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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無子女老夫妻往生留千萬遺產 夫家奪產下
時間 Tue May 14 12:23:11 2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無子女老夫妻往生留千萬遺產 夫家奪產下場
彰化縣一對老夫妻膝下無子女,2人退休後把台北價值上千萬元的房子賣掉,搬到彰化跟
先生的兄弟姊妹一起當鄰居,先生2015年往生,太太依法繼承先生遺產,2023年太太也身
故,先生的兄弟姊妹們認為遺產應該落到他們手裡,豈料嫂嫂生前把1107萬餘元的遺產移
交給自己的一對妹妹,先生的兄弟姊妹一毛錢也分不到,於是夫家展開「遺產爭奪戰」,
他們聲稱先生的遺產就是家產,應當歸還給夫家,而嫂嫂生前顯然對夫家暗槓先生遺產,
刻意隱匿,致使他們5名兄弟姊妹無法分到每人110萬元繼產(即1107萬元的1/10),因此
對太太的2名妹妹追討遺產。
先生的兄弟姊妹一起當鄰居,先生2015年往生,太太依法繼承先生遺產,2023年太太也身
故,先生的兄弟姊妹們認為遺產應該落到他們手裡,豈料嫂嫂生前把1107萬餘元的遺產移
交給自己的一對妹妹,先生的兄弟姊妹一毛錢也分不到,於是夫家展開「遺產爭奪戰」,
他們聲稱先生的遺產就是家產,應當歸還給夫家,而嫂嫂生前顯然對夫家暗槓先生遺產,
刻意隱匿,致使他們5名兄弟姊妹無法分到每人110萬元繼產(即1107萬元的1/10),因此
對太太的2名妹妹追討遺產。
法官傳銀行承辦員當證人,發現先生死後,其兄弟姊妹有分得每人11萬3千元的身故險,
後來遺產全數由太太合法繼承,但先生生前並沒有交待遺產如何處理,太太每年財產申報
也沒有隱匿財產,判處先生的兄弟妹妹們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後來遺產全數由太太合法繼承,但先生生前並沒有交待遺產如何處理,太太每年財產申報
也沒有隱匿財產,判處先生的兄弟妹妹們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宋男早年從彰化老家到台北打拚,與謝婦結婚買房,兩人膝下無子女,生活
過得愜意,但2014年先生因罹患糖尿病,身體開始走下坡,有感自己來日無多,興起回鄉
與昔日兄弟姊妹左、右為鄰的想法,於是把新北價值1000餘萬元的房子賣掉,返回彰化定
居,先寄居大哥家,之後再搬到附近。
過得愜意,但2014年先生因罹患糖尿病,身體開始走下坡,有感自己來日無多,興起回鄉
與昔日兄弟姊妹左、右為鄰的想法,於是把新北價值1000餘萬元的房子賣掉,返回彰化定
居,先寄居大哥家,之後再搬到附近。
剛開始,大家其樂融融,彼此噓寒問暖沒有少,隔年先生過世,還把自己的身故險全部捐
給自己的兄弟姊妹,每人分得11萬3千元,而先生的後事也由宋家幫忙張羅。
