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00:32:4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給方局長女兒的一封信
時間 Sat Apr 12 20:18:05 2014
【給方局長女兒的一封信】
方小姐您好
在信中您以父女情作為開頭,引起廣大的心疼與迴響,但敬愛的心情與行事正確與否完全
是兩回事。
。緣起公投盟
「我不認同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件事的起因在4/9時中正一分局發表:「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的許可
、並言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之處分,但集會遊行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
利,大法官釋字445號中明言:「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
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據部分,與
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並言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之處分,但集會遊行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
利,大法官釋字445號中明言:「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
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據部分,與
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公投在立法院前已經抗爭將近兩千個日子,或許不是人人認同他們的意見,但人人皆應享
有憲法賦予的人權。而中正一分局方局長,您的父親,明知道表達自由為人民最重要的基
本權利,卻永久剝奪公投護台灣聯盟未來的表達權利,
有憲法賦予的人權。而中正一分局方局長,您的父親,明知道表達自由為人民最重要的基
本權利,卻永久剝奪公投護台灣聯盟未來的表達權利,
根據法律保留原則,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授權警察機關可以限制人民「未來」的權利,
其荒謬與嚴重侵犯人權之行為引起眾議,因此才有此次行動,也請你想一想,今天你能坦
白的抒發你的情緒,是因為前人的抗爭保障了您的言論自由,今天站出來的這群人也不是
刻意找麻煩,而是不容許基本權利被踐踏、捍衛表達自由的勇者。釋字445號中明確指出
:「在目前的警察體制下,極易為經由選舉而執政之政黨所利用,以干預人民集會之自由
。」這樣的情形在4/11早上驅離公投盟完全體現,因立場不同,公投盟以非暴力的公民不
服從抗爭過,就遭到如此對待。方仰寧撕毀成諾,強制驅離公投盟的路權。
其荒謬與嚴重侵犯人權之行為引起眾議,因此才有此次行動,也請你想一想,今天你能坦
白的抒發你的情緒,是因為前人的抗爭保障了您的言論自由,今天站出來的這群人也不是
刻意找麻煩,而是不容許基本權利被踐踏、捍衛表達自由的勇者。釋字445號中明確指出
:「在目前的警察體制下,極易為經由選舉而執政之政黨所利用,以干預人民集會之自由
。」這樣的情形在4/11早上驅離公投盟完全體現,因立場不同,公投盟以非暴力的公民不
服從抗爭過,就遭到如此對待。方仰寧撕毀成諾,強制驅離公投盟的路權。
_
。「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高準則,不要淪為平庸的邪惡
我們都明白您的父親夾在政府與民眾之間,我們也不知道他背後是否有別的授命,您的父
親沒有辦法討好每一種聲音,但他可以選擇做對的事情。「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
高準則,我們認同基層的警察的辛苦,但不能認同下錯誤指令的方局長,正是因為支持那
些脫下制服同樣疲憊的警察,我們才必須要求對作出此一決定的方局長出面對說明並要求
尊重基本權利、歸還路權,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而非將自己與基層警察劃為同一群體。基
層警察也是聽命行事何其無辜,方局長,如果你也只是聽命行事,請您不要淪為平庸的邪
惡,請您說出來,並跟民眾站在一起。
親沒有辦法討好每一種聲音,但他可以選擇做對的事情。「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
高準則,我們認同基層的警察的辛苦,但不能認同下錯誤指令的方局長,正是因為支持那
些脫下制服同樣疲憊的警察,我們才必須要求對作出此一決定的方局長出面對說明並要求
尊重基本權利、歸還路權,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而非將自己與基層警察劃為同一群體。基
層警察也是聽命行事何其無辜,方局長,如果你也只是聽命行事,請您不要淪為平庸的邪
惡,請您說出來,並跟民眾站在一起。
。方局長再再背離群眾
方小姐,文中可以看見你的心疼與急切,但我想愛家人,敬愛父親的心情天下多數人皆是
。但抗議現場的民眾又少了家人嗎? 當您在指責群眾對您父親的指控和行為時,是否想
過背後的原因?當方局長在各樣社運現場指揮驅離時,回家是否跟你談論過這個社會的不
公?是否談論過這些人的訴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當位居要職時,當身為受人敬仰的人
民保母,方局長卻再再背離民眾,不僅僅是站在人民的對面,更是國家機器的打手、指揮
國家暴力的主謀之一。群眾徹夜守護,抗議基本權利被侵害怎麼會是鬧個沒完?群眾對事
而來,社會亂象的源頭從來就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違憲亂紀,不要忘記,你享有的權利
,也是前人挺身而出而來。
。但抗議現場的民眾又少了家人嗎? 當您在指責群眾對您父親的指控和行為時,是否想
過背後的原因?當方局長在各樣社運現場指揮驅離時,回家是否跟你談論過這個社會的不
公?是否談論過這些人的訴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當位居要職時,當身為受人敬仰的人
民保母,方局長卻再再背離民眾,不僅僅是站在人民的對面,更是國家機器的打手、指揮
國家暴力的主謀之一。群眾徹夜守護,抗議基本權利被侵害怎麼會是鬧個沒完?群眾對事
而來,社會亂象的源頭從來就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違憲亂紀,不要忘記,你享有的權利
,也是前人挺身而出而來。
_
。當指責抗議群眾時,可曾如要求我們體諒您父親一般發揮過同理心?
