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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Verivan
作者 andy90498(楓情)
標題 [轉錄][爆卦]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時間 2014年05月10日 Sat. PM 06:03:12


※ 本文轉錄自 andy90498 信箱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標題 [爆卦]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時間 Wed Nov 13 22:20:14 2013



前情提要:

置底文有提到最近的網路訟棍
今天剛好去處理了一下我家妹子的案件
她就是其中一個被網路訟棍提告妨害名譽的人
今天已經跑完了整個過程

因為答應了我的BOSS正妹四物官說
=========================================
| 11/13晚上11點半 有強者已經po到表特版了|
=========================================
要是案件告一個段落
我就要將這段法院流程寫到版上


不一定能夠完全幫上忙
但是至少被告的人收到傳票的時候不會那麼的緊張
對於基本的情況可以了解一下


====================================

感謝四物官(其實是事務官,她真的是個正妹)
在這個案件給了我這個法院鍵盤雜工一些基本的方向
畢竟小的只負責處理鄉土劇案件(家事案件)和小屁孩案件(少年案件)

對於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些不是那麼的了解
我相信版上也不乏各種法界的專業人士
希望能夠拋磚引玉一下

如果有錯誤或補充歡迎指正

======================================

http://ppt.cc/676x

一、首先先說明傳票的部分

1.案號案由

從這裡可以看到幾個資訊
包含你自己的案件號碼
還有負責這個案件的股別
(在法院裡面的單位 以"OO股"為一個小組)
如果有問題等等要打電話詢問
就是要找這個"股別"去問



2.當事人年籍資料單

當有一大堆的當事人時
比如說訟棍提告了很多人
為了避免自己的資料被其他的人看到
到法警室報到的時候
可以跟他們領取
開庭的時候直接給(庭呈)他們就可以


3.如何聯絡

開庭前如果有疑問等等的
請打電話分機(傳票右邊有電話分機)給負責案件的書記官
例如本案就是錢書記官

不用想要找檢察官
書記官都會轉達
書記官是和當事人的主要聯絡窗口
原則上檢察官和法官是不能透過電話直接與當事人對話的



4.繳交其他資料

這包含很多東西
繳交一些相關文件資料
想要更改文件送達地址
(可能送到高雄戶籍地 但是現在在台北工作希望送到台北地址)
或是像是4X版主想要更改開庭地點

「請用 "陳報狀" 」(一種A4紙規格的法院用紙)

請體諒我們雖然是書記官
但是也是司法界的勞工階級
不要把香香豆裝進來阿......
打開的話桌上都是豆豆....臉上都是痘痘...
灑到地上也都是豆豆.......
雖然那樣送進來我們還是會收.........
不過多少有點不方便....

陳報狀的話,各個法院都有,有些要錢,有些不用
像台北就不用,但是新竹就要收3元一份。

如果不想要多跑一趟法院的話,可以上網下載陳報狀。
(司法院→訴訟協助→書狀參考範例→刑事訴訟→點選你要的類型)
可以用電腦打內容,但是簽名一定要親手簽
再郵寄到傳票上面附的法院地址
信封就寫股別,就會送到承辦案件的書記官手裡


=============================================


二、戰場---台北地院檢察署


1.前往方式

原則上搭捷運到小南門站走過去就很快,
騎車或開車我覺得沒有很方便。
博愛特區常常這條路不能騎、那條路單向....
天龍國車位又難找........


2.報到---法警室

門口進去直走後,法警室在左手邊。
記得先拿出你的身分證,如果有要當事人年籍資料單的部分,
記得告訴法警,他會給你兩張單子,另外一張是意見調查表。
然後法警會告訴你要去哪間偵查庭,再過去就好。



3.地檢署單一窗口(送文件專用.拿陳報狀)

如果你有文件要遞送的,
或是想要當場更改地址、補充文件等等,
可以到右手邊的單一窗口,裡面有訴訟輔導科

這是一個便民服務,有問題也可以提供諮詢
拿陳報狀也是在這裡拿,拿完後寫一寫
訴訟輔導科旁邊就是收文收狀的地方,
把你的繳交的資料訟過去那邊就可以,
你就會得到一張收據,代表你有送文件進去。



4.偵查庭門口

原則上,不要求要很早到。
報到完+有文件送到單一窗口後,
還距離開庭時間提早個10分鐘到就好了。

我們盡量都希望準時開庭,
但其實有時候真的前面的案件會問一段時間,很難期待準時,
這時候麻煩在外面等候一下,
畢竟前面的案件可能比較複雜,
網路訟棍的部分大部分偵查內容比較沒那麼複雜。


現在的司法人員都很NICE的,放輕鬆,看看你手上的單子。
如果你剛剛在法警室那邊有報到,應該會拿到一張意見調查表。

http://ppt.cc/j8j4

現在的司法人員都很NICE的,我們接到電話都要微笑服務
還沒有收你10%服務費,希望能夠在每個案件中完美落幕。
因此為了改善過去檢察官犀利問話,電影中那種嚴刑逼共認罪等的形象
我們提供給每個當事人最完善的服務。
請給我們都勾非常滿意 (90度鞠躬)?


============================================


3.偵查不公開

快輪到當事人的時候,偵查庭內的法警會出來,請把身分證交給他。
開始進入偵查庭後,如果雙方都有到,可能就會問比較久一點。
當然,有缺一方的話就會快很多。

至於網路訟棍會不會到這其實不太一定,我猜大部分都不太會到
畢竟如果他們告了20個人,這20個人要是都是個別成案
那麼他就要跑20次,訟棍大部分除非是為了要跟被告庭外談和解
否則不一定會到庭。


進去後面對的是檢察官(紫色袍子)
書記官是黑色的(都被油墨染黑了....)

檢察官會先對你告知基本的三項權利
1.你有權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陳述
2.你可以請律師
3.你可以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

大部分2.3都沒有....

接著檢察官會告知你案由及案件事實
「OOO告你妨害名譽,就案件事實的部分是OOOXXXXAAABBB....」

基本的2個問題一定會問
1.這個ID是不是你的
2.這些字詞是不是你寫的

其他的問題
大部分是針對事實再繼續問
問完後就是筆錄簽名就可以回家了


在問答的部分
就確定的事實,比如說ID是不是你的這類的,真的是你的,就不要在爭論了。
畢竟這種點大部分沒有意義,推文的內容才是決定這個罪名是否有成立的可能。

而不清楚的話,當然有權利說不知道或保持緘默。
然而別忘記了,請不要違背自己的意思去做一個陳述。


==============================================


原則上 偵查結束就是第一個階段結束
之後會收到文件:起訴書/不起訴書

如果不起訴 這個案件就是END
第一次接觸到有受驚的快去吃個豬腳麵線
像我這種住在法院的吃大腸麵線就好

如果檢察官起訴了
其實也不要太緊張
這不是告訴你說 你已經犯罪了
而是轉到法庭上面去做一個攻防戰
在法官面前
由原告被告雙方去針對事實做一個攻防
之後再由法官裁判是原告勝訴或是原告之訴駁回


希望大家都可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都有一個HAPPY ENDING

===========================================

結論:

其實很多人收到傳票都會想說
死定了我會不會被抓走
不去會不會怎樣

站在司法人員的角度
案件有處理好是最重要的
有來出庭,問題就會比較好解決
我們也可以更快讓每個案件結束


不管是爸媽親人朋友
不要一看到傳票就好像我的小孩殺人放火一樣
先罵再說 然後一家幾口在那邊跳跳跳
打電話給書記官我什麼都沒有做

其實這些動作都是沒用也沒有意義的,請淡定。
有時候案件的發生,並不是自身的錯,
特別是這種天外飛來一筆的。

像我家妹子也只推了一行 "推原PO所說"
就被告了。

不要下意識馬上就認定自己闖禍
馬上就想著和解、花錢消災

就算要開庭
偵查+言詞辯論
這種訟棍提告的大概兩次就結束了

明明就沒事,還要給他們可能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的和解金
搭高鐵上來高雄台北兩邊跑都不用那麼貴
還可以到天龍國到此一遊

當然有些鄉民可能比較激動
言詞用語上面可能被釣到
其實這種情況就會比較嚴重了

但是也不要自己斷定說
這種言詞用語是比較激動的就又跑去和解
除非是很明顯的辱罵(甘林涼等)
否則有很多的字詞是有模糊的空間的
像魯蛇、中二等等,目前法院好像還沒有認證過

但是之前有人罵"建仁"
法官也認定是陳述事實,所以無罪。

心證是來自法官,不是你自己。


也在此呼籲各位訟棍
請勿浪費司法資源,也許現在這樣的刑事提告後轉要求和解金
目前無法可管,但是這種錢拿得安心嗎?
不是你的拿走了,總一天還是要還的。
請把司法資源給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們,讓我們可以為這個社會再盡一點力


最後,感謝指導我處理案件的四物官,她也是個鄉民,
雖然司法人員最近形象有點糟糕,但是還是有我們認真在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


大家快慫恿她放照片上來,小的覺得以司法人員的素質,她的實力應該有表特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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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42.249
NBAdog:想起4X熊可笑的字跡1F 11/13 22:21
a1467171:4X小學生2F 11/13 22:21
penis5566:"推原PO所說"也能告??3F 11/13 22:22

人民有訴訟權,不管是什麼都可以告
只是,告不告的成的問題,檢察官的起訴不起訴
就是在確定到底能不能告

就算今天我隨便到台北地檢按鈴說4x把香香豆塞進我的OO
也許這是根本沒有的事實,地檢署還是要受理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24)
HermesKing:4F 11/13 22:22
a1122334424:所以真的是無解 沒有反制法嗎 除了自己小心以外5F 11/13 22:23
clide5566:圖嘞 其實法院蠻多正妹的 不過都死會了6F 11/13 22:23
PUTOUCHANG:不要放照片啦,pm 給我,我加她 FB7F 11/13 22:23
penis5566:20個人打一個人應該很方便吧?8F 11/13 22:23
summersky20:推正妹9F 11/13 22:23
gunfighter:推收到傳票 最大的壓力其實是來自家裡10F 11/13 22:23
jason050117:四務官ㄉ圖ㄋ?11F 11/13 22:24
drg:推這篇文章12F 11/13 22:24
e04su3:這篇M起來吧13F 11/13 22:24
whoisanky:是(我同意原po說的)14F 11/13 22:24
creulfact:那像之前的什麼制杖者呢? 會不會被認證阿?XDDD15F 11/13 22:25
crassus7217:就是拿得安心才會幹這種生兒子沒屁事的屁事~去你的死16F 11/13 22:25
crassus7217:訟棍
highwayshih:能反告誣告嗎?18F 11/13 22:26
ewjfd:所以香香豆還是可以放?19F 11/13 22:26
moonboundary:四差喵表示:20F 11/13 22:26
bugmens:這篇也要置底啦     另外問OO是什麼21F 11/13 22:26
conpo:專業好文推!22F 11/13 22:26
eatingshit:訟人是刑事逆  圖也谷哥對好嗎23F 11/13 22:26

妨害名譽是刑事沒錯,會先由地檢偵辦,接著會轉簡易刑事案件居多
圖是我家妹子的傳票...不用跟估狗小姐拿....

ivorysoap 
ivorysoap:為何這種不能反告誣告?活該給他告好玩?尤其是你舉的例子24F 11/13 22:26
wubye:推, 但無四物官照片,此風不可長25F 11/13 22:26
solidmiss:推        四物官圖呢???26F 11/13 22:26
ivorysoap 
ivorysoap:不然隨便告個幾百個連空白噓也告難道不犯法?27F 11/13 22:27
fantasibear:推28F 11/13 22:27
a1122334424:現在法律好像就是這樣玩的 勞民傷財?29F 11/13 22:27

