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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17 08:44: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difiel (尖頭麵)
標題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
時間 Fri Jun 16 23:41:37 2017


蘋果日報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

李維剛/執業律師

媒體報導「媽媽嘴」案,最高法院判決謝女應和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股東,需要連
帶賠償其中一位死者的母親368萬元。相關報導一出,一片譁然。大家可能開始想著:法
官是不是亂判?台灣法律真是個笑話等……為何員工殺人,老闆也要賠償呢?




其實這樣的判決並不罕見,也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
先我們來看一下《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
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
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這個條文內容主要保
障被害人能獲得求償的權利。當初的立法考量在於,雇主的經濟多半比員工和一般民眾有
優勢,當員工在執行工作職務時,不小心侵害別人身體健康或財產,往往無法負擔高額的
賠償金,身為員工的老闆,應較有辦法支付,並且,老闆也有義務要監督員工在工作時的
行為,所以也將老闆列入與員工一起連帶賠償。

但重要的是,法律也有規定,如果老闆能證明員工工作時,已經盡了注意義務,例如制定
員工工作守則,規定哪些事情該做不該做、落實教育訓練……等,以避免上述的事情發生
,老闆是可以主張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的。那萬一老闆確定要賠償責任怎麼辦?根據《民
法》188條第3項,老闆賠償完後,可再向員工求償,所以負最終責任的還是員工。

讓我們回到媽媽嘴一案,法院認為謝依涵在上班時間,藉由「工作職務機會」,在飲料內
下安眠藥,且其他員工在案發當日,也看到被害的二人後來神情有異、身體不適。這時候
如果媽媽嘴平時有建立並落實完善的教育訓練:顧客身體發生不適時,員工的通報及處理
流程,老闆就可依據公司的這個機制,主張爭取免責。

其實生活中我們也常聽聞類似的判決:公司的司機在送貨時,與他人發生車禍,法院基於
公司與司機具有雇傭關係,因此判公司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這時候要注意的是,《民法
》第188條在經過多年的法院判決及學說見解後,解釋為「不管是公司或者在沒有成立公
司的情況下,以個人身分雇請員工,甚至只要外觀穿了公司的制服或駕駛公務車,與人發
生車禍等,法律都會認定具有雇傭的關係。並且,只要『外觀上』是執行工作的相關事項
,也都會被認為在執行工作職務。」


「媽媽嘴案」是一場悲劇,就算被害人子女、父母獲得法院判決能獲得賠償,也無法撫平
被害人家屬的傷痛。雖然媽媽嘴老闆的確是被牽連,但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並不是法律
的謬誤或法官亂判。這件事也提醒各位老闆,要好好的制定員工守則、落實教育訓練,因
為您負有監督的義務,否則萬一將來員工在外面撞倒人、打傷人等發生糾紛,老闆可能要
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的!



https://goo.gl/QPjsi4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 │即時新聞│20170616│蘋果日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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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G_mpu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7699.A.E3F.html
BF109Pilot: 法律人的問題在 他們說什麼都好長讓你懶得看XD1F 06/16 23:43