而您對於學運兩位指揮的指控更讓人深感困惑,您文中所謂「拍拍屁股,回家睡了好覺」
,您要求大家同理您的父親,您怎麼不想想這三週以來兩位指揮,甚至所有餐風露宿的抗
議民眾可曾睡過好覺?他們也是有血有淚、承擔社會上暴民的指責、承擔了法律責任、承
擔龐大的壓力,有誰睡了好覺?「被眾人捧在心上 ,受大家崇拜,原味衣服可以賣到
,您要求大家同理您的父親,您怎麼不想想這三週以來兩位指揮,甚至所有餐風露宿的抗
議民眾可曾睡過好覺?他們也是有血有淚、承擔社會上暴民的指責、承擔了法律責任、承
擔龐大的壓力,有誰睡了好覺?「被眾人捧在心上 ,受大家崇拜,原味衣服可以賣到
2000萬」,這樣表面光輝的代價背後是多少辱罵和評論的箭靶,你知道他們為了台灣各樣
不公義的事情站出來無數次嗎?你知道他們被放話甚至要擔憂人身安全嘛?我想您對父親
的心疼,完全可以套用在站出來的人民身上,我們也是有血有肉有家的人,我們自願站出
來,即使您們不認同我們的立場,方局長身居的位置難道不是如此? 他身為局長,難道
不該承擔這些,就如同抗議群眾承擔的? 當貫徹指令時,局長可曾將群眾當作自己的孩
子? 當扛離群眾甚至暴力對待時,他可能想過這些人都是別人的爸媽和小孩,當您控訴
群眾無理時,可曾想過因為您父親的指令而無奈的基層警察?因為您父親指令而感到沮喪
憂心的民眾?
不公義的事情站出來無數次嗎?你知道他們被放話甚至要擔憂人身安全嘛?我想您對父親
的心疼,完全可以套用在站出來的人民身上,我們也是有血有肉有家的人,我們自願站出
來,即使您們不認同我們的立場,方局長身居的位置難道不是如此? 他身為局長,難道
不該承擔這些,就如同抗議群眾承擔的? 當貫徹指令時,局長可曾將群眾當作自己的孩
子? 當扛離群眾甚至暴力對待時,他可能想過這些人都是別人的爸媽和小孩,當您控訴
群眾無理時,可曾想過因為您父親的指令而無奈的基層警察?因為您父親指令而感到沮喪
憂心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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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針對的是「方局長」而非您的父親
您表達了女兒對父親的關心以及對群眾的指責,卻沒有看見各方聲音背後的原因和脈絡,
民眾路過不是給您父親找麻煩,而是您方局長的指令、是這個濫權的機關找民眾麻煩,因
此才要群起抗爭,當您握有話語權的時候,情緒的抒發與同情心的誘發不會使社會進步,
唯有就事論事、思辨此事的來龍去脈才是真的對您父親好。
民眾路過不是給您父親找麻煩,而是您方局長的指令、是這個濫權的機關找民眾麻煩,因
此才要群起抗爭,當您握有話語權的時候,情緒的抒發與同情心的誘發不會使社會進步,
唯有就事論事、思辨此事的來龍去脈才是真的對您父親好。
_
最後,以為人子女的角度出發,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您對父親的心疼與不捨,但情歸情,事
歸事,做出錯誤的指令仍要承擔責任而去,期望您也能以同樣的心態面對其他在一次次抗
爭中被您父親驅離的弱勢群體。
歸事,做出錯誤的指令仍要承擔責任而去,期望您也能以同樣的心態面對其他在一次次抗
爭中被您父親驅離的弱勢群體。
您對父親心疼無比,出來抗爭的每一張臉孔卻是對國家機器、侵害基本權利心痛無比。
#因為支持警察所以反對方仰寧
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withpeople?fref=ts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
2014年04月11日 22:24
*[1;31m中時*[m即時 張立勳
他說,這是他的職責,蔡丁貴已申復集會遊行申請,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蔡若再申
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1005046-260402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 - 中時電子報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公投護臺灣聯盟多次違法集會,本分局逕予廢止該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
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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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59.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305088.A.68D.html