問題出在太太2023年身故,宋家的兄弟姊妹關心「當初哥哥的財產何去?」其實太太自知
來日無多,已將所有遺產過到自己的2名妹妹名下,宋氏家族怒不可遏,他們認為,嫂嫂
生前暗槓財產,在先生死去隔天,就將先生名下的千萬存款分數次轉到自己名下,辦喪禮
只用身故險分給宋家每人11萬3千元當蠅頭小利打發。
來日無多,已將所有遺產過到自己的2名妹妹名下,宋氏家族怒不可遏,他們認為,嫂嫂
生前暗槓財產,在先生死去隔天,就將先生名下的千萬存款分數次轉到自己名下,辦喪禮
只用身故險分給宋家每人11萬3千元當蠅頭小利打發。
但法官發現,先生往生時,宋氏家族早知道嫂嫂繼承千萬遺產(現金),嫂嫂與宋家達成
口頭分割協議,之後又到彰化一信、郵局辦理帳戶分割繼承,原告等人都有在相關文件上
蓋印章,當初宋家不想爭產是考量嫂嫂乍逢先生過世,淪為新寡,又無謀生能力,大家都
認為由她獲得遺產甚為合理,沒有構成侵權,及至嫂嫂於2022年身故,把遺產交給自己的
妹妹,宋氏家族才想興訴奪產。
口頭分割協議,之後又到彰化一信、郵局辦理帳戶分割繼承,原告等人都有在相關文件上
蓋印章,當初宋家不想爭產是考量嫂嫂乍逢先生過世,淪為新寡,又無謀生能力,大家都
認為由她獲得遺產甚為合理,沒有構成侵權,及至嫂嫂於2022年身故,把遺產交給自己的
妹妹,宋氏家族才想興訴奪產。
法官表示,先生往生時,宋氏家族從頭到尾都不在乎太太繼承多少遺產,也在帳戶分割繼
承上簽名、蓋章,等於合意由嫂嫂繼承所有財產。原告口口聲聲說,嫂嫂侵吞先生的遺產
,同時向宋家隱匿,這只是原告的推論,事實上嫂嫂生前都有依法向稅務單位申報遺產,
但原告卻提不出足夠的事證可資證明嫂嫂確有隱匿財產一事,因此判決原告等人敗訴。
承上簽名、蓋章,等於合意由嫂嫂繼承所有財產。原告口口聲聲說,嫂嫂侵吞先生的遺產
,同時向宋家隱匿,這只是原告的推論,事實上嫂嫂生前都有依法向稅務單位申報遺產,
但原告卻提不出足夠的事證可資證明嫂嫂確有隱匿財產一事,因此判決原告等人敗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70437
無子女老夫妻往生留千萬遺產 夫家奪產下場曝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一對老夫妻膝下無子女,2人退休後把台北價值上千萬元的房子賣掉,搬到彰化跟先生的兄弟姊妹一起當鄰居,先生2015年往生,太太依法繼承先生遺產,2023年太太也身故,先生的兄弟姊妹們認為遺產應該落到他們手裡,豈料嫂嫂生前把1107萬餘元的遺產移交給自己的一對妹妹,先生的兄弟姊妹一毛錢也分不到,於是 ...
彰化縣一對老夫妻膝下無子女,2人退休後把台北價值上千萬元的房子賣掉,搬到彰化跟先生的兄弟姊妹一起當鄰居,先生2015年往生,太太依法繼承先生遺產,2023年太太也身故,先生的兄弟姊妹們認為遺產應該落到他們手裡,豈料嫂嫂生前把1107萬餘元的遺產移交給自己的一對妹妹,先生的兄弟姊妹一毛錢也分不到,於是 ...