現在這個真的是無法可管...
畢竟這個很難立法管控
100件就算可能是訟棍提出的
只要有1件是有真的需要司法正義維護的 我們就必須處理
但是如果訂了太嚴苛的標準
對於小老百姓不是很明白法律 其實很難保障到他們的權益


teapot43:可以m一下30F 11/13 22:27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1)
asd2260123:沒圖也想讓我推?好吧我推了31F 11/13 22:28
mynameisdick:專業推!!!四物官的圖先殺來32F 11/13 22:28
larailing:四葉官的圖呢?33F 11/13 22:28
Avicii:我可以34F 11/13 22:28
joesarira:35F 11/13 22:28
rinsoukan:推喔36F 11/13 22:29
newstarting:37F 11/13 22:29
drg:反控誣告還要在繼續再奮鬥一段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結果38F 11/13 22:29
wotupset:四物飲的圖勒39F 11/13 22:29
ivorysoap 
ivorysoap:順便問一下訟棍亂告一通然後自己不出庭這樣可以嗎?40F 11/13 22:29
jasperyen:不是聽說可以轉移陣地嗎41F 11/13 22:29
drg:要不然就是要大家聯合起來反控他誣告42F 11/13 22:30

聽說,那天我夢見也有一個這樣的情況
原告告了20幾個人妨害名譽
這20幾個人也針對原告的回文告妨害名譽
一兩個禮拜就派一個人去遞一張刑事訴狀
原告就會被傳要去偵查庭.........
重點不在告什麼內容

是用這種訴訟轟炸的方式........
逼迫原告奔波
然後我就醒了........


playerscott:收進精華區43F 11/13 22:30
ivorysoap 
ivorysoap:他擺明要和解金你不和解應該也懶得陪你玩吧?44F 11/13 22:30
tsctao:圖呢45F 11/13 22:30
ea00382:伸四物湯...阿四物官的圖46F 11/13 22:30
Derp:訟棍全部來告我ㄅ    我來轉到花蓮請你過來^^47F 11/13 22:30
Pellaeon:推推48F 11/13 22:30
ians20025:推了49F 11/13 22:31
XXXXGAY:有看有推!50F 11/13 22:31
ivorysoap 
ivorysoap:多告幾個一被告就掏錢的阿宅應該好過上法庭和大家玩吧51F 11/13 22:31
a1122334424:j完蛋了 你要被塞香香豆了52F 11/13 22:31
BingLing:推53F 11/13 22:31
s213092921:訟棍去死54F 11/13 22:31
ManCity5566:為啥裡面要放香香豆阿...55F 11/13 22:32
wumacomsum:56F 11/13 22:32
wotupset:很多人不懂流程 被提告就慌了 只想和解57F 11/13 22:32
greedypeople:污告我看了一下 幾乎不可能成立58F 11/13 22:32
jet113102:四物官的圖勒?59F 11/13 22:32
Oxhorn:保持鎮定真的比較重要  謝謝分享!       香香豆是什麼東西?60F 11/13 22:32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6)
watashiD:圖勒?61F 11/13 22:32
hanghking:想看世務官照片!!!62F 11/13 22:32
s213092921:我罵訟棍不會也中槍吧63F 11/13 22:32
greedypeople:誣告的要件是  原告必須有捏造你沒作的事實64F 11/13 22:32
screwer5566:是吃的那種還是放鉛筆盒的那種?65F 11/13 22:32
akirakid:感謝專業文, 不知道什麼時後我用得上66F 11/13 22:32
jimmyliu1217:幹你娘雞巴豬生狗養貓帶大的訟棍67F 11/13 22:32
timeshadow:如果有人PO文在笑某人,我推文推"XD"會怎樣嗎?68F 11/13 22:32
ivorysoap 
ivorysoap:記得特別費鬧很大期間有個宜蘭人一次告了全台所有的官69F 11/13 22:33
highwayshih:@s213092921 陳述事實啊70F 11/13 22:33
wotupset:花錢和解只會養大訟棍的胃口 遇到爛訟的就照程序跑71F 11/13 22:33
ivorysoap 
ivorysoap:結果沒下文請問被告的那些官有收到傳票嗎?72F 11/13 22:33
widec:FB按讚都可以告了...73F 11/13 22:33
madeinheaven:問下訟棍可藉由提告取得你的資料這是真的嗎?74F 11/13 22:33
O800092000:有看有推75F 11/13 22:34
imdai:推76F 11/13 22:34
a1122334424:照程序跑的話 其實被告也會損失很多時間、金錢77F 11/13 22:34
zx3393:假的 不可能取得他人的資料 個資法可是很嚴格的78F 11/13 22:34
Derp:基本上  你說啥都可以被告(包括我這句話...)不過要跑法庭79F 11/13 22:34
lolic:80F 11/13 22:34
Derp:太麻煩了   就很多人直接和解這樣81F 11/13 22:35
zx3393:只要提告後 就是警察跟檢察官的事情了 原告不會跟被告接觸82F 11/13 22:35
greedypeople:假如那種政治型的案件 檢察官可以直接依職權不起訴83F 11/13 22:35
mc12355:84F 11/13 22:35
greedypeople:我們小老百姓比較沒機會就是85F 11/13 22:35
yspen:板主快來M86F 11/13 22:35
drg:他意圖以訟謀取不義之財 要反控誣告所導致的結果也很輕微87F 11/13 22:35
hope1989:香香豆豆是什麼?))認真求解88F 11/13 22:35
Derp:要反告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媽的死訟棍89F 11/13 22:36
zx3393:政治型案件 檢察官不起訴就太詭譎 應該是指證據不足 不起訴90F 11/13 22:36
madeinheaven:原來如此 感謝~!!!91F 11/13 22:36
akirakid:"如原PO所說"都能被告了 =,=92F 11/13 22:36
lindviorair: 讚93F 11/13 22:36
dlevel:就說訟棍不能用一般人的標準看待,一堆人老愛打道德牌,是94F 11/13 22:37
drg:推文裡已經有答案了 不起訴得機率很高.........95F 11/13 22:37

很多人都說要反訴反訴 誣告誣告
其實這個方式 以現在法律實務而言是不太可行的
不論在民事刑事都很難成立些什麼
除非是我夢見的那種訴訟策略.......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9)
pinkowa:照片~~~~~~~~~~~~~~~~~~96F 11/13 22:37
dlevel:沒看過人家推 "釣魚嗎?" 被告的喔。97F 11/13 22:37
HJSEE:嗯98F 11/13 22:37
salem7777:推99F 11/13 22:37
w821223:優文給推100F 11/13 22:37
Derp:看來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少推文了....哀...101F 11/13 22:38
mamaka:推這篇 實用102F 11/13 22:38
SDNS:推原po所說 別告我 拜託103F 11/13 22:38
yspen:香香豆  又叫香香粒104F 11/13 22:38
greedypeople:我的意思是 那種政治型案件檢察官還沒傳人就會先105F 11/13 22:38
whoisanky:香香豆就是國小時會買來灑鉛筆盒或是信封裡面的塑膠顆106F 11/13 22:38
whoisanky:粒
ARodGodlike:推推!!!超實用請幫忙m起來^^108F 11/13 22:38
ctx705f:那我推妳這篇會被告嗎QQ109F 11/13 22:38
Dannyx:推~110F 11/13 22:38
shinstar:好文推到爆!置底還要收精華區!寫的清楚詳盡十分中肯111F 11/13 22:39
greedypeople:審查  但是我們小老百姓可能開完偵查庭檢察官才會112F 11/13 22:39
tommyptt:推推 這應該置底113F 11/13 22:39
greedypeople:開始實體審查114F 11/13 22:39
RaphaelCho:4x香豆奶115F 11/13 22:39
molinawang:推116F 11/13 22:40
voddov:台北地檢署好多正妹 我去開偵查庭時書記官超正 >///<117F 11/13 22:40

我今天看到承辦書記官的時候我也又初戀了
書記官好正...


zx3393:你怎麼知道的? 你有親戚(或自己)被處理過?118F 11/13 22:40
crocus:我以前推..."版規沒在看的吼"也差點被告(′‧_‧`)119F 11/13 22:40
granter:但本來就不要亂推文就好120F 11/13 22:40
e510171:如果遇這種的可以要求賠償嗎 從高雄上去台北還要花時間車121F 11/13 22:40
e510171:錢 亂告都不會怎樣嗎QQ
zx3393:刑事訴訟有一定程序 跳著跑程序 檢察官就被立委釘到死123F 11/13 22:40
cloudin:這篇應該置底阿124F 11/13 22:41
greedypeople:別以為不推文就沒事 有個跟我一起被告的是私信125F 11/13 22:41
b471520:好文該m126F 11/13 22:41
greedypeople:照樣作完筆錄被叫去開偵查庭127F 11/13 22:41
CILOHAKROW::d:d:d:d128F 11/13 22:41
shadeel:"推原PO所說"憑甚麼覺得告的成 = =? 為什麼訟棍要放棄治療129F 11/13 22:41
maxxV3:推130F 11/13 22:41
a1122334424:私信告人? 告什麼啊w131F 11/13 22:41
a1122334424:其實訟棍重點不是要告人 是要達成 害你麻煩的事實
bala73:推啦133F 11/13 22:42
greedypeople:一樣妨礙名譽阿 所以我才說檢察官根本完全還沒審查134F 11/13 22:42
pppeeeppp:推135F 11/13 22:42
superbatman:用煽動文字釣魚有犯法嗎?136F 11/13 22:43

 其實 應該沒有犯法 就我目前腦袋轉過的法條
 是沒有......
 個人覺得...訟棍的重點是在找麻煩
 而不是推噓了些什麼 他就是整篇文章都送進去全告
 再由我們這些司法勞工當他的打手....
 還要微笑態度溫和地打電話給你們
 "麻煩你們到庭說明一下 感謝你們"