推 :方神無視1F 04/12 20:18
推 :安安給虧嗎2F 04/12 20:18
噓 :....顛倒黑白= =3F 04/12 20:18
哪裡顛倒黑白了?? 你說說說看阿噓 :神族後代你也敢造次?4F 04/12 20:18
噓 :這算爆掛……5F 04/12 20:18
不然你說要用那個分類?推 :推這一篇 但現在大家都在心痛中6F 04/12 20:18
推 :字太多,我還是喊我的方神好了,\方神/\方神/\方神/7F 04/12 20:19
我正在上色中※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0:19:56
推 :方神制憲8F 04/12 20:19
推 :方神不會有錯 一錠是你搞錯了9F 04/12 20:19
噓 :此事針對方局長就好了,幹嘛還寄信給她女兒太多餘了吧= =10F 04/12 20:19
公開信OK? 文章重點是在說方做了什麼推 :幹 給推 少剝奪人民集會自由的權利11F 04/12 20:19
→ :8:18 SAFE12F 04/12 20:20
= = 我又不是故意鬧板 我是覺得這篇文寫得很好應該分享給大家看※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0:21:33
推 :道歉辭職就叫有擔當? 我不認為. 方先生執法沒不當,所以他道13F 04/12 20:20
推 :本來就是啦 可是.......一堆人只會跟著被渲染14F 04/12 20:20
→ :公投盟路權 合法 合憲 申請到的15F 04/12 20:21
噓 :方神不會錯 錯的是暴民16F 04/12 20:21
推 :給推啦17F 04/12 20:21
推 :推~!寫的好~!!18F 04/12 20:21
推 :推!!19F 04/12 20:21
→ :歉是為錯誤的決定而道歉...根本是個煙霧彈,跟黑幫找小弟出20F 04/12 20:21
→ :來頂罪是一樣的意思. 這叫有擔當? 唉
→ :來頂罪是一樣的意思. 這叫有擔當? 唉
→ :你馬不要把人當白癡 集遊法沒授權你方癢寧這樣幹22F 04/12 20:21
噓 :取消的是已申請的 未來的權利被剝奪是你自己腦補的23F 04/12 20:22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2014年04月11日 22:24
中時即時 張立勳
他說,這是他的職責,蔡丁貴已申復集會遊行申請,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
蔡若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1005046-260402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 - 中時電子報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公投護臺灣聯盟多次違法集會,本分局逕予廢止該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
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 :警察不好好當,在鏡頭前就變演員...噁心24F 04/12 20:22
推 :推25F 04/12 20:22
→ :不用等釋憲 行政法院就夠打你臉了26F 04/12 20:22
推 :推27F 04/12 20:22
→ :他未來的都還沒申請 你就幫他申請好了喔?28F 04/12 20:22
→ :幹 腦補? 他都說列入拒絕往來戶了還腦補?29F 04/12 20:23
推 :太長了。人家會看不懂。30F 04/12 20:23
正在上色※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0:25:48
推 :推這篇!方局長完全必須承擔他失言及誤判的後果31F 04/12 20:23
→ :昨天這情況分局長不該出來坦嗎? =.= 這啥邏輯32F 04/12 20:23
推 :推~~33F 04/12 20:23
推 :中肯!大推!34F 04/12 20:23
推 :DEEP腦包就別理了 如果9.2有這麼高深的文字造詣今天台灣35F 04/12 20:24
→ :中正一分局還能創設預防性行政處分不成?36F 04/12 20:24
→ :就不會這麼亂了37F 04/12 20:24
噓 :無聊 寄給人家女兒做啥38F 04/12 20:24
→ :崩潰! 大推!39F 04/12 20:25
→ dostey …
推 :推41F 04/12 20:25
