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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
時間 Tue Jun 30 17:15:35 2020
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信傳媒
大同公司今(30)天召開股東會,雙方攻防劇烈長達數月,市場派獨董候選人前立委黃國昌
還在現場直播講解市場派持股以及公司財報,但最精彩的應該是「大法師」大鬥法:大同
公司派沒曝光的3位律師賴中強、盧筱筠、於知慶發動奇襲,破天荒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
14、15項規定,剔除過半股權的投票權,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保住了經營權。
還在現場直播講解市場派持股以及公司財報,但最精彩的應該是「大法師」大鬥法:大同
公司派沒曝光的3位律師賴中強、盧筱筠、於知慶發動奇襲,破天荒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
14、15項規定,剔除過半股權的投票權,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保住了經營權。
30日的這場大同股東會堪稱「教案級」的經營權之爭,之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中資爭議,如
今看來只是減灶誘敵的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
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
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今看來只是減灶誘敵的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
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
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市場派怎麼也料想不到有企業併購法這一招
也就是說,依《企併法》規定,除了買一家公司的股權超過10%必須申報外,如果之後還
想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
的部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對市場派而言,他們怎麼也料想不到公司派會出「企業
併購法」這一招。
想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
的部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對市場派而言,他們怎麼也料想不到公司派會出「企業
併購法」這一招。
截至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公司派持股約33%,市場派部分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
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0%股權,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
戶共有近24%,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
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0%股權,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
戶共有近24%,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
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還有一些被劃歸支持市場派、每人持股數千張的名人共約6%,包括因勁永禿鷹案被判刑
的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的葉
黃杞;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蔡滄海;有線
電視靖天傳播集團董娘寧家莉;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此外,在停止過戶前大量
買進股票的約3%。
的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的葉
黃杞;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蔡滄海;有線
電視靖天傳播集團董娘寧家莉;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此外,在停止過戶前大量
買進股票的約3%。
中資僅是煙霧彈,過半股權被「沒收」投票權
由於市場派集結各路人馬,加總持股比例已經過半,他們不僅召開記者會、大幅刊登報紙
廣告,批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公司治理不力、造成公司虧損……有共同一致的行動要拉
下林郭文艷,想要取得公司經營權的企圖昭然若揭,但他們都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
了要取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
場被「沒收」投票權,全軍皆墨。
廣告,批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公司治理不力、造成公司虧損……有共同一致的行動要拉
下林郭文艷,想要取得公司經營權的企圖昭然若揭,但他們都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
了要取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
場被「沒收」投票權,全軍皆墨。
其中,王光祥持股幾乎是跟鄭文逸綁在一起,而根據北檢起訴書記載,鄭文逸央請任國龍
提供上百億資金為奧援,在台灣炒作大同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並於炒作獲利出場後,
換手由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持有大同股份,並提名參加董事選舉。由於當事人也承認實質控
制人是任國龍,任國龍又因非法中資多次被罰,這些部分的持股等同被北檢「認證」有中
資背景。
提供上百億資金為奧援,在台灣炒作大同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並於炒作獲利出場後,
換手由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持有大同股份,並提名參加董事選舉。由於當事人也承認實質控
制人是任國龍,任國龍又因非法中資多次被罰,這些部分的持股等同被北檢「認證」有中
資背景。
對於投票權被剝奪,前立委黃國昌還在臉書發文表示,大同到底砸了多少錢、請了哪個律
師,願意拒名為此種違法濫權負責?
