理的欲望都沒有...
  這裏管不到ptt...
  管得到ptt那邊的卻不管?
  本來想說現在著力點應該大了點...
  卻發現實際上跟我剛上任時一樣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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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看板 
作者 in2 (夜半老鼠吱吱叫:X) 看板:
標題 Re: [閒聊]
時間 Thu Jun  6 01:58:49 2002


※ 引述《Ricas (  )》之銘言:
: 我可以接受 in2 對我的這些努力的否定
呃 @_@

如果這個是控制碼的話我就咬妳~ :Q

如果這不是的話,
不知道妳何出此言? ^^?
我倒覺得沒能早早把 KOTD 這種敗類解決掉實在很對不起大家~ ^^"""

--
                  ☆ 大 ☆ 布 ☆ 丁 ☆ 要 ☆ 幸 ☆ 福 ☆ 喔 ☆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30.143



某站長洗Ptt幣的八卦...

 作者  Aurona (Sans Contrefacon)                            看板  nobunagaoda
 標題  這一篇爆料可以po嘛?                                                    
 時間  Fri Oct  7 23:33:5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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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已經上過新聞媒體的就算公眾人物啦

這位站長...不知可不可以

 標題  [最熱門]PTT現任法務站長的過去\現在\未來                                
 時間  Fri Oct  7 17:12:5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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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還在任,現在還穩穩的坐著,沒有主動遞辭呈,
但是非常靜默,不吭聲的,法務站長。

從現在站長板已公開的相關討論串中,
法務站長面對眾人的非難,他的文章大致上這麼提到,
『那麼相關「幫助湮滅證據的站長」,是不是也該把這些事情都提供給法院、檢察署?』
是的,很凶悍。但現在非常的安靜。

過去,他擔任法務站長期間,同時是P1和P2的站長,
從現在公開的站長隱版資訊,可以知道,他日日審判、處理兩站糾紛的同時,      
他私底下做了什麼?
他洗PTT幣。
當到站長,要多少P幣就有多少,所以站長板有站長說他很「怪」,
對,他可以自己生出天價的P幣,但是他卻在玩洗P幣的遊戲。
怪不怪,很難定論,但這違不違法站規?
被他判決違法站規的人若是知道,又作何感想?
他的ID異常。
相關文章顯示,他常更動另一個ID的資料,被其他站長質疑,他說,
有可能是他被植入了木馬程式,他會重新更改密碼。
這件事情資訊也就到了這裡。
這是現在已經解密的過去。
他自己連註冊資料都亂填。
是的,他被其他的站長發現,他的註冊資料填寫不實,
遭到糾正。

現在呢?現在,SYSOP板上無數的使用者正責難著他,
但他選擇沈默,但他不動如山。

未來?未來,他是中華民國的司法官
(現在法官沒有缺額了,所以必定分發為檢察官),
負責偵察國家犯罪,起訴疑犯。
是的,完全如你我所知,可以依程序提出,              
如同全民公敵電影一般提出監聽申請的國家檢察官。
這是未來。

現在SYSOP板上用道德非難法務站長的使用者,
未來可得當心。有沒有人會基於某種情感,千刀萬里追。
真的誰也說不準。
畢竟這個法務站長過去做了這些事,現在被大家責難,那麼未來?
那麼未來?


想到這,就非常可怕。
中華民國的司法官(必須以最高道德為要求的職業)。

--
不是我不想走——啊——!...要走你自己走——吧——!——國師,《東成西就》。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58.29.67                                    





批萬退休站長CIH當時已卸任,卻仍擁有進入隱板的權限,
在隱板看到有文章說他是非,還跑去向其他站長告狀...



 作者  CIH (老人老人)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忍無可忍了!                                                          
 時間  Sun May 18 12:46:3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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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想怎麼樣?
連我在ask板問個問題也要來挑釁我!
本來前三天就已經不去理K老大了!
他要玩就自己去玩,
現在呢?

po那篇的用意不是叫囂是什麼?


還說我把他妖魔化,
現在K老大的動做已經太過份了!
從以開始寄一些有的沒有的信來煩我,
後來我在小組長版、站長板說了什麼話他都曉得,
再後來連小組長板上wilo那篇文章也收進了KOTD版的精華區。


現在呢?有誰還說我把他妖魔化?

本站的確不是以漢摩拉比法典上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不過我對於K老大已經是夠忍耐了!


但是他這篇,無異於向我的臉吐口水!
我並不認為我還要把另外一邊的臉給他吐口水,
才是表示寬宏大量的態度。
這樣下去,只是顯示站上對他的行為無可奈何,
只是一再表示我們非常懦弱。


寫程式、debug的不是我,現在幾乎是in2在做,
K老大這篇是要罵誰?不是罵in2不然還有誰?


KOTD板一堆人罵in2是人妖,
不要以為很多人沒出聲就表示默認,
很多人私底下表示都很生氣!
男生留長髮又怎麼樣?
台大很多男生都有留長髮,
為什麼就只罵in2是人妖?
這不是人身攻擊是什麼?


站是為了他們這些人而開的嗎?
他們不爽就亂罵,
高興起來,就一口氣當了五個版以上的板主,
也不去想一想能不能每個版都會照顧的很好?


去問問看小組長們看了以後的反應是怎麼樣?
已經有人一些人跟我表達對於KOTD那一票很不爽,
其中有小組長、也有板主,
要不要我把信貼上來給大家看?


已經是很給面子了所以不想把那一封信貼上來,
不要以為我給面子就表示K老大可以繼續這樣騷擾我!


K老大要在他的個人板貼什麼文章我管不著,
他要在他的進板畫面寫CXH狗看精華區第40篇,
我也管不著他要怎麼去編他的精華區,
畢竟那是他自己稱自己的個人板。
不過怎麼會誇張到有小組長板上的文章出現在他的精華區?


紀律問題已經出現了!
一開始就已經出現,
到現在K老大一副我對於他無可奈何的態度,
現在K老大可以拿到小組長板上的任何文章,
這樣合法嗎?


到底是誰在激怒誰?
因為KOTD在PTT2鬧事,所以我們要對他客氣一點?
不然他也會像在PTT2那樣來這邊鬧事?


對於K老大在PTT2的所作所為還記憶猶新吧!
是呀!所以我們對於他在這邊鬧事要引以為鑑?
我們要對他一再的寬容?


當站務的確是要讓人心服口服,
不過現在的情形是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敢言的就那一兩個。


請問公正公平的態度在哪?
請問以前的傳統都到哪去了?


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
請捫心自問事情為什麼會一直吵下去?


舊的事情還沒結束,
新的紛爭又開始層出不窮,
容忍到現在到底得到什麼?




※ 引述《CIH (老人老人)》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看板: ask
: 標題: Re: [問題] 霹靂遊俠李麥克
: 時間: Sat May 17 17:16:03 2003
: ※ 引述《CIH (老人老人)》之銘言:
: : 請問,小時後的影集霹靂遊俠李麥克
: : 那一段長長的台詞
: : 完整的是什麼?
: : 我只記得霹靂遊俠李麥克,是位充滿正義感的英勇鬥士
: : 他以無比的勇氣、超人的智慧,打擊犯罪,拯救無辜善良的老百姓等........
: ※ [本文轉錄自  看板]
: 作者: XXXXX (愛‧妞) 看板: XXX
: 標題: 壞了規矩
: 時間: Tue Apr 22 20:38:53 2003
: 立規矩的人,壞了規矩,整個體系就會亂了。
: PTT 現況差不多就是這樣。
: 當站長的人,操守不是最重要的,但是該做和不該做,可以做和不可以
: 要分得清楚。
: 站長的權限是權也是限,如果為了自己的心情破壞了制度,那站長
: 的地位就會被動搖了,到時候大家只會說:他只是會寫程式罷了。
: 能力和尊重始終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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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ο       ╭╮∣┐      ┌╯      ∣ ○
             ο    C   │  ∣  CIH ∣  ∣          ∣   ο
               。      │┌╮  ∣      ∣  ∣          ∣ ο  
              .        ╰╭┘      └╮∣┌┐     H.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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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219.173



 作者  Ptt (杜奕瑾)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忍無可忍了!                                                      
 時間  Mon May 19 15:25:2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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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TT 現況差不多就是這樣。 
: : 當站長的人,操守不是最重要的,但是該做和不該做,可以做和不可以
: : 要分得清楚。
: : 站長的權限是權也是限,如果為了自己的心情破壞了制度,那站長
: : 的地位就會被動搖了,到時候大家只會說:他只是會寫程式罷了。
: : 能力和尊重始終是兩碼子事。

CIH 不要再煽動了

拜拖
現在站長人力已經很吃緊了
還要隔離觀查 就不好玩了

而且你現在用站長權力說話實在不恰當
可不可以請你先自我隔離 不要管這件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224.113



 作者  CIH (老人老人)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忍無可忍了!                                                      
 時間  Mon May 19 16:03:2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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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 (杜奕瑾)》之銘言:
: CIH 不要再煽動了
我煽動?
現在是KOTD在騷擾我,ok?
: 拜拖
: 現在站長人力已經很吃緊了
人力吃緊?請問是站務還是程式?
如果是程式的話我就不曉得怎麼辦,
如果是站務的話,本站有很多表現優良的小組長
像是claus滿不錯的,他也和CharlieL一樣是建資畢業的。
: 還要隔離觀查 就不好玩了
: 而且你現在用站長權力說話實在不恰當
: 可不可以請你先自我隔離 不要管這件事?
P老大,我本來就打算不管了,
但是K老大一直在騷擾我,
一直要來激怒我,
現在問題不在於我要不要管,
現在是K老大持續不斷地侵犯我。


現在我po的每一篇文章,
都會被他轉錄到KOTD版,
你說這樣算什麼?


我在ask版問一個霹靂車的問題,他也要做文章,
以後呢?我還敢在繼續在普通版討論嗎?


