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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9-22 20:28: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標題 [新聞]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
時間 Sun Sep 22 18:24:22 2024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922000382-260118?chdtv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
04:10 2024/09/22 中國時報 賴佩璇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作出合憲判決,但判決提到,如沒直接故意,不得判死刑,即便直接故意
,仍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罪行規定。法界人士21日表示,間接故意的惡行並不
亞於直接故意,大法官把間接故意排除於死刑外,「很可笑」。如果有人在街上放一顆炸彈
,造成重大死傷,算不算是間接故意?不得判死嗎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美國為保障死刑犯所設計的各種程序保障,包括選任陪審員時不附理由
的排除權名額增加、禁止訴之主觀合併和客觀合併、量刑時必須調查被告的成長過程,不勝
枚舉,但就是沒有把間接故意排除。


法界人士說,街頭開槍掃射殺人,街頭放置炸藥引爆,都是間接殺人故意。所以,在廢除死
刑前,把間接故意殺人排除在死刑範圍之外,等於「在判司法死刑,讓人民嘲笑司法」。

舉例來講,湯景華2014年4月到新北三重小吃店用餐,他嫌店家服務態度不佳,引起老闆的
友人翁男不滿與他發生口角、拉扯,湯景華告翁男傷害,但法院判翁男無罪。湯景華因此懷
恨在心,2016年間買汽油到翁家外放火,翁男父母、胞姊、叔叔、嫂嫂與堂妹等共6人葬身
火海,至於翁男因當時正在軍中服役,逃過一劫。全案歷審從一審到更二審,都認定湯景華
犯案手段凶殘,奪走6條無辜人命,犯後未見悔意,4度判處死刑


上訴後,最高法院2021年7月1日自為判決,認定湯景華在騎樓放火燒機車時,並未打算要把
人燒死,但可預見火會延燒至屋內燒死人,即使如此也不在乎,屬「間接故意」,而非直接
故意,不符人權兩公約的「須直接故意殺人」才可判死刑的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
各界批判是為不判死找理由,罔顧司法正義


備註:
太棒了!

以後性侵時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騎樓放火燒死住宅一堆人

在街上放一顆炸彈引爆造成重大死傷,

街頭開槍隨機掃射殺人,

都算是間接殺人故意,
不得判死通通判無期
,稅金養25年後假釋出來回歸社會
,說不定像32刀砍死女友服刑8年的劉北元律師一樣成為司改委員

台灣要跟墨西哥一樣先進了!

反觀美國死刑定罪沒有把間接故意排除,

這禮拜五美國南卡羅萊納州執行藥物注射死刑,

31州還保有死刑制度
,未成年也可判終身監禁!

刑法上什麼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以下這篇應該解釋的很清楚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gUhZSm6T8eraGSJv/?mibextid=oFDknk
https://i.imgur.com/HsCprv0.jpeg
[圖]


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你的看法是?
[問卦] Yahoo民調82.8%不同意死刑釋憲結果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941221.A.859.html
[問卦] Yahoo民調82.8%不同意死刑釋憲結果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圖]
[圖]
[圖]
BMWi3 113 憲判字第8號判決 Yahoo民調82.8%不同意死刑釋憲結果 15.3%同意死刑釋憲結果 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你的看法? 順便做個八卦民調 你各位不同意死刑釋憲結果請按推 同意死刑釋憲結

中華民國憲法原旨有說投票表決時可以一票否決反民主嗎?

在另一批大法官變更違憲解釋前,

台灣會有許多模範計程車填補公理正義
,不會墨西哥化黑邦到處殺人對吧?
https://youtu.be/PhSD8QPQP7E?si=yB00KJp2CdFkC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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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qPGzYp2.jpeg
https://i.imgur.com/Xzj6NZm.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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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39.69 (臺灣)
※ 作者: BMWi3 2024-09-22 18:24:22
※ 文章代碼(AID): #1cx_1OJ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000664.A.4FA.html
justice2008: 正確啊 這個真的免死1F 114.32.14.43 台灣 09/22 18:24
justice2008: 釋憲講得很清楚了吧?
elec1141: 法界人士(X)  記者本人(O)3F 223.140.230.202 台灣 09/22 18:25
kasim15: 美國是多屌4F 123.50.45.70 台灣 09/22 18:29
nikewang: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表示:5F 207.65.204.208 日本 09/22 18:30
nikewang: 大法官還做出免死標準 只要你審判中 審
nikewang: 判後 伏法期間 若被驗出精神病 即使死刑
nikewang: 定讞都能免死
nikewang: 詹森林說死刑是魔鬼 但詹森林卻是披著法
nikewang: 律皮的另一個大魔鬼
tom77588: 賣股票不小心造成崩盤,害人自殺算不算11F 223.140.46.75 台灣 09/22 18:34
Thorvs: 別太苛責,已經比酒駕致死的刑責重了12F 114.36.234.211 台灣 09/22 18:37
berryc: 先不管間接故意還直接啦..精神病就無敵了13F 1.171.173.124 台灣 09/22 18:38
kenwufederer: 劉北元不就說明法律多可悲14F 42.70.228.49 台灣 09/22 18:39
H23324216: 司法官真的要有開除外部機制15F 111.71.119.232 台灣 09/22 18:44
linbsing: 有印象 要燒的沒死 燒死好幾個都算間接16F 106.64.113.162 台灣 09/22 18:49
super10000: 毫不在意跟對不特定人故意要怎麼分?17F 114.36.43.11 台灣 09/22 18:52
sdamel: 我曬日光浴被看到,那個人回家說不舒服鬧18F 220.135.41.12 台灣 09/22 18:52
wate5566: 死人又不會投票19F 39.12.65.47 台灣 09/22 18:53
scarbywind: ..理由第74段~76段有解釋"概括故意"了20F 220.132.56.3 台灣 09/22 18:54
scarbywind: 結論就是判決是說間接故意裡的概括故
scarbywind: 意(該文野雞學者的舉例)跟擇一故意與
scarbywind: 直接故意都符合最嚴重的條件
scarbywind: https://imgur.com/xzWTact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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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igasat, Sam101 說讚! ( ̄︿ ̄)p is0124 說瞎!
1樓 時間: 2024-09-22 20:32:13 (台灣)
  09-22 20:32 TW
放炸彈不是直接故意嗎!
不小心把炸彈弄丟了才是間接!
這法界中文怎麼學的?
2樓 時間: 2024-09-22 21:27:35 (台灣)
  09-22 21:27 TW
這樣舉例怪怪的  把炸彈換成其他武器? 也都是武器的錯?
3樓 時間: 2024-09-23 07:24:03 (台灣)
  09-23 07:24 TW
在所有死刑案件中安排一位恐龍法官就行了
4樓 時間: 2024-09-23 12:19:52 (台灣)
  09-23 12:19 TW
你們要記得民進黨的好,切莫忘了他們的做事與後果
5樓 時間: 2024-09-23 15:15:02 (台灣)
  09-23 15:15 TW
如果有炸到法官的家人,就是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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