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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
時間 Wed May 24 16:17:26 2017
挺同大勝 大法官:現行法律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2017-05-24 16:0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釋憲,3月24日憲法法庭辯論終
結,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大法官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
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
保障同性婚姻。
結,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大法官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
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
保障同性婚姻。
本屆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陳碧玉、 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
、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15名
大法官中,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自請迴避,要作出合憲或違憲解釋,都要拿到10
張票。
、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15名
大法官中,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自請迴避,要作出合憲或違憲解釋,都要拿到10
張票。
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規定婚姻,但同性能否結婚,各方有不同看法。挺同婚者認為「使
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違憲。而北市府之所以聲請釋憲,是因越來越多
同性伴侶要求登記結婚,像是伴侶盟就曾號召30對同性伴侶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遭拒,
部分人還提行政訴訟。
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違憲。而北市府之所以聲請釋憲,是因越來越多
同性伴侶要求登記結婚,像是伴侶盟就曾號召30對同性伴侶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遭拒,
部分人還提行政訴訟。
司法院大法官整理出4項爭點:1.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
?2.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3.又是否違反憲法第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4.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
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2.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3.又是否違反憲法第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4.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
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北市府認為,許多家長擔心承認同性婚姻後,民法上的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成家長,是
「破壞傳統」,但「爸爸、媽媽、表姊、姑姑」等稱呼從來就沒有出現在民法用語上,這
些擔憂多慮了。如果同性伴侶結婚後,民法稱「夫夫、妻妻」又何妨?也不會影響到異性
戀夫妻的相關習慣稱呼。
「破壞傳統」,但「爸爸、媽媽、表姊、姑姑」等稱呼從來就沒有出現在民法用語上,這
些擔憂多慮了。如果同性伴侶結婚後,民法稱「夫夫、妻妻」又何妨?也不會影響到異性
戀夫妻的相關習慣稱呼。
而無論民法或其他法律,都沒有「生育義務」,不能生育也不可能是撤銷婚姻或離婚的要
件,雖然政府鼓勵生育,但從沒懲罰「未生孩子」的夫妻。假設「禁止同志婚姻」可以逼
著同性戀者(永遠或暫時)「改變」性傾向,走入傳統婚姻並生育孩子,這種「壓迫轉換」
一方面非常殘酷,一方面是否真的會發生?機率有多少?而異性戀「不生」的原因非常多
,包括年齡、身心障礙、選擇當「頂客族」都有可能,不會「因為同性可以結婚,我就不
想結婚生子」而做這種決定。
件,雖然政府鼓勵生育,但從沒懲罰「未生孩子」的夫妻。假設「禁止同志婚姻」可以逼
著同性戀者(永遠或暫時)「改變」性傾向,走入傳統婚姻並生育孩子,這種「壓迫轉換」
一方面非常殘酷,一方面是否真的會發生?機率有多少?而異性戀「不生」的原因非常多
,包括年齡、身心障礙、選擇當「頂客族」都有可能,不會「因為同性可以結婚,我就不
想結婚生子」而做這種決定。
4月5日前,祁家威和關係機關法務部都提出書面補充意見,鑑定人劉宏恩副教授也提出意
見補充說明書。法務部認為同性婚姻不僅是憲法、法律問題,也涉及文化習俗、宗教及現
實社會秩序影響、衝擊。 劉宏恩則指出,在台灣社會脈絡與宗教多元包容傳統下,其實
不會對宗教或契約自由造成新的衝擊,即便認為有所謂的基本權衝突,也無法得出同婚不
應受保障的結論。
見補充說明書。法務部認為同性婚姻不僅是憲法、法律問題,也涉及文化習俗、宗教及現
實社會秩序影響、衝擊。 劉宏恩則指出,在台灣社會脈絡與宗教多元包容傳統下,其實
不會對宗教或契約自由造成新的衝擊,即便認為有所謂的基本權衝突,也無法得出同婚不
應受保障的結論。
隨著釋憲腳步逼近,反同團體也動作頻頻,將砲口對準大法官會議。火炬先鋒事奉協會等
十多名基督教徒連日拿著大聲公、大鼓到司法院門口陳情,宣稱同志婚姻若通過,「國家
將滅亡」。反同人士稱人生苦短,不應讓同志結婚,但有挺同者質疑「就是因為人生苦短
,許多同志終其一生也等不到合法結婚的這一天」、「難道同婚會改變異性戀者的性向?
」;北一女的同學也曾隔著校門展示彩虹旗,與「衛道」者隔街唱反調。
十多名基督教徒連日拿著大聲公、大鼓到司法院門口陳情,宣稱同志婚姻若通過,「國家
將滅亡」。反同人士稱人生苦短,不應讓同志結婚,但有挺同者質疑「就是因為人生苦短
,許多同志終其一生也等不到合法結婚的這一天」、「難道同婚會改變異性戀者的性向?