還有,請問隔離觀察是怎麼樣的一回事?
真奇怪,你這樣講就好像在懷疑某人有沒有偷偷告訴K老大站長版裡面的事。


我現在已經對這個站心灰意冷了,
之所以還會繼續在這邊發言,
是因為之前有認識一些同事,
一起為這個站努力付出過心血,
所以看到站有困難會出點力或出一點錢,
雖然那是一點屁錢,
一顆SCSI的硬碟也買不起,
不過那代表我對於這個站還有那一絲絲的感情。


你P老大,要輾斷我對於這個站所剩幾無的那一褸絲感情,
好,沒問題,我答應你,
反正洩密者打死不承認,
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
沒想到做錯事竟然承認也不敢。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已。
明知道已經錯了還不誨改,那就是錯的離譜了。

--
            ○   ╭─────╮┌─────┐┌┐┌───┐    ○
              ο       ╭╮∣┐      ┌╯      ∣ ○
             ο    C   │  ∣  CIH ∣  ∣          ∣   ο
               。      │┌╮  ∣      ∣  ∣          ∣ ο  
              .        ╰╭┘      └╮∣┌┐     H.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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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40.235



 作者  Junchoon (蝸牛角上爭何事)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忍無可忍了!                                                      
 時間  Mon May 19 20:08:57 2003                                              
───────────────────────────────────────

※ 引述《CIH (老人老人)》之銘言: 
: ※ 引述《Ptt (杜奕瑾)》之銘言:
: : CIH 不要再煽動了
: 我煽動?
: 現在是KOTD在騷擾我,ok?

  KOTDfansclub板上前一陣子在罵的「人妖」根本不是在講in2
  你不用幫in2搬椅子去對號入座啦
  搞清楚狀況再發言

  他放在精華區鎖成只有板主可以看的目錄
  你就要用你沒被關掉的站長權限去看
  不就更落實你用了你不該用的權限而已
  人家擺明挖一個坑要給你跳你還自己要跳進去
  如果他在KOTDfansclub版叫一叫就算騷擾
  那Ptt的騷擾事件還可真是多的數不完

--

                 死生契闊  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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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6.87



sallykoi侵權事件爆料文章補遺...

看板 sex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標題 [轉錄]Re: [閒聊] 某妖當上板主了
時間 Tue Oct  4 22:35:42 2005


※ [本文轉錄自 Anonymous 看板]

看板 Anonymous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標題 Re: [閒聊] 某妖當上板主了
時間 Tue Oct  4 22:02:34 2005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不至於吧
: : 不知道這兩天是不是教你出現的緣故
: : 總覺得妖西有進步了 沒有以前那麼糟
: : 哈
: 有陰謀 昨天道歉今天立刻變版主
: 有內線
: 陰謀論中....



   跟你說  一切都是內線交易

   要不然你以為為什麼妖西昨天在法西斯低聲下氣道歉

   把身段放多低啊  都是鋪路你懂不懂

   再來說個遙遠的故事  來解釋為什麼糖諾會讓U鬼寧予取予求

---------------------------------說故事分隔線---------------------------------\
------

   想當初  為什麼某組務小莎會辭職

   因為她腦殘去當人家的第三者  然後她想去翻人家正牌女友在批兔的信件

   可是她只是批萬的站長啊  又碰不到批兔

   所以她就跟糖諾借id  一樣在批兔有站長權限的糖諾居然也腦殘的借她

   然後她去翻了人家正牌女友的信件  改了人家的密碼  還刪了信

   當然被發現啊


   後來英明神武的inX站長就在批萬站長板開會

   要各站長匿名投票來決定兩人的下場該怎麼辦

   後來決定小莎表面主動請辭  糖諾則不予追究

-------------------------------------------------------------------------------

  故事說到這  你說我豪洨  你去問問眾站長

  看看他們能不能昧著良心說沒這事  站長板都有紀錄

  那這段故事跟這次的法西斯有什麼關西

  當然有關係  因為U鬼寧跟小莎是好朋友  小莎的隱板U鬼寧可是坐上賓

  而且兩個同樣都是第三者  多親切

  所以如法炮置  昨天先教妖西擺低身段

  然後跟糖諾套交情要他先跳過一堆法務板的案子

  優先審理9/30 U鬼寧提的案子

  而且是照U鬼寧要的判決來判決

  然後看那個小組長一直都還沒動  就又去靠杯  申訴說小組長都不動

  再寫信給糖諾要他跟小組長私底下施壓

  所以你們現在就看到妖西高高掛在法西斯板上了


  一切  都是陰謀啊

  別問我怎麼知道  站長也是有看不下去的好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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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windom:轉錄至看板 Hate                                          10/04 22:08







看板 Hate
作者 SandraLin (妳可以再賤ㄧ點阿)
標題 某妖當上版主了之當事人現身說法
時間 Thu Oct  6 01:03:23 2005


相信各位鄉親對於昨天關於前站長S小姐的八卦事件感到相當有興趣

我是SandraLin 是該八卦的當事人之ㄧ 經過一晚的思考決定現身說法

以下所言絕對負責 如有半句謊言願在各大版公開向S小姐道歉


去年七月中 我的高中同學兼死黨(以下簡稱L)交了生平第一位男朋友

戀情發展的部份就直接跳過吧(別噓我阿)

最後的結局是 L無意間發現男方劈腿了 所以很果決的在"那當下"立刻提分手

那男的是先有了S小姐才追L的 所以我承認S小姐的確是元配

但我不認為L是第三者 因為在L的認知裡 男方是單身的 換句話說 L是誤上賊船

如果有人還是要稱L為第三者 當然我也不反對 但是這個第三者 她並沒有犯任何的錯



L痛下決心告別初戀 心裡當然也是會難過 但是她非常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之後連續一段時間 男方又回來死纏爛打(我有往來信件為證) L都沒有動搖

所以各位鄉親 在我們這群人的認知裡 L跟S小姐從來就沒有"搶"過男朋友

我們更不曾主動要找S小姐談判什麼 因為L放棄的是一個她不想要的東西


L第一次跟S小姐有接觸 是在一個深夜 接到S小姐的水球

由於我們跟S小姐是同個高中畢業的 所以當時S小姐自稱她對L是出於"學姊的關愛"

當晚L被S小姐問了些問題 詳情我不清楚 因為L根本不願提起

身為好朋友的我 又怎麼忍心像S小姐ㄧ樣 再對她二度傷害呢?

我只知道整個過程裡L都在哭 哭了ㄧ整晚 早上才睡

之後 L好幾次收到S小姐莫名奇妙的信

內容不外乎是要約她出去 說她想要"了解ㄧ些事情"

鄉親阿 你們說L有這個義務嗎??

當時的L早就覺得自己跟他們沒有任何關係了 她還和和氣氣的回信給S小姐

說她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學姊自己好好加油等等(信件我也有留底= =")

但是S小姐的信還是不斷的來 但是L並不想收到 所以我們將之解讀為"騷擾"


等到L跟我抱怨的時候 我才知道已經好幾封信了

於是我瞞著L回了封信給S小姐 因為我心疼L明明想忘記卻還是不斷被喚起那些不好的記憶

這是我跟S小姐唯一的ㄧ次接觸

我以自己曾經身為被劈腿的元配的立場 猜測她想"釐清"的問題並ㄧ次解答完畢

整封信當中我沒有任何一個字在罵S小姐(我有罵那個男的啦 XDD)

我的信寄過去之後 S小姐也如我所願 安靜了好ㄧ陣子

原本我們以為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直到後來有小線民跟我報料 我才知道這只是我們ㄧ廂情願的想法..

S小姐來到我們高中班版 摸清了班上幾個重要人物的底細

包含大家的相簿 個性 小團體由哪些人組成等等

S小姐默默的光顧了我跟L的個版(公開版 但版名與id皆無關聯)

S小姐利用站長職務之便 欣賞了L的私人檔案 搞不好不只L 這很難說 現在我們人人自危


我只能說 學姊的"大愛" 學妹擔待不起阿 我媽都沒有這麼愛我

如果班上同學知道自己也成為S小姐的觀察對象 不知她們做何感想


我的感想呢 我覺得她根本有病 所以S小姐成了我們口中的"瘋女人"

我改了暱稱 我們在L的版推文罵她

但是各位鄉親 我的暱稱從未指名道姓 只能恭喜S小姐坐對位子了

在個版罵人 各位鄉親總有人做過吧 這就是個版最大的用途阿

天知道她心機有這麼重找得到個版 還找她的朋友一起來看自己被罵


昨天我在fs版看到A版友推文 說我們搶不到男人就用群罵攻勢

我要再度澄清 1.爛男人並不想搶 2.罵歸罵 要看這人是不是欠罵 在什麼情況下被罵


我們對S小姐ㄧ直都有保持檯面上的尊重

檯面下也只能打打嘴炮罷了 而且我們批評的是妳的行為

至於S小姐 請問妳呢?

檯面上妳以原配自居 來信騷擾 認為別人就是非滿足妳的要求不可

檯面下妳濫用職權 侵害我們的隱私 無視法律的存在

(昨天盛傳的改密碼事件 據我所知是沒有 可能S小姐改過又改回來 可能她並沒有改

 刪信件的話 可能L信太多所以沒發現XDD 我們會再查清楚)


兩個月前我曾經很努力到處蒐集資料 想要拿到S小姐侵害個人隱私的具體證明

我透過一些關係 眼看就快要追朔到最源頭了 但是沒有人願意透露 這件事就這樣斷了頭

自此我已對ptt體系徹底失望 也認為道德正義根本不存在

只有官官相護才是王道 小小鄉民的命ㄧ點也不重要


最後就是鄉親們最關心的問題了 有沒有正妹~

我不是正妹 但我覺得L是 不論在外表或是內心


當S小姐找到我們的相簿 愉快的和她朋友批評著我們的外表 我想問妳 那又怎樣呢?

