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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0-08 2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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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標題 [新聞] 遊覽車司機猝死撞毀賓士車 2幼子慘遭求
時間 Sun Oct  8 20:44:41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遊覽車司機猝死撞毀賓士車 2幼子慘遭求償326萬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野柳風景區外3月6日發生陸客團遊覽車衝撞民宅事件,事發原因是司機陳俊男心肌
梗塞猝死,所幸車上22名乘客均無大礙。被遊覽車撞毀賓士座車的林姓男子事後向台北地
院提告,請求陳俊男東家寶泰通運公司賠償326餘萬元,而為適用《民法》請求連帶賠償
責任的規定,還追加了陳俊男的一對國小子女為被告,案件引發關注。


國道5號南港系統
交流道今年2月13日發生蝶戀花翻車事件,釀成33死11傷慘劇,促使社會注意到遊覽車安
全及司機過勞的問題。無獨有偶蝶戀花事件隔月,又發生一起遊覽車司機疑因過勞而猝死
衝撞民宅案,肇事遊覽車案發當時載著來自中國吉林省的22名陸客,展開8天7夜的第2天
行程,一早參觀完野柳要轉往故宮時,竟在駛出風景區大門約500公尺處失控衝撞民宅。

肇事司機陳俊男(44歲)當時要駛進一處左轉彎道,卻沒轉彎而以時速40公里撞擊前方民
宅,且現場沒有煞車痕跡,昏迷的陳俊男被送台大醫院金山分院急救仍不治死亡,因為無
明顯外傷,被研判是心肌梗塞猝死而肇事。


遭遊覽車撞毀賓士座車的林姓男子事後向寶泰
通運公司提告求償326萬餘元,且將陳俊男兩名年僅10歲、12歲的幼子也列為被告。對此
,陳俊男的妹妹陳淑蓮說,賓士車主求償案開兩次庭後,律師打電話來說不好意思,必須
把陳俊男的兩個小孩列為被告,才能一併對公司求償,雖然他們能夠能理解,但還是擔心
如果真的判連帶賠償,他們要拿什麼賠?他們希望公司可以負起責任,讓2個孩子安心長
大。


陳淑蓮指出,,事發後她查看哥哥的手機,才發現哥哥會心肌梗塞死在車上不是沒有
原因,陳俊男從1月19日開始接團,8天一團密集不斷,至3月5日出事,連續工作長達46天
,每天工作時間16、17小時,但寶泰公司卻撇清責任,指哥哥累了可以休息,至今沒有任
何理賠,他們已申請職災認定並向公司提告求償。陳淑蓮強調,「公司很沒有道義!我們
無法諒解這家公司!哥哥緊握方向盤至最後一刻,如果他沒有往民宅、賓士車衝撞,整車
的人都要下海了。」


陳俊男家屬的律師柯邵臻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有規定,雇主於
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檢,維護員工健康及安排可以負荷的工作,另《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法》也規定,員工因職災所受的損害雇主須負賠償責任,除非雇主可以證明無過失。

賓士
車主林男的委任律師黃中麟澄清,他們自始都是希望寶泰公司負責,可惜寶泰缺乏賠償誠
意,他們囿於《民法》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責任規定上的限制,只能將公司與司機同列被
告,事前已經有知會陳俊男妹妹,並非刻意刁難兩幼子,希望社會大眾能以冷靜跟客觀的
心態靜待司法判決。


寶泰通運既環遊國際旅行社負責人陸世秀則表示,陳俊男家屬現在根
本是在裝可憐博取同情,「吃飽飯沒事幹」到處去告狀,卻不講他們早就拿了公司一大筆
錢,「貪得無厭」而且「胡說八道」,「月薪不到3萬?你想有可能嗎?」「累死?才來
我們公司多久他會累死?」陸世秀認為全案就讓司法決斷,她不想再大費周章四處解釋。
(李奕緯、許淑惠/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1008/1218814/
遊覽車司機猝死撞毀賓士車 2幼子慘遭求償326萬 | 即時新聞 | 20171008 | 蘋果日報
[圖]
新北市野柳風景區外3月6日發生陸客團遊覽車衝撞民宅事件,事發原因是司機陳俊男心肌梗塞猝死,所幸車上22名乘客均無大礙。被遊覽車撞毀賓士座車的林姓男子事後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陳俊男東家寶泰通運公司賠償3 ...

