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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女騎士違規左轉 遭汽車輾過重傷 騎士 …
時間 2013年04月03日 Wed. PM 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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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新聞] 女騎士違規左轉 遭汽車輾過重傷 騎士 …
發信站: 2011/08/27 Sat 00:06: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女騎士違規左轉 遭汽車輾過重傷 騎士 …
時間 Fri Aug 26 19:44:08 2011
※ 引述《bubrother (反指標大師骨越寒)》之銘言:
: 問題一
: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 ,時速一百 ,此時內側護欄內 ,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
: 急煞車, 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 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
: 公路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這個案例基本上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為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跟過失很像,就是「預見其可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
比如說,你開車行經路口,前方是綠燈,可是你開車過去被闖紅燈的撞到
這時候就會有過失的問題:「在路口一般也可能預見有人會闖紅燈,但確信其不發生」
所以行經路口時應保持隨時可以反應的車速,而不是不減速直接通過
不過高速公路嘛,在一般狀況下應該不會有人預見有人會從護欄裡面跳出來吧?
這有點像開車行經陸橋,結果有人從路橋上跳下來,下方車輛經過時將其撞擊致死
這時候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行不通(這是之前的實際案例)
其次,假如說該駕駛時速100 ,沒有超速
該男子跳出來的時候駕駛之車輛距離該男子低於21公尺以內,則駕駛無過失
因為時速100kph的狀況下正常人反應距離大約為21公尺
就是就算他看到了踩下煞車也肯定是來不及
雖然說「應注意而未注意」很王道,但是並不是每次都適用
: 問題二
: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
: 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 但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
: 腔大量出血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 50公尺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基本原則,路口車讓人,道路人讓車,所以到路口看到人最好閃遠一點
依敘述假設駕駛人真的行駛在限速內,然後還是停不下來撞到行人,過失會少一點
但是由於附近有行人穿越道,駕駛人不能完全免除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不過在本案中不會到50-50 ,應注意而未注意只是不會讓駕駛人完全無責任
但是不會到每次都50-50 的地步
: 問題三
: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
: , 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 ,
: 你時速五十, 但依然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 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
: 對多少 ?錯多少 ?
在這個案例上,機車騎士全錯的可能性頗大
當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時候他最大,就算紅燈你還是要讓他過(真實案例)
其次,行經路口的時候應保持隨時可反應之車速,亦即,行經路口應該要減速慢行
維持時速50km撞下去不可主張無過失,即使你有綠燈也是一樣,頂多就是過失少一點
所以以下答案看起來只有第三例比較符合實情
不過大家可以摸著良心想一下,有誰真的會通過路口看到綠燈的時候還減速慢行的?
所以最後被判下去是非常正常,不要覺得太意外,真的按照交通規則來行車
大概每幾百公尺就要煞車一次、煞車一次……
目前就我所聽過的,受害一方可以完全主張無過失的只有:
停止車起步,被撞的一方,包含停車的時候打開車門也算
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
被轉彎車撞到的直行車,和撞到轉彎車的直行車
第三個是不是很怪?沒錯,確實很怪
以前有關轉彎車和直行車的認定有一個規定是,一旦轉彎車完成轉彎
所謂完成轉彎,就是指車體已經轉過了路口虛擬中心點,被還沒通過路口的直行車撞到
則直行車有責任
可是民國九十五年修法後,就變成「反正不管怎樣轉彎車與直行車發生事故轉彎車全錯」
他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最後面的但書拿掉了,據說是為了宣示「絕對路權」
這法到底怎麼修的,我是完全搞不懂
只能說,立委諸公可能是都不會被撞到吧? O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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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は修行しなくても元々強いんだ-
隆慶一郎.『一夢庵風流記』エピソー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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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26.58
推 :推分析見解文XD1F 08/26 19:45
推 :好專業的感覺0.02F 08/26 19:47
推 :一定都有過失的,不然會被認為是故意殺人3F 08/26 19:50
→ :看到行人闖紅燈一定要減速,不小心撞死人還會被控故意殺人
→ :說自己無過失,那就是故意的行為
→ :看到行人闖紅燈一定要減速,不小心撞死人還會被控故意殺人
→ :說自己無過失,那就是故意的行為
推 :那還用說嗎?? 諸公們又不用自己開車,更別說是騎車了6F 08/26 20:04
推 :綠燈時不減速通過路口,若無超速,也沒什麼問題啊7F 08/26 20:21
→ :自己遵守交通規則,也可依信賴保證原則,主張他人也會
→ :自己遵守交通規則,也可依信賴保證原則,主張他人也會
→ :交通規則有說通過路口需減速慢行喔 \@@\9F 08/26 20:25
→ :遵守交通規則,所以也不一定違法。(阻却違法事由)10F 08/26 20:27
推 :在台灣,路權觀念很差也很混亂,馬路上才會險象環生
→ :通過路口要減速,指的是無號誌的交岔路口。
→ :但很奇怪的是,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
→ :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
→ :過。這項規定,在行人多的市區,汽車根本不用開了。
推 :在台灣,路權觀念很差也很混亂,馬路上才會險象環生
→ :通過路口要減速,指的是無號誌的交岔路口。
→ :但很奇怪的是,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
→ :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
→ :過。這項規定,在行人多的市區,汽車根本不用開了。
→ :狗屁法律..行人只要在斑馬線硬闖紅燈所有人都要HOLD是啥16F 08/26 22:38
→ :你說轉彎車那個 就會出現汽車要搶快硬衝到你前面轉彎
→ :換你後面直行車根本過不去 改這樣非常好!
→ :你說轉彎車那個 就會出現汽車要搶快硬衝到你前面轉彎
→ :換你後面直行車根本過不去 改這樣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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