ㄧ個人最大的價值應該在於她的心 而不是外表吧

我們不需要依靠瓶瓶罐罐 我們注重的是我們頭皮以下的東西 這就是我們跟妳不同的地方

(話說妳有了瓶瓶罐罐又怎樣呢~ 別以為只有妳有圖 我也有XDD)


最後是我個人小小的懇求 我知道今天我出聲了 就是得接受相簿被神出來的命運

請各位鄉親"不要在任何公開版"貼出我的相簿

我個人無所謂 但是相簿裡還有其他人 我有心理準備而他們沒有 請考慮他們的感受

就當是對我提供八卦的ㄧ點回饋吧<(_ _)>


可以公開說的話我就說到這裡

若有其他"任何"的問題 請鄉親來信 我ㄧ定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大家就心照不宣啦

最後是我個人小小的懇求 我知道今天我出聲了 就是得接受相簿被神出來的命運

請各位鄉親"不要在任何公開版"貼出我的相簿

我個人無所謂 但是相簿裡還有其他人 我有心理準備而他們沒有 請考慮他們的感受

就當是對我提供八卦的ㄧ點回饋吧<(_ _)>


可以公開說的話我就說到這裡

若有其他"任何"的問題 請鄉親來信 我ㄧ定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大家就心照不宣啦


以上文字 版權沒有 歡迎複製轉載

各位鄉親每轉貼ㄧ次 就是對ptt全體鄉民隱私權的ㄧ次抗議

SandraLin感謝您的幫忙





看板 Hate
作者 LACENI (=YATEN~)
標題 Re: 某妖當上版主了之當事人現身說法
時間 Thu Oct  6 02:17:45 2005


我是SandraLin與當事人的高中同學...


我最近情緒不是很穩定, 發文內容會坑坑巴巴的不是很通順

請各位見諒<(_ _)>


sallykoi剛開始找上我, 跟我說了我高中同學(簡稱L)與她之間發生的事情

她在言談之中, 透露的盡是對我以前高中班上同學互動間基本生態的了解

一些該知道的事情都知道

所以剛開始, 我誤以為她是跟班上一些活躍的人要好的學姊...(大我一屆)



莎學姊向我問了滿多L 高中時的事情,

問L 她高中時是怎樣的一個人, 高中時長得美還是醜, 個性如何

問L 她高中到大學身材跟外貌有沒有變化

也聊了很多我高中班上的狀況

她知道我班上有什麼團體, 誰長得正, 誰是頭頭, 誰很可愛

知道SandraLin同學的本名

甚至還給了我高中班上的相簿大全

或許我有時候真的沒什麼心機

所以知道的, 全都不疑有他的說了

但也或許莎學姊運氣不好, 我高中的時候把自己封閉起來, 跟全班都不熟

連莎自己都說: 她對我班上了解可能比我還多...


直到後來我發現, 她其實沒見過我以前高中班上的任何一位同學

沒見過任何同學, 更不可能熟悉,

那又為何會對我以前班上的事有那麼濃厚的興趣?

這時我的思路才從小腦移轉到大腦開始活動起來...



回到主題.

sallykoi剛開始說, 想關心 L, 想安慰她,

希望L 好一點不要太難受

卻沒想到被我以前高中班上其他同學排擠,

莎說她們罵她是瘋女人, 罵得很兇

莎學姊說她好心被雷親



我本來不想選邊站, 只想安靜的跟 鄭先生買爆米花來看戲

但是我後來看了同學轉給我的信件,

發現莎確實是過度關心L 同學了...

她重複問同樣的問題, 希望L 能告訴她, L 與那位負心漢之間的相處情形

甚至在事情發生幾個月後, 還寫信給L 報告"元配"的近況

(這封信我沒看到ORZ 聽Sandra同學說的)

我同學的個板隱板之後, 她也寫信問我: L 最近板上寫了什麼事?

莎學姊最後一次詢問L 個板的事是是上個禮拜

這樣的關心看起來太強勢也太不甘心

或許, 莎學姊覺得自己條件比我同學好, 被劈腿真的很可憐也很不甘心

但是... 為了關心一個人, 能關心到想知道她高中生活的狀況,

關心到想知道她半年多來生活中發生的一切事情

甚至, 她的關心範圍已經擴展到, 與這件事情無關也一面都沒見過的高中同學們...



Orz

以下純屬八卦

莎學姊在批萬濫用職權偷看偷看L 同學隱私與信件的事情

其實已經很多站務聽說過了, 我個人是三個月前聽某站務說的

剛開始我聽到的說法是: 某站務在線上時看到莎學姊正處於偷看她人隱私的狀態

這不會留下紀錄, 所以拿不出證據.

但現在又出現另一個說法, 好友幫我問另一位站長,

那位站長說如果證實真的有偷看信偷刪密碼的事情發生, 絕對是會留下證據的

而且(據說)也很多站務知道她曾經濫用職權發很多批幣給前男友

而且還有許多據說, 跟不並是據說的事情. (不方便再說了.)

讓我開始覺得痛苦, 因為莎對我很好,

但她竟然是會做出那些事, 表面上卻看不出來的人



sallykoi在站務組務之間的名聲不好

私密場所裡三不五時看到有人鞭她, 以往我看到有人在罵她都覺得奇怪

因為莎在我面前永遠是個很會照顧人的學姊, 到現在也一樣

(我很想問她有沒有人格分裂的毛病...)

但是知道一些事情, 跟看過同學轉錄的L 與莎之間往來的信件

跟釐清一些事態後

我選擇拋開爆米花, 走進黃線裡面

但我仍然不知道該不該跟莎斷交, 甚至覺得自己是很可怕的人

只是…想想還是應該就事論事

如果因為友誼而影響自己對單一事件的判斷

那我也枉費四年多來的吐槽板工網路生涯

在公開版面, 我說不太出口"她不是個好站長"這種話


以上是個人的經驗

有說謊明天出門出車禍


--
今天中午去參加朋友的告別式T___T

20歲就死了, 唉...............................

--
 吐槽有理, 幹譙無罪 
 批踢踢實業坊[TuTsau]偶像吐槽板萬歲telnet://ptt.cc 
 起飛。回憶。自語。SELVES~http://home.kimo.com.tw/yaten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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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9.19
Koibito:備份先!1F 10/06 02:19
kai721114:幹...我要趕快備分...不然會被刪2F 10/06 02:19
kai721114:幹..錯字..份
allenpn:加油喔!!!4F 10/06 02:20
Jserendipity:推5F 10/06 02:22
Sugiros:我只推這句   只想安靜的跟 鄭先生買爆米花來看戲6F 10/06 02:22
lyzsyz:加油  有感動到7F 10/06 02:22
Koibito:看完了,欣賞你的勇氣,只能說:愛讓一個人瘋狂阿!8F 10/06 02:22
※ 編輯: LACENI          來自: 218.166.29.19        (10/06 02:23)



看板 sallykoi
作者 sallykoi (速成不能成大器)
標題 [今日] 沒有意義的話 我只說一遍
時間 Wed Oct  5 17:45:55 2005


我知道妳們的事的方法

第一 看班板系版社團版 這非常容易 神照片也很簡單
     從他那邊得知的方法很多
     我不用動用站長權限就可以做的事太多了
第二 妳們的私事跟愛情經歷 我都不太清楚
     我唯一知道的方法就是某人之前有寄過信給我
     我自己臆測的  就是這樣
第三 至於空穴來風的事情 我不願談
     我也沒有必要談
第四 之前我就有說過我們私下談談 好嗎?
     我覺得我只是想把這件事情弄到圓滿
     可是妳們不願意談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說不定談過之後 根本沒有必要搞得這麼僵 不是嘛


另外 我已經退休了 不要再去找那些站長的麻煩
他們也都是義務為這個站做事的
我對你們的私事 僅知這些而已

任何可以在談的事情我們都可以私下在談
我只是知道 妳們沒這麼討厭 我也沒這麼賤
說到底 基本上我也不想跟妳們起衝突
永遠都不想這樣

如果搞到要鬧上法院這種事情
我只能說很抱歉 並且很麻煩
其實我是很不願意大家要搞得這麼僵

不想說場面話
我也不是不真誠的人
妳們不相信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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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34.32



看板 sallykoi
作者 sallykoi (速成不能成大器)
標題 Re: 這實在是太有趣了。
時間 Wed Oct  5 17:21:20 2005


懶得管這麼多


我覺得我對於妳們的事情了解度不深
我唯一能夠了解的也只有從妳們班板那邊知道很多訊息
我也不可能用這種方法去做這種事情

知道又如何

何況我本來樹敵就很多了
如果我能用這個方法
早就先打死其他人了
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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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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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Hate
作者 SandraLin (妳可以再賤ㄧ點阿)
標題 SandraLin個人聲明
時間 Thu Oct  6 03:55:25 2005


我在原文中沒有說出任何人的姓名 系級
敢問版主為何刪我文章
之後的ㄧ系列回文也幾乎刪光
到底誰違反了什麼版規
請版主給個合理的解釋

為對原文表示負責
我在這裡公佈自己的資料
我是台大農推四 林涵瑋 批萬批兔id都是SandraLin
對於前站長s小姐侵害個人隱私ㄧ事我已握有直接證據
請ptt站方不要以為刪文就可以了事
眾鄉民都是證人

--

請大家幫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5.75







看板 Hate
作者 LACENI (=YATEN~)
標題 Re: SandraLin個人聲明
時間 Thu Oct  6 04:08:58 2005


※ 引述《SandraLin (妳可以再賤ㄧ點阿)》之銘言:
: 我在原文中沒有說出任何人的姓名 系級
: 敢問版主為何刪我文章
: 之後的ㄧ系列回文也幾乎刪光
: 到底誰違反了什麼版規
: 請版主給個合理的解釋
: 為對原文表示負責
: 我在這裡公佈自己的資料
: 我是台大農推四 林涵瑋 批萬批兔id都是SandraLin

幹拎老師, 我不能公佈自己ID資料然後再跟站方對立啦

幹  拎盃的立場有夠尷尬 幹他媽的

幹, 涵瑋你未免衝得太猛


但我個人只公佈姓名, 以示為今晚的波文內容負責


羅向彤 ,  沒讀書的腦殘鄉民 ,  職業是亞太寬頻固網的資訊部資料輸入人員



: 對於前站長s小姐侵害個人隱私ㄧ事我已握有直接證據
: 請ptt站方不要以為刪文就可以了事
: 眾鄉民都是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9.19



當時的CIH已是卸任站長,卻仍用站長權限進入隱板、隨意踢使用者下站...