 就在我們處理的時候 另一方面跟你們談和解
 收取和解金,而這部分才是重點

 今天訟棍要告人 其實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告
 這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而不是你到底寫了什麼
 是你寫了什麼他都可以告..............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48)
drg:所以在看文章跟私信時要保持愉快的心情以免受害137F 11/13 22:43
jaceda:可惡沒圖,只好親自去地檢署一趟了..(咦?)138F 11/13 22:43
mo1113:只要你被告嫌麻煩花錢了事 告個N個人幾個付錢 訟棍就賺了139F 11/13 22:43
a24606:若收到不起訴書  能否反告污告呢140F 11/13 22:43
greedypeople:只要只告刑事 又不要告到黑道 松棍幾乎穩賺不賠141F 11/13 22:44
drg:別被牽著鼻子走啊142F 11/13 22:44
melissalewis:正妹四物官才是正卦143F 11/13 22:44
KCKCLIN:私信可以成立那我也爽爽了XD144F 11/13 22:44
johtom811113:145F 11/13 22:44
idaiidai0814:圖勒146F 11/13 22:44
WASIJLA:大王M、大王M、大王M、大王M147F 11/13 22:45
XieXie9527:告都能告,起不起訴而已~訟棍就是花時間跟你凹148F 11/13 22:45
fzxcvbna:我也在想釣魚是否有罪149F 11/13 22:45
johnny790218:推~150F 11/13 22:45
XieXie9527:告100個總有一二十個受不了壓力和解的151F 11/13 22:46
greedypeople:告民事還有訴訟費的風險 刑事完全不必152F 11/13 22:46
chairlechiu: 我也有對付的經驗  請查#1ITykaiO (Gossiping)153F 11/13 22:46
season002:又一個實證出來了   看看那些腦殘訟棍粉絲還有甚麼好說154F 11/13 22:46
RX0UNICORN:看未來有沒有訟棍被K到重傷 上社會版155F 11/13 22:46
Sensitive:妹妹的圖呢?156F 11/13 22:46
verydisco:好文 不M嘛?157F 11/13 22:47
wind0710:更想看四物官的圖XDDDDDDDDDDDDDD158F 11/13 22:47
flyplayer:推159F 11/13 22:47
season002:4X在就會M  指望檢舉王....還是早點洗洗睡吧160F 11/13 22:48
lilychichi:我也遇過 檢察官最後分案 告人的必須環島 好像只跑了兩161F 11/13 22:48
lilychichi:三場就都不出席 那一次被告的全部都不起訴處分 但是
jschenlemn:媽的  十萬鄉民十萬軍  再有訟棍出來 八卦版糾一糾163F 11/13 22:48
cloudin:備份到disp惹164F 11/13 22:48
lilychichi:整個下來花了一年多的時間 老實說很浪費時間是真的165F 11/13 22:49
faxy:!!!166F 11/13 22:49
jschenlemn:少說也有一百人吧  每周告一個告到他脫褲167F 11/13 22:49
cloudin:告到環島也太厲害!168F 11/13 22:49
greedypeople:我那天偵查庭原告就沒去了  超機車169F 11/13 22:49
frankego:推原po所說                               完了要被告惹170F 11/13 22:49
file70042:所以偵查庭不用請律師 但如果被起訴就要請律師 ?171F 11/13 22:49
billy56:讓訟棍環島 應該不錯172F 11/13 22:49
moopend0073:推阿!173F 11/13 22:50
LeeGarDer:沒有正妹圖只給箭頭XD174F 11/13 22:50
lianhua:發文不附圖,給箭頭175F 11/13 22:50
greedypeople:起訴的話我覺得有餘力還是請 畢竟有點危險176F 11/13 22:50
riker729:其實都是傳統教育害的 所以一般人遇到就慌了177F 11/13 22:50
season002:像這種案子 偵查庭我還真沒看過有人請律師178F 11/13 22:50
season002:被起訴再請就好
CHILAY:民事真得被鬧算是無解 刑事還可以告誣告 不過被鬧就找人180F 11/13 22:51
drg:此文已爆  我就續推 讓大家關心這件事181F 11/13 22:51
greedypeople:偵查庭注意一點不要亂說話就好182F 11/13 22:51
Mleg:好聞 不置底嗎183F 11/13 22:51
lilychichi:在台灣誣告很難成立 OTZ184F 11/13 22:51
langeo:這篇應該M的阿185F 11/13 22:51
CHILAY:打那個訟棍算蠻爽的 被打過一次就不敢再來亂告了XD186F 11/13 22:51
KCKCLIN:偵查庭不用啦,除非親人就是律師吧XD不然一次也要好幾萬187F 11/13 22:51
a1122334424:反告讓他環島ww 這招我喜歡188F 11/13 22:52
riker729:為啥這類不是民法?189F 11/13 22:52
asole:推整理和分享190F 11/13 22:52
cvop720:不給圖等等就補噓191F 11/13 22:52
homerunball: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192F 11/13 22:52
lilychichi:偵查庭千萬不要遲到 要有禮貌 我遇到的檢察官很兇 OTZ193F 11/13 22:53
season002:原PO老妹遇到的是草部還是水部??194F 11/13 22:53
greedypeople:也不用反告阿 偵查庭可以聲請管轄轉移 195F 11/13 22:53
lilychichi:但是他一直說這是小事不要鬧成這樣建議對方撤告196F 11/13 22:53
ndr:推!197F 11/13 22:54
greedypeople: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以原就被 但本來就可以這樣198F 11/13 22:54
lilychichi:但是對方說要告到底 後來檢察官就分案了 科科199F 11/13 22:54
mo1113:你有沒有跟四物官合照 快分享吧200F 11/13 22:54
dekirin:你的不起訴書GET沒?201F 11/13 22:54
season002:哪可能這麼快  最快大概要一個月才能收到不起訴書吧202F 11/13 22:55
HornyDragon:所以四叉把香香豆塞到你的哪裡去了?203F 11/13 22:56
groupie:置底啦!!!!  這篇真的是近期以來最實用的文章 感謝教導204F 11/13 22:56
mankaro:現在想想 盧教授當時義憤填膺的創舉 搞不好啟發了訟棍靈感205F 11/13 22:56
HydeTseng:比較想看四物官的圖XDDDD206F 11/13 22:56
mankaro:為不少法律蟑螂 指點一條明路啊207F 11/13 22:56
rainsilver:八卦版越來越實用了XDDDDD208F 11/13 22:57
season002:nonono~~~某訟棍比盧教授早得多呢209F 11/13 22:57
drg:的確 有些檢察官很兇我就被兇過(車禍糾紛被告)210F 11/13 22:57
whoisanky:水部211F 11/13 22:57
season002:不過他以前比較多是在現實生活釣魚,後來才改到網路212F 11/13 22:58
greedypeople:我遇到的檢察官倒是個年輕女生 搞不好還沒30213F 11/13 22:58
season002:水部嗎?214F 11/13 22:58
greedypeople:書記官就比較不正但也是女的215F 11/13 22:58
whoisanky:聽說是216F 11/13 22:59
xrays:217F 11/13 22:59
SHYHTYNG:     給我書記官其餘免談  趕快告我阿 網路訴訟蟲218F 11/13 22:59
haotim2009:未看先推219F 11/13 22:59
sorrycar:100個 只要有10個管轄轉移 大概就要環島跑了220F 11/13 22:59
season002:哈.....水部老是這麼義正嚴詞的  結果也不過就是個XX221F 11/13 23:00
peipeiLin:優質好文,推爆他222F 11/13 23:01
arhuro:推一個223F 11/13 23:03
sorrycar:不管推啥都無差別攻擊  和解合他意 跑院轉轄不起訴 照樣224F 11/13 23:03
abaddon:認真作事的大概是約聘顧不是正港公務員!!不過認真正妹推!225F 11/13 23:03
sorrycar:浪費自己時間 又耗資源 好像無解226F 11/13 23:04
hct770610:推喔~實務上流程差不多就是這樣 權利告知還是會說啦...227F 11/13 23:04
season002:轉了原告可以不出庭  對他來說其實沒差228F 11/13 23:04
misu2718:推原po所說...我是說這篇原po..那篇根本沒跟到 XD229F 11/13 23:04
IPSN:我只在乎四物觀的圖圖QQ230F 11/13 23:04
tracyxcat:同學友情推!231F 11/13 23:05
Makubax:呼籲大家不要怕麻煩跟怕浪費時間,不要要讓訟棍得逞232F 11/13 23:05
chevalierxd:圖哩?233F 11/13 23:07
machiner:長知識 推234F 11/13 23:07
VODKA55:實用好文。235F 11/13 23:07
holysea:不和解多讓他跑幾次法庭他就不會想在同一個地方找獵物了236F 11/13 23:07
lanlanlu5566:略懂237F 11/13 23:08
niceright:238F 11/13 23:08
greedypeople:原告本來就不一定要跑阿 訟棍本來就不管輸贏的239F 11/13 23:08
arhuro:怎麼不去球類版釣阿 那邊很多球迷都超酸又超兇悍240F 11/13 23:09
greedypeople:轉移管轄的目的只是省我們被告自己的時間而已241F 11/13 23:09
AAPL:242F 11/13 23:09
tommylai:水哦243F 11/13 23:09
ghtwht:圖勒244F 11/13 23:09
kuma5566:實用推245F 11/13 23:09
angelaHHM:好文 給推246F 11/13 23:09
vespar:推  濫訟佔據司法資源  想拿不義之財  祝他們下地獄去247F 11/13 23:10
X6:248F 11/13 23:11
cowboy183:請問 不去警局做筆錄會怎樣嗎249F 11/13 23:12
greedypeople:警局一定要去啦....250F 11/13 23:12
voddov:不會怎樣!! 我就沒去 不過有打電話告知沒空 @@251F 11/13 23:12
season002:警局不一定要去  像這個例子  如果我是原PO妹 我就不會252F 11/13 23:13
cloudin:居然還沒m253F 11/13 23:13
season002:去....我自己的我也沒去254F 11/13 23:13
TSbb:推,人渣吃屎^_<。 (不會被瘋狗纏上了吧 QQ)255F 11/13 23:13
egg781:難道真的只能讓訟棍予取予求嗎?被告完沒事也沒法制裁訟棍256F 11/13 23:13
greedypeople:好吧 我比較俗仔257F 11/13 23:13
jerrypotato:推258F 11/13 23:14
egg781:然後訟棍回家繼續釣魚,天底下有這麼爽的事和無本生意?259F 11/13 23:14
hhhhomerun:========================置底=======================260F 11/13 23:14
hhhhomerun:版主在幹嘛阿
greedypeople:就這麼爽 唯一的風險就是告到流氓 不然我也想 XD262F 11/13 23:15
egg781:風險超低的阿,告到流氓被挑斷手腳筋的機率也不大263F 11/13 23:15
jerrypotato:推球類版 NBA板跟棒球板每個人都凶神惡煞的跟啥一樣264F 11/13 23:16
gtrexh:推!!!265F 11/13 23:16
dekirin:M了266F 11/13 23:16
taco20:當然不怕被告  但要跑原告的所在地就很讓人不爽267F 11/13 23:16
kiyasolong:推268F 11/13 23:16
jerrypotato:去球類板釣魚一定大豐收269F 11/13 23:16
yeiloud:訟棍真是浪費社會資源270F 11/13 23:16
KCKCLIN:推所有有分享的板友,管轄權轉移真是好物,看人分享的有些271F 11/13 23:18
KCKCLIN:警察一開始還不鳥勒,直到搬出法條才會怕,實在...
creepy:推!273F 11/13 23:18
r74327154:新北地檢署觀護人也有正妹274F 11/13 23:19
greedypeople:警察那個我也有看 不過老實說我是覺得是那個警察狀275F 11/13 23:19
Cervelo1995:好文給推!  話說我也有看過正妹書記官~ XD276F 11/13 23:19
season002:不過做筆錄似乎是警察本來就可以不要理你277F 11/13 23:19
greedypeople:況外 法條本身根本就寫警察不用轉移278F 11/13 23:20
daviddwlee84:四物觀沒圖沒真相279F 11/13 23:21
zeki621:這篇實用!280F 11/13 23:21
nf7689:281F 11/13 23:22
Kamiya:你遇到的警察比較好 我搬法條警察都還可以裝死呢282F 11/13 23:22
Kamiya:番號也不給 想錄音錄影? -> 打手
tryit0902:圖啦!!!!!!!!!!!!!!!!!!!!!!!!!!!!!!!!!!!!!284F 11/13 23:26
screwer5566:隨便找個民事訴訟起訴他  就知道住址了  被駁回也沒差285F 11/13 23:27
garcia:推原PO所說286F 11/13 23:28
BlueJet0501:實用推!! 還有伸圖~~ XD287F 11/13 23:28
SoAir:  原  遇  訟  是    我  公  醒  留288F 11/13 23:29
SoAir:  PO  上  棍  ?    來  布  鄉  意
SoAir:  妹  的  ID       幫  ID  民
SoAir:                   提
imbear5566:正妹那一股的?明天去朝聖科科~女法警也ok阿292F 11/13 23:31
legendmtg:四物關的圖呢293F 11/13 23:32
voddov:我遇到的正妹書記官是洪股的 科科294F 11/13 23:34

其實我的也是A_A

SoAir:已水球給原PO 只要原PO敢回水球給ID 我就敢爆 跳板就是醬用295F 11/13 23:36

抱歉阿 現在偵查階段
可能要打一句官腔
"偵查不公開 現在無可奉告"

免得到時候被投訴說 知法犯法:P

hck646:長知識了296F 11/13 23:38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1)
kevio:所以.....圖哩!?297F 11/13 23:41
qoo4628802:圖呢........298F 11/13 23:42


