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深入探討]廣大興號事件,台灣人你真的可以漠視政府這樣亂搞嗎?
時間 2013年08月07日 Wed. PM 10:48:18
說真的廣大興號事件,一星期後,我在歐洲各大媒體(The Sun"英國太陽報.The Daily Telegraph"每日電訊報".The Sunday Times"星期日泰晤士報"The Times"泰晤士報".Sud-Ouest"西南報".Le Figaro"費加羅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國際先驅論壇報")均只看到菲律賓官方的說法,台灣政府並未積極運作,甚至在當時打電話去外交部,得到的回應也只有"謝謝指教"
我真得很想問,馬英九政府你在做什麼?
現在菲律賓說廣大興號事件是"非蓄意傷人"這樣與6月27日美日菲律賓海盜事件特別調查團所得結論嚴重牴觸.
並且是公然說謊,馬英九你的反應在哪?
讓一個小丑並非國家受權外交正式代表來這說一聲be sorry就代表道歉了?
這就是你馬英九的維護國家尊嚴?
這就是你馬英的愛國?
說真的任何國家面對這樣的事件,在第一時間確認後"菲律賓的行為都是國際戰法的"Actual belligerent act"原因在於菲律賓政府支持的非法海盜行為,這在國際戰法就構成"宣戰條件,為什麼不再第一時間宣戰或採取武裝威嚇?
大家真的認同馬英九政府的叛國行徑?
真的不該罷免這樣的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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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VA815024 時間: 2013-08-07 22:48:18
※ 編輯: EVA815024 時間: 2013-08-07 22:53:15
( ̄︶ ̄)b qwe2013 說讚!
3樓 時間: 2013-08-07 23:17: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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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3:17 TW
覺得外交部不知道在幹嗎 以前阿扁時期也死人 可是他處理不算完美 但也還交代得過去 水母把廣大興事件搞得很誇張 有不惜一戰的氣氛 結果被國軍的出包打臉
4樓 時間: 2013-08-08 00:04:31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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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0:04 PH
報告出來了 http://goo.gl/5O8P0L 是 homicide
但不是 Murder(謀殺)以及Piracy(海盜行為)吧!
5樓 時間: 2013-08-08 00:40:1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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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在國際法中使用homicide是有多重含意的殺害行為者(其殺害行為具有道德爭議或有其他事項原因殺人企圖) 但是如果Murderers則是指(無道德爭議或其他事項殺人企圖的刑事罪犯)比如海盜.軍事人員殺害平民(非行使自衛權前提)
8樓 時間: 2013-08-08 06:32:3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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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6:32 TW
無能軟弱是一部分 令一部分市因為有美國因素
簡單說是自己跑去跟美國報告的(白癡+低能=馬英九的內閣)
11樓 時間: 2013-08-08 11:09: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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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1:09 TW
剛新聞報導非律賓以殺人罪起訴開槍士兵 菲國特使有總統授權來台向家屬道歉及討論賠償不是嗎?
可是從法律觀點,菲律賓有沒有起訴都沒關西,因為菲律賓本身認為他們的艦艇是行使自衛權,依照國際法軍隊有權在行使自衛權下殺害平民,簡單說有沒有以殺人罪起訴=沒差
12樓 時間: 2013-08-08 16:28:0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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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6:28 TW
13樓 時間: 2013-08-08 16:30:0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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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6:30 TW
這次我們贏了......
真的贏了嗎? 還是有了面子輸了裡子! 真的是在騙台灣人是國際法腦殘就對了,人民腦殘也就算了,外交部也跟著腦殘,讀國際法的總統也跟著腦殘 真的讓我懷疑馬英九這個叛國者的學歷是不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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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815024
轉錄至看板 Rejet-cancer-Yellow (使用連結) 時間:2013-12-28 02: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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