 作者  Junchoon (一簑煙雨任平生)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情報] 板兒                                                        
 時間  Sat Apr 19 19:18:2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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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H (有血統是很重要的)》之銘言:
: ※ 引述《CIH (有血統是很重要的)》之銘言:
: :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看板: KOTDFansClub
: : 標題: [情報] 板兒
: : 時間: Sat Apr 19 13:52:32 2003
: :    據說沒事了
: 看來是某人一手主導

  so what?
  一手主導的是你吧
  這件事本來就沒有需要到站長的層級討論
  本來就沒有要不要砍板的問題
  不要只會轉錄一些莫名其妙的文章
  你到底想證明什麼?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什麼特殊的事件
  KOTD跟你一樣,只是一般使用者
  對於站務的執行來說                          
  你的胡鬧跟搞不清楚狀況,依靠自己沒被關閉的站長權限
  去偷窺站上的隱藏版
  你才是最麻煩的使用者
  前任站長CIH,你到底懂不懂什麼叫做「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
         遠方 有一個地方 那裡總有我們的理想
         某天 也許會相遇 相遇在這個好地方
         不要太擔心 只因為我相信 終會走過 這條遙遠的道路
         OH!PARA-PARADISE 是否那麼重要 你是否那麼地遙遠
         可惜 我們的故鄉 放不下我們的理想
         好嗎 想問你一下 告訴我外面的世界        ParadiseBeyond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6.87                        



 作者  wilo (史北北衝阿!外島go!)                                  看板  SubOP
 標題  一些想法.                                                              
 時間  Sat Apr 19 19:37:53 2003                                              
───────────────────────────────────────



  我不以為身為一個已經卸任的擁有站務權限的前站務人員,
  可以恣意地使用連站務人員都應該要自律的權限去窺伺個人版。


  更認為以一個日益茁壯的站來說,
  權限的掌控以及適切地收放是應該納入站務聘任的考量。

  
  若且 Ptt 與 Ptt2 的性質本當不同,何以會有 Ptt2 的產生,
  早在 2000 年春末即給予明確定義,更在同時給予 Ptt/Ptt2 明確區分。


  所以我不明白 CIH 以何種正當性來看一個隱藏的看版,
  又以何種適當性來發表諸如此類的文章,                                    
  且若又有何建設性。
  
  嗯,在這裡建議希望能跟 Ptt2 一樣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站務退休制度,
  比方說該享有的福利給予,而該拔除的權限拔除,
  這才能給予一個如此這般的站好的願景。


  僅此。

  
                            wi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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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54.68                                          


To Junchoon: fuck!!!!!!1 [04/19/2003 19:34:29]
To Junchoon: 我在ptt 又一直段縣 [04/19/2003 19:34:36]
★Junchoon 怎麼了?  [04/19/2003 19:34:38]
★Junchoon 是上站後斷線還是連不上?  [04/19/2003 19:34:59]
To Junchoon: 上站後就段 [04/19/2003 19:35:08]
To Junchoon: 別的id就不會 [04/19/2003 19:35:25]
★Junchoon CIH站長權還在,可以踢人  [04/19/2003 19:35:55]
★Junchoon 很可能是他搞的...in2已經跟我保證不會動你  [04/19/2003 19:35:55]
★Junchoon 看來CIH那個白目踢你出氣:Q  [04/19/2003 19:35:55]
★Junchoon 看來CIH那個白目踢你出氣:Q  [04/19/2003 19:35:55]
To Junchoon: 幹 [04/19/2003 19:36:06]
★Junchoon 唉...你又沒得罪過他  [04/19/2003 19:36:21]
To Junchoon: 他死定了 [04/19/2003 19:36:40]
★Junchoon 他說不過我只好找你出氣...算你倒楣  [04/19/2003 19:36:42]
★Junchoon 讓他見識怎樣才叫壞人吧,我也覺得他欠人教訓  [04/19/2003 19:37:05]
To Junchoon: ok [04/19/2003 19:37:20]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新來的嗎?
2004年12月5日,批踢踢兔站長windsheep這樣說...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Ptt2Law
 標題  Re: [問題] 請問有沒有站長給外人進隱版的事情?                          
 時間  Sun Dec  5 22:21:30 2004                                              
───────────────────────────────────────

※ 引述《SonyVaio (喝珍奶 愛台灣)》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    心有所鼠    )》之銘言:
: :   別的我不清楚, 但針對你這個疑問
: :   如果你願意相信一個喜歡去偷別人水球記錄, 偷別人隱板文章
: :   還不經過別人同意到處貼的人
: :   而不願意相信站長
: :   那我只覺得這個地方不適合你了
: :   你該去找一個適合你的地方玩
: 你的意思是 ptt2百分之百從來也就沒有發生過
: 有比一般使用者多的權限的人運用其權限侵害使用者隱私權和權利的事情嗎?

  我可以跟你說..只要有人利用站務的權限, 作超過站務權限該作的事
  他受到的處份一定比使用者重

  而在我資格大到可以了解全站事務後
  我也可以跟你保證
  沒有有比一般使用者多的權限的人運用其權限侵害使用者隱私權和權利的事情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82.151        


2005年10月10日,sallykoi/DonaldLam事件是這樣處理的...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sallykoi/DonaldLam事件處理                                      
 時間  Mon Oct 10 23:46: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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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查批踢踢站務站長 sallykoi 於2005年 5月間,向本站法務站長 DonaldLam借
    用帳號密碼,登入批踢踢兔,並於 5月 1日及 5月11日內,兩次利用法務站長
    所具站長權限,更動使用者 A之密碼,並以更動後之密碼,登入使用者 A帳號
    內,此出借 /借用帳號及進入其他使用者帳號內的行為,已違反本站長期宣導
    的「台灣學術網路 BBS站管理使用公約」,而站務出借帳號給他人,更是有違
    站務應該遵守的最基本要求。                        

(中略)

決議:
  1.批踢踢站務站長 sallykoi 違反「台灣學術網路 BBS站管理使用公約」,不但
    借用他人帳號,更以所借用的帳號之權限,進入別人帳號,理應處份,但因其
    身份為批踢踢站務站長,應由批踢踢站方進行處份,與本站無涉。      

(中略)

請問windsheep,sallykoi受到的處分有比使用者重嗎?


再來一則「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例子,
這案子也當時也沒有公開。

 作者  wilo (哼哼)                                           看板  LawDiscuss
 標題  事件                                                                  
 時間  Sat Feb  2 18:37:4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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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2 的帳號被拿來使用(入侵)

   2 個 anguso 的室友,使用 in2 的帳號登入 ptt2

   利用 in2 的站長權限,改 bbbbii 的密碼,

   而 bbbbii 的資料等是利用 in2 的權限

   信件、好友名單等等都是 Bricina 的。

   信件應該是有被讀過,然後 bbbbii 被砍除。


   要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61.59.181.183      


 作者  washface (貓不吃罐頭誤解頻生)                         看板  LawDiscuss
 標題  Re: 事件                                                              
 時間  Sat Feb  2 19:29:0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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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o (哼哼)》之銘言:
:    in2 的帳號被拿來使用(入侵)
:    2 個 anguso 的室友,使用 in2 的帳號登入 ptt2
:    利用 in2 的站長權限,改 bbbbii 的密碼,
:    而 bbbbii 的資料等是利用 in2 的權限
:    信件、好友名單等等都是 Bricina 的。
:    信件應該是有被讀過,然後 bbbbii 被砍除。
:    要怎麼處理?

雖然他們是好玩性質,這次也無造成站方嚴重損害,但我認為這種行為
比KOTD等人更為嚴重!因為每一個人的私人資訊都可能被偷看,而個人
隱私權若無法保障,這個站就不用玩了。

建議將兩人列為永久拒絕往來戶,同時站方寄一封正式書信(郵差寄的        
那種),言明站方已保留相關記錄,若有再犯,立即報警。




這個小蜜桃,在sallykoi事件鐵證未出現前,抱大腿抱超緊的,
鐵證出來後,翻臉比翻書還快...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站內  sallykoi
 標題  Re: [今日] @@"                                                        
 時間  Wed Oct  5 01:18: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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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

鄉民鬼扯一堆

※ 引述《AmyLord (意志不在家請留話)》之銘言:
: 看信那個會不會太誇張,還改密碼。
: 誰是第三者都沒有搞清楚就亂放炮喔,果真鄉民。

--

★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64.195.94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greendemon
 標題  Re: 這實在是太有趣了。                                                
 時間  Wed Oct  5 18:11: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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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仔比小護士正多了

小護士會偷轉人家的文

現在又來冒充是莎仔的前男友

寫信給我們跟我們要小莎莎的相簿密碼

※ 引述《greengreen42 (綠)》之銘言:
: ※ 引述《macabre (這只是代號)》之銘言:
: : 有圖嗎 11
: 好像不會比sallykoi正
: sallykoi還蠻正的
: 你看過的話應該會想挺他
: 更別說那個小護士還是個賤人
: 其實你別淌這個渾水比較好
: 因為雙方都有錯                               
: 那個小護士也會偷看別人的信件
: 很變態

--

★Junchoon 小蜜桃生日快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69.226.102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nobunagaoda
 標題  Re: [感想] 關於小莎的事情                                              
 時間  Fri Oct  7 07:16: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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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bunagaoda (人間五十年)》之銘言:           
: 小莎:
: 做錯事就要能承擔後果,我想站長被拔,算是有達到一個逼站該有的最大處分。
: 可以的話建議妳直接去妳這位學妹家跟她親自道歉,
: 這樣會比網路上一篇道歉信還有誠意。
: 畢竟學妹都已經放話要告了,放低身段誠心道歉才會有轉圜的餘地。

屁 根本沒有 明明就是那女的朋友再靠北
那女的到現在不敢出面


: 夜天的同學:
: 會憤怒是正常的,但無腦到把自己的資料公諸於世。
: 還跟我說「公佈了站方才不敢拿我怎樣 我考慮很久的」。
: 白痴。站方不會對妳怎樣,台灣的腦殘媒體會,不懷好意的鄉民也會。
: 難道這就是夜天以前和我開玩笑說的「中山的女生都有點笨」的最佳例子嗎?