正妹四物官的圖已經po到表特版去了 請大家左轉去灌爆她

記得看到正妹別忘了我Q_O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4)
Linzoma:推299F 11/13 23:44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5)
season002:其實id有很多人說過了,現在版上還能看到300F 11/13 23:45
swatch3484:301F 11/13 23:46
pikakami:[新聞] 別亂告人!訟棍告黑道遭烙人打死302F 11/13 23:50
chen000:無腦送棍來告我啊303F 11/13 23:54
andan:專業推~~304F 11/13 23:55
SoAir:原PO有所顧慮就算了 本來想說這可以幫助到鄉民 注意亂咬的狗305F 11/13 23:55
SoAir:(反正家族ID每個都超乾淨 註冊到每次登入都跳板 沒在怕)
ahlolha:推307F 11/13 23:59
Syd:浪費社會資源,這些人怎不去死一死308F 11/14 00:00
SoAir:查了2009.9.13第一次IP紀錄到今天 乾淨的像是經過手術前刷手309F 11/14 00:01
SoAir:可惜了~
waeting:訴棍跟詐騙有什麼不同啊?311F 11/14 00:06
avgirl:水啦~~~~~~~~~~~~~~~~~~~~~~~~~~~~~~~~~~~~~~~~~~~~~~~~~~~312F 11/14 00:07
aki0530:好文 訟棍很可恥的!!313F 11/14 00:08
MRGenesis:推314F 11/14 00:09
ivansai:我要圖,推~315F 11/14 00:13
Fiendyux:實用推316F 11/14 00:19
Ct730d:推317F 11/14 00:22
beving:這篇差圖就完美了  圖勒~~~318F 11/14 00:22
Xianrule:鄉民的盡擊推319F 11/14 00:28
aaa931324:推推320F 11/14 00:30
Jarcat:推321F 11/14 00:31
abckk:辛苦了322F 11/14 00:38
scratch01:推323F 11/14 00:39
justbeself:有看有備份 給推!!324F 11/14 00:39
jetalpha:推325F 11/14 00:39
krauserq:香香豆XDDDD326F 11/14 00:40
itachi0609:推327F 11/14 00:46
bumloveme:只能希望那些廢渣訟棍 告到大尾的 被修理到死 呵呵328F 11/14 00:52
watertree:想告誣告的記得收到毀謗名譽傳票時去掛個身心科敘述失眠329F 11/14 00:52
watertree:憂鬱吃不下飯想自殺之類的 之後就可以反告訟棍誣告外加
watertree:外加民事精神賠償 一大票人告回去精神賠償也夠好玩的了
LLN858:樓上很天真,誣告很難告,基本上會當訟棍多少有點法律常識...332F 11/14 01:02
LLN858:他們就抓準一根毛都給你告下去,基本上你要告誣告要連那跟毛
LLN858:都沒說過....
xa51025:有看有推!!335F 11/14 01:05
YonLang:你們兄妹倆還是不想澄清一下那個原PO到底說了什麼嗎?336F 11/14 01:17
YonLang:這樣我只能給箭頭 無法決定該推還該噓 畢竟資訊未完全透明
LLN858:幹嘛跟你澄清阿??你是告人的人嗎?還是你是法官???338F 11/14 01:20
sillymon:這也太恐怖了吧 講這樣也要去跑一趟!?339F 11/14 01:20
YonLang:鄉民沒有探求真相的權利?那你儘管信任馬政腐的宣傳好了340F 11/14 01:26
farseer7:求圖~~~~~~341F 11/14 01:29
jayway:實用  推  鬼島失業率因這篇文章又要多0.0幾的百分比   送342F 11/14 01:32
ching620:推343F 11/14 01:34
ki84:推~344F 11/14 01:36
whoisanky:重點不是說了什麼,是遇到之後怎麼辦,這篇文章用意本345F 11/14 01:49
whoisanky:來就是教人如何操作,而非要讓誰來當鍵盤法官做判罪
YonLang:真的嗎?那他就可以當鍵盤法官判定人家是訟棍?347F 11/14 01:53
YonLang:司法人員可以隨便說人訟棍嗎?有中立嗎?
saluy:人家是說訟棍,又不是說你,你那麼緊張幹嘛?349F 11/14 01:53
YonLang:單純理性教人如何操作 需要扯到訟棍這種情緒性字眼?350F 11/14 01:54
LLsolo:我下班後也是平凡人啊...我僅針對濫用司法資源的..351F 11/14 01:54
YonLang:今天他要幫他妹上來討拍取暖 就要經得起真相檢驗352F 11/14 01:55
LLsolo:我下班後當然可以對一些現象表達個人看法353F 11/14 01:55
whoisanky:呃?你怎麼知道對方遇到的是不是訟棍?你知道是誰??354F 11/14 01:56
LLsolo:我沒有討拍取暖 我所有的文章僅就程序上面想幫助大家355F 11/14 01:56
saluy:真相在表特板,還沒刪文,快去看四物官!356F 11/14 01:56
YonLang:你不把原PO的話貼出來 怎知令妹真是冤枉而司法資源遭濫用?357F 11/14 01:57
LLsolo:不好意思 真相檢驗請交給檢察官 我無權力將案件移到PTT公評358F 11/14 01:57
LLsolo:一樣一句話 "偵查不公開 無可奉告" 難不成你要我犯法嗎QWQ
whoisanky:這篇文章是提醒大家怎麼面對M業訟棍你怎麼知道ptt360F 11/14 01:58
whoisanky:沒有專業訟棍?
LLsolo:而且我也沒有說 我妹是冤枉的 這句話應該在本文中找不到362F 11/14 01:58
YonLang:當事人自己出來說就沒有偵查不公開問題363F 11/14 01:58
saluy:YonLang,你這樣子是否在引導.教唆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嗎???364F 11/14 01:59
LLsolo:我也沒有說結果如何 更不敢在結果出來前說我妹是冤枉的365F 11/14 02:00
season002:訟棍在哪裡?366F 11/14 02:00
LLsolo:我不是當事人 :P 我妹不太會用PTT就饒了她吧367F 11/14 02:00
LLsolo:我僅就於我今天跑的程序做一個分享
LLsolo:除了有助於辦案的速度外 同時也能讓真相更快明白
season002:Yonlang你想煽惑或教唆LLsolo知法犯法?370F 11/14 02:01
LLsolo:有罪 就面對 不起訴或原告之訴駁回就是平安落幕371F 11/14 02:01
sorrycar:( ′﹀‵)/︴<><372F 11/14 02:02
LLsolo:這篇文章僅提供給被濫用司法資源的人一個了解程序的過程373F 11/14 02:02
whoisanky:這次的案件內容與結果都非重點所在。主要是教導大家如374F 11/14 02:02
coon182:看來反釣魚成功了XD375F 11/14 02:02
whoisanky:何面對訟棍,至於其他部分很抱歉不公開。然後,這世界376F 11/14 02:03
season002:整天看到些關鍵字就想拿來嚇人   我好怕喔377F 11/14 02:03
whoisanky:上絕對有專業訟棍而且可能就在你我身邊,請大家謹言慎378F 11/14 02:03
YonLang:煽惑或教唆偵查公開又怎樣?哪一個法條能夠辦我?379F 11/14 02:03
whoisanky:行,謝謝。380F 11/14 02:03
LLsolo:被濫用司法資源的人纏上身時 如何面對的過程381F 11/14 02:03
LLsolo:如果YO大你的名譽權有受到侵害 我一樣會捍衛你的應有權利
season002:整天問問問的   關你屁事啊383F 11/14 02:04
season002:糟糕   我忘記我在跟哪樓講話了   年紀大就這樣
YonLang:看到沒 season002又在示範如何出口成屁字了385F 11/14 02:05
whoisanky:樓上XDDD386F 11/14 02:06
coon182:目前動態:資料當露中387F 11/14 02:06
whoisanky:出口成屁?暗示對方嘴臭?告了告了XDDD388F 11/14 02:06
season002:奇怪耶你 老是喜歡跳出來插話 你媽應該有教你這樣不好吧389F 11/14 02:07
LLsolo:YO大你真的太激動了 我純粹只是分享而已 也許那天這個程序390F 11/14 02:08
saluy:隨便說別人出口成屁是哪招?? 你的氣在亂,去喝罐椰奶鎮定一下391F 11/14 02:08
LLsolo:你會用到也說不定阿 到時候說不定還有我可以幫上忙的地方392F 11/14 02:08
season002:椰奶可能有下毒  還是喝別的好了393F 11/14 02:09
LLsolo:希望這篇文章 可以帶給大家一些比較正面司法人員的形象394F 11/14 02:09
YonLang:那也要season002敢啊!你敢嗎?爆個卦,有正妹正在看哦!395F 11/14 02:09
LLsolo:畢竟最近司法人員各種崩潰 如此而已...396F 11/14 02:10
LLsolo:正妹在哪 圖勒(伸
YonLang:原文:出口成屁字。 能證明為真者,不罰。398F 11/14 02:10
YonLang:能考上司法國考的,應該不用我教吧…
whoisanky:你敢嗎?你敢嗎?你敢跟我一起去睡嗎我最愛的你再不睡400F 11/14 02:11
whoisanky:我就殺了你。我認真的。
LLsolo:阿 season也是司法界的人士?402F 11/14 02:12
season002:你好搞笑  自己一個自言自語的好開心403F 11/14 02:12
YonLang:哦!我了了!有時候哥,不是真的哥…404F 11/14 02:12
LLsolo:阿 有人趕我去睡覺了 大家洗洗睡吧.....405F 11/14 02:12
whoisanky::)406F 11/14 02:13
YonLang:我告他的成案機率還比較高咧…407F 11/14 02:14
LLsolo:好啦 熬夜對大家都不好 大家洗洗睡了 平心靜氣408F 11/14 02:14
LLsolo:到法院 大家傷和氣阿...
season002:洗屁屁洗屁屁  屁屁用水洗   我又屁啦  又屁啦410F 11/14 02:16
whoisanky:ame你也該睡了,太晚睡傷身體,不值得的。411F 11/14 02:16
YonLang:我只是事實陳述他說了什麼字 結果某人也能引申暗示嘴臭412F 11/14 02:17
LLsolo:沒關係啦 每篇文章都有討論的空間 大家一起成長阿413F 11/14 02:17
LLsolo:有YO大這樣提出疑慮 大家平心靜氣討論
YonLang:冤有頭 債有主 season002想告也找對人嘿 XDDDDDDDDDDDDDD415F 11/14 02:19
LLsolo:好啦 大家平心靜氣 洗洗睡啦 希望能幫助到大家416F 11/14 02:19
LLsolo:不管是名譽權受侵害或是被訟棍告到
LLsolo:每個地方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諮詢唷 打電話也可以問
LLsolo:最親民便民的服務 (我真的覺得法院要請我當親民大使
zeumax:原Po正男420F 11/14 02:23

我是宅男  大家還是左轉看表特版

我家四物官超正

強者她朋友已經PO圖了---"正妹四物官"

AK00627:421F 11/14 02:27
season002:要告我是嗎? 來來來...看看哪一句你要拿來告我,最近422F 11/14 02:31
season002:訟棍流竄,版友都特別敏感,你倒是說說看你要拿哪句來告
season002:讓大家公評一下  我等你唷
YonLang:沒人要告你啊 莫慌莫急莫害怕 你的氣在亂!425F 11/14 02:35
millia62219: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426F 11/14 02:35
YonLang:我還提醒你應該能告的對象呢 看人家對你多好 >///<427F 11/14 02:36
season002:我告他的成案機率還比較高咧 <--這句可是你說的428F 11/14 02:36
season002:哪句的成案機率這麼高?  跟大家分享一下啊
coon182:記得要用凝把氣集中430F 11/14 02:37
YonLang:(A) 甲to乙:關「你屁」事!  (B) 乙to甲:你出口成屁字!431F 11/14 02:41
assassin305:這樣的話誰看不爽我我不就要跑一趟432F 11/14 02:42
cyberia:其實重點舊是萬一被告  讓訟棍曝光,然後大家一起搞死他433F 11/14 02:42
YonLang:比較級而已啊 相對於B成案機率絕對為零 A即使只有0.00001%434F 11/14 02:42
season002:大家快來看唷,YonLang關你屁事就想要告了435F 11/14 02:43
season002:通常我們稱呼這種人叫甚麼啊??
YonLang:乙的贏面還是大過甲一咪咪啊 有問題嗎437F 11/14 02:43
coon182:可是文內也提到了,訟棍不一定會到你也無可奈何438F 11/14 02:44
season002:可惜我不是訟棍啦   訟棍總是整天把要告要告掛嘴上439F 11/14 02:46
YonLang:我早表明沒要告 你現在是想加重誹謗我想要告?440F 11/14 02:46
YonLang:你一再「挑釁」我告 到底誰是你想稱呼的那種人啊?
YonLang:這種要求一輩子也沒見過 ╮(﹀_﹀")╭
season002:我口中的訟棍就是訟棍啊  我加重誹謗了誰啊?443F 11/14 02:49
season002:哇塞   好專業的名詞喔  第一次說耶
millia62219:雖然原告不一定會到場  不過被告有權知道告他的是誰吧445F 11/14 02:52
millia62219:所以應該還是能知道訟棍是誰啊
season002:呵呵  是沒錯  例如告我的那個447F 11/14 02:56
coon182:被告基本上都在警局做筆錄時就知道是被誰告了448F 11/14 02:58
k5a:讚!這篇和四叉貓的公告應該永久置底才是。449F 11/14 03:56
BRANFORD: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這篇--  #1IWvYSWQ (Gossiping)450F 11/14 04:01
BRANFORD:明明就是同一個討論串的  而且是正妹po的 就是沒辦法連續
BRANFORD:閱讀  而且用標題搜尋搜不到?
season002:XDDD  他把標題改成問卦啦453F 11/14 04:07
BRANFORD:厚~~~~454F 11/14 04:07
BRANFORD:可是  我用 訟  訟棍  當關鍵字  一樣搜不到那篇唷
season002:這一點倒是真的很神奇  我用第一次搜也搜不到456F 11/14 04:09
BRANFORD:BUG get !!!!457F 11/14 04:11
k5a:搜尋時,只用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爆卦] 那類別不要加上去,458F 11/14 04:15
BRANFORD:一樣搜不到那篇  不信你自己試看看459F 11/14 04:16
k5a:我找討論串時通常都這樣找的,因為有人標題會改類別460F 11/14 04:16
BRANFORD:反正這一篇就是可以躲過所有標題檢索  這那招?461F 11/14 04:17
k5a:真的耶!不過有加[爆卦]找到的是8篇,沒加是9篇。462F 11/14 04:18
season002:訟棍討厭正妹  八成是這樣  XD463F 11/14 04:20

