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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專訪》不在場、過世也能簽名? 亞泥礦場
時間 Mon Jun 19 11:28:54 2017
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18/89613
專訪》不在場、過世也能簽名? 亞泥礦場土地這樣「合法」取得 | 新頭殼 newtalk 導演齊柏林過世前心繫亞泥新城山礦場,「撤銷亞泥違法展限」連署破20萬人,「新頭殼」專訪2014年起協助太魯閣族人與亞泥纏訟的律師謝孟羽,描述亞泥如何藉由不在場、過世卻能簽名等爭議手法與行政瑕疵,大量取得太魯閣族人原保地,以致引發的漫長爭訟歷程。14日亞洲水泥在官網上公布30道Q&A, ...
2.原文內容:
專訪》不在場、過世也能簽名? 亞泥礦場土地這樣「合法」取得
導演齊柏林過世前心繫亞泥新城山礦場,「撤銷亞泥違法展限」連署破20萬人,「新頭殼
」專訪2014年起協助太魯閣族人與亞泥纏訟的律師謝孟羽,描述亞泥如何藉由不在場、過
世卻能簽名等爭議手法與行政瑕疵,大量取得太魯閣族人原保地,以致引發的漫長爭訟歷
程。
」專訪2014年起協助太魯閣族人與亞泥纏訟的律師謝孟羽,描述亞泥如何藉由不在場、過
世卻能簽名等爭議手法與行政瑕疵,大量取得太魯閣族人原保地,以致引發的漫長爭訟歷
程。
14日亞洲水泥在官網上公布30道Q&A,其中在「礦業用地是否合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使用
權」一題中,指出「一切礦業用地取得程序均為合法。」一句話讓謝孟羽律師爆氣,出示
歷史文件娓娓道來亞泥取得太魯閣族原保地的歷史。
權」一題中,指出「一切礦業用地取得程序均為合法。」一句話讓謝孟羽律師爆氣,出示
歷史文件娓娓道來亞泥取得太魯閣族原保地的歷史。
太魯閣族傳統領域大理石礦產豐富,亞泥1973年看上太魯閣族傳統領域新城山,從此開啟
了緊鄰礦場不到500公尺、富世村太魯閣族人的悲慘命運。謝孟羽指出,根據族人表示,
亞泥在這裡開了3到4次協調會,但僅剩1973年6月14日協調會的會議紀錄留存,協調會後
,亞泥主張他們已取得土地。
了緊鄰礦場不到500公尺、富世村太魯閣族人的悲慘命運。謝孟羽指出,根據族人表示,
亞泥在這裡開了3到4次協調會,但僅剩1973年6月14日協調會的會議紀錄留存,協調會後
,亞泥主張他們已取得土地。
謝孟羽表示,然而2012年原民會的訴願決定書中指出,秀林鄉公所與花蓮縣政府在1973年
6月13日召開協調會中,只強調亞泥設廠的種種好處,未清楚揭示不能繼續耕作與使用原
保地,從會議記錄看不出來有全體同意過拋棄權利。
6月13日召開協調會中,只強調亞泥設廠的種種好處,未清楚揭示不能繼續耕作與使用原
保地,從會議記錄看不出來有全體同意過拋棄權利。
在此之前,1966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開放原住民登記「山地保留地」,依據「臺灣省山地
保留地管理辦法」,只要於登記耕作權後繼續耕作滿「10年」,就可以無償取得土地所有
權;1991年該辦法廢止,由「山胞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取代,即現在的「原住民保留地
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經營或自用滿「5年」,就可以向鄉
鎮市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保留地管理辦法」,只要於登記耕作權後繼續耕作滿「10年」,就可以無償取得土地所有
權;1991年該辦法廢止,由「山胞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取代,即現在的「原住民保留地
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經營或自用滿「5年」,就可以向鄉
鎮市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徐阿金是少數取得「耕作權」的族人,在他的土地謄本備註欄有「耕作權」註記。他在
1968年6月31日取得耕作權,到1973年6月31日滿5年,這年剛好是亞泥來的那一年,但還
在協調尚未設廠。謝孟羽表示,徐阿金接連向鄉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鄉公所卻以「
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為由不讓他登記。「那個年代,亞泥重機械上去了,誰又能怎樣
呢?」謝孟羽無奈說。
1968年6月31日取得耕作權,到1973年6月31日滿5年,這年剛好是亞泥來的那一年,但還