 

5.備註:

遊覽車出車禍
司機活著是兇手,死了變成受害人
所以有的時候,司機家屬巴不得司機一起去死
司機只有跟乘客路人一起去死,司機家屬才有機會和其他被害人反控公司讓員工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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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a0605: 慘1F 10/08 20:45
iamsowei: 慘2F 10/08 20:45
x04nonesuchx: 這告不成吧3F 10/08 20:45
ANiZan9991: 智商4F 10/08 20:45
NVIDIA: 內文律師有說過,是因為要告旅行社 有道歉過5F 10/08 20:46
NVIDIA: 是法律上的問題
NVIDIA: 想也知道小孩賠不起
yanni999: 台灣遊覽車就是垃圾8F 10/08 20:47
nausea: 備註這樣?9F 10/08 20:47
pinhanpaul: "事前已經有知會陳俊男妹妹,並非刻意刁難兩幼子"10F 10/08 20:48
scarbywind: 律師說你要吃使你就要去吃?11F 10/08 20:48
login: 慘12F 10/08 20:49
jk01: 慘13F 10/08 20:50
zszsdd: 幼子能拋棄繼承嗎?還是保險賠償金給了會被法院扣押14F 10/08 20:50
avgirl: ......... 拋棄繼承就下莊惹15F 10/08 20:52
avgirl: 主要是司機名下財產值得讓小孩不拋棄繼承賠錢給對方嗎?
ivorysoap 
ivorysoap: 告不成啦 鬼島司法不意外17F 10/08 20:53
nowitzki0207: 心肌梗塞很衰啊18F 10/08 20:53
avgirl: 最可憐的是錢被大人拿走,債務由小朋友背~~~19F 10/08 20:53
abcgo: 就賸餘財產負清償責任20F 10/08 20:54
mahoro: 不用拋棄繼承啦 現在法律上都限定繼承啦21F 10/08 20:56
LoveMakeLove: 感人22F 10/08 20:56
mahoro: 就是你繼承多少就最多賠多少23F 10/08 20:57
fytnship: 立場問題 如果今天被撞爛得是你貴重的東西 你又怎麼想?24F 10/08 20:57
ivorysoap 
ivorysoap: 賓士車主才衰好嗎  你要死就去死撞我車幹嘛?25F 10/08 20:57
chaesbe: 推~ 司機家屬就是又想拿保險金又不想陪錢 在那凹過勞26F 10/08 20:58
fytnship: 算了 司機小孩是無辜的 不用賠了? 可以嗎?27F 10/08 20:58
ivorysoap 
ivorysoap: 旅行社也很衰 你要死就去死撞人家車幹嘛?28F 10/08 20:58
ivorysoap: 自己的身体不會顧 老板是有拿槍逼你開車逆?
gemboy: 告子女應該是訴訟手段搞與論壓力 業務過失告子女又告不成30F 10/08 21:01
nicoleshen: 賓士真衰,被害人被新聞寫的跟加害人一樣31F 10/08 21:02
verydolungbe: 法律已改限定繼承了好嗎?32F 10/08 21:04
lunhsuan: 休息搞不好就沒工作了33F 10/08 21:06
gangs: 表姐部長不是說要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嗎34F 10/08 21:07
Becuzlove: 找賠償找到國小身上會不會太過分了@@35F 10/08 21:07
mahoro: 阿就繼承人阿 有什麼過分的?36F 10/08 21:13
emou: 什麼叫要死就去死  有些疾病發生是很突然的37F 10/08 21:13
mahoro: 小孩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阿38F 10/08 21:13
trywish: 直接衝下海,說不定問題還少點,畢竟是國家會出來坦。39F 10/08 21:14
a77520601: ivorysoap是反串?40F 10/08 21:14
trywish: 國家直接面對旅行社,想賴也很難賴的掉。業務過失因為被41F 10/08 21:14
trywish: 害人已死,應該直接不起訴。
emou: 應該就拋棄繼承了吧43F 10/08 21:15
jgjisnew: 噓記者標題44F 10/08 21:26
p1227426: 現在都 限定繼承  還有 月薪不到三萬開車真的 連去都不45F 10/08 21:29
p1227426: 用去
kbpoop: 賠不出來沒關係 小孩賣掉就好47F 10/08 21:30
qmaper: 看你要不要拋棄繼承啊 有房產的話就要斟酌了48F 10/08 21:32
sendicmimic: 這種我們恭請表姊勞動部長發言。49F 10/08 21:35
ganlinlowmo: 唉 記者50F 10/08 21:35
g76857: 推文的都沒看內文耶51F 10/08 21:39
stock0907 
stock0907: 送啦~平常逼車輾斃騎士跟路人,被寫上死亡筆記本惹52F 10/08 21:55
bathilda: 拋棄繼承就好了,除非有房子53F 10/0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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