S?

: 夜天:
: 無腦到不行,被KOTD騙也就罷了。
: 還跟同學一起公佈自己的資料公諸於世。
: 金牛座的比我們這些小綿羊還衝動,EQ真的不夠。
: 另外我一直覺得你們把申訴對象訴諸到鄉民身上真的很笨。
: 鄉民起鬨只會引來無腦記者,怎麼不先找Ptt求證呢?
: 老杜說謊再找記者來鞭也可以。
: (況且路卡卡跟我手上都有記者名單,當然路卡卡比較多XD)

這誰

: KOTD:
: 腦殘到極點的鄉民。
: 利用夜天悲憤之心作為自己宣傳站長濫權的工具。
: 無恥兩字還不能用來形容他。

他想當站長

: 鄉民:
: 除了無腦還能怎樣形容= =
: 一群有被害妄想症的傢伙,路卡卡或酷吃飽沒事才看鄉民的信件或看板。
: 當然隱私的保護很重要,但這不是瞎起鬨兔子就有靈感把程式寫好的。
: (或許要考慮把程式改成兩個以上的站長都需要才能閱讀較隱密的文件)
: 嘴巴反記者亂寫文章,但卻不知道記者白癡文的來源都是自己。
: 況且搞大事情,上層八成要對批踢踢施壓了,
: 不知道明天還有沒有這個站Orz
: 站務:
: 路卡卡真的辛苦了。裘大也是蠻倒楣的,放假還可能要調查這種事。
: 色酷竟然不跟鄉民硬碰硬,色酷鳥了XD
: 學學smart吧XDDD
: allyours感覺很怪,自己也是本案的關係人,卻拼命搞自清
: 讓我懷疑報料的站長是他耶= =
: 自己:
: 恨久以前就知道網路很不安全了。
: 但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自己架站惡搞過,很清楚這些。
: 就算不是站長,抓封包的方法也可以讓使用者密碼洩漏,因為這是telnet協定。
: 沒有加密保護下,一切本來就不安全。
: 所以重要的事情還是不要寫到網路上比較好,免得被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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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idimax: 士林有什麼好吃的啊
★didimax 大香腸
To didimax: 你的大香腸嗎
★didimax 不是~~士林真的有賣大香腸啦`Orz
To didimax: X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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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69.221.152
sallykoi:別吵了 再吵沒意義 等風波過再說       推1F 59.115.145.153 台灣 10/07 08:34
LACENI:您辛苦了<(_ _)>                        推2F 218.166.28.194 台灣 10/07 19:38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Re: X蜜桃為何一直幫天哥說話                                            
 時間  Wed May  3 23:34:3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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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睛有問題嗎

我什麼時候偷進別人信箱啊

你說的是前站務的事情吧

不關我的事情不要亂扯我

去年事情爆發出來 10月中我就跟他翻臉了

個人造業個人擔

他惹那麼多事情出來 我幹嘛要去幫他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反正就是吃相難看                       
: : ╮(﹀_﹀")╭
: 見人幫見人 多麼蛇鼠一窩阿
: 說到洨密陶這人之前不是偷進別人信箱嗎
: 這種那麼俾鄙無恥的人還有臉同一個帳號繼續上網?
: 真不敢相信
: PTT怎麼會搞出兩坨有名的屎阿
: 馬的
: 鄉民也不會挑一挑
: 看人眼光有夠差的


前批踢踢兔站長Sunicer,評論另一站長windsheep的作風...

 作者  Sunicer (終於恢復平民身分)                               看板  Sunicer
 標題  [公告] 有點想關板了                                                    
 時間  Sat Jul  3 01:21:0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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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清w和l兩站長身為情侶就互相包庇的樣子,

因為看清 windsheep站長有多主觀意識,

因為知道 windsheep站長有多會公報私仇,

因為知道PTT2是多麼令人失望,

因為體會 macabre(KOTD)是怎麼個被婊法,

因為身為站長知道更多不可告人的PTT2內幕................


所以我想要離開這個地方一陣子,

也呼籲大家不要放太多祕密花太多時間在這個站,請相信我。  


                                          Sunicer Chen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242.103                


sallykoi侵權事件爆發時,前批踢踢兔站長clifflu的評論...

 作者  clifflu (缺錢啦 @@)                                      看板  okikuma
 標題  Re: [心得]ptt的大事件                                                  
 時間  Fri Oct  7 20:35:5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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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回應, 我只講我的想法.

1. 要幹蠢事就算了, 幹了蠢事就不要讓別人知道.
   我不知道的事情, 我都能當作它不存在.
   我不會天真的以為這些事沒發生過, 我只是 "當作" 而已.

   紙包得住火嗎 ? 我不確定. 不過一但燒起來, 總有人會知道.

2. 某老大獨裁, 脫離現實加狀況外, 這很多人都知道,
   但是當某些事情被大家提出來談時, 不坑個屁,
   然後再自己跳出來爆內幕稱英雄, 這樣的行為也讓我受不了.

   當然, 現在還有另一種情況, 可能是 bug, 這就嘿嘿嘿了.

3. 我 ? 我當然是一貫的無意見者, 大家的決議就是我的決議.          
   即使我有意見時, 大家的決議也還是我的決議.

--

                鬼壓床怎麼辦
                                   騎上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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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17.134                              




2003年4月,他的朋友被分身ID攻擊,
當時擔任批萬站長的Junchoon就透露該ID的本尊是誰...

 作者  Junchoon (阿  怪)                                          看板  Shire
 標題  niwind                                                                
 時間  Wed Apr 30 18:13:0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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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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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算子         宋.蘇軾

              缺月挂疏桐,漏斷人初靜               ▁▁
            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           ▕安裘▏
              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             ▕印諾▏
            撿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6.87                



 作者  wilo (姊妹花蜂蜜王總裁)                                    看板  Shire
 標題  Re: niwind                                                            
 時間  Thu May  1 00:27:4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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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choon (阿  怪)》之銘言:
:   = noking ...

他到底是誰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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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o ╭───╮
          ζ◣      ┌┬┬┐┌┐∣∣╭──╮..    /\!◤   │江江..∣
        ο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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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sie.ntu.edu.tw)
◆ From: 140.128.102.171
Junchoon:KOTD打AOK認識的                            推 140.112.246.87 05/01



2003年6月,KOTD被分身ID攻擊,這時Junchoon才知道有一種東西叫「職業道德」...

 作者  Junchoon (無底洞)                                          看板  Shire
 標題  Re: 某K                                                                
 時間  Fri Jun 27 22:19:2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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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darcy是誰啦
   他以前跟KOTD也有不少過節
   但是基於職業道德,我不能說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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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算子         宋.蘇軾

              缺月挂疏桐,漏斷人初靜               ▁▁
            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           ▕安裘▏
              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             ▕印諾▏
            撿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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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6.87                    




你不知道「批踢踢名人索尼」...



http://shianzen.pixnet.net/blog/post/19879556
你不知道的「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上) @ 閒人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在眾多的人氣部落格當中,「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可說獨樹一格,這位格主常發表風格辛辣的批判性文章,對於所欲批判的對象總是不留情面地予以痛擊,雖然常引發爭議,但也讓部落格人氣居高不下。這位格主曾經以索尼的 ...

 
http://shianzen.pixnet.net/blog/post/19879798
你不知道的「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中) @ 閒人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上篇文章中提到索尼於2009年1月19日時,在PTT上以不知名帳號發表了一篇引發眾怒的文章「[心得] 歐兔真的條件差的男生佔絕大多數!!」(註:歐兔指PTT的Alltogether版,此版用以聯誼交友 ...

 
http://shianzen.pixnet.net/blog/post/19880782
你不知道的「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下) @ 閒人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最後,就來貼上索尼遭人爆料欠錢不還的文章內容,文章只寫了一行字「時尚索尼是這樣來的」,接著將索尼與債主在BBS上往來的五十幾封信件串起來發表,第一封信是2007年12月4日,最後一封是2008年3月1 ...

 



 作者  MoriAnto (88抖患貧)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偷來] 鰲拜為何非得殺索尼?!(有更新)                                  
 時間  Thu Dec 22 04:30:5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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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6 Tue 2010
 鰲拜為何非得殺索尼?!(有更新)                


周星星在鹿鼎記中有一段是這樣演的。
某日鰲拜氣沖沖的跑來找皇帝說要把索尼押入天牢,但畢竟索尼怎說也是皇帝的顧命大臣
,當然不肯,於是小寶這時就出來解圍了,小寶說:

「基本上索尼吃飯不付錢 還有調戲老太婆跟勾引你老婆 我們都知道的…」

至於下面還說了些什麼,因為不是本篇要探討的重點,所以我就暫時先不提了。今天要想
了解的是,為什麼鰲拜這麼恨索尼?最後甚至殺了索尼?索尼平時為人如何?真的這麼顧
人怨,鰲拜什麼人不殺就偏殺他?為了解開鰲拜跟索尼之間的恩怨情仇,所以我小小的讀
了一下沒什麼根據的野史,以野史大亂鬥的角度(也就是無可考究的角度,所以千萬別以
正史的角度來凸槽我,謝謝),來解開鰲拜與索尼之恩怨情仇之迷。

說到鰲拜與索尼之間的恩怨情仇,說到底,還真被周星星給矇對了。
綜觀一句索尼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就如周星星說的:「基本上索尼吃飯不付錢、還有
調戲老太婆,跟勾引你老婆這些事,我們都知道…」。

若周星星說的沒錯,索尼應該就是一個,吃飯不付錢,調戲老太婆,跟勾引你老婆的那種
人!