在協調尚未設廠。謝孟羽表示,徐阿金接連向鄉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鄉公所卻以「
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為由不讓他登記。「那個年代,亞泥重機械上去了,誰又能怎樣
呢?」謝孟羽無奈說。
謝孟羽說,沒有取得「耕作權」登記的「沒救了」;但即使是像徐阿金有取得「耕作權」
登記的;接下來卻開始面對亞泥提出的「土地面積拋棄書」,亞泥藉由一份份有著族人簽
名、蓋章的拋棄同意書,送到秀林鄉公所蓋章,讓鄉公所辦理「耕作權塗銷登記」。
登記的;接下來卻開始面對亞泥提出的「土地面積拋棄書」,亞泥藉由一份份有著族人簽
名、蓋章的拋棄同意書,送到秀林鄉公所蓋章,讓鄉公所辦理「耕作權塗銷登記」。
謝孟羽指出,拋棄書中的簽名字跡都是同一人,此外,居民「楊金香」的拋棄同意書上,
註明「人不在此」卻留下簽名;甚至族人賴秀弘1970年就過世,1973年的拋棄同意書上卻
有他的簽名,「是誰幫他簽的?」他痛批。族人楊金香也向他強調,她從未看過拋棄書,
拋棄書上卻有她的簽名與蓋章,讓楊金香困惑說「章是哪來的?」。
註明「人不在此」卻留下簽名;甚至族人賴秀弘1970年就過世,1973年的拋棄同意書上卻
有他的簽名,「是誰幫他簽的?」他痛批。族人楊金香也向他強調,她從未看過拋棄書,
拋棄書上卻有她的簽名與蓋章,讓楊金香困惑說「章是哪來的?」。
章與簽名是哪來的?2012年的訴願審議會給出了部分答案,當時承辦人秀林鄉公所江學良
技士在訴願審議過程說,有關簽名部分,「62年的6、7月吧,他(亞泥顧問楊濟華)全部
整理後都有蓋章。......我發覺到有很多案件是一人筆跡,我從來沒有蓋過章,幫他們簽
名。」但後來又說「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是不是一個人,完全地不曉得,所以我個人來講,
是不是有偽造我不曉得。」
技士在訴願審議過程說,有關簽名部分,「62年的6、7月吧,他(亞泥顧問楊濟華)全部
整理後都有蓋章。......我發覺到有很多案件是一人筆跡,我從來沒有蓋過章,幫他們簽
名。」但後來又說「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是不是一個人,完全地不曉得,所以我個人來講,
是不是有偽造我不曉得。」
即使土地面積拋棄書有瑕疵,他仍蓋下了「見證人」的章,「亞泥派張先生,我去到辦公
室幫他蓋章,全部一大疊送到鄉公所,......他整塊一疊全部丟給我,如果我不蓋章,那
族人會不會發脾氣?所以我當時就辦,居然有這個蓋章。當然我是見證人,就發給我兩本
冊子......」訴願審議會議記錄中這樣寫到。
室幫他蓋章,全部一大疊送到鄉公所,......他整塊一疊全部丟給我,如果我不蓋章,那
族人會不會發脾氣?所以我當時就辦,居然有這個蓋章。當然我是見證人,就發給我兩本
冊子......」訴願審議會議記錄中這樣寫到。
訴願決定書顯示,江學良陪同亞泥去挨家挨戶拜訪族人幾次,但有去的幾次沒有親眼見到
族人在「拋棄書」上簽名、蓋章,因此也沒有當場蓋見證人的章,後來亞泥拿一疊拋棄書
、承諾書要他蓋見證人的章,他發現亞泥提出的一疊拋棄書簽名似乎是同一人,但他本人
無法證明有無偽造,更沒有經手偽造。
族人在「拋棄書」上簽名、蓋章,因此也沒有當場蓋見證人的章,後來亞泥拿一疊拋棄書
、承諾書要他蓋見證人的章,他發現亞泥提出的一疊拋棄書簽名似乎是同一人,但他本人
無法證明有無偽造,更沒有經手偽造。
1999年亞泥第二次展限新城山礦場許可時,換成原民會要折磨族人,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
民事訴訟,要塗銷族人「耕作權」。當時抗爭很大,2000年花蓮地方法院判原民會敗訴,
法官雖然未指出簽名是否偽造,但認為即使「拋棄書」為真,也不具法律效力,必須去地
政事務所辦理,因此族人耕作權仍在。但謝孟羽說,族人有耕作權仍無「所有權」,還是
進不去自己的土地。
民事訴訟,要塗銷族人「耕作權」。當時抗爭很大,2000年花蓮地方法院判原民會敗訴,
法官雖然未指出簽名是否偽造,但認為即使「拋棄書」為真,也不具法律效力,必須去地
政事務所辦理,因此族人耕作權仍在。但謝孟羽說,族人有耕作權仍無「所有權」,還是
進不去自己的土地。
就當抗爭出現一絲希望時,2003年「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的發起人田春綢女
士中風了,「核心人物一倒,整個運動就消退了。」謝孟羽說。他說,2004年蠻野心足生
態協會進場,一方面從抗爭轉向到法律訴訟為主,一方面族人還是繼續申請所有權移轉,
鄉公所則始終擺爛,繼續拒絕族人申請。
士中風了,「核心人物一倒,整個運動就消退了。」謝孟羽說。他說,2004年蠻野心足生
態協會進場,一方面從抗爭轉向到法律訴訟為主,一方面族人還是繼續申請所有權移轉,
鄉公所則始終擺爛,繼續拒絕族人申請。
謝孟羽指出,鄉公所打回票的方式都是「現況非申請人使用」。在耕作權或地上權取得後