推 :馬惟中怎不出來寫信42F 04/12 20:25
推 :方神真的有女兒嗎?好奇43F 04/12 20:25
推 :銀英傳裡有個爛官員 在家裡是好丈夫、父親 叫什麼名字呢44F 04/12 20:25
推 :推45F 04/12 20:25
推 :今天如果民眾找中正一分局的基層員警出嗆聲,方局長出來坦是46F 04/12 20:25
→ :說那麼多 還是不能面對方沒有違法違憲的事實,...zzz47F 04/12 20:25
你要用法官沒有判決就無違法無違憲的標準來看我沒有意見 你不要雙重標準推 :太長懶得看48F 04/12 20:25
推 :馬的 從半分忠事件到現在的方癢寧 這政府不斷創設新的49F 04/12 20:26
→ :對的,昨天民眾是直接找方局長...坦? 一下說是依指示執行50F 04/12 20:26
推 :方小姐如果真的覺得他父親不該承擔此勤務那也請她51F 04/12 20:26
推 :要怎麼轉道服貿版52F 04/12 20:26
其實我兩個板都發了><→ :對付違法違憲的暴民還要同理心喔 笑死人 拜託一下好嗎53F 04/12 20:26
這時候你又想當鍵盤大法官了?→ :一下子又自己道歉...莫名其妙,該把名字丟出來,誰下的命令54F 04/12 20:26
推 :好文,但不奢望那些人看得懂55F 04/12 20:27
推 :推56F 04/12 20:27
※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0:42:42推 :已申請好的是用什麼理由取消的你要說明一下嗎57F 04/12 20:27
→ :自己要幫老大扛罪,還在那一臉委屈...難怪人家說黑道白道本58F 04/12 20:27
→ :放棄警眷的權利及福利比照一般民眾59F 04/12 20:27
→ :X公法理論60F 04/12 20:27
→ :一家,做事SOP一模一樣61F 04/12 20:27
→ :自己都沒有且踐踏民主人權良知在先 好意思說別人62F 04/12 20:27
推 :大膽 謗神?63F 04/12 20:27
推 :推64F 04/12 20:28
推 :推!65F 04/12 20:28
→ :幹 台灣公法教科書統統燒一燒算了 一切馬英九說的算66F 04/12 20:28
→ :最後一段 阿你們就惡意批鬥方局長啊 一點都不恰當67F 04/12 20:28
推 :推!!!!!!!!!!!68F 04/12 20:28
推 :XD69F 04/12 20:29
推 :berryc 昨天群眾訴求 不就請辭 道歉 還路權 嗎 不都達到了70F 04/12 20:29
噓 :寫給鄉民高潮用71F 04/12 20:29
推 :推!72F 04/12 20:29
→ :整篇空口睜眼說瞎話 混淆視聽73F 04/12 20:29
→ :奉勸一句: 不可以公然撒謊。
哪裡錯了 哪裡是謊言 歡迎你指出來 空口說白話人人都會→ :奉勸一句: 不可以公然撒謊。
推 :道歉 繼續高升75F 04/12 20:29
→ :中華民國憲法也是 統統被這政府踐踏成這樣76F 04/12 20:29
推 :方公主:只要老爸有薪水拿,學費能便宜就好 誰管你們這群77F 04/12 20:30
→ :暴民呵呵,我老爸可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 :暴民呵呵,我老爸可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推 :幫你推一下79F 04/12 20:30
推 :大膽刁民 被方神光輝壟罩還敢反抗 當然是方神重要阿80F 04/12 20:30
推 :方神制憲:警察福利不變 但不需盡警察之責任與義務81F 04/12 20:30
推 :我現在方看成万了啦!! X!!!!!82F 04/12 20:30
推 :想看重點的 直接看最後一句83F 04/12 20:30
推 :推84F 04/12 20:30
→ :公主說幾句很過分嗎??85F 04/12 20:30
推 :86F 04/12 20:31
推 :推87F 04/12 20:31
推 :88F 04/12 20:32
推 :89F 04/12 20:32
推 :推一下90F 04/12 20:32
推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記者會知道他女兒FB哩 我連他女兒91F 04/12 20:34
真的滿詭異的推 :先補推 蔡若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這句話確實不妥92F 04/12 20:34
→ :叫什麼都不知道 更何況他FB也不一定用本名 記者居然能知道93F 04/12 20:34
推 :推94F 04/12 20:34
→ :人肉搜索能力根本爆表阿95F 04/12 20:35