所以要解開鰲拜為何一定要殺索尼之迷,上我們還是得從這三個角度出發來探討…。
吃飯不付錢

說到索尼,剛出道時雖然還不是當代的四大名臣,但也算一代才子。
論學識、名聲、時尚感、號召力、口才文采來看,也算是在當初名傾一時。
有在道上混的,無人不知索尼,所以對於這樣的一個人物,願意出席一些應酬場合的時侯
,的確會對該場子增光不少。

也因為索尼名傾一時,吃用當然看起來絕對都是當朝的一時之選。若只聞其名而不見其人
,許多少女熟女甚至人妻等,或許還會覺得索尼是一位玉樹臨風的美男子。恰巧,索尼跟
一般男子一樣,對於女色難以拒絕,所以說,索尼在當朝的交際圈,算是相當的活躍,經
常周旋於當朝的格格郡主貴妃福晉之間,好不快活。

話說索尼當時風迷千萬少淑熟女,雖然聽說是個体重破百的死胖子,但是靈活的舌頭跟鋒
利的文采仍在一開始讓很多貴太貴姐們傾倒,所以索尼每次辦party,必定吸引一群貴妹
貴姐貴夫人一同前往。

為何會吸引這麼多貴妹貴姐貴夫人一同前往?
因為索尼算是當代時尚感的代表,平常給人的印象就是吃好用好穿好。
吃好用好穿好其實沒什麼難,但吃好用好穿好還讓別人覺得很有品味,那就是件難事了。

有錢人最怕被人說有錢沒文化,所以這也是一些貴妹貴妹貴夫人願意跟索尼出來鬼混的關
係,雖然見面不如聞名,大家看到本人都一陣驚訝的:wow,原來索尼是個死胖子,但說
實話,會讀書寫字的胖子,多數人會覺得,他体內裝的是知識而不是單純的脂肪,所以對
於胖瘦外表一事,漸漸的也不那麼的在意了。

話說索尼吃飯有個毛病,就是愛搶帳單。
一般來說,搶帳單付帳的多半都是好人,因為就算是費用平攤,自已也會把零頭尾數付掉
算自已的。索尼一直在貴妹貴姐貴夫人圈有著好名聲,也是因為索尼經常幹搶帳單付尾數
的事,讓一些名媛仕女感到揪感心!

因為索尼介紹過的客棧酒樓就是品質保証,所以貴妹貴妹貴太太吃過之後,都會帶著全家
再來一起吃吃看,然後展現自已雖然是非常有德的女子,但也懂得非常有才的索尼才懂的
吃的巷子內貴族美食。但,只要帶全家來吃過一次之後就會發現,耶…,怎麼跟索尼帶我
們來吃的時侯,不一樣咧…

當時有個還珠格格,嫁給多隆後,因為日子無聊,所以也算是很喜歡跟索尼混一起的貴太
。在跟索尼吃過飯之後覺得某家酒樓的菜色不錯,所以找了多隆跟小寶全家一起去吃,然
後把索尼當初叫來的菜色統統再叫上一次。當然,吃大家是吃的很開心,但還珠格格買單
的時侯卻發現,不對啊,上次跟索尼來的時侯,結帳時小二說這一桌是一萬兩銀子,怎麼
,今天叫一樣的東西,只要七千兩?難道是小二看多隆跟小寶的面子,打的折扣?

還珠格格雖然貴為格格,但其實是出身市井,因為當初的皇帝老子微服出巡的時侯不小心
在外面亂中出,所以生下了還珠格格。也因為還珠格格是市井中長大,從小沒過過好日子
,所以對於銀子這檔子事特別敏感。當她知道索尼叫的菜被貴了三千兩之後,差點沒叫多
隆當場把小二斬了!區區一個小二居然敢多算索尼錢,這簡直該當何罪!

當店小二被多隆拿下之後當場嚇的尿褲子,連忙拿出當天索尼付帳的帳單存根,跟還珠格
格解釋:「沒啊,小的哪敢,當天索尼索大人付的錢,就是足足七千兩銀子,跟今天格格
你們吃的一樣啊…」

當下還珠格格有點傻了,難道號稱替大家付尾數的索尼,是那種把帳單報高給大家攤,自
已賺仲介費的人嗎?

於是還珠格格心有不甘,決心要多測試一下索尼。
某日還珠格格還約了烏魚子(小寶妻)與雙兒還有其他一干人等約索尼吃飯,又到了當天那
間酒樓,照慣例,吃到最後,索尼又很帥氣的說要先去付帳,大家再攤給他,這時烏魚子
笑淫淫的說:「索大人,小女子剛剛已經先付過了,這次換你們先攤給我好了!一人兩千
兩銀子~」

這時,原本要去付帳的索尼就傻在那兒了…
剛剛才說要去付帳的索尼突然改口說:「烏魚子格格,索尼不才,剛剛才發現,掉了錢包
…」

當然,這筆飯錢,烏魚子是不會找索尼要的,但烏魚子回家之後就跟小寶說了。

小寶身為皇上身邊的金牌臥底小密探,當然對於朝臣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特別感興趣,於
是經常有空就找索尼吃飯…

然後,小寶發現一件事,那就是…

找索尼吃飯,只要索尼先去付帳,大家再平分,一定貴兩三成。

找索尼吃飯,只要別人先付帳,大家再平分,索尼一定沒帶錢。

找索尼吃飯,只要別人擺明他要先付帳,大家再平分,索尼就只喝水不叫菜,當然最後也
是不付錢。

所以,小寶才敢在皇上、鰲拜、朝臣的面前,大大聲的指著索尼的鼻子說:

「索尼吃飯不付錢……,大家都知道」



調戲老太婆

先前說到,索尼喜歡跟一些貴妹貴姐貴太混在一起,不貴的,他不混。

索尼在還沒成為當朝四大名臣之前,聽說不過就是個落魄書生,因為略通醫理,本想說看
看能不能混進宮裡當太醫,然後跟妃子公主格格搞點關係。也因為先前提到的,經常跟一
些貴妹貴姐貴太餐聚,然後真的被他邂逅了一個老太婆。

雖說娶妻求賢德,諸葛亮不也是娶一個長的很賢德的老太婆?
但索尼這不同,索尼知道自已未來在官場要的是什麼,所以當某日吃飯的時侯,索尼發現
這位貴姐格格坐的車子居然是汗血寶馬拉的,馬上看出來這個貴姐格格不是普通的貴姐,
回頭看看自已坐的那台馬車,根本就是加個輪子的椅子罷了,那個馬在汗血馬前比起來,
根本就也馬的殘廢啊,於是當下就拋棄了自已的馬車,把馬宰了,坐著貴姐格格的汗血寶
馬馬車回貴姐家了。

當然,每個朝代的單身貴姐,其實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回憶。

比方說,每朝都有很多嫁不出去,在宮裡終老一生的公主,這些公主一輩子沒見過男人(
是的,連自已爸爸長怎樣都沒見過),最多只看過太監。加上公主又不能隨便嫁,和番人
家也要選漂亮年輕的,所以最後,皇宮裡就剩很多嫁不出去又自暴自棄的老公主,比方說
,這位貴姐格格。

當初這位貴姐格格本來也是要出去和番的,沒想到和番的對象一看到這位格格的畫像後,
寧願被滅族也不願意接受和番(聽說是準葛爾族),所以皇帝一氣之下就減了這群番,把然
把滅掉番之後得到的寶物統統賜給這位和不出去的貴姐格格當作補償,所以這位貴姐格格
最後就成了後宮裡最嫁不出去,但最有錢的一位格格。

格格有錢,但寂寞。

索尼知道這位坐著汗血寶馬馬車的貴格格是當今後宮最有錢的格格之後,馬上就在馬車上
,把格格給上了。

格格算是性情中人,也稍稍知道索尼吃飯不付錢的事,知道索尼愛吃又沒錢吃,所以算是
經常跑贊助索尼的生活費用,偶爾讓索尼入宮排遣一下寂寞,讓索尼坐一下她的汗血寶馬
馬車,然後送一些當初準葛爾被滅掉的時侯沒收進宮的寶貝精品讓索尼玩賞…

在索尼有才,又遇到格格常把自已不要的垃圾丟給索尼玩的情況下,索尼立刻變身為一般
女性朋友欣賞的時尚才子,索尼也覺得飄飄然。

說真的,不管在哪個年頭,有錢就帥(美)

雖然格格是一位已經過了賞味期的格格,但真的很有錢,巴上格格就能錦衣玉食。

只要能坐上格格的汗血寶馬馬車,陪格格吃吃頂料進貢料理順便逛逛皇宮,索尼死都願意
,管他格格大自已十來歲人老珠黃,管那個時代大家都忙著娶比自已兒子年紀還小,甚至
比自已孫子年紀還小的妾…

索尼搞上老格格的事情後來震驚了旁邊的高麗國。

本來高麗國的國王有意要娶老格格進入高麗後宮闊充一下高麗的財庫,結果財庫後來居然
被索尼這個窮胖子給搞走了,讓高麗國的國王非常的生氣!但高麗國這國家長期是清朝的
藩屬,又不敢擺明對清朝翻臉,所以只好宮廷的樂師寫了一首樂曲給大家傳唱,希望有錢
格格能聽到能把索尼甩了,那首樂曲是這麼唱的…

「索尼索尼索尼索尼,那根那根那根芭蕉,那根芭蕉芭蕉不利,不利不利甩他甩了…」

當然,這些事都逃不了金牌臥底小密探-小寶的眼睛

所以,「…………..調戲老太婆………,大家都知道」這句,就這樣在皇帝、鰲拜、與朝
臣之間,大大聲的說出來了!
勾引鰲拜老婆

話說當時鰲拜的老婆也常參加索尼的聚會。
雖然大家後來都知道索尼吃飯不付錢又勾引老太婆,但說真的,很多貴太太還是很喜歡看
索尼那種立志在貴族圈子力爭上游不畏榮辱的醜態,所以還是很喜歡有機會就跟他混在一
起,至少生活上還能有一些八卦笑話可以聊。 其中,鰲拜的老婆,就很愛找索尼玩,看
索尼出糗…

