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6-10 15:18:45
看板 KoreaStar
作者 標題 [新聞] HYBE也可能面臨刑罰!公開閔熙珍與巫女對話
時間 Sun Jun 9 23:59:36 2024
HYBE也可能面臨刑罰!律師見解:”公開閔熙珍與巫女的對話可能違反通訊秘密保護法”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NewJeans-2-3.jpg
kpopdays
ADOR代表閔熙珍與「HYBE」展開的內鬥中,律師表示「HYBE」可能面臨刑罰。
在這場風波中,HYBE為了爭取輿論支持,公開了對閔熙珍不利的資料。
其中之一是閔熙珍與知人(巫女)的KakaoTalk對話內容。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4/005-26.jpg
關於此事,法務法人正宰的代表律師盧政溫(音譯)表示:「閔熙珍代表從未同意
HYBE使用(公開)她的私人KakaoTalk資料,HYBE沒有權限(自行公開這些資料)」,
獲取閔熙珍代表的KakaoTalk對話內容後公開報導,可能被視為對代表取締役(閔熙珍代
表)獨立經營的重大侵害行為」。
他續稱:「這涉及私下監察、民間監察等問題,而根據憲法,我們享有『通訊自由』。
通訊自由和私生活自由是憲法上最重要的價值之一。
HYBE將KakaoTalk對話內容泄露給媒體報導,是嚴重的非法行為和契約上的侵害。
根據臨時處分判決文的證據來判斷,反而只能看作是HYBE違反了合約。」
其他法律界人士也表示:「HYBE在未經閔代表同意的情況下,
將閔代表與巫女的私人KakaoTalk對話內容公開給媒體,
可能構成通訊秘密保護法第3條和情報通信網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等
相關法律第49條的違反,存在被刑罰的可能。」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NewJeans-1-4.jpg
閔熙珍申請法院裁定「禁止HYBE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法院同意此申請,從而使閔熙珍避免了被解除ADOR代表職務的命運。
對於這一判決,律師盧政溫(音譯)表示:「法院認為證明不存在
(的事實)非常困難,且根據股東間的協議,除非有特別理由,
HYBE必須保障(閔熙珍代表的)任期。
法院認定HYBE必須證明(閔熙珍代表)背信的理由,並將舉證責任轉移到HYBE身上。
這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判決,因為要證明不存在的事實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對於法院在判決中提到「即使閔熙珍代表的行為可能構成對HYBE的背叛行為」,
盧律師解釋:「”背叛行為”並不是法律術語。
背叛行為指的是是否存在違反信任關係的行為。
背叛行為指的是是否存在違反信任關係的行為。
法院並未認定閔熙珍代表是背叛者,也沒有認定閔熙珍代表有任何背信行為的跡象或行為
。
法院只是認為根本沒有必要判斷是否構成背信。」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5/NewJeans-3-17.webp
HYBE所主張的「營業秘密洩漏」問題,法院認為HYBE提交的KakaoTalk內容等並不構成營
業秘密。
法院甚至未對非法收集的證據進行評估,直接認定這些內容沒有營業秘密的價值。
對於HYBE來說,這無疑是非常令人沮喪的。
另一方面,對於閔代表一方的主張,律師盧政溫表示:
「對於閔代表向HYBE提出的NewJeans遭受差別待遇、所屬歌手專輯被排擠等問題,
法院認為部分主張有一定的根據,認定這些問題引發了信任關係的破壞。」
https://www.kpopdays.com/?p=98096
心得評論:
1.有罪~~
2.這種情況總得有人負責
3.HYBE為何這麼做?
4.這對股東來說並不好,只是一無所獲。
5.HYBE的形象都變得可笑了。
5.我希望HYBE內部有人對這種情況負責。
6.房時赫感到憤怒...
7.難道HYBE就不能得到應有的調查和懲罰嗎?
8.這是一個如此令人震驚的事件
9.只有不懂娛樂的人才能當上高層kkk
10.什麼樣的公司會進行這樣的審查,真是令人震驚。
11.小心一點! !
12.雙方都一樣,我還是中立
13.我擔心當我所屬的偶像獨立時,這種事會不會變得更糟。
14.房時赫沒有提交請願書嗎?
15.HYBE到底從這種情況中得到了什麼?
16.HYBE的高層都應該被判入獄kkk
17.閔熙珍以壓倒性優勢獲勝,無論是理性上還是感性上kkk
18.說是大公司,但做事卻像黑幫...
