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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地院駁高院:不是每個府前犯罪 就得羈押
時間 Mon Feb 3 01:02:19 2014
1.媒體來源:新頭殼newtalk2014.02.03 林朝億/台北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針對張德正是否應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3)晚做出交保裁決。北院甚至在裁決中反
駁高院見解指出, 每個個案都不相同,應就其案情節審酌是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才做
裁量,「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駁高院見解指出, 每個個案都不相同,應就其案情節審酌是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才做
裁量,「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對於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原因,北院認為,被告涉嫌重大,將面臨刑責可能性,難以認定沒
有逃亡之虞;再考慮被告承認因員工旅遊、出差而有多次出國經驗,足夠認為他有潛逃出
境之機會與能力,所以北院有相當理由認被告確有逃亡之虞。
有逃亡之虞;再考慮被告承認因員工旅遊、出差而有多次出國經驗,足夠認為他有潛逃出
境之機會與能力,所以北院有相當理由認被告確有逃亡之虞。
但對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必要,北院則舉這些日子關於被告羈押審理,每日密集開庭,被告
也都準時應訊,並無藉詞拖延、不到或逃亡情事發生。
至於羈押才可以安撫社會大眾講法,北院則表示,這作為滿足部分人民迫切之應報需求,
並非法院審酌是否羈押被告之原因或事由。
至於高院所舉出過去三個對於總統府衝撞、抗爭的被告都被羈押,北院則駁斥,每個個案
之案情都不相同,其他個案之疑犯對象是否應於偵查期間羈押,應就該案情節審酌是否符
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所為裁判,「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之案情都不相同,其他個案之疑犯對象是否應於偵查期間羈押,應就該案情節審酌是否符
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所為裁判,「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至於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高度再犯之危險,北院指出,被告於犯案前後之心理狀態已有所變
更,且在客觀事實上,被告有家人給予照顧及支持,並有辯護人提供法律上扶助,足促使
被告明瞭應循正當法律程序主張權利而非以暴力、非理性手段尋求社會支持,應可認被告
應已無再犯之虞。
更,且在客觀事實上,被告有家人給予照顧及支持,並有辯護人提供法律上扶助,足促使
被告明瞭應循正當法律程序主張權利而非以暴力、非理性手段尋求社會支持,應可認被告
應已無再犯之虞。
3.新聞連結:
http://newtalk.tw/news/2014/02/03/44097.html
地院駁高院:不是每個府前犯罪 就得羈押 - 新頭殼 newtalk
針對張德正是否應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3)晚做出交保裁決。北院甚至在裁決中反駁高院見解指出, 每個個案都不相同,應就其案情節審酌是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才做裁量,「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對於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原因,北院認為,被告涉嫌重大,將面臨刑責可能性,難以認定沒有逃亡之虞;再考慮被告承認因員工旅遊、出差而有多次出國經驗,足夠認為他有潛逃出境之機會與能力,所以北院有相當理由認被告確有逃亡之虞。 但對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必要,北院則舉這些日子關於被告羈押審理,每日密集開庭,被告也都準時應訊,並無藉詞拖延、不到或逃亡情事發生。 至於羈押才可以安撫社會大眾講法, ...
針對張德正是否應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3)晚做出交保裁決。北院甚至在裁決中反駁高院見解指出, 每個個案都不相同,應就其案情節審酌是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才做裁量,「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對於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原因,北院認為,被告涉嫌重大,將面臨刑責可能性,難以認定沒有逃亡之虞;再考慮被告承認因員工旅遊、出差而有多次出國經驗,足夠認為他有潛逃出境之機會與能力,所以北院有相當理由認被告確有逃亡之虞。 但對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必要,北院則舉這些日子關於被告羈押審理,每日密集開庭,被告也都準時應訊,並無藉詞拖延、不到或逃亡情事發生。 至於羈押才可以安撫社會大眾講法, ...