6.備註:
你各位八卦老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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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10.219 (臺灣)
※ 作者: airva 2024-05-14 12:23:11
※ 文章代碼(AID): #1cGkSnV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660593.A.7C0.html
→ : 幸好肥宅死後沒有財產留下來1F 114.43.213.218 台灣 05/14 12:24
推 : 可憐哪2F 49.216.88.244 台灣 05/14 12:24
→ : ??? 都先給太太了 怎可能還給丈夫家人3F 27.247.71.119 台灣 05/14 12:24
推 : 沒差吧 痛苦的是這些人 看的到吃不到4F 114.43.136.120 台灣 05/14 12:25
→ : 死人早就無感了
→ : 死人早就無感了
→ : 啥 老婆就第一順位還跟誰談6F 111.248.100.85 台灣 05/14 12:25
→ : 事情肯定不是這樣
→ : 事情肯定不是這樣
噓 : 夫妻的財產 夫家兄弟搶什麼?中部人?8F 1.200.187.16 台灣 05/14 12:26
推 : 還好他們已經走了不用看這些狗屁9F 42.73.80.50 台灣 05/14 12:26
→ : 她繼承幹嘛要夫家蓋章10F 111.248.100.85 台灣 05/14 12:27
→ : 當先生去世太太還在的時侯,這財產就跟11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27
→ : 先生的兄弟姊妹沒有半毛關係了
→ : 先生的兄弟姊妹沒有半毛關係了
→ : 照理說宋先生去世時,這些手足也是繼承人13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28
→ : ,是有權要求更多遺產份額的。
→ : ,是有權要求更多遺產份額的。
→ : 兄弟順位那麼後面 是要繼承啥15F 111.248.100.85 台灣 05/14 12:29
→ deann …
推 : 最悲哀的事情 莫過於財產沒有自己花完17F 59.125.179.129 台灣 05/14 12:29
推 : 當初心軟,現在來不及18F 112.78.79.255 台灣 05/14 12:29
→ : 沒有後代與父母的情形下,手足是第一順位19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30
→ : 。
→ : 。
→ deann …
推 : 哈哈22F 223.137.233.205 台灣 05/14 12:31
推 : 笑死 先生死掉之後 財產就是老婆的23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32
→ : 老太太先處理自己的財產 要跟你講甚麼
→ : 老太太先處理自己的財產 要跟你講甚麼
→ : 實際上有先生死時有順位也是妻兒優先吧25F 36.225.126.137 台灣 05/14 12:34
推 : 當初心軟,結果財產全部被拿走26F 180.217.27.1 台灣 05/14 12:34
推 : 沒有小孩沒有父母,遺產就是配偶跟本人27F 36.238.96.134 台灣 05/14 12:34
→ : 依法的話,這位太太不應該享有那麼多遺產28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34
推 : 沒吧 沒子女不是配偶先嗎29F 49.218.90.74 台灣 05/14 12:35
→ : 份額的,這官司還有得打。30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35
→ : 的兄弟姐妹分,但他們在當初就該要求,31F 36.238.96.134 台灣 05/14 12:35
→ : 不是等太太過世才跟太太的手足吵這個
→ : 不是等太太過世才跟太太的手足吵這個
推 : 就是夭鬼假細利33F 223.137.233.205 台灣 05/14 12:35
→ : 查了一下,兄弟姊妹有1/3特留分(所有兄34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35
→ : 弟姊妹總和)
→ : 弟姊妹總和)
→ : 沒子嗣 已歸妻子那方 那夫家已經沒置喙36F 36.225.126.137 台灣 05/14 12:36
推 : 什麼時代了還一堆人等著發絕戶財,還一點37F 162.234.161.237 美國 05/14 12:36
→ : 法律觀念都沒有
→ : 法律觀念都沒有
→ : 餘地了39F 36.225.126.137 台灣 05/14 12:36
→ : 配偶除外再論順序 問題當時已經蓋章就40F 111.248.100.85 台灣 05/14 12:36
→ : 是分配了
→ : 是分配了
→ :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但只有在無其他繼承人42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37
→ : 的情形下才能全拿,這案,手足也是繼承人
→ : ,應該有2分之1的。
→ : 的情形下才能全拿,這案,手足也是繼承人
→ : ,應該有2分之1的。
→ : 總覺得除非證明丈夫的財產是丈夫老爸給45F 36.225.126.137 台灣 05/14 12:38