我也想要看正妹

BRANFORD:XDXDXDXDDD464F 11/14 04:20
k5a:我找到方法了,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這句話前面多一個半形空格465F 11/14 04:22
k5a:就可以了
BRANFORD:真的耶!!  (膜拜) 好厲害!!!467F 11/14 04:22
season002:這也太奇怪了   用第一次也是要前面多半格468F 11/14 04:24
kennistoy:上來長知識,就是有人喜歡浪費社會資源來滿足私慾469F 11/14 06:05
whoisanky:拜某人所賜,六點半朝聖噓470F 11/14 06:29
whoisanky:唉
Fengyeh:重要的資訊,給推472F 11/14 07:11
higameboy:473F 11/14 07:29
Yie:474F 11/14 07:33
roxcido:推阿xD475F 11/14 07:46
gfneo:實用推XD476F 11/14 08:02
hua0207:好文,學習了!!477F 11/14 08:16
※ 編輯: LLsolo          來自: 210.69.124.33        (11/14 08:26)
kisho1106:實用推~478F 11/14 08:23
※ 編輯: LLsolo          來自: 210.69.124.33        (11/14 08:28)
Ksinmei:實用推479F 11/14 09:04
luminosa:#1IWvYSWQ這篇怎麼沒人敢去噓告人的她是XX?480F 11/14 09:07
luminosa:果然正妹永遠是對的...
BRANFORD:因為不是啊  本質上就不是482F 11/14 09:10
jayway:如果在送棍的文章回復:所以這樣會告嗎<<送棍可告我?483F 11/14 09:11
luminosa:你噓的本質上就是?你敢證明是嗎?你有本事證明嗎?484F 11/14 09:11
BRANFORD:差別很明顯吧 看就知道啦~~485F 11/14 09:12
luminosa:放大絕囉 看就知道 你天眼通啊 還是沒證明嘛486F 11/14 09:14
BRANFORD:多一人知道  少一人受害487F 11/14 09:17
luminosa:ZZZ...zzz... 來一個能打的吧488F 11/14 09:19
whoisanky:http://disp.cc/m/tread.php?id=18-6ReT 突然想到489F 11/14 09:20
luminosa:只會人噓亦噓,難怪馬英犰能一騙再騙~490F 11/14 09:21
sz: #1IWvYSWQ 這篇跟訟棍差很多 被告只有三人且刑民事原告都打贏491F 11/14 09:21
whoisanky:那人推亦推,不是同理可證?XDDDD492F 11/14 09:22
luminosa:被告多寡跟勝訴與否,跟是否訟棍有何邏輯正相關?493F 11/14 09:23
luminosa:美麗島大審被告多於三人,而且民主先賢全敗訴呢!
FranKang:鋒哥早安495F 11/14 09:25
whoisanky:大大妳吃早餐了嗎?吃完再戰?^^496F 11/14 09:25
luminosa:原來勝訴的國民黨不是訟棍,而是正義的化身!XDDDDDDDDDD497F 11/14 09:25
BRANFORD:你說是正義的化身就是吧 XDDDD498F 11/14 09:28
whoisanky:風哥早安,你吃早餐沒~妹子今天依舊親切的問候您:D499F 11/14 09:28
tim82123:推實用500F 11/14 09:31
sz:連美麗島都拿出來講 有聽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吧 XDDDDDD501F 11/14 09:32
FranKang:江劍鋒克制點吧,真要惹到全世界才高興嗎?502F 11/14 09:33
BRANFORD:F君為什麼你都這麼敢?503F 11/14 09:34
whoisanky:我猜F大應該曾經是被告不起訴XDDDDD504F 11/14 09:34
FranKang:敢什麼,我做人參公雞了嗎?505F 11/14 09:39
BRANFORD:不合理啊  馬總統有至理名言 一次告不成你可以再告第二次506F 11/14 09:39
BRANFORD:咦?
FranKang:而且小芬曾經過說江劍鋒才不是他的名字,那就不是指他啦508F 11/14 09:40
FranKang:不過我很意外小芬是超級吱,來這裏卻完全不受歡迎
FranKang:看來八卦板吱吱歸吱吱,還是懂道理,是非分明的嘛
luminosa:藍教徒FranKang大概仗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會罩他吧511F 11/14 09:42
FranKang:B跟w請看看,像上面這樣才是正港的人身攻擊512F 11/14 09:43
FranKang:你們應該問小芬為什麼這麼敢,我要是有時間,早告他了
luminosa:當然主要憑恃在大陸幹台商 最好一輩子投誠匪區不要回台嘿514F 11/14 09:44
FranKang:我回臺灣一定告你,你放心,準備過個好年吧515F 11/14 09:44
BRANFORD:關鍵點來啦  「你要是有時間」516F 11/14 09:44
luminosa:藍教徒可是國民黨官方青年軍自創的網路用語 這也要怪我…517F 11/14 09:45
luminosa:FranKang敢說就要敢做嘿 敢發祭品文嗎?敢嗎敢嗎敢嗎!?
whoisanky:謝金燕-董茲董茲董茲~跳針跳針跳針跳針~叫我姐姐~519F 11/14 09:47
BRANFORD:置底三篇  爆  XX  爆     好不有趣520F 11/14 09:50
j155221:推!訟棍浪費社會資源521F 11/14 09:53
horsetail:亂告竟然沒有事…  顯然是個bug522F 11/14 09:53
siriusu:523F 11/14 10:00
Tamama56:實用推524F 11/14 10:00
horsetail:順便問一下 法律有規定精神病患(精神脆弱者)不能告人嗎525F 11/14 10:06
FranKang:樓上這樣又要被小芬告一筆惹XD526F 11/14 10:13
whoisanky:小芬是誰啊其實我一直沒看懂?527F 11/14 10:15
horsetail:我沒有說任何人喔,認真問…因為google查不到528F 11/14 10:17
NPITGOD:大家小心不要被釣上了 看來有人好像靠著訴訟求償上癮了529F 11/14 10:18
NPITGOD:網路言論需負起責任 IP記路可以追查 申請人還通常是家長
NPITGOD:所以如果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第一個確認關係人身分一定會查
NPITGOD:IP 然後傳喚IP(通常事ADSL附掛電話申請人)持有人到庭確認
NPITGOD:IP 然後傳喚IP(通常事ADSL附掛電話申請人)持有人到庭確認
NPITGOD:真的想不被告的很簡單 不要跟著網有盲從推文嗆聲 也不要認
NPITGOD:為那麼多人推 不差我一個 現在就是有人吃飽飯沒事做在網路
NPITGOD:上故意貼些挑釁文章等你罵回去就告你的(阿本篇推文就有了
luminosa:精神耗弱者如何能在與正常人對抗的政黑板稱王?早崩潰囉~537F 11/14 10:26
luminosa:8卦板主好像沒一個出示國籍證明過?這樣算不算一群黑官啊?
holygoner:好文539F 11/14 10:30
saluy:╮(﹀_﹀")╭  這表情都出來了,看來背後指導者很明顯了540F 11/14 10:36
luminosa:德州家康表示:541F 11/14 10:43
leokuang:大推學長542F 11/14 10:44
horsetail:被蚊子叮到馬上叫救護車,地球上就是有愛浪費資源的人543F 11/14 10:45
luminosa:對啊 抓耙仔都能貴為總統了 這個詞也能告…544F 11/14 10:47
NPITGOD:同樣的招式不能對聖鬥士使用第二次啊 還來政黑官這套545F 11/14 10:49
LLN858:訟棍沒朋友好悽涼喔!可憐......546F 11/14 11:08
DemPos:這邊是八卦版啊,你拉政黑是為了求援嗎?指導者教的?547F 11/14 11:13
horsetail:樓上的同學  我認出你了548F 11/14 11:13
horsetail:樓樓上
whoisanky:疑兩個置頂中間的XX文怎麼不見了550F 11/14 11:17
yamapidears:推說明詳細!家人也有在司法單位工作的,真的很辛苦啊551F 11/14 11:48
pennymarkfox:德州人有人招喚你出來救援啦552F 11/14 11:51
talk520:專業好文!553F 11/14 12:12
wahaha3396:香香豆 錯了嗎  !554F 11/14 12:43
liaing:刑事上也有以原就被,所以如果被起訴了應該也可以轉到被告555F 11/14 12:45
liaing:的戶籍所在地吧! 這樣原告就要到各被告的地方去進行訴訟
whoisanky:不過要等起訴後 偵查庭還是得...557F 11/14 12:49
godgiraffe:專業推!558F 11/14 12:51
SoAir:NPITGOD 想不被告還有更簡單的: 會用跳板就夠559F 11/14 12:53
ewewew:我N年前推文六個字還七個字也被告...沒有髒字喔...560F 11/14 12:53
SoAir:google找ssh/vpn/socks/https 各種跳板都能上手 縱橫ptt/fb561F 11/14 12:54
SoAir:完全無壓力
NPITGOD:你算哪跟蔥  五個字就被告了 六個七個的自己算要退幾步XD563F 11/14 12:56
luming:推564F 11/14 12:56
SoAir:球神家族筆戰ptt這麼久 從沒收到訟棍傳票 就是靠跳板自保565F 11/14 12:57
BRANFORD:ewewew  是哪幾個字 可以分享嗎?566F 11/14 12:57
BRANFORD:還有 告贏告輸?
NPITGOD:跳很麻煩啊  從一開始助策就要跳不然會友上線記錄BTW八卦568F 11/14 12:58
NPITGOD:有位版主用跳版也能跳到當版主的  好像幾趴的那位XD
SoAir:哪會 跳板超級簡單 N年前舊電腦30秒就搞定 現在更快570F 11/14 12:59
SoAir:記得他用的是懶人式軟體vpn跳板 日本筑波大學舊款的那種吧?
SoAir:要自建虛擬網卡的vpn(類似openvpn)
season002:我這帳號已經沒救了  XD  要就要直接養個新帳號573F 11/14 13:05
SoAir:還好吧 再養不到一年 就能戰爽爽 無後顧之憂574F 11/14 13:08
SoAir:但fb跳板養帳號要注意: 現在跳板ip會被fb偵測 可能會鎖帳號
SoAir:建議是找新跳板ip 或使用vps自建ssh/vpn/socks跳板 能有效防
SoAir:fb鎖帳號 (測試無礙)
SoAir:(記得google帳號也會偵測跳板ip 一樣照此方法辦理)
whoisanky:太困難了完全聽不懂OTZ579F 11/14 13:16
SoAir:用vps自建跳板有點深 樓上可以先google找ssh/vpn/socks/http580F 11/14 13:17
SoAir:https+proxy+教學 很容易入門的
SoAir:也有懶人式vpn軟體: hotspotsheild vpngate securitykiss...
SoAir:(也有智慧手機版本)
SoAir:ciscovpn...太多了 google大神都有
pennymarkfox:找很多免費vpn都不好用= = 等哪天真的想買netflix我585F 11/14 13:31
pennymarkfox:再來買vpn service
whoisanky:好>"<587F 11/14 13:47
Glucophage:澎湖金門馬祖的鄉民們,你們知道意思了吧!588F 11/14 13:59
l790804:推用心589F 11/14 14:22
SoAir:有些免費vpn很穩(例:tenacy) 不然也能找https跳板 透過ssl連590F 11/14 15:22
SoAir:ptt或fb
SoAir:免費跳板有個最大好處: 使用者多/同時間多人使用
ji31g42go61:忽然想到如果大家一起當訟棍是不是有機會改變現狀?593F 11/14 15:25
SoAir:等真的電信警察想追根究底找人 也必須在大量日誌中猜測何人594F 11/14 15:25
SoAir:(有駭客技巧的 可以嘗試刪日誌)
llh117:專業什麼?不起訴的話原告可以再議,還不算結案596F 11/14 15:43

對的,應該要有這部分,這是一種不起訴後面的救濟程序對於原告而言

但是之所以沒有提到,是因為就實務而言
至少我實務接觸的時間內
還沒看過再議成功的

畢竟,除非是古美門那種,常常在關鍵時刻扔出關鍵證據
否則僅就一般的案件而言,台灣的再議成功機率非常低

更不用說這是針對網路言論的妨害名譽部分,提出再議等於是認為
檢察官的調查結果不起訴顯無理由,那要補充的證據是什麼?