比方說,索尼坐習慣汗血馬拉的車之後,就覺得其他的馬都算是殘廢,看起來最多就是狗
身子套上馬頭,不入流!但汗血馬這種東西有錢買不到,而且買到了也難養,所以偶爾一
些等級還算不錯的馬,比方說烏椎馬,天馬、獨角馬等等,也頗受市場青睞。

雖然家裡頭的汗血馬是公主的,不是索尼的,但索尼總愛跟人炫耀家裡那隻汗血馬,然後
把別人的馬或馬車批的一文不值。比方說,鰲拜的馬。

某天,馬市進了大英帝國進口的獨角馬,雖然稱不上是獨一無二,但也算與眾不同。當天
,索尼跟鰲拜老婆與多隆一干人等剛好都在馬市看馬,一匹馬標價八百萬兩銀子,鰲拜老
婆看了非常的喜歡,於是問了索尼的意見。

「這馬看起來還可以,偶爾弄隻獨角馬來騎騎應該也不錯!」索尼說。

鰲拜老婆聽了很開心的跟所有人說:「那麼,大家打算買幾匹?咱們一干人等買一買也十
幾匹,團購一定更便宜呢!」

事實上,索尼是沒錢的,在沒經過老格格的同意下,任何一筆經費,他都請不到款。但說
真的,他又不想在鰲拜老婆面前要是漏了氣說沒錢訂馬,她回去一定會跟鰲拜說自已的冏
樣,所以當下他就放話了…

「本人非汗血馬不騎,鰲拜多隆一干武夫的馬,豈是匹配我這等時尚氣質文人,除了汗血
馬之外,其他的馬不過就是狗身子上套上個馬頭,最多就是有馬頭的狗,算哪門子的馬?


這話傳出去了,當下最生氣的人,當然是鰲拜啊!
鰲拜最氣人說他只有武力沒有文化,再者,鰲拜老婆又整天在那索尼文化不錯,鰲拜的馬
比索尼不屑騎云云…

話說鰲拜在當朝可是手握天下雄兵,麾下豈止百萬的大將軍。
武功很厲害,文字卻不太懂,一聽到「鰲拜的馬索尼不屑騎」當下,搞不清楚此馬非彼馬
,馬上就認為索尼勾引他老婆,還不屑他老婆…
偏偏索尼知道鰲拜誤會了,還不去解釋,就讓大家去誤會,好像索尼真的上過鰲拜的老婆
,又不屑他老婆一樣。

孰可忍,孰不可忍…

雖然最後鰲拜老婆說了,根本就對索尼一點興趣也沒有,但鰲拜就是認定索尼勾引他老婆
一事了,且忍無可忍…。
索尼最後怕了,居然在城門貼公告:澄清我沒上過鰲拜的福晉-鰲楊氏一事…
不但公告,還把鰲拜馬子的全名都寫出來了…這公告一貼,貼了大半年…

當然,這種事金牌臥底小密探當然也知道的一清二楚,於是在鰲拜率領朝臣直衝皇帝御書
房要抓索尼進天牢的時侯,小寶才在皇帝與朝臣面前留下這句名傳千古的話…
「索尼罪大滔天弄到百姓怨聲載道,基本上索尼吃飯不付錢 還有調戲老太婆跟勾引你老
婆 我們都知道…」

這應該就是我從無可考的野史中考証到的,為何鰲拜要殺索尼的真正理由。

說真的,從這些跡象來看,索尼這傢伙還真的是虛到可以的俗辣,我還覺得鰲拜殺他算殺
的太晚,再怎麼有才的人,只要沾上吃飯不付錢、調戲老太婆,跟勾引人老婆這三件事,
一整個就虛掉了…。

以上只是歷史大亂鬥,昨兒個答應朋友,從鹿鼎記電影版中發展出來的番外故事,純屬虛
構,請勿對號入座…

( 耶,歷史人物會跳出來對號入座嗎?這句寫著好像多餘了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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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迴響
#1 一考就上         於 2010/11/16 05:37

獨角馬好像是義大利出產的...工匠精神...科科!
#2 9410     於 2010/11/16 06:06

自由市場的好處就是可以各取所需 你情我願就是好啊
#3 綢子   於 2010/11/16 07:27

野史經由妳的妙筆,更加有趣了。
#4 白聰   於 2010/11/16 08:22

哇~~好長的一篇故事
小時候, 如果歷史課有你這樣精彩的分析
那我歷史一定滿分

不過你這篇, 應該是"巷子裡"的才了解其中奧義吧!!
#5 wa仔   於 2010/11/16 08:28

這是為要成為編劇的訓練文嗎^^
#6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8:34

嗯,索尼欠錢不還、調戲老女人、勾引泥老木這些事真的大家都知道,不信可以google看
看 索尼 欠錢不還,裡面有更詳細的解說
#7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8:34

劇本格式不是長這樣的,這是送給喜歡索尼、關心索尼的朋友們哦!
#8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8:36

看來你不是很懂我寫的奧義在哪…
#9 Frank Kan        於 2010/11/16 08:39

搶頭香!~
這一篇果然是深奧的一篇文章阿~~
#10 Jack          於 2010/11/16 08:44

只能說佩服了,連這樣都能掰...
#11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8:44

拒絕老格格來和番然後被滅掉,這算不算你情我願?
#12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8:45

你根本就畫錯重點,本篇已講明是大亂鬥了…
#13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9:27

我只能說你沒了解其中的奧義
#14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9:28

所以你的心得是?!
#15 月亮的白日夢          於 2010/11/16 09:30

陽子在罵人!
#16 綢子          於 2010/11/16 09:34

真是太深奧了。
我一直都以純讀者的態度去看他的網站,沒想到〔機關是放在倉庫裡〕。
我真是目光短淺。
#17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09:38

我在嘲笑人
#18 jyy   於 2010/11/16 11:34

是在反映當今時事嗎
太深奧了
看來我得在去苦讀研修才跟得上呀
#19 阿紫          於 2010/11/16 12:37

陽子在隱射職場文化吧
一向呼風喚雨的主管為何被拔掉?
收廠商回扣、A同事團購費、睡老闆老婆、講話吹噓不實,偏偏又有人對號入座而得罪人
該不會.......就是你身邊的人吧
#20 小病毒        於 2010/11/16 12:46

奧義是哈根打死冰淇淋的某種口味嗎?
不是的話那就糗了~
我沒種,只敢留悄悄話~
#21 小丸          於 2010/11/16 12:51

你有看過ptt版格格跟索尼的對話嗎?

我只能說你好強XDDD
#22 yuzu          於 2010/11/16 13:15

這這這這這....
酸得恰到好處~夠味!
#23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4

你跟索尼很熟?不然怎知夠酸,哈
#24 烤鴨          於 2010/11/16 14:45

噗噗~~~ 那個啥密碗糕冰淇淋啦...
這個文章好!
妳這樣寫只會讓索尼被更多人給認識的啦...

我要連打100個讚! 像"高橋名人"般的連打~~~
#25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5

哈哈哈,我看過清朝版的哦,你信嗎?!
#26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5

科科科,哈哈哈,我懂你的明白
#27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7

我單純嘲笑吃飯不給錢,欠錢不還的索尼
這年頭google大神都查的到啊,就google 索尼 欠錢不還 ,都有資料哦
google真厲害啊,連古人都不放過呢,哈哈哈

其實這篇文我本來要open的,因為我根本不怕得罪人
不過為了能聽到更多關於索尼的爆料,所以就低調一點,不然以後沒有笑話看,怎辦?
#28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8

看不懂,mail給我,我讓你看到懂
#29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4:49

姐姐現在看懂了,有沒有覺得我好厲害,好會寫,哈
這些,都是事實哦,情節古今可對照,幾乎都一樣的
#30 sakulayoko    於 2010/11/16 15:04

你對索尼也有研究?
話說這些都是考証出來的實証哦,差不多就是這樣
#31 Jack          於 2010/11/16 15:52

現在我了了...
#32 九等生        於 2010/11/16 17:36

索尼的子孫,後來為了紀念他,
就發奮圖強,鑽研科技,
做出很好的電視,
也不務正業開始賣相機,
但為富不仁,東西外表都很漂亮,
但賣很貴,從來不因為你是一級貧戶給你打折優惠,
搞得大家怨聲載道...


是不是這樣???
#33 lin.roderic   於 2010/11/16 19:38

有趣!!!
剛好可以配五都選舉。

角色有,場景有,對話雷同。
yako,
有點寫劇本的架式,
修飾一下,劇本就出來了。
#34 Justec        於 2010/11/16 23:25

我認真了~可是………看無呀!
#35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0:35

有篇文章不你可以參考看看:http://shianzen.pixnet.net/blog/post/19879556
你不知道的「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上) @ 閒人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在眾多的人氣部落格當中,「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可說獨樹一格,這位格主常發表風格辛辣的批判性文章,對於所欲批判的對象總是不留情面地予以痛擊,雖然常引發爭議,但也讓部落格人氣居高不下。這位格主曾經以索尼的 ...

 
#36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0:36

這跟選舉一點關係也沒有啦http://shianzen.pixnet.net/blog/post/19879556
你不知道的「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上) @ 閒人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在眾多的人氣部落格當中,「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可說獨樹一格,這位格主常發表風格辛辣的批判性文章,對於所欲批判的對象總是不留情面地予以痛擊,雖然常引發爭議,但也讓部落格人氣居高不下。這位格主曾經以索尼的 ...