推 : 夫家嘴臉真有人情味46F 118.163.23.169 台灣 05/14 12:38
→ : 的是祖產 不然丈夫那份是丈夫賺的 沒理47F 36.225.126.137 台灣 05/14 12:38
→ : 由要給丈夫的兄弟姊妹分吧 又不是祖產
→ : 祖上子嗣都可以分
→ : 由要給丈夫的兄弟姊妹分吧 又不是祖產
→ : 祖上子嗣都可以分
→ : 喔錯了,兄弟姐妹的應繼分是1/2,特留分50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0
→ : 是應繼分的1/3所以是1/6
→ : 是應繼分的1/3所以是1/6
→ : 發大財52F 101.137.187.203 台灣 05/14 12:40
推 : 死前2年內的金流才能算是遺產的一部份53F 118.150.192.235 台灣 05/14 12:41
→ : 特留法是用在遺囑有失公平的情形下的,這54F 101.9.197.1 台灣 05/14 12:41
→ : 案又沒遺囑。
→ : 案又沒遺囑。
→ : 但是一開始遺產分配的時侯蓋了章,應繼56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2
→ : 分沒有了,0的1/3還是0啊
→ : 分沒有了,0的1/3還是0啊
→ : 先生如果是2013前就轉給妻子了就沒得告58F 118.150.192.235 台灣 05/14 12:42
推 : 別人的前就是別人的錢 貪什麼59F 36.234.81.48 台灣 05/14 12:42
推 : 重點是,法律也沒規定妻子死後遺產還要60F 42.77.5.237 台灣 05/14 12:43
→ : 給丈夫的手足…
→ : 給丈夫的手足…
推 : 不用搞這麼複雜 當初大家都先簽名了62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3
→ : 所以要吵只能在遺產分配之前吵,難怪是63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3
→ : 敗訴...
→ : 敗訴...
→ : 先生的遺產全數由老太太拿到65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4
→ : 那之後老太太死後 錢怎麼分跟夫家無關
→ : 那之後老太太死後 錢怎麼分跟夫家無關
推 : 我以為有配偶情況是配偶分全部說,那67F 61.231.214.66 台灣 05/14 12:44
→ : 當初都有協議錢都給妻子繼承了,還通通68F 42.77.5.237 台灣 05/14 12:44
→ : 可以先立遺囑嗎,還是說兄弟姐妹一定69F 61.231.214.66 台灣 05/14 12:44
推 : 笑死 如果老婆先掛還不是你們繼承先生的70F 133.106.72.141 日本 05/14 12:44
→ : 蓋章同意了,現在吵也沒屁用71F 42.77.5.237 台灣 05/14 12:44
→ : 分得到特留分72F 61.231.214.66 台灣 05/14 12:44
→ : 我是覺得齁 去爭這種錢 臉皮也真的厚73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4
→ : 如果前面沒有簽名 那根據法律 的確當初
→ : 如果前面沒有簽名 那根據法律 的確當初
→ : 所以這案的例子,就算妻子沒有先將錢給75F 42.77.5.237 台灣 05/14 12:45
→ : 妹妹,丈夫的手足也沒資格繼承妻子的遺
→ : 產
→ : 妹妹,丈夫的手足也沒資格繼承妻子的遺
→ : 產
→ : 老太太只能拿到一半 就算有遺囑 還是有78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5
→ : 在先生遺產分割協議簽下去之前去吵,特79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6
→ : 特留分80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6
→ : 留分有1/6,簽完就沒有了81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6
推 : 本來就他老婆拿的82F 1.172.28.9 台灣 05/14 12:46
→ : 還是由妻子的妹妹們來繼承83F 42.77.5.237 台灣 05/14 12:46
→ : 別人的錢就不要肖想了 做人老實一點84F 1.164.40.124 台灣 05/14 12:46
→ : 那個簽下去應該就等於是放棄繼承了吧85F 61.219.129.198 台灣 05/14 12:46
推 : 自己不是有蓋章了86F 1.172.28.9 台灣 05/14 12:47
→ : 存彰銀都有錢到不行87F 27.247.93.4 台灣 05/14 12:47
推 : 丈夫死的時候就應該去拿遺產了,心軟的結果88F 180.217.27.1 台灣 05/14 12:47
→ : 就是這樣
→ : 就是這樣
推 : 當初先生過世的時候沒爭取就沒了90F 57.140.96.54 台灣 05/14 12:48
噓 : 分割繼承本人都簽名了有什麼好吵91F 123.195.32.49 台灣 05/14 12:48
→ : 妻子跟先生手足又沒有繼承權關係92F 57.140.96.54 台灣 05/14 12:48
推 : 先生死時無子女,太太本來就能繼承全部93F 223.200.122.19 台灣 05/14 12:52
→ : 先生的手足是有什麼理由哭么?
