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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ake088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11-03 11:14: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unclefucka (女兒長得像勞勃狄尼諾!)
標題 Re: [新聞] 三商美邦人壽拒賠孝男200萬 原因曝光
時間 Tue Nov  3 11:12:04 2015





※ 引述《jasonmoon (殭屍葛格)》之銘言:
: 通常這種意外險參雜著可能因疾病死亡 ,
: 法院通常會依照主力近因原則判定 ,
: 所謂主力近因原則乃指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的主要或有效的原因,而非指最
: 直接的原因或最接近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假如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的原因
: 有兩個以上,而且每一個原因之間有因果關係且又未中斷時,則最先發生且造成
: 一連串事故發生的原因,就是所謂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的『主力近因』。
: 雖死亡原因是寫心因性死亡 ,但若是因胸部遭受致死性鈍器重擊 ,導致心臟無法
: 運送而死亡 ,應該要判定意外死亡 。
: 這就要看各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政策了 。
: 但一切還是要看法院判決書為準 。



  LG啦~ 太學術了


  實際案例如下

  某孕婦因車禍,後至醫院門診追蹤,醫生判定需投以抗生素

  家屬因孕婦腳部開放傷勢、擔憂無謂往返與投藥控制和換藥

  感染因素,要求住院,骨科醫生也允諾,並醫囑等床。



  骨科門診二日:18、19,均無床位。

  第三日21日門診時,某女突然想到下午有婦產科診,遂與醫生

  討論可否骨科與婦產科聯診。以婦科名義進入住院。


  經婦科醫生允諾,得以入住。並於入住後以儀器檢測,發現

  須安胎。

  住院期間不斷注射抗生素與安胎藥劑。且骨科醫生每日換藥。

  而病人因腳部受傷,須看護人員扶持移動與在利用便盆如廁。


  請問住院主因是啥?



  保險公司實務詳解:

    因為懷孕啦,幹。

    而18、19、21日骨科門診紀錄的等床與該女21日住院無因果關係可資辨識。



    且一切和車禍無關--即使婦產科醫生在診斷書上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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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這幾天發生保險公司營業據點發生大火燒死人或者是人員大屠殺

  請不要感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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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92.85
※ 文章代碼(AID): #1ME2O7C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520327.A.326.html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2.85), 11/03/2015 11:13:37
YMSH205: 這文章有八卦@_@1F 11/03 11:13
STi2011: 簽名檔........2F 11/03 11:13
LupinArsene: 唯警察…3F 11/03 11:13
Beanoodle: 大大要去~~?4F 11/03 11:13
twelvethflor: 真的垃圾保險耶5F 11/03 11:14
XDDXDD: 像有牌的詐騙集團6F 11/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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