「經營或自用滿5年」,族人提出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後,鄉公所會交由「原住民保
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做審查,然後報縣政府核定。鄉公所在實務上採取「四鄰證明
」,即找該筆土地「前後左右鄰居」,證明申請人確實有使用土地;但鄉公所說,現在就
是亞洲水泥在用,族人沒有實際使用土地的事實。
「經營或自用滿5年」,族人提出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後,鄉公所會交由「原住民保
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做審查,然後報縣政府核定。鄉公所在實務上採取「四鄰證明
」,即找該筆土地「前後左右鄰居」,證明申請人確實有使用土地;但鄉公所說,現在就
是亞洲水泥在用,族人沒有實際使用土地的事實。
鄉公所這樣的主張,直到2012年原民會的訴願決定,才又現一絲曙光。訴願決定書中,原
民會主張「訴願人能否依法申請取得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繫於是否曾自行耕作或利用滿五
年。」;也就是說,只要族人「曾」耕作或利用滿5年,應可申請並取得土地所有權。
民會主張「訴願人能否依法申請取得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繫於是否曾自行耕作或利用滿五
年。」;也就是說,只要族人「曾」耕作或利用滿5年,應可申請並取得土地所有權。
謝孟羽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因此開始調出「空照圖」,藉由5年空照圖的比對,證明族人
確實有使用土地滿5年,沒想到,即使到現場向鄉公所解釋,「鄉公所仍然始終不願按照
原民會訴願結論做適法認定,讓族人在法庭間流浪。」謝孟羽痛批。族人持續申請無果,
於是開啟了下一波抗爭。
確實有使用土地滿5年,沒想到,即使到現場向鄉公所解釋,「鄉公所仍然始終不願按照
原民會訴願結論做適法認定,讓族人在法庭間流浪。」謝孟羽痛批。族人持續申請無果,
於是開啟了下一波抗爭。
2014年時,亞泥冠名贊助太魯閣馬拉松,部落年輕人不滿發起「為太魯閣族人而跑」,號
召跑者響應,到12月13日路跑舉行前夕,謝孟羽說,12月10日花蓮縣長傅崑萁突然「迷途
知返」,縣政府直接把「土地所有權狀」還給族人楊金香與徐阿金,說要好好使用。亞泥
認為土地所有權不該還給族人,提起訴願要求花蓮縣政府撤銷把土地所有權還給族人的行
政處分,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在2017年1月12日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召跑者響應,到12月13日路跑舉行前夕,謝孟羽說,12月10日花蓮縣長傅崑萁突然「迷途
知返」,縣政府直接把「土地所有權狀」還給族人楊金香與徐阿金,說要好好使用。亞泥
認為土地所有權不該還給族人,提起訴願要求花蓮縣政府撤銷把土地所有權還給族人的行
政處分,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在2017年1月12日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然而,即便2014年傅崑萁還了2張權狀,2017年亞泥行政救濟也敗訴,謝孟羽說,後續又
有6戶提出申請,包含還我土地運動發起的田春綢,但鄉公所還是對原民會訴願決定書中
的法律見解視若無睹,雖然去(2016)年曾找他去鄉公所談,他也提出「四鄰證明」與「
空照圖」證明確實曾耕作、利用滿5年,鄉公所仍然持續以「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一
句話,不斷做出不符合要件的認定。
有6戶提出申請,包含還我土地運動發起的田春綢,但鄉公所還是對原民會訴願決定書中
的法律見解視若無睹,雖然去(2016)年曾找他去鄉公所談,他也提出「四鄰證明」與「
空照圖」證明確實曾耕作、利用滿5年,鄉公所仍然持續以「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一
句話,不斷做出不符合要件的認定。
謝孟羽無奈說,「這是政治現實問題」,畢竟權力握在鄉公所手上,後面的人要他做什麼
認定就做什麼認定。於是族人只能在行政機關的怠惰、互踢皮球中,繼續在行政程序中流
浪,無法回到自己的土地上耕作,更無法取得自己的土地所有權。謝孟羽最後說,雖然鄉
公所有表示要原民會做出解釋,但原民會一直沒做出解釋,而「現在鄉公所的承辦人又換
了,感覺一切又要重來了。」
認定就做什麼認定。於是族人只能在行政機關的怠惰、互踢皮球中,繼續在行政程序中流
浪,無法回到自己的土地上耕作,更無法取得自己的土地所有權。謝孟羽最後說,雖然鄉
公所有表示要原民會做出解釋,但原民會一直沒做出解釋,而「現在鄉公所的承辦人又換