同樣崛起於太陽花,賴中強、黃國昌如今站在對立面
其實黃國昌可能沒想到,大同公司派這次的重要律師,其中一位就是他昔日太陽花學運時
的重要夥伴賴中強,只是這次黃國昌是市場派、賴中強是公司派,他們兩人在這一場大同
經營權之爭,剛好是站在對立的兩端。
的重要夥伴賴中強,只是這次黃國昌是市場派、賴中強是公司派,他們兩人在這一場大同
經營權之爭,剛好是站在對立的兩端。
這次大同公司派幕後的3位「大法師」引用《企併法》,打了一場艱困的公司經營權之戰
,讓人大開眼界。其中賴中強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
手軟,從南海控股于品海投資台北雙子星案、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
鮮明。
,讓人大開眼界。其中賴中強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
手軟,從南海控股于品海投資台北雙子星案、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
鮮明。
最次特別的是,在這場爾虞我詐的大同經營權之爭中,賴中強站在他太陽花老戰友黃國昌
的對立面,兩人過去是革命戰友,如今打對台,可說讓外界跌破眼鏡。
至於第二位「大法師」盧筱筠,從高檢署退下後轉任律師,曾經是特偵組的一員,辦過力
霸案,過去多辦內亂外患案,是這次大同打經營權戰爭的新臉孔。
第三位「大法師」於知慶,則是前廉政署檢察官,退下來開業當律師,他的恆昇法律事務
所還網羅了專門負責重大經濟犯罪、貪瀆案件偵查的高檢署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加入。
曾在董事會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閃辭
這3位在幕後運籌帷幄的律師,加上站在台前的經營權之爭的老牌律師陳錦旋、梁懷信掩
護,林郭文艷就是靠這樣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
,還輸得一塌糊塗。
護,林郭文艷就是靠這樣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
,還輸得一塌糊塗。
值得一提的是,股東會後舉行董事會,林郭文艷如願當選董事長,而之前曾在董事會「神
演出」、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雖因公司派提名大獲全勝也當選,但他處境相當尷尬
,隨即辭去董事一職。
演出」、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雖因公司派提名大獲全勝也當選,但他處境相當尷尬
,隨即辭去董事一職。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2134
心得/評論:
不要在談中資了,根本跟中資判斷無關。
大同公司有函詢,但是按照信傳媒講法,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
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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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今天只是選董事 跟併購有鳥關係1F 06/30 17:22
→ Tapqou …
推 : 把律師寫成法師,該不該?3F 06/30 17:22
→ : 胡搞硬幹怎麼輸4F 06/30 17:23
噓 : 企併法不是你大同說了算 這篇報導立場根本偏頗5F 06/30 17:23
推 : 笑死 看來以後各家公司都可以用這招來玩 反正拖到上6F 06/30 17:24
噓 : 洗地用的新聞7F 06/30 17:24
→ : 法院就算敗訴也沒差 再來一次 再玩一次 真棒8F 06/30 17:24
推 : 還一切合法勒,「超過10%部分」才無表決權好嗎9F 06/30 17:25
改了 剛剛手機滑太快 就發文噓 : 亂七八糟的內文10F 06/30 17:25
推 : 律師就是收錢辦事 哪有什麼立場11F 06/30 17:25
噓 : 現在在寫小說膩12F 06/30 17:26
→ : 這感覺就公司花錢請人寫的新聞...13F 06/30 17:26
推 : 等下 那三百黑衣人到底誰找來的啦????14F 06/30 17:27
推 : 人家有沒有聯合併購行為公司派可以自己認定?15F 06/30 17:27
→ : 裡面都還有出身高檢署的律師耶 怎麼還有黑衣人????16F 06/30 17:27
迷團..不過現在很少股東會出現大量黑衣人 感覺好像回到70-80年代的股市傳說噓 : 人家是要搶經營權沒錯, 但又不是併購17F 06/30 17:29
看大律師們怎麼解釋推 : 電子投票投假的? 小股民都中資?都來併購?18F 06/30 17:29
看電子投票 國昌應該是很穩的 而且不低噓 : 红国昌沒有台灣價值19F 06/30 17:31
推 : 這才是數位諸葛20F 06/30 17:31
推 : 這樣下去以後電子投票都可以不算數啦21F 06/30 17:31
推 : 說你違法就違法 我順便罰你不能投票22F 06/30 17:32
→ : 這法條的前提是要以購併為目的,如果不是要購併,引23F 06/30 17:32
→ : 用的法條就不適用了,所以市場派是不是有簽了什麼購
→ : 併意向書啊?
