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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7-07 14:34: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標題 [新聞] 工業用鹼泡海帶 負責人與共犯全緩刑
時間 Fri Jul  7 12:33:38 2017


工業用鹼泡海帶 負責人與共犯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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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17:31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即時報導


彰化市綜原有限公司被查出將工業級鹼粉賣給下游攤商泡魷魚、海帶,攤商知道工業級鹼
粉不能用於食品,卻為了讓魷魚、海帶賣相佳,仍長期使用工業級鹼粉,去年11月中遭到
彰化地檢署查獲,今年1月起訴3人。彰化地院日前判處綜原公司罰金10萬元,該公司葉姓
負責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2萬元;另兩名業者皆判有期徒刑6
個月,緩刑2年。


起訴書中指出,業者表示因工業級鹼粉泡出的海帶和魷魚乾賣相較佳,成本也比較便宜,
且認為水可將鹼粉沖洗乾淨,因此持續使用;綜原葉姓女負責人表示,她曾要林姓、蔡姓
攤商改用食品級鹼粉,但兩名攤商不願意,並表示就算她不賣,還是可以去別的地方買,
因此繼續販售。


法官認為,葉姓業者從事化學原料販賣20多年,蔡姓、林姓業者也從事食品加工業20多年
,都知道食品不得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葉女明知工業用鹼粉外包裝印有
「禁止用於食品」的標示,也知道蔡女與林男購買鹼粉用於加工海帶乾與魷魚乾,卻仍販
售給兩人,並使加工產品流入市場,供不特定消費者食用,可能導致人體功能受損,嚴重
傷害消費者健康及對食品業之信心。


法官計算葉女販售鹼粉給此2名業者的犯罪所得約2萬8200元,蔡女銷售海帶犯罪所得約52
萬5千元,林男銷售魷魚犯罪所得約35萬元。

彰化地檢署表示,因被告3人犯後態度良好,犯罪所得也不高,因此檢察官與3人申請協商
判決,3人獲得緩刑,依法若無違法或法定事由,檢方不得再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67996
工業用鹼泡海帶 負責人與共犯全緩刑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彰化市綜原有限公司被查出將工業級鹼粉賣給下游攤商泡魷魚、海帶,攤商知道工業級鹼粉不能用於食品,卻為了讓魷魚、海帶賣相佳,... ...

 

這樣也可以緩刑,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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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ch9111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亞洲只剩台灣沒有知名樂園的八卦?                          
 時間  Wed Dec 24 19:18:26 2014                                              
ineedadvice: 你把5566放在哪12/24 19:19
ineedadvice: ......看錯
KYALUCARD: ....要介紹眼鏡行嗎?12/2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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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iver: 台灣好棒!好幸福  黑心老闆的天下1F 07/07 12:34
Kobelephants 
Kobelephants: 文組果然是社會亂源2F 07/07 12:34
yan1979: 重罰2萬 不能再高了3F 07/07 12:34
js52666: 重罰口頭告誡3分鐘4F 07/0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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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beza: 台灣食安相關法令可以廢了5F 07/07 12:35
chanollili: 又是彰化地檢 裡面法官是不是都混吃等死6F 07/07 12:36
wild2012: 太棒了 不愧是鬼島! 讚讚讚7F 07/07 12:36
highyes: 鄉下地方  不意外8F 07/07 12:36
aqsss: 可以緩刑喔 才一年 誰會怕9F 07/07 12:36
g80123: 彰化不意外10F 07/07 12:36
cashliu: 無法證明吃屎有損身體健康11F 07/07 12:36
augm60: 台灣做黑心食品根本沒42不怕不怕12F 07/07 12:36
morgan13: 法師會嗆你看法條13F 07/07 12:37
pmdrt: 豪爽 又是彰化  根本食安保護地<314F 07/07 12:37
iComeInPeace: 盡量吃吧,反正還有更多沒報出來15F 07/07 12:38
KangSuat 
KangSuat: 韓國的海帶湯也會這樣嗎?16F 07/07 12:38
k1400: 食安聖地彰化17F 07/07 12:39
este1a: 民進黨好棒18F 07/07 12:41
em4: 查看看工業級原料的量19F 07/07 12:41
becareful: 幹,法官20F 07/07 12:42
ioupoiu: ...21F 07/07 12:44
LII1201: 重罰10萬及重判一年 廠~22F 07/07 12:51
greenpeter: 小吃美食聖地-胎輓23F 07/07 12:51
linzero: 台灣一些法令,罰則都太輕了。個人犯法可能不輕,公司罰24F 07/07 12:53
linzero: 一樣的錢根本不痛不癢
jiaching: 台灣美食就是讚26F 07/07 12:56
CostDown: 舊聞 2016-11 工業用碳酸鈉浸泡 彰化再現黑心海帶27F 07/07 12:57
udm: 這判決根本不食人間煙火吧。賣的人怎能控制買的人買去幹啥...28F 07/07 12:57
zszsdd: 應該在彰化賣吃的29F 07/07 12:57
udm: 結果賣的人被判得比買的人還重!!!!!30F 07/07 12:57
udm: 而且賣的人都有提醒買的人不可用於食品了...賣的人又不是檢警
Shakerzero: 這種金額頂多叫黑心食品所得稅32F 07/07 12:59
udm: 能確定買的人是用於食品...如果要怪賣的人沒去檢舉還算可以,33F 07/07 12:59
udm: 但問題的終點都是買的人用於不正當的地方...這又不像火藥是管
udm: 制品,拿這點去怪賣的人,而不是怪買的人,實在太奇怪了。
asdqw: 沒事兒沒事兒36F 07/07 13:03
no1361: 拉G37F 07/07 13:03
logojuju55: 法官不意外38F 07/07 13:08
toshiba5566: 恐龍法官萬歲!垃圾菜英文司改大成功!39F 07/07 13:15
kevin56: 法官都吃不到這些東西嗎…40F 07/0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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