19.確實很有趣kkk
20.儘管HYBE犯下了可能被判入獄的嚴重罪行,但閔熙珍並沒有提出申訴,
而是要求和解,而HYBE沒有回應。
https://theqoo.net/square/32698405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8.16 (臺灣)
※ 作者: XOD 2024-06-09 23:59:36
※ 文章代碼(AID): #1cPT5l3t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7948783.A.0F7.html
推 : 一開始就覺得妨礙秘密怎麼現在才報1F 114.26.84.161 台灣 06/10 00:09
推 : 想必閔一定有取得房的同意,才把踩下別2F 1.200.106.175 台灣 06/10 00:15
→ : 團的訊息公開吧
→ : 團的訊息公開吧
推 : 那閔記者會上公開的KKT對話內容呢?4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17
推 : 雙方都公開了應該不會只罰他吧5F 101.10.9.148 台灣 06/10 00:21
→ : 如果是的話 再度刷新我對韓國法律的認識
→ : !
※ 編輯: XOD (1.200.28.16 臺灣), 06/10/2024 00:30:03→ : 如果是的話 再度刷新我對韓國法律的認識
→ : !
推 : 閔大人不是也公開她跟別人的對話嗎~一8F 220.137.30.43 台灣 06/10 00:27
→ : 視同人不要偏袒哦!
→ : 視同人不要偏袒哦!
→ : 閔是對或中的當事人 哪來的妨礙秘密10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30
→ : *對話
→ : 這跟台韓有啥關係 台灣法律也一樣 去
→ : 查一下好嗎
→ : *對話
→ : 這跟台韓有啥關係 台灣法律也一樣 去
→ : 查一下好嗎
推 : 喔對 閔是當事人 想公佈就可以公佈14F 1.200.106.175 台灣 06/10 00:32
推 : 房是當事人嗎?15F 27.53.225.195 台灣 06/10 00:35
推 : 房有同意對話漏出嗎?照Hybe的說法他們16F 220.137.30.43 台灣 06/10 00:37
→ : 也認為巫女得到不正當洩漏的公司資訊啊
→ : ,這不算關係人?
→ : 也認為巫女得到不正當洩漏的公司資訊啊
→ : ,這不算關係人?
→ : HYBE公開的kkt對話 有哪個 房或其他HY19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37
→ : BE C開頭的是當事人?
→ : BE C開頭的是當事人?
推 : 就閔之前是公佈自己的簡訊所以沒事 hybe21F 180.217.245.127 台灣 06/10 00:38
→ : 那是公佈"別人"的隱私 所以犯法
→ : 那是公佈"別人"的隱私 所以犯法
→ : 閔就是當事人了 考慮房幹嘛23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38
推 : 閔公佈自己簡訊但也包含公佈對方的,24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39
→ : 有得到對方同意嗎?我認真問
→ : 有得到對方同意嗎?我認真問
→ : 閔沒有把房的簡訊碼掉28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40
→ : 不用碼啊.. 閔就是該對話的當事人 本29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40
→ : 來就不構成妨礙秘密
→ : 來就不構成妨礙秘密
→ : 這是台灣的法律還是南韓的?31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41
→ : 所以上面是要貼南韓法律了嗎XDDD32F 219.70.196.116 台灣 06/10 00:42
推 : 如果Hybe是透過聊天室的一員取得對話,33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44
→ : 當事人同意HYBE公開,這樣在南韓法律
→ : 怎麼算?
→ : 當事人同意HYBE公開,這樣在南韓法律
→ : 怎麼算?
推 : Hybe從一開始的立足點就很不可靠36F 49.216.165.155 台灣 06/10 00:44
→ : 操作也都看起來就很無腦…………
→ : 這樣隨便亂搞建立起來的kpop財閥公司
→ : 拜託真的完蛋吧……下去吧!
→ : 操作也都看起來就很無腦…………
→ : 這樣隨便亂搞建立起來的kpop財閥公司
→ : 拜託真的完蛋吧……下去吧!