因為鄉民最喜歡看媒體標題下結論阿,但律師出來解釋又不看XD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44:10
ynd: 個人行為還要灌在別人身上。   老闆有叫妳去殺人嗎?2F 06/16 23:43
Mradult: 最後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啦,沒門神的老闆自求多福吧3F 06/16 23:44
f124: 一堆廢文是想解釋什麼4F 06/16 23:44
gold97972000: 希望可以分段上色5F 06/16 23:44
winu: 推f124  哈哈6F 06/16 23:45
ynd: 業務過失與謀殺居然混一起7F 06/16 23:45
winiS: 看一看其實滿能接受的 一對老夫妻在你店裡被下藥帶回家8F 06/16 23:45
just8811: 鄉民不是都法律專家嗎?9F 06/16 23:45
somehog: 頂新老董表示:請對律師很重要的啦~10F 06/16 23:45
winiS: 整間店沒人通報沒人送醫 這責任要算老闆一份11F 06/16 23:46
這就是死者家屬的律師一直打得點,二審才可以翻盤。
Mradult: 呂秋遠律師的見解還比較有點出問題點12F 06/16 23:46
ynd: 法官根本白癡13F 06/16 23:46
airflow: 所以她殺人時是在執行業務內的工作? 還是假職務之便?14F 06/16 23:46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47:33
doomx: 大家快揪團去事務所打工阿~~15F 06/16 23:47
taiwan009 
taiwan009: 真的是亂判無誤,硬套188條16F 06/16 23:47
g8330330: 又不是執行業務過失殺人,也能扯在一起講17F 06/16 23:48
winiS: 就是相對頂新來看 台灣對老闆卸責實在太方便18F 06/16 23:48
g8330330: 今天貨運司機撞傷人,老闆幫忙賠很正常19F 06/16 23:48
cca1109: 亂判啊20F 06/16 23:49
g8330330: 若是開車去尋仇,老闆為何要幫忙賠?21F 06/16 23:49
沒錯,客運司機撞傷人,老闆在家裡公司認真上班也是要連帶,不然
死者家屬跟沒資力的司機哪要的到錢...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50:26
kingbing: 法條解釋與玩弄文字,法律人自己真的分的清楚。各說各22F 06/16 23:50
ynd: 一般來說。通常老闆會讓保險賠,開車者賠剩餘與刑事23F 06/16 23:50
kingbing: 話而已,到後來還不是法官的心證。24F 06/16 23:50
taiwan009 
taiwan009: 所謂外觀看似執行業務,那也只是推定執行業務而已,實25F 06/16 23:50
taiwan009: 際上若不是當然就不是
就是因為推定,所以媽媽嘴沒有舉反證免責就須負責阿。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然你以為檢察官起訴的案子,法官都要照單全收判有罪嗎...這就是檢察官
起訴的難處,沒充足證據起訴換10個法官也只能判無罪。
dnek: 整個問題的爭點就是對職務上行為的定義27F 06/16 23:51
ynd: 因為員工沒錢賠,找車主,車主就是老闆。還是得賠28F 06/16 23:51
Levelmax99: 根本就是硬套法條29F 06/16 23:51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53:28
doomx: 法條不就是留給法官玩弄的嗎?30F 06/16 23:51
winiS: 貨運在外 咖啡館在內 這對比也太奇怪31F 06/16 23:51
ynd: 就算尋仇最後員工沒錢賠,老闆還是要賠32F 06/16 23:52
ynd: 尋仇這時因為老闆是車主也是雇主
Mradult: 什麼狀況都要通報乾脆老闆自己顧店就好34F 06/16 23:53
kerodo: 學校教出殺人犯。學校要賠償。明明就品行偏差了。卻還不注35F 06/16 23:53
kerodo: 意