→ : 先生的手足是有什麼理由哭么?
推 : 似乎宋家的親人,人也不錯。95F 101.137.207.87 台灣 05/14 12:54
推 : 錢讓什麼感情都變質96F 180.217.198.246 台灣 05/14 12:57
推 : 先生的財產,老婆繼承 老婆想怎麼處理 ,97F 114.34.205.31 台灣 05/14 12:58
→ : 其他人沒資格插手吧
→ : 其他人沒資格插手吧
推 : 順位在後面還想貪99F 36.238.153.138 台灣 05/14 13:00
推 : QQ100F 36.237.107.204 台灣 05/14 13:00
→ : 尊親屬都走了還在哭夭101F 36.238.153.138 台灣 05/14 13:00
推 : 這還要上訴什麼,浪費資源102F 106.64.161.175 台灣 05/14 13:02
→ : 先生的手足已經簽放棄不然可分得1/2103F 220.128.119.34 台灣 05/14 13:03
→ : 配偶子女 父母 祖父母 孫子女 兄弟姐妹104F 106.64.161.175 台灣 05/14 13:03
→ : ,實在有夠後面
→ : ,實在有夠後面
噓 : 垃圾註解 你以為我會有正的遺產嗎?106F 61.220.75.127 台灣 05/14 13:03
推 : 還好我存款只有6千元107F 42.72.169.217 台灣 05/14 13:08
推 : 什麼廢話?當然留給老婆啊108F 49.216.22.109 台灣 05/14 13:09
推 : 早就放棄了,本來就別人的錢109F 49.216.29.50 台灣 05/14 13:09
推 : 奇怪,人家夫妻自己財產自己處理有啥問題110F 111.250.33.165 台灣 05/14 13:09
推 : 明明是男方親友心軟被坑…可憐111F 42.77.45.162 台灣 05/14 13:10
→ : 你媽在找時光機,找到分享你的未來112F 175.182.33.34 台灣 05/14 13:12
推 : 憑什麼可以全給妹妹 ?? 她有照顧嗎 ??113F 125.227.232.163 台灣 05/14 13:14
推 : 就算老公一死手足就來爭 也要先處理剩餘財114F 210.64.197.152 台灣 05/14 13:14
→ : 財產分配老婆先拿走一半 手足再拿剩的1/3
→ : 財產分配老婆先拿走一半 手足再拿剩的1/3
→ : 男方心軟無誤,本來只是想給妻方便,誰116F 101.137.167.219 台灣 05/14 13:16
→ : 就算1000萬都能分 1000*1/2*1/3=166萬117F 210.64.197.152 台灣 05/14 13:16
→ : 能知道妻活多久需要多少錢,結果後來還118F 101.137.167.219 台灣 05/14 13:16
→ : 有剩,卻不照分
→ : 有剩,卻不照分
→ : 十個手足一人拿十幾萬 跟當初拿到差不多120F 210.64.197.152 台灣 05/14 13:17
→ : 現在就是手足之爭,跟夫妻無關121F 101.137.167.219 台灣 05/14 13:17
推 : 有剩為什麼要跟你分,共三小...122F 59.125.227.159 台灣 05/14 13:18
推 : 這種東西都是事後想想不對勁123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23
噓 : 都給太太了,干夫家屁事124F 223.143.225.240 台灣 05/14 13:24
推 : 掛掉後也沒差了 在天上看戲 知道他們125F 36.225.98.172 台灣 05/14 13:25
→ : 以前的演技 現在的嘴臉就好
→ : 以前的演技 現在的嘴臉就好
→ : 夫妻的財產 先走的就是到對方那邊 沒辦法127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26
→ : 掛掉沒認證的遺囑...就是照法定繼128F 122.118.136.48 台灣 05/14 13:26
→ : 承人走。就算沒往來 就是有權利
→ : 承人走。就算沒往來 就是有權利
→ : 哪有什麼家產? 先生先死 兄弟就別想了130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26
→ : 原本他們自己的財產也覺得沒什麼 但現在兩個131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27
→ : "合意由嫂嫂繼承所有財產" 法官正常理解132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27
→ : 都走 卻全都在另一邊家屬 才會覺得不公平吧133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27
→ : 繼承完程序跑完 遺產就沒他們的事了134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28
→ : 沒小孩的話 走的順序就很重要
→ : 沒小孩的話 走的順序就很重要
→ : 先生死時沒討...老婆死 討個屁136F 122.118.136.48 台灣 05/14 13:30
→ : 本來能拿的就很少 跟拿到的金額差不多137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31
→ : 這些兄弟姐妹對遺產是不是有什麼誤解?