其實,這種類型案件要補充證據
很少看到,因為幾乎都是整篇文章就直接下載後送進地檢署

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要帶大家上法律系的課程
而是針對現在大部分版上鄉民被告的狀況
做一個協助的動作

如果您要針對刑事訴訟法整體流程的部分
說真的,我可能還沒有你清楚
我現在都只有實務大部分的狀況:p

而再議,目前我沒有看過成功過的,希望有一天我會看到。


pennymarkfox:tenacy還在嗎= = 後來去都已經連不上了597F 11/14 15:43
hiimlive:。598F 11/14 15:51
SoAir:還在哦~ tenacy會一直換網址(躲gfw封鎖) 最新的是:599F 11/14 15:56
SoAir: http://tenacy-free.com/
SoAir:半小時換次密碼 抓1個現在的ip+帳密給「被牆」的大陸朋友601F 11/14 16:01
SoAir:ip:50.2.43.37 帳:tenacy 密:30869
SoAir:(記得在vpn的安全性那裡 把要求資料加密選項打勾)
SoAir:雖說有加密 據說中國能審查pptp 在中國請盡量嘗試l2tp或sstp
NPITGOD:太麻煩了吧 錢X8%版主好像教過我使用PROXIFIER快又方便XD605F 11/14 16:16
NPITGOD:對了某人的交付審判怎麼了XD
SoAir:proxifier/proxycap對於桌上/筆記電腦來說很快功能很強大 但607F 11/14 16:23
SoAir:智慧手機就...
SoAir:這兩款都能使用socks/https/http跳板 安全性稍低 可嘗試使用
SoAir:兩個以上跳板鏈(兩款都能設定)
SoAir:相較兩款跳板軟體 proxycap還有內建ssh跳板功能 proxifier則
SoAir:是設定操作較方便 使用ssh要另載軟體
SoAir:這兩款網路都找得到keygen 記得都同一個人/團體破解的
SoAir:忘了提: 注意若重灌proxifier沒問題 但proxycap會失敗 最好
SoAir:把proxycap放在虛擬系統上執行
SoAir:懂了吧NPITGOD vpn只要知道ip+帳密 簡單又安全 你提到的軟體
SoAir:proxifier反而比vpn麻煩
SoAir:(敢在球神家族面前賣弄你的跳板知識 NPITGOD你洗洗睡吧)
tototo:溫先生住土城青雲路啊.....619F 11/14 18:09
peiring:請問可以反告訟棍誣告嗎?620F 11/14 18:31
horsetail:亂告是可能罰錢的 http://ppt.cc/6T3B621F 11/14 19:43
psku:推好文 SONG棍真的很無聊622F 11/14 20:01
yzkeroro:這樣亂告都沒有法條可以治訟棍嗎..623F 11/14 20:02
LLN858:那個罰民事的啦,就說了訟棍不是笨蛋,訟棍只是GY+沒朋友...624F 11/14 20:19
LLN858:基本上他們都先從刑事下手,管好自己的嘴巴是唯一解.....
LLN858:再怎麼忍不住罵人酸人也要聰明點....直述句等著跟人和解吧
lovebbcc:哈哈有人被打臉了  八卦板跳板人才濟濟 來討拍喔627F 11/14 20:31
lovebbcc:偷偷告訴妳們  判決書查詢有個民事的項目 去輸入關鍵字
lovebbcc:不要來找我問那個人的名字 我不想再被多告一項XD
SoAir:樓上跟NPITGOD有過節?630F 11/14 20:35
Trionychidae:推631F 11/14 20:38
SoAir:再補充給鄉民: 智慧手機也能用socks/https/http跳板 除了roo632F 11/14 20:39
SoAir:root/jb之外 也能設定指令碼
lovebbcc:看八卦長知識!634F 11/14 20:41
no5566:人與人溝通 建立在告與被告 真的是很糟635F 11/14 21:23
JackSmith:推原PO所陳述之文章 XD636F 11/14 21:32
ufoon: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637F 11/14 22:22
YonLang:什麼交付審判怎麼了?別踩VVax的痛腳呀...口口聲聲守法的638F 11/14 23:29
YonLang:律師板主也能當到被記一支警告 也算滿有才的...
FranKang:又換ID上來惹640F 11/14 23:38
lovebbcc:YonLang有啥交付審判的案件 反應這麼大?641F 11/14 23:41
lovebbcc:對了 交付審判要由律師閱卷後提出 如果只是要求律師掛名
lovebbcc:應該是構成不成立要術的喔 怎麼好像自稱念法律系的朋友沒
lovebbcc:有提醒那些想要玩交付審判的人嗎 某篇要求律師掛名提交
lovebbcc:交付審判的文章 說句不好聽的剛好是構成不成立的關鍵要術
lovebbcc:說道這想必大家都猜到了 沒錯我備份到那篇了XD
lovebbcc:剛剛說誰的痛腳啊  當版主被組務警告又不是沒經歷過(笑?
lovebbcc:一個律師如果沒有只是掛名沒有經過閱卷就交付審判聽說還
lovebbcc:是違反職業倫理的? 我不是念法的這個部分就交給專業解釋
lovebbcc:上次在律師版提出要找律師掛名提交付審判的是哪個ID啊???
lovebbcc:好啦我先佩服你 留一條路給人家走 這樣嗆律師版版主好嗎?
lovebbcc:你跟前面有個嗆要告四個八卦版版主的口氣好接近喔XD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5 00:31)
YonLang:有提供訴狀和證據作為是否接案的參考 哪裡要求違反倫理?653F 11/15 00:29
YonLang:價格如何算、契約如何訂 本來就是市場自由
lovebbcc:yonlang好了解狀況喔 該不會你跟當事人很熟吧 還住在同一655F 11/15 00:43
lovebbcc:棟公寓對吧 還同一樓層對吧(等等這場景好像在哪看過呢?
YonLang:最好若富豪出5千萬請VVax單純掛名 他死也堅守倫理不接啦…657F 11/15 00:47
lovebbcc:你這是點名律師版版主...  那不干我的事情自己找她說吧XD658F 11/15 01:00
lovebbcc:喔對了 補充一下 有人以為請律師出庭五千就可以 別污辱律
lovebbcc:師好嗎 正常的行情是50K起跳然後再視案情往上跳(一庭)
lovebbcc:不會是那位自稱念XX法律的又沒有告訴某位當事人這訊息吧
lovebbcc:看我多好心 我念商科的還溫馨的順便提醒
YonLang:交付審判大部分也只是書面審 真的忍心收到50K+?663F 11/15 01:10
YonLang:分階段收費有很難、很不合理? 是很難過吧 少賺那麼多 > <
coon182:每天晚上這邊都好熱鬧(吃雞排)665F 11/15 01:25
LLN858:訟棍沒朋友!可憐喔,每天都來找網友抬槓,好險網友人很好都會666F 11/15 02:09
song1234:太有趣啦XD667F 11/15 02:15
AAAC:668F 11/15 02:20
Fengyeh:很久沒見到gaudete了,可以換它上來嗎?669F 11/15 07:33
YonLang:口氣芬芳Fengyeh:姓江的畜生    你敢說你罵的是江澤民嗎?670F 11/15 07:38
YonLang:                        牲
Fengyeh:你別把我沒說過的話塞給我喔~~~~672F 11/15 07:41
Fengyeh: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喔,在庭上也難以勝訴
YonLang:真的嗎?你敢發毒誓?你敢以證人身分出庭如此具結證述?674F 11/15 07:43
Fengyeh:你如果真的想紅,我其實頗能盡一份心力675F 11/15 07:44
Fengyeh:不需要,你如果想紅,寫個信告訴我就是了。
Fengyeh:你如果掌握本人有這樣說過的證據,請公開出示給大家看啊
Fengyeh:本人願接受版友公評
Fengyeh:如果你只是單純想紅,我也一向樂於助人
Fengyeh:如果沒掌握到證據,就別製造它,謝謝。
Fengyeh:未免將來發生爭議,本文本人已備份
YonLang:當初lovebbcc和MrTexas不也信誓旦旦信心滿滿沒有lovebbcc682F 11/15 07:49
YonLang:自己早就散布自己勝訴判決書的證據被保存?結果呢?
Fengyeh:??  那與本人何干?684F 11/15 07:51
YonLang:老實說 當初luminosa裝苦肉計也只是想釣lovebbcc是否真的685F 11/15 07:53
Fengyeh:有證據,快公布,你連字都打錯,說明只是自己印象罷了686F 11/15 07:54
YonLang:會幫好朋友MrTexas出庭作偽證  幸好檢察官沒有進一步追究687F 11/15 07:54
Fengyeh:我當初在政黑確實罵過江澤民這雜碎,但與你有何關係?688F 11/15 07:54
saluy:峰哥一大早氣就在亂,沒睡好喔?吃早餐了嗎?689F 11/15 07:54
Fengyeh:我罵江澤民雜碎,你為何要跳出來修改我的說法呢?690F 11/15 07:55
Fengyeh:罵人畜牲之類的用語,從來就是____的習慣,並非本人喔
Fengyeh:拜託,我自己難道會不了解我的發言習慣嗎?
YonLang:如果謀財害命馬英九不是畜牲,什麼才叫畜牲?請舉證。693F 11/15 07:57
lovebbcc:(準備上班)某人都晚上不睡覺的啊 早上不用上班吧!潮爽der694F 11/15 07:57
Fengyeh:對吧,使用畜牲是誰的習慣用語呢,是你還是我?695F 11/15 07:58
lovebbcc:http://www.youtube.com/watch?v=_V6WhVXdaB8 早上精神差696F 11/15 07:59
Fengyeh:所以,請你向本人道歉吧697F 11/15 07:59
lovebbcc:來罐咖啡好朋友吧698F 11/15 07:59
Fengyeh:我要去上班了,晚上再回來看你道歉了沒699F 11/15 07:59
Fengyeh:公開說的話,請公開道歉,謝謝。
lovebbcc:yonlang你說本ID作偽證? 你好大的膽子!給你24小時在本板701F 11/15 08:01
lovebbcc:道歉 不然我一定會告你的 不用懷疑我不是嘴砲告人你知道
Fengyeh:如果你公開在本版具名道歉,本人保證絕不追究703F 11/15 08:02
lovebbcc:的.... 明天早上8:02以前 別說我沒給過你機會 我很仁慈的704F 11/15 08:02
YonLang:你為何故意漏掉「是否」兩字?705F 11/15 08:02
lovebbcc:喔道歉時記得以真實身分喔 別說上面的道歉文你沒看過?706F 11/15 08:03
lovebbcc: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不是跟我說  看來你堅持不道歉是吧
Fengyeh:ㄟ,要具真名,ID名稱不算數,謝謝。708F 11/15 08:04
lovebbcc:來 本人不像某些XX沒給過被告機會 你肯具真實姓名道歉的709F 11/15 08:04
lovebbcc:話我絕對給人家一條路走XD
YonLang:喔你去跟檢察官說你為何刻意蓄意漏掉「是否」兩字吧711F 11/15 08:05
lovebbcc:fengyeh啊  你有沒有看過老人與海712F 11/15 08:06
Fengyeh:願聞其詳,上班晚點沒關係713F 11/15 08:06
lovebbcc:喔(摳鼻孔  我要上班了 我爸媽很窮不能給我啃老(ry714F 11/15 08:08
YonLang:這到底是否算誣告一種 就交給國民黨營事業司法判斷吧!(誤)715F 11/15 08:08
lovebbcc:就是老人要釣魚 結果差點被魚釣走的故事(笑716F 11/15 08:08
lovebbcc:又說我誣告  看來你需要道歉的項目好像又多了一項?
Fengyeh:YonLang,給你48小時評估怎麼道歉吧,我先去工作了,掰718F 11/15 08:09
lovebbcc:台南這邊的警察局很漂亮還有帽子造型 好警局不來作筆錄嗎719F 11/15 08:10
lovebbcc:ㄟㄟ你這樣我24小時好像很摳 FENgYEH你....
YonLang:哇咧!你又刻意蓄意漏掉「是否(誣告)」兩字了!你還好嗎?721F 11/15 08:11
Fengyeh:啊,好吧,我縮減為24小時好了,大家標準一致722F 11/15 08:11
YonLang:→ lovebbcc:不應該罵的人就別罵  有人處心積慮想告人要723F 11/15 08:12
YonLang:            給她們機會嗎   07/20 00:17
YonLang:Fengyeh喚起你當初為何急忙刪文的記憶沒?你確定要繼續?
Fengyeh:你嘛幫幫忙,我在政黑發文這麼久,幾時"急忙刪文"過....726F 11/15 08:28
Fengyeh:我敢發的文章,只會讓系統自己時間到刪,不會自己刪...ok?
NPITGOD:急忙刪文的好像是另一位(飄過728F 11/15 08:29
Fengyeh:你找一篇 [本文已被刪除] [Fengyeh] 的證據給我看好了729F 11/15 08:29
Fengyeh:我敢整天酸人 [本文已被刪除] ,不就是因為我自己不這樣做
Fengyeh:所以,你有證據就拿出來,否則就道歉,給你24小時
Fengyeh:敝人一向與人為善,不過對某些人、某些事例外
xu370127:push733F 11/15 08:38
YonLang:補充一下 幸好檢察官沒有進一步追究MrTexas扯到lovebbcc部734F 11/15 08:41
YonLang:分是否為真 也就是是說檢察官並無傳lovebbcc來進一步說明
FranKang:要是要被告,小芬又會開始不上號了,大家等著看吧XD736F 11/15 08:46
YonLang:大家等著看吧!到底FranKang何時才敢發祭品文回台必告小芬?737F 11/15 09:17
FranKang:咦,你怎麼又為luminosa出頭惹?啾~竟你們是什麼關係呢738F 11/15 09:19
whoisanky:風哥早!!!妹子今天晚來了~一起吃早餐吧^^我今天吃壽司唷739F 11/15 09:24
whoisanky:分你一口^^~阿~~~~~
FranKang:樓上是妹紙?先跟我出門吧XD741F 11/15 09:29
whoisanky:你人在國外我們在國內~遠距離的感情我承受不起>"<742F 11/15 09:31
FranKang:為了你,我直接飆回臺灣(順便告小芬)XD743F 11/15 09:47
whoisanky:XDDDDD 你啥時回國我馬上去排手術(羞)744F 11/15 09:50
sakey:推這篇745F 11/15 09:52
Lailungsheng:推746F 11/15 10:04
hsinyeh:訴訟權是憲法權利,大概不太可能去限制...747F 11/15 12:38
kavumaro:想知道能不能告他誣告 +1  0.0748F 11/15 14:48
LoveBeef:749F 11/15 16:45
seabox:小芬的室友有幾個?750F 11/15 17:08
jnes5605:推751F 11/15 18:36
jujang:(拿板凳坐著看)752F 11/15 19:02
fantasibear:晚安!火車發動!753F 11/15 20:25
lovebbcc:根據我的統計 某人應該有十二個室友(房間怎麼分配啊XD754F 11/15 21:14
lovebbcc:人家的房間搞不好是合式地板大通鋪不可以歐(笑翻
seabox:可能同棟吧756F 11/15 21:32
zoonead:加油757F 11/15 21:34
season002:說不定就好像太平間那樣,別說一整棟了,根本一間房就搞758F 11/15 22:23
season002:定十幾二十個室友
MrTexas:可愛的新化分局: http://0rz.tw/j9lYQ760F 11/15 22:35
新化分局(警帽分局)-台南市新化區-旅遊景點-(VR 實景旅遊網)
台南市新化區有一個特殊的景觀,在南二高新化交流道附近的中正路,有一個獨一無二的「警帽分局」。位於車水馬龍的路上,吸引著每個過路人的目光,也成為新化地區的新地標。原有的新化分局舊廳舍已使用超過二十年,在歷經921大地震後,斥資一億二千萬打造新化分局新房舍,於2010年落成,相當明顯的表現出警察局的功能,警帽的屋頂造形也成為遊客駐足拍照的新景點。 ...