4.備註:地院向高院開戰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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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20.70.117
→ :根本該直接當場擊殺.1F 02/03 01:02
推 :反了反了2F 02/03 01:02
推 :本來就不該關了。為民除害欸3F 02/03 01:03
→ :殺人犯不用被羈押 真鬼島4F 02/03 01:04
推 :ㄎㄎ 有尬此 推一個5F 02/03 01:04
噓 :鬼島司法就這水準6F 02/03 01:04
→ :受傷成這樣 最好還可以逃亡啦...7F 02/03 01:04
推 :張德正只要上政論節目 說他以為阿扁還是總統 就無罪了8F 02/03 01:05
→ :臺大醫院的診斷書說的傷的並不重呀9F 02/03 01:05
推 :仙豆表示:10F 02/03 01:05
→ :張嫌去撞總統府抗議司法不公 這次法院內部徹底展現高水準^^11F 02/03 01:05
→ :地院的理由真的很爛...簡單說屠殺689可以 609就不可以12F 02/03 01:05
噓 :當初有實彈的衛哨沒第一時間擊斃犯嫌應該抓出來檢討啊!13F 02/03 01:05
噓 :台灣就是被這些學法律的搞爛的14F 02/03 01:05
→ :撞白宮早就當場擊斃15F 02/03 01:05
→ :有家庭支持跟律師支持就不會再犯 有夠啾咪的藉口16F 02/03 01:06
→ diefishfish …
→ :出過車禍的都馬知道 前幾天都不太會痛 後面慢慢越來越痛18F 02/03 01:06
推 :造反了 高院在護駕耶 地院法官不從者以抗旨論19F 02/03 01:06
推 :鬼島人權至上 北七20F 02/03 01:07
→ :有綠蛆混在地院護航21F 02/03 01:07
推 :不過島民只剩政治腦 只要是敵對政黨 做奸犯科都可以22F 02/03 01:07
→ :話說回來 高院想押可以自己裁呀 是沒LP喔23F 02/03 01:07
→ :總統表示 司法不公 怪我囉?24F 02/03 01:07
→ :政治腦就是顏色錯了就要邊押邊審 ^ ^
→ :政治腦就是顏色錯了就要邊押邊審 ^ ^
→ :也對啦 鬼島不是國家 這種在美國 中國 直接槍斃頗呵26F 02/03 01:08
→ oldchang1205 …
→ :"撞白宮早就當場擊斃" 紅杉軍表示......28F 02/03 01:08
→ :這廝大概會宣判無罪 因為衝撞總統不代表有罪....29F 02/03 01:08
推 :XXDDD 綠蛆? 張爸爸表示:30F 02/03 01:09
→ :高院自己裁定啊 怕被翻盤喔31F 02/03 01:09
→ :低階比較窮的外省人 = 綠營 你們不知道嗎?32F 02/03 01:09
→ :出過車禍的都知道...最好是七天了還沒痛拉33F 02/03 01:09
推 :不是每個戀曲 都有美好回億34F 02/03 01:10
推 :這不是出車禍35F 02/03 01:10
→ :如果衝撞民進黨黨部不知道北院敢不敢也這樣判36F 02/03 01:10
→ :他應該撞不到 因為在善導寺附近大樓樓上 ^ ^37F 02/03 01:11
→ :頭腦冷靜下來再來判斷事情很難嗎? 一定要有偏見?38F 02/03 01:11
→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39F 02/03 01:11
推 :衝撞DPP黨部的話 媒體只會報在野黨也一樣爛這種論調吧XD40F 02/03 01:11
推 :要麻就趕快判一判辣 不要在那耍人 羈押.交保一直來41F 02/03 01:11
→ :這樣把人分類都不會累唷42F 02/03 01:12
→ :按照法條跟大法官解釋操作 不羈押014跟賴還是這個都沒錯呀43F 02/03 01:12
推 :如果判決結果都要滿足社會大眾 以後每個判決都公投就好44F 02/03 01:12
→ :那我們還要司法體系幹嘛 全部回到兩千年前希臘暴民體系
→ :那我們還要司法體系幹嘛 全部回到兩千年前希臘暴民體系
→ :怎麼放014跟賴的時候 你不出來該一下? 賴還繼續領薪水耶46F 02/03 01:12
推 :怕他再犯?你當他的輪椅是東尼史塔克做的喔?47F 02/03 01:12
推 :智障9.2再度被打臉 地院法官這次真讚48F 02/03 01:13
推 :不不 事實上 沒收押出事了才要負責任歐(?) 鳩咪49F 02/03 01:13
→ :坐輪椅就不能開車?50F 02/03 01:13
→ :坐輪椅不能開車? 歧視殘胞喔51F 02/03 01:13
噓 :靠,出過國就等於有逃亡能力,這是哪門子的經驗法則啊52F 02/03 01:14