→ : 這些兄弟姐妹對遺產是不是有什麼誤解?
→ : 人家夫妻的財產 甘他們什麼關係139F 49.216.130.45 台灣 05/14 13:31
→ : "遺產就是家產"不知道是哪國的傳統140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31
推 : 錢都給女方妹妹,心裡不平衡啦,扯那麼多錢141F 42.74.110.155 台灣 05/14 13:32
→ : 以前是誰的。
→ : 以前是誰的。
推 : 不過這些案子以後會越來越多 浮出檯面後143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32
→ : 不平衡也不能怎樣 該拿的早就拿過了144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32
→ : 也許大家就會開始事前想清楚作規劃了145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32
→ : 女方的遺產跟他們沒半毛錢關係 沒得繼承146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33
→ : 正常人事前清楚規劃也沒兄弟姐妹的份
→ : 正常人事前清楚規劃也沒兄弟姐妹的份
→ : 跟他們沒關係是因為時間順序啦 從頭來看就會148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34
→ : 順序本來就很重要 之前有過順序造成遺產149F 115.43.53.170 台灣 05/14 13:34
→ : 無人繼承只能充公的~
→ : 無人繼承只能充公的~
推 : 如果是祖產就算了,錢也要爭。151F 42.74.110.155 台灣 05/14 13:36
→ : 走法律當然是這樣 但講古溯源就是財產的轉移152F 123.195.200.240 台灣 05/14 13:36
推 : 我死前一定把錢花完 最好能負債153F 111.82.144.119 台灣 05/14 13:42
→ : 台灣人平常一附聖人樣154F 1.162.160.96 台灣 05/14 13:56
→ : 要爭遺產本性全露出來囉
→ : 要爭遺產本性全露出來囉
推 : 人家繼承了就是人家的 管她要給誰156F 42.76.32.173 台灣 05/14 13:57
推 : 我法盲,但這筆已經變成女方的遺產了吧?157F 27.51.0.242 台灣 05/14 13:59
→ : 繼承順位也是女方手足優先沒錯吧?
→ : 繼承順位也是女方手足優先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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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4-05-14 15:09:0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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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09 TW
不對啊夫妻財產.. 一方過世就是由存活的一方繼承 跟其過世者的兄弟姊妹有什麼關係可以這樣主張財產繼承??
3樓 時間: 2024-05-15 00:32:0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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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2 TW
按照民法,遺產由配偶先拿一半,其餘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此案兩種可能: 1.老公機智,用小錢打發兄弟姊妹,不懂法認栽。 2.兄弟姊妹厚道,遺產90%由妻子繼承,結果妻子事先將遺產全過給妹妹。 https://www.chaohsin.com/lists_01.php?id=1589
4樓 時間: 2024-05-15 22:38:5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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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2:38 TW
男方遺產遺產由妻子繼承後,那就變成妻子的財產,男方手足只有在丈夫過世時才有繼承權,妻子過世當然由女方手足去分,已經跟男方手足無關了,除非妻子是獨生無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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