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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于軒夫被罰140萬 興訟敗訴
時間 Sun Jul 23 15:28:48 2023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于軒夫被罰140萬 興訟敗訴
2023/07/23 05:30
自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Uw7eDHK.jpg
投標未表明太太是市議員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丈夫、大發食材行與大發冷凍食品負責人張簡正偉,二○一九
年起參與廿六筆高雄市政府或學校的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是市議員,被
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裁罰一百四十萬五千元。張簡正偉不服
,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其訴。
年起參與廿六筆高雄市政府或學校的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是市議員,被
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裁罰一百四十萬五千元。張簡正偉不服
,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其訴。
張簡正偉的妻子邱于軒,二○一八年當選高雄市議員,二○二二年連任;邱父邱大展曾任台
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現職為國民黨行管會主委。
判決指出,二○一九到二○二○年間,張簡正偉參與高雄市鳳山國中、鳳西國中、林園高中
、福康國小等學校與高雄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營養午餐、南北雜貨採購案等廿六筆,監
察院發現他在交易行為前,均未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為市議員的身分,違反利衝
法規定,二○二二年依監察院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裁罰一百四
十萬五千元。
察院發現他在交易行為前,均未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為市議員的身分,違反利衝
法規定,二○二二年依監察院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裁罰一百四
十萬五千元。
張簡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主張妻子邱于軒雖然是市議員,但對於消費合作社並無監督、
指揮權,不符合利衝法的裁罰要件;且標案獲利微薄,卻要被罰上百萬元,違反比例原則。
指揮權,不符合利衝法的裁罰要件;且標案獲利微薄,卻要被罰上百萬元,違反比例原則。
承包消合社業務 受議會監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消合
社確實是受高雄市議會監督的機關團體,張簡在交易前應主動於投標文件中據實表明與邱于
軒的夫妻關係。
社確實是受高雄市議會監督的機關團體,張簡在交易前應主動於投標文件中據實表明與邱于
軒的夫妻關係。
合議庭認為,張簡於妻子擔任市議員以前,就已承辦營養午餐多年,且利衝法自二○○○年
即已公布施行,張簡經常參與政府採購案,自應查明法規,於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時正確填寫,不能以招標機關未告知就免責。
合議庭審酌張簡正偉就算沒有違法的故意,也有過失,監察院的處分未違反比例、一事不二
罰等原則,也無裁量怠惰,判張簡敗訴。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95421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于軒夫被罰140萬 興訟敗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投標未表明太太是市議員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丈夫、大發食材行與大發冷凍食品負責人張簡正偉,二○一九年起參與廿六筆高雄市政府或學校的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是市議員,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裁罰一百四十萬五千元。張簡正偉不服,興訟抗罰 ...
投標未表明太太是市議員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丈夫、大發食材行與大發冷凍食品負責人張簡正偉,二○一九年起參與廿六筆高雄市政府或學校的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是市議員,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裁罰一百四十萬五千元。張簡正偉不服,興訟抗罰 ...
備註:
若親人為公職人員時。在參與市府投標與採購
案,要在文件中據實表明其親屬關係,若未據實表明,會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不是一句,我不知道。該法也在2000年(民國89年)公佈施行。
不是一句,我不知道。該法也在2000年(民國89年)公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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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13.17 (臺灣)
※ 作者: jganet 2023-07-23 15:28:48
※ 文章代碼(AID): #1alDQoqj (Kaohsiu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90097330.A.D2D.html
※ 編輯: jganet (223.138.113.17 臺灣), 07/23/2023 15: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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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柵欄仔痛哭流涕1F 07/23 15:29
推 : 借廁所的議員夫2F 07/23 15:31
→ : 廁所姐不知道去上過幾次廁所3F 07/23 15:34
→ : 學學衛生局好嗎,輸這麼多次從來沒在檢討的4F 07/23 15:35
推 : 政府都說是違法了 被罰還有一堆理由欸5F 07/23 15:59
推 : 有夠笨居然找配偶,加油好嗎6F 07/23 16:10
→ : 找人頭就好囉7F 07/23 16:31
推 : 媽媽初考在外縣市公所上班也要報備嗎8F 07/23 16:34
推 : 廁所姐哭暈在廁所9F 07/23 16:38
推 : 笑死11F 07/23 16:51
推 : 哈 笑死人12F 07/23 16:59
推 : 可以胖!但不可以壞!13F 07/23 17:37
推 : 所以老婆叫學校提供合約,隔年老公就得標,這樣不用14F 07/23 17:44
→ : 避嫌喔
→ : 避嫌喔
推 : 結婚前就在包營養午餐了,主要沒有主動揭露,跟利16F 07/23 17:51
→ : 益迴避
→ : 益迴避
推 : 活該,多罰一點18F 07/23 18:12
推 : 活該 被罰剛好吧19F 07/23 18:22
推 : 應該的20F 07/23 18:56
推 : 又要借廁所了21F 07/23 19:02
推 : 拿去幫自己蓋廁所多好 唉22F 07/23 20:02
推 : 所以蘇貞昌說他任內她女兒不會去標公家機關案23F 07/23 20:21
推 : 這些人真會賺錢 好羨慕24F 07/23 20:24
推 : 養的肥滋滋25F 07/23 20:29
推 : 八卦女神居然26F 07/23 22:47
推 : 這個女議員很囂張 欠教訓27F 07/23 23:09
推 : 借廁所姐 也能當官 讓我覺得 官真簡單28F 07/24 01:07
推 : 罰這麼少喔29F 07/24 01:29
推 : UCCU30F 07/24 09:06
噓 : 知法犯法31F 07/24 09:08
推 : 這女的還可以直接跟學校要合約 根本沒在怕的32F 07/24 10:43
推 : 犯法 下去!33F 07/24 11:16
推 : 廁所在哪?借一下好嗎?謝謝:)34F 07/24 12:34
推 : 剛好廁所借給她哭暈35F 07/24 12:46
推 : 爸爸邱大展 不然要怎樣?36F 07/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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