 
lovebbcc:好分局  不來打卡嗎?761F 11/15 22:37
YonLang:太平間的說法 足以令人心生畏懼762F 11/16 00:08
season002:YONLANG版友,請你不要隨便裝熟跑過來插話好嗎?763F 11/16 00:22
season002:相信父母親應該都有教過小孩子這樣是不好的行為
season002:再者,我令誰心生畏懼? 你現在是在誹謗我恐嚇他人嗎?
season002:再說一次,請不要隨便過來插話,我很討厭這樣的行為
seabox:不要起爭議啦767F 11/16 00:28
season002:怒到我想噓一下,還令人心生畏懼咧,連我這個說話的都不768F 11/16 00:34
season002:知道那個心生畏懼的人是誰咧? 簡直莫名其妙
YonLang:你~~~ 的~~~ 氣~~~ 在~~~ 亂~~~  (嚇到打字手都在抖了 > <770F 11/16 00:40
season002:嚇到...? 嚇到的人往往不會回話,這你應該很瞭解吧771F 11/16 00:46
MrTexas:我很膽小,我最害怕進太平間了772F 11/16 00:47
season002:不過我不否認我是有氣到,因為有一個我不認識,但是言行773F 11/16 00:47
season002:十分令我厭惡的人很喜歡跑來我旁邊插話
YonLang:#1IX3i-qM 被告辯稱,謝女當場回「隨便你」,可見並不害怕775F 11/16 00:49
MrTexas:醫院裡的太平間讓我不寒而慄776F 11/16 00:49
YonLang:似乎不被檢察官和法官輪番不採信?777F 11/16 00:49
season002:so?778F 11/16 00:51
YonLang:呃 上面那句隨便去掉一個不字779F 11/16 00:51
YonLang:很討厭、十分厭惡 似乎可佐證動機存在
season002:然後呢?781F 11/16 00:52
MrTexas:我曾經進去過殯儀館的太平間,裡面屍骨未寒,我好害怕~~~~782F 11/16 00:54
season002:呃....@@?783F 11/16 00:56
aaa79112000:我家做殯葬業這樣會嚇到人嗎784F 11/16 01:08
BRANFORD:總有一天要用到啊785F 11/16 01:10
Fengyeh:YonLang,你早上的證據準備好了嗎?786F 11/16 01:15
Fengyeh:你直接引述本人未曾說過的話,請問備妥證據了嗎?
YonLang:有無備妥有何差別?788F 11/16 01:19
Fengyeh:如果沒證據就說本人講過這樣的話,那本人鄭重要求你道歉789F 11/16 01:22
Fengyeh:請以具名方式向本人道歉,則本人將不予追究
Fengyeh:你若有證據,便請公開說明本人於何時何地說過那樣的話
Fengyeh:你公開於看版點名本人,本人斷無坐視不理的道理
YonLang:你都自承罵過雜碎 難道說你罵過畜牲就會貶損你的名譽?793F 11/16 01:28
Fengyeh:是的,我確實覺得自己的名譽因為你不實的指控而受損794F 11/16 01:31
Fengyeh:你今天任意捏造本人沒說過的話,萬一不是剛好本人有印象
YonLang:難道錯指馬壽父干的是干兒子 他就能告人誹謗了?XDDDDDDDD796F 11/16 01:32
Fengyeh:那你以後豈不是可以輕易捏造第二次、第三次?797F 11/16 01:32
Fengyeh:本人僅是合理要求你具名道歉,並無其他額外要求
Fengyeh:若你連這點要求都做不到,那我想自己也算對你仁至義盡了
Fengyeh:本人沒說過的話,你就是不能夠說本人講過,如此而已
YonLang:喔 那你喜歡啥名字先跟我說吧!林志玲ok嗎?龍心大悅否^^?801F 11/16 01:35
Fengyeh:至於你扯別的人事物都是沒有必要的802F 11/16 01:36
Fengyeh:我要求你具真名向本人道歉即可,格式八卦版範例很多
Fengyeh:公開說的話,請公開道歉,本人不接受小巷道歉的方式,謝謝
YonLang:你怎知我不叫林志玲???805F 11/16 01:37
Fengyeh:求證確認方法很簡單,但本人儘量不希望採取這種方式806F 11/16 01:37
YonLang:那些具名發道歉文的都有被要求者確認過?怎麼確認?807F 11/16 01:39
Fengyeh:要求很簡單,我只希望你公開、真誠、真名向本人道歉即可808F 11/16 01:39
Fengyeh:至於其他的說法,在本人看來都十分多餘。只是治絲益棻罷了
Fengyeh:當然,如果你真心希望本人以其他方式獲得道歉,也是可以的
YonLang:我絕不會道歉滴 你現在就可以採取相關行動囉 甭等滿24小時811F 11/16 01:47
Fengyeh:收到你的答覆了,晚安。812F 11/16 01:48
YonLang:我真的很好奇啊 板主怎麼審核申請道歉文者確實使用真名?813F 11/16 02:02
YonLang:不過你大方承認知悉我真實身分不容我造假不就得了
YonLang:大家都老板友了…
saluy:講那麼多,還是不願具真名道歉816F 11/16 03:48
saluy:檢察官和法官怎麼來看太平間那句,也不是你說了算
lovebbcc:太平間啥梗  我LAG很大誰來幫我補充一下?818F 11/16 04:07
lovebbcc:那個誰  24小時好像剩下沒幾小時喔 別到時說我沒給你機會
lovebbcc:不會搖一搖某人就不上來了吧
season002:其實我應該一句不關你事就好,因為還就真的不關他的事821F 11/16 04:46
season002:太平間也沒啥梗,只是我今天剛好去看了殭屍,回來看到
season002:lovebbcc在講房間的分配,才想到太平間住幾十個都OK
season002:殭屍不錯唷,大家不妨進戲院看看,找找太平間到底在哪
season002:話說回來,我倒想問問令人心生畏懼的"人"到底是誰??
season002:林志玲? 怎麼林志玲會因為我一句太平間就心生畏懼?
season002:這也太奇怪了
season002:等一下會不會劉德華周杰倫蔡依林都跑來跟我說心生畏懼啊
stevenkuo:有棍不爽來挑釁釣魚????????829F 11/16 05:56
ssnlee:靠北我看到推文有人孬了。830F 11/16 07:23
ssnlee:對了他媽昨天睡太爽做了一個夢,夢裡有人很急因為要環島拿
ssnlee:不出旅費,跟道友求援,不幸道友也是出名的蕩生,竟然視而
ssnlee:而不見實在沒人性,有沒有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八卦?
YonLang:馬英九是否真的會賣台 這句馬英九是有還沒有賣台 lbc回答~834F 11/16 07:54
Fengyeh:不必擔心這個問題啦,以你的人氣來看,版上總會有人知道的835F 11/16 08:14
Fengyeh:你是不是用真名我不知道,但是不是假的還滿好知道的
Fengyeh:不過,反正你已表明不願道歉了,是否用真名其實一點不重要
YonLang:→ luminosa:ssnlee的廢推又是跟誰學的?838F 11/16 08:57
YonLang:→ ssnlee:廢文在先怎怪起我來?別學那些賣講義的畜牲好嗎
YonLang:→ lovebbcc:如果LUMINOSA可以舉證自己就是賣日文講義的
YonLang:             我馬上桶S某 S大 這樣的說法你可以接受嗎(笑
YonLang:→ ssnlee:樓上的我沒講日文講義a~
saluy:#1IXgMwi 峰哥 溫哥,自己去看一下這篇,思考一下843F 11/16 08:58
YonLang:→ lovebbcc: 喔  S大抱歉844F 11/16 08:59
YonLang:超爆笑的啦!XD 藍教道友不小心幫倒忙洩漏所罵何人 XDDDDD
YonLang:ssnlee敢罵還不敢承認 還想一拗再拗 這樣很『不好』唷!
MrTexas:ssnlee的警局報案三聯單: http://ppt.cc/uk1m847F 11/16 09:05
[很煩]跟你講我會去告就會去告,事不關己的寄信來催是怎樣? - 看板 HatePolitics - 批踢踢實業坊 續:文章代碼(AID): #1EYyZCK0 (HatePolitics)
154 10/06 builttokill ◇ [新聞] 宜蘭亂象 「蓋狗籠、種農舍」 從小養到大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是哪三個?848F 11/16 09:06
saluy:說道友,道友到?849F 11/16 09:08
MrTexas:我長這麼大,沒去警局報過案850F 11/16 09:10
YonLang:#1IXgMwi 找不到這個文章代碼(AID) 少一碼吧851F 11/16 09:18
FranKang:小芬江劍鋒早安,今天又有什麼笑料要提供惹?852F 11/16 09:29
saluy:#1IXgMwi-853F 11/16 10:01
leftwalk:推~ 實用854F 11/16 10:37
dino2158my:推了855F 11/16 12:21
jujustine83:推!!856F 11/16 20:07
yesman1214:我是覺得會被告的 基本上言詞就有問題 根本討取暖857F 11/16 20:53
YonLang:#1IXugtpl (Test) Fengyeh你這篇顯然跟江澤民沒關係誒858F 11/16 23:17
YonLang:百家姓那麼多 你偏偏要挑姓江的 是針對哪個ID已不言而喻
Fengyeh:XDDD  原來你是指這篇,我就在想那明明就不會是我的語氣860F 11/17 00:02
Fengyeh:至於我針對哪個ID這我就不知道了,能請您明白指教嗎?
Fengyeh:該文十分很明顯,我是在"討論"luminosa的檢舉
Fengyeh:難道江不能舉例嗎?我就覺得江澤民很差,不能拿他舉例嗎?
Fengyeh:你如此將本人的發言斷章取義,其實比我原本認為還要糟糕啊
Fengyeh:這樣我大概對你的行為了解的差不多了,謝謝你提供的這證據
Fengyeh:你刪掉本人前後的發言只做部份引述,這點十分不妥當的
Fengyeh:我會去查證一下有無類似判例,再來思考應該採取什麼步驟