→ : 不知道韓國有沒有個資法40F 220.135.88.227 台灣 06/10 00:45
→ : 重點是HYBE拿到同意了嗎? 顯然是沒有41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45
推 : 個資法應該也能來一波42F 118.232.104.156 台灣 06/10 00:46
推 : 那對話資料哪來?是那位副手手機上嗎?43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46
→ : 看了一下 韓國法律也是規定他人44F 49.216.18.231 台灣 06/10 00:47
推 : 我早先就提過了,現在公司層峰遇到內45F 219.68.246.5 台灣 06/10 00:48
→ : 部舉報,實名舉發,第一個要考慮的問
→ : 題就是,屁話要當真??第二個要考慮
→ : 的就是,實名舉發的人他的隱私權還必
→ : 須要保護,這是守法最基本要作到的,
→ : 這是常識,這些老爺祖媽沒那麼好請走
→ : 的啦!!
→ : 部舉報,實名舉發,第一個要考慮的問
→ : 題就是,屁話要當真??第二個要考慮
→ : 的就是,實名舉發的人他的隱私權還必
→ : 須要保護,這是守法最基本要作到的,
→ : 這是常識,這些老爺祖媽沒那麼好請走
→ : 的啦!!
推 : BBC報導Burning Sun,對話也是偷留備52F 122.121.231.146 台灣 06/10 00:50
→ : 份出的,我看影片時也有疑慮這對話公開
→ : 的事,真心好奇
→ : 份出的,我看影片時也有疑慮這對話公開
→ : 的事,真心好奇
推 : 記者有第四權的保護資料來源&揭露事實55F 219.68.246.5 台灣 06/10 00:54
→ : 的道德高度,上法院法官要不要認又是
→ : 一回事,這是不是違法行為?我認為是
→ : ,但現今你不敢講道德高於法律這種話
→ : 了,因為無道德體系開始孕育中
→ : 的道德高度,上法院法官要不要認又是
→ : 一回事,這是不是違法行為?我認為是
→ : ,但現今你不敢講道德高於法律這種話
→ : 了,因為無道德體系開始孕育中
推 : 查了一下以台灣法律來說 房只能告個60F 111.253.41.206 台灣 06/10 01:03
→ : 不痛不癢(?)的違反個資法
→ : 不痛不癢(?)的違反個資法
推 : 這個隨便找個人扛 也頂多罰罰錢62F 175.182.9.191 台灣 06/10 01:06
噓 : 大黑是法人 你是能把法人抓去關哦?63F 114.42.205.146 台灣 06/10 01:13
→ : 罰錢對大黑來說算個毛
→ : 罰錢對大黑來說算個毛
推 : hybe是公布第三方的談話內容這取得就有問65F 114.26.84.161 台灣 06/10 01:25
→ : 題
→ : 題
推 : 那是監查取得 法院都當成書面證據採納67F 175.182.9.191 台灣 06/10 01:31
→ : 了 有違法疑慮部分還是在外洩給媒體等
→ : 了 有違法疑慮部分還是在外洩給媒體等
→ : 講這樣多恐嚇的詞,閔熙珍快去告HYB69F 223.137.250.228 台灣 06/10 01:49
→ : E或洩漏的記者啊!記者拿虛構畫面來
→ : 還原對話內容,以無罪推定原則,要
→ : 如何證明內容是HYBE給的,以及內容
→ : 不是記者想像的?
→ : E或洩漏的記者啊!記者拿虛構畫面來
→ : 還原對話內容,以無罪推定原則,要
→ : 如何證明內容是HYBE給的,以及內容
→ : 不是記者想像的?
推 : 不知道Burning sun的截圖算不算違法,但是74F 49.216.132.192 台灣 06/10 02:13
→ : 那幾個人應該也沒膽量提告了吧?
→ : 那幾個人應該也沒膽量提告了吧?