」;北一女的同學也曾隔著校門展示彩虹旗,與「衛道」者隔街唱反調。
有自稱「前同志」的男子到司法院抗議,宣稱「同性戀傾向有改變的可能,他後來脫離同
志身分,與妻子結婚並育有2子女。」,但他的現身說法不但沒釐清同婚必要性,反遭諷
「明明就是雙性戀」、「為何同志得跟著你的腳步生活?我們不像你『男女皆可』啊,也
不想騙另一半!」。
志身分,與妻子結婚並育有2子女。」,但他的現身說法不但沒釐清同婚必要性,反遭諷
「明明就是雙性戀」、「為何同志得跟著你的腳步生活?我們不像你『男女皆可』啊,也
不想騙另一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82529
挺同大勝!大法官:現行法律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 同婚釋憲案出爐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釋憲,3月24日憲法法庭辯論終結,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大法... ...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釋憲,3月24日憲法法庭辯論終結,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大法... ...
心得:恭喜關心婚姻平權與支持的人。
不過目前看來好像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是否要由立法院修法通過,才能正式施行呢?
立法委員願意協力支持過關嗎?還是會遇到其他的阻力?
目前不太明朗,繼續關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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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打啦1F 05/24 16:18
噓 : 司法已死2F 05/24 16:19
推 : 不修法兩年後還是可以結婚3F 05/24 16:19
推 : 可喜可賀4F 05/24 16:20
→ : 某樓崩潰XD5F 05/24 16:22
推 : 太好了XD6F 05/24 16:22
推 : 之前一直杯葛立法 拖時間 結果現在限兩年 哈哈哈7F 05/24 16:23
推 : 立法院放爛兩年還是可以結8F 05/24 16:23
推 : 不支持的立法委員就該被淘汰9F 05/24 16:23
推 : 恭喜10F 05/24 16:28
推 : 什麼時候要開戰啦 有戲可看嗎?置板凳11F 05/24 16:30
推 : 撒花12F 05/24 16:30
推 : 好!!!13F 05/24 16:33
→ : 灑花14F 05/24 16:33
推 : 恭喜!!15F 05/24 16:34
→ : 恭喜恭喜,可以結婚啦16F 05/24 16:38
推 : 司法萬歲17F 05/24 16:39
推 : 撒花!!!!18F 05/24 16:40
推 : 今年司律的題目get19F 05/24 16:41
推 : 哇恭喜耶20F 05/24 16:44
推 : 萌萌蹦蹦21F 05/24 16:47
推 : Justice wins.22F 05/24 16:47
推 : Cheer for freedom!23F 05/24 16:47
推 : 撒花24F 05/24 16:47
推 : 這次釋憲真的太讚!就算立院擺爛不修法也還是能結婚了~QW25F 05/24 16:48
→ : Q
→ : Q
推 : 灑花27F 05/24 16:48
推 : 撒撒28F 05/24 16:49
推 : 我大哭到現在29F 05/24 16:49
推 : 撒花30F 05/24 16:52
推 : 國際媒體都發即時了 日本那邊羨慕中XDD31F 05/24 16:52
推 : 太棒了32F 05/24 16:55
推 : 撒花!!!!33F 05/24 16:55
推 : 感動QQ34F 05/24 16:55
推 : 推!!!!35F 05/24 16:56
→ : 讚36F 05/24 16:56
推 : 感動37F 05/24 16:58
推 : 只有讚 跟感動 我是真的哭38F 05/24 17:01
推 : 比想像中好阿!!開心!39F 05/24 17:02
推 : 意思就是民法必定要修不會再有專法了吧?有沒有法律人可40F 05/24 17:04
→ : 以解釋一下XD
→ : 以解釋一下XD
推 : 看直播激動哭了,算是有一個方向跟結果QWQ42F 05/24 17:05
→ : 意思大概是兩年內必定要修法/立專法,時間沒有結果,就
→ : 直接適用現行婚姻法(應該是這樣
→ : 意思大概是兩年內必定要修法/立專法,時間沒有結果,就
→ : 直接適用現行婚姻法(應該是這樣
推 : 謝謝你們的支持45F 05/24 17:07
推 : 推46F 05/24 17:08
推 : 天哪 太棒了!47F 05/24 17:08
推 : 感動QQ48F 05/24 17:10
推 : 感動49F 05/24 17:11
推 : 還好沒開賭盤 差點虧死XD50F 05/24 17:13
推 : 總之就是適婚同志可以開始籌備啦51F 05/24 17:13
推 : 感動52F 05/24 17:14
推 : 感動!!53F 05/24 17:16
推 : 現實的風向已經變了 北連中胡 賣林鳳營買跑車54F 05/24 17:17
推 : 這真的要撒花55F 05/24 17:21
推 : 開心!!!56F 05/24 17:22
→ : 立專法57F 05/24 17:22
推 : 恭喜啊!58F 05/24 17:23
推 : 恭喜!!!59F 05/24 17:25
推 : ya60F 05/24 17:26
推 : 咖勳~~~~~~~ 61F 05/24 17:26