Fengyeh:感恩,晚安,早點休息。
ssnlee:嗯在下一講話就有人像尾巴被踩到一樣,有這麼痛嗎?哈哈~~869F 11/17 03:46
ssnlee:我是覺得訟棍們很妙,如果你連兩百七十塊坐車都不願拿出來
ssnlee:你是要怎麼跟檢察官說明你捍衛名譽的決心,而不是貪圖和解
ssnlee:金呢?
ssnlee:不過為了幾個錢構陷別人入罪至少還能讓人理解為窮瘋了,無
ssnlee:所不用其極,但德州人為了逼版主改判就請人上法院,實在是
ssnlee:令人難以理解,另一個分身theme還為了版友說他刪了五篇文這
ssnlee:而他自己堅持只刪三篇這等破事也要上法院,實在是....頗呵
ssnlee:這種把法院當自家廚房三不五時必定光臨一下的概念,不愧頭
ssnlee:上曾經中過鈑手。
e1q3z9c7:馬的今天也碰到訟棍 這資訊還真實用879F 11/17 10:14
saluy:樓上在哪遇到的啊?880F 11/17 12:37
ndr:宋棍收到的和解金要不要報所得稅啊? 可以去檢舉逃漏稅嗎?881F 11/17 15:04
MrTexas:ssnlee去警局報案的三聯單照片: http://ppt.cc/uk1m882F 11/17 18:02
[很煩]跟你講我會去告就會去告,事不關己的寄信來催是怎樣? - 看板 HatePolitics - 批踢踢實業坊 續:文章代碼(AID): #1EYyZCK0 (HatePolitics)
154 10/06 builttokill ◇ [新聞] 宜蘭亂象 「蓋狗籠、種農舍」 從小養到大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但我只有告過2個,我甘拜下風883F 11/17 18:02
MrTexas:而且我從來沒有拿過和解金,就撤回告訴了
MrTexas:By the way,我並沒有為了逼政黑板主改判就請人上法院
MrTexas:本人在此鄭重勸告ssnlee勿再散佈謠言誹謗我的名譽
MrTexas:星雲大師︰「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
e1q3z9c7:4月間對方說了一堆瘋話被水桶 我推XX起笑了 就說妨害名譽888F 11/17 22:04
horsetail:其實我一直不懂   名譽為何可以用$$$(和解金)來衡量889F 11/17 23:51
duck60402:→ MrTexas:我長這麼大,沒去警局報過案 <<沒報案怎告?890F 11/18 01:07
saluy:人家都直接寫訴訟狀遞狀至地檢署,誰跟你報案三聯單?891F 11/18 01:48
duck60402:喔喔  看來是小弟無知 太不專業了!892F 11/18 01:54
ssnlee:你用上法院逼人改判這事我證據都給幾次了,你再怎麼否認也893F 11/18 07:13
ssnlee:不可能把黑的說成白的,自己幹過的事怕人家講呀?
ssnlee:我講的件件是事實,誰在跟你散佈謠言誹謗?
ssnlee:如果覺得老子妨礙了你的名譽,那歡迎提告證明你的清白,別
ssnlee:再跟我玩成語跳針,你這樣是釣不到魚的,而且你別再說自己
ssnlee:什麼寬宏大量了,稍不合你意就要請人上法院,這等肚量在下
ssnlee:早就領教過了,再提我告過誰來救援也沒用,至少我告的個個
ssnlee:罪有應得,不是什麼為了水筒改判刪幾篇文這種屁事。
ssnlee:也不要跟我提什麼訴訟是人民的權力,你要這麼用是你的事,
ssnlee:不代表別人要跟你一樣,何況閣下做這種事如果心安理得,你
ssnlee:今天是在極力否認啥?自然是覺得做這些事太過上不了檯面嘛
ssnlee:我記得以你這麼愛寫訴狀印象中你跟人嗆過你法律系高材生的
ssnlee:屌樣,絕對不是什麼寬宏大量之人,還是因為前幾次知道本人
ssnlee:一定會跟你們玩到底覺得太硬玩不過又不能讓我閉嘴只好用跳
ssnlee:針崩潰的?話都說這麼白了,你還要再跳針嗎?
LLsolo:大家早安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908F 11/18 08:51
MrTexas:我向來虛懷若谷,從未誇耀自己是法律系高材生909F 11/18 09:00
MrTexas:究竟因為何事,而讓ssnlee告了三個網友?
pennymarkfox:MrTexas:我長這麼大,沒去警局報過案 德州哥你好意思911F 11/18 13:13
pennymarkfox:嗎? 不如先說說你告了誰又為何而告吧?
pennymarkfox: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但我只有告過2個
MrTexas:我確實從未去警局報案過914F 11/18 13:53
pennymarkfox:那你真的像s大說的那樣告版主嗎(狀態顯示為心寒中)915F 11/18 14:00
ssnlee:從未誇耀只是嗆的比較大聲而已,科科。916F 11/18 15:45
ssnlee:一直成語跳針還是釣不到人,金害喔~~
ssnlee:MrTexas:總之 沒有文章,就沒有違規,我文章已經刪了<--各大
ssnlee:版主恐怕要自己小心點了科科。
ssnlee:→ MrTexas:luminosa要不要把資料備份一下呢? 02/15 23:42
ssnlee:推 luminosa:我需要備份什麼資料然後做什麼???02/15 23:
ssnlee:→ MrTexas:我就點到為止,不再多言  XDDD 02/15 23:46
ssnlee:各位魚友自己去想想這三行連續推文是幹嘛的。
saluy:抹茶好朋友924F 11/18 16:13
DemPos:默契大考驗?925F 11/18 16:45
pennymarkfox:結果又是死到道友??926F 11/18 17:28
MrTexas:ssnlee告了哪三個網友?可否依被告的先後順序列出?927F 11/18 17:37
oldchang1205 
oldchang1205:沒去警局備案,只是去北院遞狀而已?928F 11/18 20:38
YonLang:可評價論證為何認為是說瘋話 但人身攻擊發瘋了說不過去吧929F 11/19 01:10
YonLang:古今台外多少被嗤笑瘋言瘋語的後來證明卻是真相真理?
BRANFORD:樓上舉個例來瞧瞧?931F 11/19 01:40
YonLang:哥白尼、達爾文不是嗎?更別提先知莊國榮了呀!XDDDDDDDDD932F 11/19 01:48
BRANFORD:妳舉的例 那個時代就有受到一定肯定了耶 那有嗤笑933F 11/19 02:54
ssnlee:再說一次德州人你問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不下十遍了,如果你沒934F 11/19 05:37
ssnlee:辦法面對你和人合作撈魚的事,那我也不勉強反正~~~呵呵~~~
YonLang:BRANFORD那你得先舉證絕無一筆墨嗤笑存於史冊 這又要我教~936F 11/19 06:25
FranKang:江劍芬,我要幹死你937F 11/19 09:38
MrTexas:莊國榮確實是先知938F 11/19 11:57
MrTexas: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ssnlee告了三個網友?
MrTexas:ssnlee願意說明來龍去脈嗎?
saluy:不知道訟棍界有沒有在舉辦訟棍ALL STAR?有人可以現身說法嗎?941F 11/19 15:09
saluy:不知道訟棍界有沒有像直銷一樣,分有藍鑽紅寶石之類的階級?
saluy:不知道訟棍界有沒有像保險業一樣,會開激勵人心的OPP?
MrTexas:馬英九才是訟棍,不論是媒體或檢察官,都曾經被他告過944F 11/19 16:23
MrTexas:馬英九鐵定有藍鑽等級
ssnlee:說明啥?都說了十幾次了,德州人你是因為不敢面對自己的事946F 11/19 16:50
ssnlee:而拼命找我跳針吧?這樣很可憐a。
ssnlee:如果德州人你覺得烙面,那當初幹嘛鬧的這麼大呀?
MrTexas:ssnlee告了三個網友,願意說明來龍去脈嗎?949F 11/19 16:59
MrTexas:ssnlee去警局報案的三聯單照片: http://ppt.cc/uk1m
[很煩]跟你講我會去告就會去告,事不關己的寄信來催是怎樣? - 看板 HatePolitics - 批踢踢實業坊 續:文章代碼(AID): #1EYyZCK0 (HatePolitics)
154 10/06 builttokill ◇ [新聞] 宜蘭亂象 「蓋狗籠、種農舍」 從小養到大 ...

 
DemPos:原來兩位是合作撈魚的好朋友啊  (思951F 11/19 17:58
saluy:堂堂法律系畢業高材生,居然和那種人合作?令人不勝唏噓952F 11/19 18:14
MrTexas:我從未和他人合作撈魚,請ssnlee勿再散布謠言毀我名譽953F 11/19 18:14
saluy:馬英九不該下台嗎?954F 11/19 18:14
MrTexas:俗話說:「三人成虎,曾子殺人。」謠言真是太可怕!955F 11/19 18:15
saluy:真的是三人成虎啊~所以才有小虎隊956F 11/19 18:16
pennymarkfox:MrTexas:luminosa要不要把資料備份一下呢?957F 11/19 18:19
andy90498:壓力測試    不要告我                    4務官圖勒?958F 11/20 00:48
albertx:999959F 11/20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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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dy90498  時間: 2014-05-10 18:03:12  來自: 36-235-150-84.dynamic-ip.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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