推 : 推文怎麼這麼多法盲76F 59.115.12.32 台灣 06/10 02:18
推 : 房房可以來韓星版取暖 這邊最挺了77F 1.200.245.226 台灣 06/10 03:21
噓 : 前幾樓怎風向變來變去-.-78F 223.141.156.122 台灣 06/10 05:38
推 : 未經他人同意之下,無故偷看他人在電腦或79F 36.236.128.42 台灣 06/10 05:55
→ : 手機上未公開的秘密,還PO網公審是犯罪行為
→ : 手機上未公開的秘密,還PO網公審是犯罪行為
推 : 不清楚韓國法律 但以台灣的法律邏輯來81F 111.251.193.188 台灣 06/10 07:26
→ : 說 獲得閔跟巫師的對話確實是違法的
→ : 但閔和房的對話 閔作為當事人 放出來是
→ : 有法律責任的
→ : *沒有法律責任
→ : 說 獲得閔跟巫師的對話確實是違法的
→ : 但閔和房的對話 閔作為當事人 放出來是
→ : 有法律責任的
→ : *沒有法律責任
推 : 台灣通保法的邏輯也一樣啊,閔應該沒有違86F 36.231.9.189 台灣 06/10 07:37
→ : 反通保法問題,但照台灣的法律閔還是有可
→ : 能違反個資法,但罰則不高就是。
→ : 我原本就很疑惑韓國母子公司間監察可以
→ : 做到這種程度,原來HYBE其實是違法亂搞。
→ : 反通保法問題,但照台灣的法律閔還是有可
→ : 能違反個資法,但罰則不高就是。
→ : 我原本就很疑惑韓國母子公司間監察可以
→ : 做到這種程度,原來HYBE其實是違法亂搞。
→ : 那去告閔啊91F 114.24.195.241 台灣 06/10 07:52
→ : 要嘛所有人都攤出來讓大家看啊
→ : 要嘛所有人都攤出來讓大家看啊
→ : 房怎麼又輸93F 223.141.87.40 台灣 06/10 08:15
推 : 就事論事,閔熙珍公開「自己」與別人的94F 220.129.192.186 台灣 06/10 08:24
→ : 對話內容,如果在虛偽朋友理論(false
→ : friend doctrine)的立場下的話,的確
→ : 是不會有什麼問題;但HYBE所公開的都是
→ : 別人的東西,在台灣應該至少會有個資法
→ : 的問題,通保法應該是不會
→ : 對話內容,如果在虛偽朋友理論(false
→ : friend doctrine)的立場下的話,的確
→ : 是不會有什麼問題;但HYBE所公開的都是
→ : 別人的東西,在台灣應該至少會有個資法
→ : 的問題,通保法應該是不會
推 : 監察取得對話能作為證據,不代表能對外100F 111.251.73.61 台灣 06/10 08:57
→ : 公開啊......這是兩件事
→ : 之前就好奇這個問題了,看樣子這個也是
→ : 不行
→ : 公開啊......這是兩件事
→ : 之前就好奇這個問題了,看樣子這個也是
→ : 不行
→ : 所以HYBE之前伸請禁止調閱? 那個是有人去追104F 114.24.195.241 台灣 06/10 09:04
→ : 是怎麼回事嗎
→ : 是怎麼回事嗎
推 : 那要看李鎮浩會承認說他的消息來源是hybe106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06/10 09:06
→ : 嗎? 目前為止他有說嗎?
→ : 嗎? 目前為止他有說嗎?
噓 : 這哪能判多少?Hybe有差這些錢嗎?108F 36.225.130.45 台灣 06/10 10:06
推 : 因為不能判多少,Hybe不缺這些錢109F 42.75.53.190 台灣 06/10 10:13
→ : 所以違法沒什麼XD
推 : 有訊息的人有閔方,法院,Hybe
→ : 現在是要說可能來源是法院跟閔方嗎
→ : ?XD
→ : 所以違法沒什麼XD
推 : 有訊息的人有閔方,法院,Hybe
→ : 現在是要說可能來源是法院跟閔方嗎
→ : ?XD
→ : 閩不是也公開他跟房時赫對話114F 42.76.138.155 台灣 06/10 10:26
推 : 閔是當事人,這很難懂嗎?@@115F 111.253.199.173 台灣 06/10 10:33
推 : 然後如果是針對跟巫女那部分,印象中也沒116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06/10 10:36
→ : 有公布實際對話內容,而是報導巫女如何影
→ : 響公司決策
推 : 公布對話內容的是閔批評njs 和挪用造型師
→ : 這塊
→ : 有公布實際對話內容,而是報導巫女如何影
→ : 響公司決策
推 : 公布對話內容的是閔批評njs 和挪用造型師
→ : 這塊
推 : 雙方半斤八兩121F 114.136.72.46 台灣 06/10 10:43
推 : 皇蟲們:我閔可以 你房no no122F 27.51.152.178 台灣 06/10 10:53
推 : 哇真的有人分不清楚耶123F 122.11.214.182 新加坡 06/10 11:16
推 : 我不知道PTT為什麼討厭閔的人這麼多124F 118.171.209.204 台灣 06/10 11:18
推 : 因為Hybe旗下團體的粉絲超多125F 42.73.79.190 台灣 06/10 11:23
噓 : PTT就反指標 法院結果公布後閔黑消失不見126F 36.237.158.192 台灣 06/10 11:24
→ : 之前大放厥詞 滔滔不絕的鍵盤法官神隱
→ : 之前大放厥詞 滔滔不絕的鍵盤法官神隱
推 : 閔殺隊在法院判決剛出爐的時候還在嘴硬128F 223.137.130.200 台灣 06/10 11:27
→ : 不肯下車啊www
→ : 不肯下車啊www
推 : 以台灣法律來看 的確妨害秘密130F 59.115.129.219 台灣 06/10 11:27
→ : 如果這篇是對閔不利的 立刻被推爆 嘻嘻131F 223.137.130.200 台灣 06/10 11:28
→ : 真的覺得閔會輸啊132F 114.24.195.241 台灣 06/10 11:34
推 : 反正不管法院怎麼判 閔之後也只有被架空的133F 36.225.130.45 台灣 06/10 11:37
→ : 份啊 HYBE哪有差?