→ :到底有沒有鄉民能看出那張輪椅是用來幹嘛的?53F 02/03 01:14
推 :翻一下法條跟大法官解釋 搜尋一下 很難嗎?54F 02/03 01:14
推 :XXDDD 很簡單阿 地院法官嫩 高院又可自為裁定 怎55F 02/03 01:14
→ : 台灣人人號稱不會被媒體騙,但我看人人被騙56F 02/03 01:15
推 :社會大眾?我看是上意吧~ 想升官喔57F 02/03 01:15
→ :不自為裁定當一回英雄呢?58F 02/03 01:15
推 :怕翻盤龍顏就要震怒了 高院不敢賭就說聲zzZZ59F 02/03 01:16
→ :筆者淺見 張某前次死意堅決今又殘廢 再自殺攻擊的可能性高60F 02/03 01:16
推 :馬的不思議61F 02/03 01:16
推 :好吧我錯惹62F 02/03 01:16
推 :高院不會自己判喔63F 02/03 01:18
推 :檢察官很煩耶 都裁定交保了 還抗告 吃飽太閒64F 02/03 01:20
推 :幹 他唯一的罪就是沒撞死馬狗啦65F 02/03 01:30
推 :高院只是高層的法院~被正義賞巴掌XD66F 02/03 01:32
推 :NTUpope你別腦補的好像真的好嗎= = 難道15個法官都看不出?67F 02/03 01:35
推 :地院法官讚68F 02/03 01:35
噓 :下次有北院法官被撞,他們才會知道這種案例有多危險69F 02/03 01:36
推 :所以下次車禍撞人的全羈押控告殺人未遂嗎?70F 02/03 01:39
→ :怎麼有智商不O的人以為這叫殺人犯? 然後殺人犯跟羈押71F 02/03 01:40
→ :又有什麼關係? 羈押的與否是有沒有逃亡的可能性
→ :簡單來說當場沒被打成蜂窩,今天他的狀況就是要不羈押的
→ :地院都解釋幾次了還抗告甚至還有人覺得抗的好 wwww
→ :又有什麼關係? 羈押的與否是有沒有逃亡的可能性
→ :簡單來說當場沒被打成蜂窩,今天他的狀況就是要不羈押的
→ :地院都解釋幾次了還抗告甚至還有人覺得抗的好 wwww
噓 :出過國=有逃亡能力 參加員工旅遊=有逃亡能力XDDDDDD75F 02/03 01:42
推 :9.2要殺689,唉~~ 連自己都要追殺。果然沒什麼人性76F 02/03 01:45
→ :同樣都是外省人,何必呢??
→ :同樣都是外省人,何必呢??
推 :高院幹嘛不自己押?78F 02/03 01:46
推 :聽說海關的人臉辨識能力很弱,所以逃亡成功可能性很高79F 02/03 01:47
→ :檢察官拿林克穎的案子來提醒法官這點搞不好就羈押成功
→ :檢察官拿林克穎的案子來提醒法官這點搞不好就羈押成功
推 :林克穎沒有後台放他出去,你真以為海關辨識不出來?81F 02/03 01:50
→ :哪個後臺說來聽聽?有後臺現在還會被英國法院抓去審?82F 02/03 01:53
推 :ㄏㄏ83F 02/03 01:59
推 :014都交保惹 這個還在玩84F 02/03 02:00
推 :好笑的是張德正本來就是抗議司法不公 再演這齣不就更可笑...85F 02/03 02:02
→ :地院認為有逃亡之虞但是因為每天來所以沒有逃亡意圖...86F 02/03 02:06
推 :想釣魚?? 放出去是一回事,被英國法院抓是一回事87F 02/03 02:06
推 :地院應該維持一開始的講法 現在只是給檢察官和高院台階下88F 02/03 02:07
→ :好 你們過年不休息玩這麼多次 不是做白工 這樣而已
→ :好 你們過年不休息玩這麼多次 不是做白工 這樣而已
→ :有後台可是y大自己說的,要點證據就被說釣魚 偉哉90F 02/03 02:10
推 :高院就不願意自為裁定啊 傲嬌91F 02/03 02:11
噓 :政府聲望低到總統府被撞,還是不太想挺政府,可見政府做多爛92F 02/03 02:12
推 :羈押原因:沒撞死媽淫告93F 02/03 02:56
推 :北院真有Guts!94F 02/03 04:21
推 :法院認証: 不爽 直接去撞總統95F 02/03 05:45
→ :得罪方丈還想跑?!...檢方可能多少有來自上頭的壓力96F 02/03 06:23
推 :push97F 02/03 06:28
推 :就地院看出廢物高院不敢自己裁阿98F 02/03 07:11
推 :為關而關的理由可笑之至 檢察官對沒黨證的就一再抗告 對99F 02/03 07:51
→ :高官權貴就拼命留情 根本可笑
→ :高官權貴就拼命留情 根本可笑
推 :撞白宮那位根本不是當場擊殺,是因為拒捕又飛車追逐才被殺101F 02/03 08:12
推 :曾經去過員工旅遊就有逃亡危險....這理由太屌了102F 02/03 08:32
推 :生氣了,明明是過年留守看電視時間,卻還給一堆工作103F 02/0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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