推 :真的很想說既然這麼心疼就勸勸自己的父親退休不是更好96F 04/12 20:35
推 :神與神子的意志,怎麼會是我們凡人可以揣測的97F 04/12 20:35
推 :推98F 04/12 20:36
推 :字那麼多 你覺得"那群人"讀的完嗎99F 04/12 20:36
推 :推100F 04/12 20:36
推 :1推!101F 04/12 20:36
推 : y102F 04/12 20:37
推 :推103F 04/12 20:38
推 :嘿嘿104F 04/12 20:38
推 :推105F 04/12 20:38
推 :推!醫生很辛苦,病人快回家 老師很辛苦,學生快回家 \^o^/106F 04/12 20:39
推 :推107F 04/12 20:39
噓 :你又知道站在人民的對面了108F 04/12 20:39
推 :109F 04/12 20:40
推 :言之有理 推110F 04/12 20:40
推 :不然你知道嗎樓上?111F 04/12 20:41
推 :推112F 04/12 20:41
推 :推!終於又可以在八卦推文了113F 04/12 20:41
→ dostey …
推 :推!!!!!115F 04/12 20:42
推 :推116F 04/12 20:42
※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0:51:01推 :9.2有一個特性 明明有憑有據 都可以說你抹黑不分青紅皂白117F 04/12 20:45
→ :推118F 04/12 20:45
推 :不管啦 人家是方神耶119F 04/12 20:45
推 :120F 04/12 20:45
推 :推121F 04/12 20:47
推 :推122F 04/12 20:48
推 :憲法都不懂的,還能看完這一篇嗎?123F 04/12 20:49
推 :推124F 04/12 20:49
推 :推125F 04/12 20:50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126F 04/12 20:50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退回服貿,捍衛民主,警察工會,行動落實割闌尾。
→ :安安 虛擬的方美眉 給虧嗎?130F 04/12 20:50
推 :方神 = 憲法131F 04/12 20:51
推 :直接無視0_<132F 04/12 20:51
推 :9.2趴看不懂啦133F 04/12 20:52
推 :推134F 04/12 20:52
推 :推!135F 04/12 20:54
推 :我贊成這篇,但還是很多人同情他令我不解136F 04/12 20:54
推 :看來方是依集遊15條取消已請的 但不同意未來之申請違憲無誤137F 04/12 20:57
推 :讚138F 04/12 20:57
推 :等你加入689你就了解了 不要再9.2 我看來689已慢慢歸位139F 04/12 20:58
推 :做錯事就要承擔 那個位置 誰都一樣140F 04/12 20:58
推 :方小姐:爸爸強硬在先 你知道嗎141F 04/12 20:58
推 :142F 04/12 20:59
推 :推143F 04/12 20:59
推 :推144F 04/12 20:59
→ :抱歉 我一開始噓的點就是不知道他有說這種話 感謝指正145F 04/12 20:59
推 :人家方神呢146F 04/12 21:00
推 :推 完全打臉 民眾反的是局長這個身分 而不是方個人147F 04/12 21:00
推 :推148F 04/12 21:01
推 :推~149F 04/12 21:01
推 :150F 04/12 21:03
推 :推151F 04/12 21:03
推 :推152F 04/12 21:04
推 :153F 04/12 21:04
推 : 推154F 04/12 21:04
推 :推155F 04/12 21:05
推 :推!霸特,方小姐可能會看不懂。156F 04/12 21:06
推 :方神>憲法157F 04/12 21:07
→ :方小姐可能看不完這麼長的信158F 04/12 21:07
推 :同理心啊!159F 04/12 21:08
推 :方小姐能寫出那種狗屁不通的文章 看得懂你寫的嗎?160F 04/12 21:09
推 :清楚明瞭!!161F 04/12 21:10
推 :同意162F 04/12 21:10
推 :推163F 04/12 21:11
推 :推164F 04/12 21:12
推 :高調推~好文165F 04/12 21:12
推 :人家女生可能禁不起打臉喔,會哭哭喔 >.<166F 04/12 21:13
推 :推。就事論事,不應打親情牌混淆焦點,我不知道掌握國家權167F 04/12 21:13
→ :力卻濫用權力的人,有何值得同情及聲援之處,就因為他值勤
→ :很辛苦?就因為他被包圍討公道?