king72433: 那凶手父母和教過凶手的老師們 是不是也該賠償37F 06/16 23:53
這就是因果關係的問題了,不然上帝創造人類不是也有罪嗎XD
ynd: 員工拍拍屁股走沒雇傭沒錢還是找車主38F 06/16 23:53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55:05
taiwan009 
taiwan009: 本案就是謝女和陳男私人曖昧引發仇恨侵害到媽媽嘴正常39F 06/16 23:54
taiwan009: 營業行為,不是媽媽嘴營業行為侵害到陳男夫婦,法官連
taiwan009: 事實都分辨不清
ynd: 所以請司機要駕照良民證比較妥當,尤其吸毒出去亂撞沒錢賠死42F 06/16 23:55
ynd: 你
winiS: 問題是咖啡店裡煮的 人從店裡送出去的 等於整間店都給謝當44F 06/16 23:55
因為犯罪著手地點在咖啡店,又是犯人工作時間。所以老闆很難免責,
若下班時間在店外私下把客人謀殺,那當然不關老闆的事情。
skywinner: 法律人最讓人不恥的就是 法律這樣講 真的換不同人但情45F 06/16 23:56
skywinner: 境相類似時 用法又不同 講他們又森77 覺得大家都法盲
winiS: 犯罪工具了 要完全卸責太超過47F 06/16 23:56
skywinner: 不識字看不懂法律 死不認錯不肯改48F 06/16 23:56
g8330330: 所以老板怎麼防範?每杯咖啡送毒物檢驗?49F 06/16 23:56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6/2017 23:57:57
False: 什麼鬼啊 這也扯到老闆 夠離譜的50F 06/16 23:57
g8330330: 法官倒是說說看如何防啊?51F 06/16 23:57
winiS: 客戶倒下報救護車啊52F 06/16 23:57
Mradult: 謝就故意為之了,0負評要別人怎麼察覺53F 06/16 23:57
g8330330: 用咖啡自動販賣會比較好54F 06/16 23:58
如同去醫院看病醫生過失致病人死亡,醫院院長在認真辦公也是要連帶阿。
為了要保護被害老百姓而要求資力較高的老闆,承擔加害人無資力清償的風險,
這就是台、日抄德國民法這條的初衷。不然路人被計程車撞死了,計程車司機
最好是賠得出錢,當然先找掛名靠行的公司(例如168、大都會)。懂了沒,
縱使大都會公司老闆兢兢業業的上班,還是要為計程車司機撞死人、甚至殺人
迷姦客人賠償。
※ 編輯: Edifiel (111.248.205.203), 06/17/2017 00:02:21
Mradult: 反正法條隨法官心證,見解不同都有理由可以講55F 06/17 00:00
leophior: 等謝依函坐牢出來.因為這個判決沒有人肯雇用她56F 06/17 00:00
ynd: 老闆請她還執行是服務客人業務,不是殺人業務57F 06/17 00:01
leophior: 她要因為這樣是再犯那一個人可以跟法官求償樓?58F 06/17 00:01
winiS: 台灣本來就法官說了算 不過至少這個可以接受59F 06/17 00:01
ynd: 這是硬套法條,老闆有派出殺人業務嗎?60F 06/17 00:02
Kazimir: 看了 根本純粹是鬼扯啊 有哪家公司的教育訓練是不能殺人?61F 06/17 00:02
ynd: 如果服務中不慎使客人死亡。老闆可能還得幫員工擔點責任62F 06/17 00:03
Mradult: 你都講過失了,謝是故意為之要怎麼防?63F 06/17 00:03
ynd: 也許員工付不出錢或是 不爽付寧願關,老闆多少還是會被捲進去64F 06/17 00:04
taiwan009 
taiwan009: 這案本質就不是受雇人殺顧客,而是肇因男女密友的私人65F 06/17 00:04
taiwan009: 恩怨,法官事實認識不清,判決自然有誤
ynd: 賠償67F 06/17 00:04
Kazimir: 國賠算了 整個教育體系生產產品有問題 國家應負連帶責任68F 06/17 00:05
ynd: 如果我是總統衛哨,然後我爽開槍殺一個路人69F 06/17 00:06
Mradult: 那我以後一定不請更生人,出事我還要賠錢70F 06/17 00:06
TomChu: 根本亂判71F 06/17 00:06
