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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25 17:59: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nple ((  ̄ c ̄)y▂ξ)
標題 [新聞] 「恐龍咖啡」引發網友點餐熱議 呂炳宏:
時間 Sun Jun 25 14:17:52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恐龍咖啡」引發網友點餐熱議 呂炳宏:有空歡迎來點一杯

3.完整新聞內文:
媽媽嘴咖啡老闆呂炳宏,因謝依涵殺人案一事逆轉聲名大噪,但沒想到最高法院
民事判決判呂炳宏須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368萬餘元,呂炳宏對此一判決
相當不滿,這兩天在媽媽嘴咖啡推出了新品,「食穀不化」的「恐龍咖啡」。消息
一出,網友非常興奮,紛紛表示許多意見,但呂炳宏表示,目前他只想專心打官司
提起再審,並希望靠著恐龍咖啡努力還債。



媽媽嘴咖啡因4年前八里店女店長謝依涵,殺害常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妻,還嫁禍給
老闆呂炳宏等人,害呂男被聲押生意停擺,但檢警釐清後,發現謝依涵才是主謀,讓
呂男得以重生,八里媽媽嘴也成為熱門景點,媽媽嘴也在淡水開了分店,但最高法院

15日判定呂炳宏須賠償368萬元。而呂炳宏也多次表達不滿,並在此時推出了「恐龍咖啡」。



記者24日下午前往淡水媽媽嘴咖啡,呂炳宏點了一杯招牌媽媽嘴咖啡,跟一杯恐龍咖啡
做比較。「恐龍咖啡」以咖啡為底,上層為綿密奶泡,支撐著麥芽穀粒,喝下一口,相
對原味的媽媽嘴咖啡來說,「恐龍咖啡」的味道偏苦,而且麥芽穀粒不好咀嚼,得跟咖
啡一起吞下。難怪呂炳宏說這杯咖啡「食穀不化」。呂指當初研發時,想跟大家訴說心
中的苦悶,才研發「恐龍咖啡」。


「恐龍咖啡」消息一貼到Ptt八卦板上,網友非常興奮,紛紛提出有趣的菜單。
有網友想要一杯「可教化咖啡」、或是來一份「應注意而不注意大利麵」、
「不當雞鴨腿」,並希望可以在法院前面開分店,或是可以叫十杯外送到法院指名
送給法官,認為這是「文創咖啡」,「改天有空我一定去支持他」。


對於「恐龍咖啡」引發Ptt鄉民熱烈回應,呂炳宏表示,謝謝大家的熱烈回應,但目前
他所要做的事,還是希望以「恐龍咖啡」賣得好,還有案件的再審為前提,對於網友的
支持他也看到了,也非常感謝,但目前沒有餘力做其他事了,畢竟身上還有近千萬債務
得負責,「希望大家有空,來喝媽媽嘴來喝這杯恐龍咖啡,就當作是對我的支持吧。」
(楊景名/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25/1147295/
謝依涵殺人卻判他賠 呂炳宏推「恐龍咖啡」拼賺錢 | 即時新聞 | 20170625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媽媽嘴咖啡老闆呂炳宏,因謝依涵殺人案一事逆轉聲名大噪,但沒想到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判呂炳宏須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368萬餘元,呂炳宏對此一判決相當不滿,這兩天在媽媽嘴咖啡推出了 ...

 

5.備註:  為什麼不來個恐龍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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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JrNL-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371541.A.FB4.html
headcase: 文組法官 ㄏㄏ 文組果然垃圾1F 06/25 14:20
a103232: 跟風流行完就沒人理了2F 06/25 14:20
momo1244: 將軍我一定會判你有罪3F 06/25 14:20
yonbun: 沒有謝依韓式炸雞嗎4F 06/25 14:21
tchialen: 靠謝紅起來 分擔一點應該的5F 06/25 14:22
※ 編輯: kinple (114.136.195.74), 06/25/2017 14:25:30
j55888819: 果然就算是低能兒也能成為文組的菁英6F 06/25 14:22
qweertyui891: 文創商品7F 06/25 14:23
dahlia7357: 殺人文創8F 06/25 14:24
av08: 文組誤國9F 06/25 14:27
light20735: 支持!10F 06/25 14:28
r431603816hm: 請立法再犯者法官也要負連帶責任11F 06/25 14:30
Bode123: 兩三年前騎腳踏車經過 人潮好多12F 06/25 14:37
belleb05588: 自從那件事之後 生意變超好  債應該很快還完13F 06/25 14:39
ddabc1234: 律師幫辯護的客戶殺人 律師要被判刑,法官判無罪的人14F 06/25 14:40
ddabc1234: 殺人 法官要被判刑。
b54102: 法官會判賠真的不知道邏輯在哪16F 06/25 14:43
kissung: 真—文創17F 06/25 14:49
dannypooh: 依照法條就是要連帶賠償  不爽大家去改法條的  只會在18F 06/25 14:49
dannypooh: 網路上嘴砲 呵呵
sionxp: 防止員工殺人sop20F 06/25 14:56
sunnydragon7: 判交保後嫌犯跑路的,那法官怎麼處理?21F 06/25 14:57
bigmango: 法條有問題嗆一下而已,樓上玻璃心碎滿地?22F 06/25 15:04
ainor: 判決愈脫離常態,念法的才有工作啊23F 06/25 15:19
ciplu: 不是法條有問題,而是為啥要用這條法來判,明明殺人跟利用24F 06/25 15:20
ciplu: 職務犯罪是差很多的事,卻畫上等號
ciplu: 難道未來任何公司的員工利用跟職務相關的手段殺人,老闆都
ciplu: 要賠錢嗎?
FF14: 推文一堆分不清民事和刑事的28F 06/25 15:31
atsea: 法官輕判致受刑犯期間內再犯案 應受連帶性之賠償責任29F 06/2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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