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03 19:46: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標題 [新聞] 上尉偷吃人妻賠500萬算暴利 判減400萬
時間 Sun Mar  3 15:56:50 2019



蘋果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03/1524632/
上尉偷吃人妻賠500萬算暴利 判減400萬 | 蘋果日報
[圖]
國軍一名鄭姓上尉2017年與一名已婚女軍官搞不倫,同年8月女軍官的丈夫、陳姓士官長找徵信社及警察抓到兩人開房偷情,雙方在派出所協調後簽和解書... ...

 

上尉偷吃人妻賠500萬算暴利 判減400萬
出版時間:2019/03/03 15:42
上尉偷吃人妻被逮,悔賠500萬元。示意圖

國軍一名鄭姓上尉2017年與一名已婚女軍官搞不倫,同年8月女軍官的丈夫、陳姓士官長
找徵信社及警察抓到兩人開房偷情,雙方在派出所協調後簽和解書,鄭男允諾賠償陳男
500萬元,陳男隨即與妻子離婚,不料鄭男只付頭款10萬元就反悔,還提起「撤銷暴利行
為」訴訟,主張500萬元遠超過行情,應減為30萬元。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通姦
賠500萬元確實算暴利,但鄭男害人婚姻破碎仍應負責,審酌後砍了400萬元,判鄭男應賠
陳男100萬元。


鄭男告訴法官,2017年8月5日凌晨,他與女軍官投宿高雄市林芯旅店駁二愛河館,陳男找
警察來把他們帶到派出所,說要提告妨害家庭罪,他沒遇過這種事,當下也沒有充足時間
思考,也沒找律師協助,深怕因妨害家庭被起訴的話,會被軍方懲處,所以才與陳男簽和
解書,同意賠500萬元並簽下本票,後來才知道500萬元遠高於一般妨害家庭案賠償金額,
和解契約顯失公平,請求法官判准減為30萬元,至於他已經匯給陳男的頭款10萬元,陳應
該先還他。


陳男則主張當時雙方在派出所協議時間長達3小時,和解書也有手寫補充內容,可證鄭男
當時有打電話向親友尋求建議,而且當時沒有人限制鄭男行動,他可以離開或用手機上網
查資料,絕非在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的情況下簽和解。


法院審理時,徵信社人員證稱是陳男先提出600萬元和解金額,鄭男跟女軍官討論後,才
變成500萬元,協商過程約3小時以上。女軍官出庭作證說:「因為是深夜,沒有打電話問
其他人,也沒有上網查詢金額,如果有就不會訂出這麼高的金額。」


法官認為鄭男深夜被帶到派出所,長達數小時不能休息,對體力及精神狀況確有影響,而
且他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對一般妨害家庭案件和解賠償金額,沒有充分認識或經驗,凌晨
也不方便找律師諮詢,加上他可能擔憂妨害家庭之事會遭受刑罰及軍方懲處,因此簽和解
書及本票時,確有急迫、輕率、無經驗的情形,至於500萬元和解金,比法院判決的一般
妨害家庭案要賠償的精神慰撫金高出很多,「實屬暴利,顯失公平」。


法官審酌刑事部分雖然因為通姦事證不足,檢方已對鄭男、女軍官不起訴,但陳男與女軍
官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鄭男約女軍官單獨出遊,共宿一室,依一般社會常情,不僅破壞
陳男家庭還導致人家離婚,雖然賠500萬元太多,但鄭男主張的30萬元也太少,因此判鄭
應賠100萬元,也就是陳男持有的500萬元本票,其中100萬元的債權仍然有效,超出的400
萬元部分失效。可上訴。


針對判決結果,陳男的律師說:「當時在派出所經過協商,雙方都同意的金額,鄭男事後
卻毀約,這讓陳先生無法接受。」鄭男的律師則說:「收到判決書後,再與鄭先生討論後
續事宜。」記者聯繫不上女軍官,不知其回應。(丁牧群/台北報導)


--
                ▋                     ▁▃──-
     ╭──╮    ▎  ▄▅▆▇▇▆▅▄▆        ╱
     │chu*╰                          ˍ▄▆
     ╰──╯      *liz                
            ,,,  ▊   ●    ˙    <    ︵☆
*liz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6.190
※ 文章代碼(AID): #1SUuZ6G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599814.A.422.html
flavorBZ 
flavorBZ: 雞掰大降價1F 03/03 15:57
kairi5217: ...這算物化嗎?2F 03/03 15:57
flavorBZ 
flavorBZ: 更正,雞排3F 03/03 15:58
solsol: 是不懂行情,沒錯4F 03/03 15:59
lovetina: 反正先不讓你告"通姦"~~金額隨你開~~到時再反悔........5F 03/03 16:00
AbukumaKai: 一砲100萬  太高級了吧6F 03/03 16:00
noreg0393933: 幹人妻還要一百萬?7F 03/03 16:00
※ 編輯: MikaHakkinen (36.230.26.190), 03/03/2019 16:00:57
zergaiur: 其實婚外情只是男女感情的一環。。了不起只算家事而已8F 03/03 16:00
steelheart3: 100萬付完徵信社的費用 不知道還剩多少9F 03/03 16:01
zergaiur: 賠償不應該多吧,重點是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問題10F 03/03 16:02
yolasiku 
yolasiku: 799裝飾11F 03/03 16:03
tamama000: 幹 真爽12F 03/03 16:07
KENGOD0204: 同意和解和反悔,品格道德強13F 03/03 16:09
threecave: 法官老婆跟女兒發生同樣情況相信法官會做更公正的判決14F 03/03 16:18
avrw: 台灣母豬就是賤15F 03/03 16:23
arrenwu: 這判決沒啥問題吧16F 03/03 16:29
light20735: 母豬好意思喔?17F 03/03 16:33
shiraby: 這樣本票ㄉ意義在哪18F 03/03 17:22
Fice: 這行情是法官老婆的嗎?19F 03/03 17:26
mirac1e: 幹個砲400萬 模特兒公司都可以讓你幹一輪了20F 03/03 17:29
mirac1e: 有沒有搞錯
hsshkisskiss: 鑲金的鮑!22F 03/03 17:30
colan8: 太陽花女王開10萬 我是不信哪家幹一輪只收400萬拉 (ˊ‧ω23F 03/03 18:02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8 
作者 MikaHakkine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