了,感覺一切又要重來了。」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人不在場,亞泥能得到他的簽名
就算人死了,亞泥也能得到他的簽名
在台灣,財團權力大到能通鬼神
在台灣,徐旭東這麼有辦法,股民不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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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開天眼覷紅塵,可憐身是眼中人 http://tinyurl.com/nqpr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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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崩崩1F 06/19 11:30
推 : 歐印2F 06/19 11:32
※ 編輯: anti87 (125.224.104.176), 06/19/2017 11:33:41推 : 無恥官商勾結掏空台灣3F 06/19 11:35
→ : 政府審核有過就是可以la4F 06/19 11:36
推 : 拉機5F 06/19 11:36
推 : 徐的權力大到可以讓蔡當不了總統6F 06/19 11:36
→ : 開發評估會議記錄順便調出來看 希望還在7F 06/19 11:36
→ : 簡單來說, 徐就是台灣地下總統8F 06/19 11:36
→ : 比起藍營對徐還有控制力, 綠營算是被徐控制了
→ : 比起藍營對徐還有控制力, 綠營算是被徐控制了
推 : 可以養魚欸10F 06/19 11:37
推 : 上週空到現在,續空!!!11F 06/19 11:39
→ : 是我就不去控制濾贏 控制特定立委跟公務員就好12F 06/19 11:40
→ : 閱。13F 06/19 11:40
推 : 空....空單續抱, 連續劇還沒結束。14F 06/19 11:42
推 : l大...台灣官員的悲哀就是有過糾葛,終身被控15F 06/19 11:51
→ : 你一次抗拒不了誘惑,吃了果實,終身都要吃
→ : 再也沒有洗白的機會
→ : 你一次抗拒不了誘惑,吃了果實,終身都要吃
→ : 再也沒有洗白的機會
→ : 而且還要看體系是誰建構出 這些老傢伙都走在前面18F 06/19 11:55
→ : 有的還過世就是惹
→ : 有的還過世就是惹
推 : 偽造文書 告死他20F 06/19 11:57
→ : 之前po文說合法那位還睡得好嗎?21F 06/19 11:59
推 : 這週卡提諾新聞你可以看一下那個簽名的議長!22F 06/19 12:01
→ :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23F 06/19 12:08
噓 : 你不知道祖靈也有投票權嗎? 必竟他們也世居在哪24F 06/19 12:10
→ : 裡。
→ : 裡。
→ : 這麼嗆,收回特許權,有礦場展延也沒用,哇哈哈哈26F 06/19 12:11
推 : 有誇張到. 如果是當事人,能對抗嗎?27F 06/19 12:14
→ : 請法院傳喚死者28F 06/19 12:15
推 : ...29F 06/19 12:16
噓 : 不是有人超會護航 說亞泥完全合法?30F 06/19 12:24
推 : 垃圾31F 06/19 12:34
推 : 有特權好爽32F 06/19 12:38
推 : 負責人已退休,查無不法33F 06/19 12:46
推 : 死人還可爬起來簽名喔?噓噓東真是神通廣大,有云:34F 06/19 13:11
→ :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道理!
→ :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道理!
噓 : 噓噓東:以前不是我弄的我不清楚 不過我現在很愛呆36F 06/19 13:12
→ : 完
→ : 完
推 : 100多個地主的土地拋棄書 簽名筆跡都一樣 連已死的38F 06/19 13:21
→ : 地主簽名都有 鄉公所竟然核可 不是官商勾結是什麼
→ : 地主簽名都有 鄉公所竟然核可 不是官商勾結是什麼
推 : 利多消息,政府扶持企業比種花還賺欸40F 06/19 13:27
推 : 原來是穢土轉生啊~41F 06/19 13:29
推 : 亞泥神通廣大 連祖靈都爬起來簽同意書42F 06/19 13:32
→ : 一定又是查無不法43F 06/19 13:38
噓 : 大概有請到通靈少女44F 06/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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