Kazimir: 法學教育宣傳不力 居然有人不知道不能殺人72F 06/17 00:06
ynd: 那總統是不是也要被關啊(笑)73F 06/17 00:06
ynd: 判決在邏輯最前面就是錯的了
mhfo3035: 又有低能兒在無限上綱75F 06/17 00:09
asters: 法律系誤國76F 06/17 00:12
DWR: 你所有舉出的例子都是過失 但謝本是蓄意 而且是有計畫性的77F 06/17 00:12
DWR:  扯什麼未善盡注意的職責太偏了
TANGLEE: 律師觀點又如何 說的頭頭是道  還不是要看當天法官心情如79F 06/17 00:13
TANGLEE: 何 或者口袋飽不飽  從社會觀點來看 這判決就是亂判 台灣
TANGLEE: 法律就是個笑話。看看吧 在這樣下去 未來台灣就不需要你
jim1122: 嘴炮一堆~台灣困境學法律的要負責82F 06/17 00:13
TANGLEE: 們這些律師跟法官了 覺得私刑當道83F 06/17 00:13
NTULioner: google一下這律師 再來決定他講的有沒有份量84F 06/17 00:13
qq204: 原來是繞口令阿 我還以為是判決書85F 06/17 00:19
carter0710: 老闆要賠錢,那生出殺人犯的父母哩!?86F 06/17 00:22
BanJarvan4: 不太意外台灣法匠就是這樣87F 06/17 00:25
dennis1203: 根本歐洲先進國家法律也這樣訂啊,法律有什麼問題?!88F 06/17 00:29
dennis1203: 哪家會有殺人業務,以前被砂石車撞死的人,不就公司要
dennis1203: 出來賠嗎,是說公司有叫司機撞死人?
ex1986512: 老版是連帶責任  可以向失職員工要錢91F 06/17 00:31
dennis1203: 大家好像都不喜歡連帶責任呢,若不小心成為被害人而求92F 06/17 00:32
dennis1203: 償無門的時候,再來看看要不要連帶,別忘了民事訴訟沒
ex1986512: 加重老闆責任  鄉民應該一直叫好  怎麼要反對呢94F 06/17 00:33
dennis1203: 執行到財產都是假的哦95F 06/17 00:33
xifaka: 砂石車撞死人是過失 是老闆沒職前訓練好 蓄意謀殺一樣?96F 06/17 00:41
ex1986512: 實務上 員工打客人  是可以要老闆先賠97F 06/17 00:45
raygod: 蓄意殺人跟意外撞死人差那麼多.98F 06/17 00:53
sazdj: 顧客身體不適要通報 這事情的教育訓練 責任在老闆身上 ?幹99F 06/17 01:01
sazdj: 你娘累,這明明是教育部的責任啊。那老闆要不要順便交員工
sazdj: 怎麼追女友啊
sazdj: 什麼都要老闆教 把員工當三歲小孩嗎?
scarbywind: ...開車你可以看駕照跟交通法規,要不要通報的準則哩?103F 06/17 01:04
scarbywind: 開店的店員是要考照護職照?
raytai: 不認同 謀殺能和業務過失致死相提並論嗎?這個案子不符合105F 06/17 01:05
scarbywind: 出車禍到最後都可以掰出過失掛在司機身上106F 06/17 01:06
scarbywind: 旁邊的店員沒通報是有啥過失可言?
libraghost: 原來咖啡店部分業務是殺人,以為演柯南喲108F 06/17 01:07
Kydland: 滿同意saz所說 判決書裡有寫到 被告方所提出的員工守則109F 06/17 01:18
Kydland: 沒有如何通報顧客在營業場所發生身體不適的程序
Kydland: 這的確有強人所難 但這又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Kydland: 因為法官問 被告方平常有沒有善盡監督教育的責任
Kydland: 被告方提出有員工守則當作證據 但員工守則是和泡咖啡等
Kydland: 店務雜事
Kydland: 證人證詞那邊也有提到 所有的員工都有發現異狀
Kydland: 包含他們有發現被害者身體反應怪 神色也怪 也發現謝女
Kydland: 回到店裡的時候身上有泥巴 也知道他換衣服
Kydland: 但從頭到尾所有員工都沒有去和被告方講
Kydland: 所以就被法官認定 你雇主平常疏於教導員工
Kydland: (被告方當時就在店後面的辦公房間)