→ : 份啊 HYBE哪有差?
→ : 蛤?135F 101.9.202.239 台灣 06/10 11:46
推 : 印象中HYBE是用轉述大致內容,對話是媒體136F 114.137.143.42 台灣 06/10 11:58
→ : 跟YT爆,要告得先證明是H授意流出吧?
→ : 跟YT爆,要告得先證明是H授意流出吧?
推 : 說真的從一開始流出對話有點法律概念就該138F 180.217.229.76 台灣 06/10 12:15
→ : 知道有違法之虞吧,只是大概就小錢,為了
→ : 鬥人HYBE沒差這些
→ : 知道有違法之虞吧,只是大概就小錢,為了
→ : 鬥人HYBE沒差這些
推 : 對啊!也有可能是法院跟閔方把對話141F 42.75.53.190 台灣 06/10 12:16
→ : 放出去的~
→ : 放出去的~
推 : 罰這對H社是小錢啊143F 106.155.0.54 日本 06/10 12:25
→ : 他是想找理由說是授意 光流出去就有問題了144F 114.24.195.241 台灣 06/10 12:30
→ : 母公司可以直接收走子公司的東西 直接調閱
→ : 是不知道可不可以啦
→ : 可以說是駭客丟走的
→ : 母公司可以直接收走子公司的東西 直接調閱
→ : 是不知道可不可以啦
→ : 可以說是駭客丟走的
推 : 放對話內容那天是聽證會結束 大概是知道148F 111.254.85.170 台灣 06/10 12:34
→ : 不利 才想試圖帶輿論風向 不然沒有釋
→ : 放對話記錄的前提下 30日法院又批准禁令
→ : HYBE大概會被幹翻天 畢竟真的是HYBE先
→ : 大動作用監察權又帶3天輿論 結果HYBE 閔
→ : 和底下團體都形象重挫...
推 : 忘了記者會當天 HYBE也有放一些對話內容
→ : 薩滿的部分
→ : 不利 才想試圖帶輿論風向 不然沒有釋
→ : 放對話記錄的前提下 30日法院又批准禁令
→ : HYBE大概會被幹翻天 畢竟真的是HYBE先
→ : 大動作用監察權又帶3天輿論 結果HYBE 閔
→ : 和底下團體都形象重挫...
推 : 忘了記者會當天 HYBE也有放一些對話內容
→ : 薩滿的部分
推 : 巫女部分如果用妨礙秘密換盜用公款算值得156F 58.114.195.7 台灣 06/10 13:04
→ : 不過也失敗了吧
→ : 不過也失敗了吧
推 : 記者會進去聽,聽完法庭陳述寫成新聞158F 220.135.88.227 台灣 06/10 13:13
→ : 稿算誰流出的?倒是YouTuber的來源要
→ : 自證他怎麼拿到的
→ : 稿算誰流出的?倒是YouTuber的來源要
→ : 自證他怎麼拿到的
→ : 是有公開的嗎161F 114.24.195.241 台灣 06/10 13:50
推 : 很好奇怎麼獲取的162F 42.70.100.253 台灣 06/10 14:15
→ : 怎麼說都是非法手段吧
→ : 怎麼說都是非法手段吧
推 : 不用講說消息來源不是hybe那不然是閔或法164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06/10 14:25
→ : 院. 而是你這則新聞 就是要有記者消息來
→ : 源是hybe的證明啊
→ : 院. 而是你這則新聞 就是要有記者消息來
→ : 源是hybe的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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