→ :力卻濫用權力的人,有何值得同情及聲援之處,就因為他值勤
→ :很辛苦?就因為他被包圍討公道?
推 :就一碼歸一碼阿,我也不要方仰寧下台,我們要追查得是誰170F 04/12 21:14
推 :請問我現在去中正一舉"方神酸宗痛"會怎樣171F 04/12 21:15
→ :下令說"日後不予許可"的~這個才是重點。光是有合法申請的172F 04/12 21:15
推 :老實說我覺得他女兒看不懂173F 04/12 21:16
→ :路權逕行取消就頗牽強了,更何況這種於法無據的"命令"174F 04/12 21:16
推 :好文章~誰沒有家人 ....警察是人...民眾也是人175F 04/12 21:16
推 :方小姐也只是心疼他父親罷了,這是人之常情。176F 04/12 21:17
推 :177F 04/12 21:19
推 :推 好文 不可以不許可未來的權利 這是違法的處分178F 04/12 21:19
推 :推179F 04/12 21:20
→ qqq0103 …
→ :push181F 04/12 21:23
推 :真是標準的只有自己能搞事,不准州官來抓人182F 04/12 21:25
推 :好文推183F 04/12 21:26
推 :方神方神萬萬歲184F 04/12 21:28
推 :只能推了 違憲的警察到底有什麼好支持的 受不了185F 04/12 21:29
推 :推186F 04/12 21:29
推 :推187F 04/12 21:30
→ :推~~~~寫的很好...同理心 誰沒有父母188F 04/12 21:31
推 :推,搞溫情牌不是腦袋不清就是刻意模糊焦點189F 04/12 21:48
→ :這場學運真的是照妖鏡,讓每個人的民主素養一一現形XDD
→ :這場學運真的是照妖鏡,讓每個人的民主素養一一現形XDD
推 :推191F 04/12 22:00
推 :推192F 04/12 22:12
推 :推193F 04/12 22:21
推 :有人搞不清楚狀況就亂噓,辛苦原po了...194F 04/12 22:29
推 :我只能很痛心的說 台灣人還不適合民主195F 04/12 22:32
繼續努力! 別放棄※ 編輯: eas06u4 (118.233.159.240), 04/12/2014 22:41:12
推 :推196F 04/12 22:42
噓 :su197F 04/12 22:51
推 :推!!!!198F 04/12 22:56
推 :推Y199F 04/12 22:58
推 :這方女跟江妻寫的信都一樣(試圖模糊掩蓋錯誤事實)200F 04/12 23:10
推 :當錯誤事件已成事實,就發動無能委屈的親情功勢!
推 :當錯誤事件已成事實,就發動無能委屈的親情功勢!
推 :202F 04/12 23:20
推 :推203F 04/12 23:20
推 :推204F 04/12 23:24
推 :說得挺好的啊...虛的人可以加以反駁嗎?別嘴砲205F 04/12 23:50
推 :...206F 04/13 00:03
推 :推207F 04/13 00:14
推 :推阿!208F 04/1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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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rtabs881131, yuakovivi, pigss, sunny_kiwi 說讚!
2樓 時間: 2014-04-12 21:18:41 (台灣)
推
04-12 21:18 TW
警察的行政權,公然的違反大法官第七一八號解釋! 雖然大法官的解釋是104年1月1日起失效。 但是,不代表警察行使行政命令,可以不管大法官解釋,恣意妄為! 人民對於不法的行政命令,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 也可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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