推 : 以後未婚的人更少了,但我願意承受單身這個身分QQ62F 05/24 17:28
推 : 推63F 05/24 17:28
推 : XD64F 05/24 17:29
推 : 恭喜!65F 05/24 17:31
推 : 開心!66F 05/24 17:31
推 : 推~~開心67F 05/24 17:32
推 : 推68F 05/24 17:32
推 : 讚讚69F 05/24 17:33
推 : 等好久了!!!70F 05/24 17:39
推 : 大家快來臺灣結婚71F 05/24 17:41
推 : 為臺灣驕傲QQ72F 05/24 17:41
推 : 法官好可愛<373F 05/24 17:46
推 : 台灣人權驕傲74F 05/24 17:46
推 : 感動推75F 05/24 17:47
推 : 爽欸欸76F 05/24 17:50
推 : 推推推77F 05/24 17:51
推 : 推78F 05/24 17:51
推 : 撒花79F 05/24 17:53
推 : 推推推 超感動80F 05/24 17:53
推 : 雖然不意外,還是推一下81F 05/24 17:55
推 : 兩年後會有結婚潮了XD82F 05/24 17:58
推 : 感動83F 05/24 17:58
推 : 撒花84F 05/24 18:00
推 : 非常感動85F 05/24 18:02
推 : 撒花~~~~~~~~86F 05/24 18:03
推 : 臉書上好多崩潰推文@@87F 05/24 18:05
推 : 立專法吧88F 05/24 18:08
推 : 歷史一刻~~89F 05/24 18:10
推 : 撒花回歸(*/ω\*)90F 05/24 18:11
→ : 撒花~~~91F 05/24 18:13
推 : 推一個 灑花92F 05/24 18:16
推 : 太好了 ,真的是一大進步93F 05/24 18:21
推 : 恭喜恭喜!94F 05/24 18:28
推 : TAT95F 05/24 18:28
推 : 非常擔心立法院 連修都不修等兩年過去 一直杯葛搶新聞版面96F 05/24 18:30
推 : 恭喜97F 05/24 18:32
推 : 推,真撒花!!98F 05/24 18:35
推 : 恭喜!100F 05/24 18:42
推 : 好感動QQ101F 05/24 18:43
推 : 恭喜102F 05/24 18:43
推 : 推103F 05/24 18:44
推 : 支持!!104F 05/24 18:45
推 : 撒花105F 05/24 18:51
推 : 推106F 05/24 18:55
推 : 很棒啊 接下來不就立委照妖鏡嗎 呵呵107F 05/24 18:55
推 : 不錯阿,但要結婚是你們的事,拜託不要在逼人家也要支108F 05/24 18:59
→ : 持好不
→ : 持好不
推 : 這才是真平等自由好嗎!110F 05/24 19:00
推 : 推!!111F 05/24 19:03
噓 :112F 05/24 19:04
推 : 棒棒!113F 05/24 19:05
推 : 推114F 05/24 19:07
推 : 嗚嗚嗚終於有民主的一天了115F 05/24 19:09
推 : 推116F 05/24 19:20
推 : 推推~117F 05/24 19:22
推 : 推 開心118F 05/24 19:23
推 : 耶119F 05/24 19:23
推 : 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在一起才能成立,同婚或多元成家應120F 05/24 19:27
→ : 該叫非典型伴侶關係。
→ : 該叫非典型伴侶關係。
→ : 樓上崩潰122F 05/24 19:29
→ : 司法已死123F 05/24 19:29
噓 : 按2紅喜氣124F 05/24 19:30
推 : 太開心了啊啊啊啊啊啊125F 05/24 19:34
推 : 超開心的!!!126F 05/24 19:54
推 : 太棒了127F 05/24 20:13
→ : 開心開心128F 05/24 20:24
噓 : or129F 05/24 20:29
推 : 幫推一個130F 05/24 20:30
推 : 很開心131F 05/24 20:40
推 : 婚姻這種事不能只有異性戀受苦,歡迎同志朋友一起踏上婚132F 05/24 20:46
→ : 姻這條"天堂路"
→ : 姻這條"天堂路"
→ : 改信基督教了134F 05/24 20:58
推 : 感動到哭!135F 05/24 21:15
推 : 推推136F 05/24 21:16
推 : 推137F 05/24 21:31
推 : 讚~~138F 05/24 21:40
→ : 推~139F 05/24 21:49
推 : 推140F 05/24 21:59
推 : 撒花~喜悅的淚水141F 05/24 22:12
→ : 感動!!兩年內都不修更好 直接適用現行民法!142F 05/24 22:44
推 : 感動~143F 05/24 22:59
推 : 推144F 05/24 23:17
推 : 推145F 05/24 23:24
推 : 好棒!!146F 05/24 23:24
噓 : 要多包一堆紅包惹…147F 05/24 23:41
推 : 推推!!!148F 05/24 23:53
推 : 推~~149F 05/25 00:57
→ : 撒花150F 05/25 01:23
推 : 超感動151F 05/25 02:11
→ : 不太理解 違反憲法的法律就直接無效了啊 幹嘛等???152F 05/25 08:31
推 : 感動~153F 05/25 11:13
推 : 超感動154F 05/25 12:53
推 : 有人崩潰了嘻嘻,超爽der155F 05/25 14:48
噓 : 為啥不直接立專法?156F 05/25 16:00
推 : 超棒157F 05/26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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