ljames: 原來是沒教員工要養成打小報告的習慣,難怪成功的商人旁邊121F 06/17 01:37
ljames: 都要有個李蓮英
l337: 司機出禍如果是故意的也要賠? 在飲料下藥又是不小心的?123F 06/17 01:42
piliwu: 損害賠償本來就是有過失責任,自己不識字怪法官124F 06/17 01:54
piliwu: 連民法最基本的損害賠償都不知道的人是在跟人討論什麼
piliwu: 不尊重法律專業的人才有問題,自己不懂就說别人錯
gn02997179: 老實說比車禍硬要拗應注意而未注意還蠢,哪個老闆會一127F 06/17 02:28
gn02997179: 直盯著員工一舉一動?
piercingX: 一直講故意 是以為侵權行為只有過失沒有故意的嗎129F 06/17 02:29
piercingX: 過失都有責任了 故意怎麼可能沒責任
blacktea5566: 員工為了私人利益殺人 雇主賠償 ??????131F 06/17 02:32
howwong: 凹三小阿   客人不舒服不講有人會知道喔  操132F 06/17 03:04
piliwu: 故意過失都搞不清楚的人一直在說笑話133F 06/17 03:04
howwong: 其他員工或是老板會知道謝依函想殺人喔?134F 06/17 03:04
colenken: 今天法官判無罪,又會有律師出來講另一套135F 06/17 03:49
colenken: 搞的判決像在玩樂透,這樣的司法意義何在
who5566 
who5566: 大庭廣眾一個殺兩個 你跟我說老闆要負起監督責任 笑話137F 06/17 03:51
who5566: 法律人真的太奇妙 亂判也能被解釋合理真的沒救了
who5566: 法官拉坨屎 法匠還能修飾的乾淨完美
dderfken: 什麼時候才要讓法官自己國賠啦140F 06/17 03:54
needspace: 法律人自己踐踏自己141F 06/17 04:14
phew18: 不修法就只會被告訴方根據這條連坐法求償 不是法官的問題142F 06/17 04:23
alog: 原來不要殺人跟做一些有的沒的還要列入員工守則143F 06/17 04:33
alog: 他媽的幹!
daniel1309: 忽然感覺這判決說得通了:今天客人進到店裡消費、吃145F 06/17 05:06
daniel1309: 店裡的餐點,就可以當作信任這家店了。而不論是否員工
daniel1309: 私怨所為,客人因為店內餐點而身體不適,在客觀條件上
daniel1309: 的確能視為這間店的業務疏失,向店主要求賠償也是說得
daniel1309: 過去的。
aflan5420: 一堆法盲,連法條都看不懂150F 06/17 05:06
daniel1309: 至於店主要不要繼續向該員工求償,那就是勞資雙方之151F 06/17 05:09
daniel1309: 間的事情了...
toopure: d大優秀喔!153F 06/17 05:25
aflan5420: 只能說,理組人多讀點法律常識吧154F 06/17 05:29
imaclone: 問題是證明「員工在執行工作職務時」殺人啊155F 06/17 05:46
steelheart3: 受雇人因執行職務..... 謝某殺算執行職務? 肏156F 06/17 05:53
a82380: 連帶責任 管理員工 就有事呀157F 06/17 06:34
a82380: 這不是很正常嗎...吵p
nolag: 謝是謀殺,咖啡店只是他的工具159F 06/17 07:03
Kazimir: 病人是因為信任才進入這間醫院 結果直著進來橫著出去160F 06/17 07:10
Kazimir: 家屬理當可以因為這個業務疏失要求醫院賠償對吧?
Kazimir: 這種簡化因果的說法要怎麼接受啊。
peiring: 中肯163F 06/17 07:53
dendrimer: 智障連坐法164F 06/17 08:01
ghgn: 標準法匠 故意跟過失差很多165F 06/17 08:04
voster1017: 所以要對員工教育說不能下藥殺人就是了166F 06/17 08:19
bomda: 智障法條 哪個智障訂出來的167F 06/1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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