 
#37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0:36

不是這樣的…再去GOOGLE
#38 白聰          於 2010/11/17 01:41

現在知道他欠錢不容易還~~
我真得很佩服正妹鍥而不捨的精神咧!!
但另外二個還是不知道??
不是說"大家"都知道嗎
為什麼我不算"大家"(因為我不是貴妹貴姐貴夫人?!)
#39 YK    於 2010/11/17 01:51

改編的真是太好了,忍不住浮上水面給Yoko一個讚。

話說不知道在那邊看到一篇文有寫說索尼的外貌,說他本人挺瘦的。不過這個可能要問一
下見過本人的酪梨、草莓、個人意見等人,據說右元帥也跟索尼吃過飯。
#40 joycetu         於 2010/11/17 01:59

其實以我看草莓..的出身應該不錯,大安區的小孩,那一點錢都欠 失格 現在該總醫師以上
的了 曾經的所有事 都會在網路世界留到永遠 不值得
#41 隨身水杯      於 2010/11/17 01:59

yoko姐的編劇課真的上的不錯,從這樣的小小事件可以延伸到星爺再從古人影射到這件事
上...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了,你可以毛遂自薦到三立當編劇了。至少不會再發生娘家
糕餅版的事情了,應該只有yoko姐跳出來說有其他無良編劇抄襲我的文案。
說了這麼多,yoko姐為什要寫這件事啊?[問卦]
#42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1

我只能說,周星星的預言能力,實在太準了,這些統統讓他說中了
這些都是星爺說的,不是我說的,星爺,實在太強啦!!

還有,這不是編劇,這是史實,只是,是野史。
通常,野史很多,比正史還真
#43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2

索尼絕對不是大安區出身。
也絕對不是總醫師以上。
#44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3

那篇肯定是假的,現在網路幻想的很多
#45 vida_tsai     於 2010/11/17 02:13

好深喔~~
沒看這篇我還一直對於去年年底的事情霧煞煞的咧
看完這篇我真的覺得好八卦喔XD
#46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4

你是很正的妹跟很有錢的格格?
#47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5

也沒什麼,就想到周星星的預言能力怎麼那麼厲害,這樣都能被他說中。不然索尼,我應
該是沒辦法認識那麼等級高的人物,無怨無仇加上清朝人耶,我家又沒時光機…

本篇單純是向周星星致上致高無比的敬意!
#48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16

大家都想回家重看一次鹿鼎記了嗎?哈哈
#49 隨身水杯      於 2010/11/17 02:18

所以,yoko姐是在感嘆星爺的預言能力超強之外,他拍的戲也是有經過嚴格的比對史實而
不是胡亂謅一通的囉。果然,天才是寂寞的...這跟唐伯虎裡的"他人笑我太癡顛,我笑他
人看不穿",有一樣的感覺。我不是天才,我還真的看不穿...XD
#50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2:22

他真的很寂寞
可以的話我也想給他秀秀…不過他應該不會想讓我秀吧,哈哈
#51 vida_tsai     於 2010/11/17 02:33

說真的,我看他寫的食記,我都覺得這人應該月收入十萬以上吧,不然怎麼有辦法這樣消
費,但他卻連一萬二都要還一年,想想還真是敢講呀。
#52 MIKE          於 2010/11/17 02:37

可以mail給我嗎
不太懂寓意....
bankerkwei@yahoo.com.tw
#53 dream_idea    於 2010/11/17 02:55

真的要 google 之後,才能知道始未呀! ....... 原來時尚是要這樣才能達到呀!
#54 ivanlin       於 2010/11/17 03:12

一邊吃草莓起司蛋糕,加上冰淇淋甜點,
由正妹餵著吃,(食料都是正妹出錢準備)
超有fu
#55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4:21

我認識月入數十萬還不用工作就有的人,都是吃清粥小菜,每個都活到一百多歲
#56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4:21

請自已爬一下其他朋友在本篇的留言,應該對你有幫助
#57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4:22

google真的是恐佈的東西啊
#58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4:22

你確定是正妹,不是阿姨?
#59 小魚          於 2010/11/17 04:27

陽子~~給你拍拍手丫…
很精彩…
感覺像在說明。又像在影射…
哈…
我沒什麼慧根…看這個
#60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4:54

有人說,在沒有確切的証據跟考証下,不能這樣對索尼這個人下定論
但說真的,很多事,本來就很難有確切的証據,只能說,從客觀的立場來看,大概是怎麼
回事。
再者,索尼對其他人的批判,也從來沒有確切的証據跟考証,就開幹了
說真的,索尼的事我當笑話看啦
周星星的片本來就是笑話來著啊,又不是史實記錄片
何必太認真?
#61 cecilia       於 2010/11/17 05:04

現在知道為何索尼如此肥滿,就是食言而肥吃出來的啊~~~咦,愛諸意。
#62 N     於 2010/11/17 05:32

索尼是大安區出身哦,古亭也算是大安區吧~~~
#63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8:56

大驚!原來古亭那塊算大安區哦?
我以為大安區只有仁愛敦化豪宅商辦那塊…

歹勢,夫人我沒錢住大安區,平常連踏進去都很少
原來那塊算大安區…我見少識寡…丟人!

也對啦
哪天LV出一個兩千的不織布環保購物袋,也是LV啊…

對了,不過我文中的索尼,是住圓明園區哦^^(疑,那時有圓明園嗎?管他的,大亂鬥啊)
#64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08:56

我突然覺得HAPPY好瘦,不用減肥了
#65 阿紫          於 2010/11/17 11:21

聽說索尼嗜吃甜點
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他都很喜歡?
#66 小丸          於 2010/11/17 11:26

很信~因為你是陽子呀~XD
我還好奇的是~
他剩下的2500到底還了沒~==a
#67 香柚子        於 2010/11/17 12:38

所以說網路上看起來很凱很囂張的人其實沒那麼行
反正躲在螢幕後面也沒人來拆穿

要是沒跟人借錢的話大概也沒人踢破他吧
沒有那種財力卻要借錢來享受,早晚要翻船
#68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14:21

我這輩子看過最有錢的人,一個月收入差不多兩三百萬,而且完全不用做事,只靠收地租
,看起來像智能不足,但其實很聰明,建中畢業考上淡江讀一年後(5x年次的,上淡江算
不錯了),覺得唸書浪費時間就不唸了,然後就一直宅在家。沒事就去他們家樓下的台灣
銀行蹲著顧門(因為跟他們家租),台銀旁邊一堆証券公司也是跟他們家租,他就這常常蹲
著,蹲到新來的警衛以為他是遊民要趕他走,結果他說:這兒是我家啊,你要我去哪裡…
…。

光看外表你真的會覺得他是遊民,但說實話,他蹲在那邊收一個月,有22k的做一年都賺
不到…
娶的老婆是上海藝大的,生一個小孩給三百萬
他不會開車,也不養司機,想去哪邊隨手招計程車就有,想吃什麼打電話叫廚師來家裡做

馬的
明明就住對面而以
怎麼當初我看上happy不是看上他,哼!
#69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14:21

他可能想肉償,但被對方打槍吧,對方長的很正哦
#70 sakulayoko    於 2010/11/17 14:22

他那個人,甜點壙肉他都要,只要鑲金就好
#71 香柚子        於 2010/11/18 11:30

當年看上他,你會後悔的

如果除了錢以外什麼都沒有那實在很慘
突然讓我想到洗錢那一家子的媳婦兒.....
她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為什麼奢侈能讓人快樂
手上戴的錶是不是寶格麗這麼重要嗎?
#72 sakulayoko    於 2010/11/18 14:24

有時侯光環會讓人有飄飄然的感覺,倒不一定是錢或什麼的,光環比錢更容易吸引人。
我覺得當初她有點被第一家庭的光環給迷住,不然說真的,陳致中那個樣子,若沒有光環
加持,說要吸引她,我實在是打死不信!
#73 路人          於 2010/11/18 14:27

高阿~
真的高
#74 sakulayoko    於 2010/11/18 14:38

彈琴的:有多高啊?
洪家鐵線拳:有三四層樓那麼高啊~~~
#75 疑惑者        於 2011/02/07 17:32

爬了一下您的這篇舊文, 這件事不已經發生很久了嗎??

其實我有稍微認真的照他的食譜去走了一圈, 其中也是不乏雷店,(也有光喝水就能喝掉千
把元的一般般商業午餐)

只能說在Web2.0的年代, 不夠怪, 假掰的網路文章, 就不會有鎂光燈的注目吧?
#76 sakulayoko    於 2011/02/08 00:36

很久了啊這事,也寫很久了…
#77 奶茶爺爺      於 2011/03/01 07:24

喝水喝掉千把元?那比HAPPY桑的茶還貴!
#78 emo   於 2011/03/01 08:35

哇,原來故事的背後竟然是這麼精彩,我一直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最多就到「你所不知
道的索尼」)

感謝陽子小姐的生花妙筆一解小的多年以來的疑惑啊
#79 Steven        於 2011/03/02 11:48

沒要到密碼之前不知道原來妳真的是天才!哈哈。

不過「調戲老太婆」這段看不太懂,有更多的史料可供分享嗎?實在太勁爆了!
#80 catcandy      於 2011/03/02 12:21

沒看上他是對的
柏楊說過男女之間還是得要有些尊敬才行
這種程度的yoko不會喜番的啦
#81 sakulayoko    於 2011/03/02 12:45

他現任女友大他十歲,聽說家裡真的是有錢人,也是跟他網聚吃飯認識的

那個,深宮格格多寂寞,唉
#82 阿怪          於 2011/03/03 04:46

真是沒看不知道,看了嚇一跳!
這種咖小也有人要
網路人氣還一把罩

星爺真的是一個送禮自用兩相宜的七武器之首啊
進可藉古諷今
退可推給龍祥電影

看到陽子您這篇,您的編劇(社會寫實)能力毋庸置疑了,乾脆去跟小刀或是乃仁搶工作
論縝密、論計謀都已經是國際水準了啦
#83 Cheryl        於 2011/03/05 17:48

哇! 原來如此! 我看他 blog 很久了! 我剛看妳的 blog 時還認為你們罵人的風格很像,
都非常犀利! 沒想到, 他完全只會打嘴砲!! 自己人品和他罵的人差不多啊!
#84 sakulayoko    於 2011/03/05 17:57

哈哈哈哈哈~~~
說不定,我也是這樣,只是還沒被人抓到XD
#85 Cheryl        於 2011/03/05 18:04

呵呵!! 感覺妳應該是在別人爆妳的料之前會先自爆的人!!! 索尼沒妳這份豪氣啊!!
BTW, 很高興認識妳!
#86 sakulayoko    於 2011/03/05 18:23

有空常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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