這個目前無法得知 看晚一點會不會有消息→ : 用的法條就不適用了,所以市場派是不是有簽了什麼購
→ : 併意向書啊?
但是這次股東會攻防重點 跌破眼鏡是沒有擺在中資認定 殺個錯手不及是真的
推 : 黑衣人比較多就是贏啊26F 06/30 17:36
推 : 現在就是先洗就贏了,說你一敗塗地就一敗塗地27F 06/30 17:36
→ : 法律上根本沒有「搶」經營權這定義,股東投票撤換
→ : 經營層天經地義
→ : 法律上根本沒有「搶」經營權這定義,股東投票撤換
→ : 經營層天經地義
推 : 大同就靠不要臉才贏的30F 06/30 17:38
→ : 只有鬼島家天下觀念才會覺得市場派在「搶」,然後31F 06/30 17:38
→ : 就給對方戴上台灣價值不足的帽子
→ : 就給對方戴上台灣價值不足的帽子
推 : 這洗地文早就寫好了吧33F 06/30 17:38
推 : 2017年大同公司派的選舉敗訴,繼續上訴玩到今天34F 06/30 17:40
→ : 反正八卦網軍配合狂洗國昌法律戰輸了,蟑螂亂竄中35F 06/30 17:40
→ : 發錢洗這種新聞,噁心。36F 06/30 17:40
→ : 我只好奇這法真的可以這樣用嗎37F 06/30 17:42
你講到重點了 這種實務以前應該是沒有或者很少用過 至少大學沒有交XD這種情況符不符合企併法其實很有趣-.-
→ dearjohn307 …
推 : 超過10%沒有 不是全部都沒有 根本亂搞40F 06/30 17:45
推 : 以後股東會只要開示併購 經營者幾乎無敵 管你集結多41F 06/30 17:46
→ : 少比例股權 哈哈
→ : 少比例股權 哈哈
→ : 有沒有發現新聞裡面故意洗集保/投保中心沒反對43F 06/30 17:49
→ : 但是明明有新聞寫有發言 並且強烈反對大同作法
集保中心有現場強烈反對 這點其他新聞都有提到没錯!!→ : 但是明明有新聞寫有發言 並且強烈反對大同作法
※ 編輯: mOoOm (114.39.104.80 臺灣), 06/30/2020 17:51:05
→ : 所以這篇不是公司花錢買的新聞不然是啥lol45F 06/30 17:50
→ Tapqou …
→ : 唉 新聞洗地搭配網軍在推文洗國昌來模糊焦點 真簡單47F 06/30 17:51
→ Tapqou …
推 : 笑死,媒體鋪天蓋地的洗這種錯誤教案,企業併購法49F 06/30 17:52
→ : 律上有嚴格定義的,現在股東會上根本沒有企業併購
→ : 提案,只是選任董事,結果有台灣價值就無敵
→ : 律上有嚴格定義的,現在股東會上根本沒有企業併購
→ : 提案,只是選任董事,結果有台灣價值就無敵
→ : 這篇就來洗地的,提都不提集保中心現場表示異議,用52F 06/30 17:54
→ : 誤導式的寫法寫的好像在集保的監督下把市場派股份沒
→ : 收
→ : 誤導式的寫法寫的好像在集保的監督下把市場派股份沒
→ : 收
→ : 正常法律見解都不可能這樣用企併法,當然沒有先例55F 06/30 17:54
→ : 基本上就公司派隨便撈一條法律想再混過三年阿56F 06/30 17:54
→ : 跟2017年一樣 所以這些律師不懂用來幹嘛的
→ : 跟2017年一樣 所以這些律師不懂用來幹嘛的
→ : 我還是看不懂 從頭到尾沒人提併購不是嗎 還有怎麼有58F 06/30 17:55
→ : 媒體狂發,配合網軍狂洗,台派又一次大勝利教訓紅59F 06/30 17:55
→ : 國昌
→ : 國昌
→ : 基本上對那法條不用太認真 公司派違法不是一兩天61F 06/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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