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4-20 18:27:1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
標題 [新聞]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
時間 Sat Apr 20 08:44:27 2024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


4.完整新聞內文:
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民眾朱育德等多人不滿只因發表言論,就被依刑法公然侮辱等
罪遭判刑,質疑公然侮辱罪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由於全部共有31案,憲
法法庭併案審理,並於19日公告,全案定26日宣判。


憲法法庭表示,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0243號聲請人朱育德聲請案等,定於中華民國113年
4月26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屆時將開放旁聽,並啟用網路直播



違反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的就是辱人三字
經、穢語、破麻、廢物、白痴、醜女、渣男等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第2項
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馮光遠曾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爛咖、下流胚」,被判罰金5000元,亦被前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提告,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張大春則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
流、可恥、腦子裝屎」,而被判罰金3000元。另外,楊蕙如2018年間涉與蔡姓男子在網路帶
風向,批評我國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與官員「爛到不行」,被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務員執
行之職務罪」判刑5月確定,均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由檢察司長郭永發代表陳述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
辱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
分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
自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
訟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的事實,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
「自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
的公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
的言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
意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46223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民眾朱育德等多人不滿只因發表言論,就被依刑法公然侮辱等罪遭判刑,質疑公然侮辱罪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由於全部共有31案,憲法法庭併案審理,並於19日公告,全案定26日宣判。憲法法庭表示,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0243號聲請人朱育德聲請案等,定於中華民國11 ...

 








--
Zeropapa:你女友是不是鼻子尖尖的10/25 17:44
k87559527:                     鬍子翹翹的10/25 17:45
LPKing:                                  手裡還拿根釣竿?10/25 17:46
yuanwu:( ′﹀‵)/︴<>< <>< <>< <>< <>< <><10/25 17:49
Combatant:幹你娘 這不是波爾嗎10/25 17:49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14.86 (臺灣)
※ 作者: qazsedcft 2024-04-20 08:44:27
※ 文章代碼(AID): #1c8m_kT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3573870.A.77F.html
johnwu: 現在什麼都要除罪化了嗎= =1F 123.193.236.168 台灣 04/20 08:44
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五樓想被草2F 49.216.223.33 台灣 04/20 08:44
sunbox: 五樓屁眼免費給大家用I3F 110.28.18.174 台灣 04/20 08:45
supahotfire: 我可以大街喊幹你娘了嗎?4F 42.75.102.13 台灣 04/20 08:56
Wolverin5566: 本來就該除罪5F 36.233.161.238 台灣 04/20 08:56
tw30912: ya  可以罵愛作怪的醜女了6F 36.228.158.246 台灣 04/20 08:58
icehorng: 罵人都有罪 真的很不合理7F 36.228.89.79 台灣 04/20 08:58
mrcat: 以後就是有錢人可以罵人8F 180.217.47.143 台灣 04/20 09:00
windbomb: 這個不是政治人物最愛吉的嗎9F 42.78.203.119 台灣 04/20 09:00
ludoren: 現在本來就能在大街喊幹你娘10F 118.171.193.186 台灣 04/20 09:01
StylishTrade: 喔耶!!11F 111.249.176.222 台灣 04/20 09:04
TF00207374: 廢刑改民12F 119.77.181.190 台灣 04/20 09:04
StylishTrade: 426宣判是怎樣13F 111.249.176.222 台灣 04/20 09:05
riker729: 民事就夠了吧! 不爽去打一打變刑事14F 111.251.221.52 台灣 04/20 09:06
tteeccddyy: 這樣以後罵警察還會妨礙公務嗎15F 220.141.29.10 台灣 04/20 09:07
tteeccddyy: 以後改民事很難舉證吧
yuki2474: 除罪一樣一堆刁民提告浪費資源啦17F 49.216.40.151 台灣 04/20 09:08
zoeapezoo: 民事求償拿到比較實在18F 101.10.108.107 台灣 04/20 09:10
pigc: 以後就可以罵這些人垃圾了嗎19F 39.14.17.9 台灣 04/20 09:13
kitty2000: 隨便嘴砲就被判刑判賠,讓人以為台灣20F 106.64.120.139 台灣 04/20 09:14
kitty2000: 人命至少值3000萬30年徒刑
mmchen: 綠能你不能22F 114.37.4.229 台灣 04/20 09:16
Niubert: 改民事檢察官輕鬆多了23F 114.26.65.110 台灣 04/20 09:18
gene51604: 除罪化才是對的 避免有心人士濫用司法24F 36.234.156.63 台灣 04/20 09:19
gene51604: 至少要乖乖付裁判費
malaman: 口袋有錢 怎麼罵都行 了不起罰錢的意思?26F 114.27.32.85 台灣 04/20 09:24
stu25936: 就是國家不管了 你們自己民事去處理27F 114.36.194.69 台灣 04/20 09:25
blackdragon: 自己人被告就想到要釋憲了28F 36.228.136.211 台灣 04/20 09:27
darkholy: 網路發達時代每天罵來罵去,民進黨又喜29F 42.77.96.49 台灣 04/20 09:30
darkholy: 歡告人民發起大訴訟時代,法院跟檢察官
darkholy: 整天辦這些沒營養的案子就飽了
DDRent5566: 正事不幹 搞這個32F 114.25.37.143 台灣 04/20 09:31
super91343: 卡神還想洗白啊幹33F 114.136.177.247 台灣 04/20 09:39
ultraccs: 台灣公然侮辱處罰已經過頭太多 打架鬧34F 111.82.141.98 台灣 04/20 09:41
ultraccs: 事都還不一定罰到這樣
eclipse911: 把鍵盤跟滑鼠還統神啊,這樣就不是犯36F 101.10.75.94 台灣 04/20 09:44
eclipse911: 罪工具了吧
maize602: 星爺電影裡的台詞「最多給你提老母。 」38F 114.137.87.181 台灣 04/20 09:44
ZhouGongJin: 現在是鼓勵人民互相傷害?39F 223.141.136.136 台灣 04/20 09:49
earthuncuttv: 同意40F 223.136.157.29 台灣 04/20 09:52
s540421: 那具名公然侮辱呢41F 223.140.156.151 台灣 04/20 09:52
shuanqoo: 案件太多乾脆除罪化42F 1.165.215.46 台灣 04/20 09:53
xbearboy: ncc主委表示:43F 223.137.255.255 台灣 04/20 09:55
WWIII: 早該處罪化了惡法44F 111.241.190.234 台灣 04/20 10:00
dick929: 公然侮辱就走民事賠償啊45F 49.216.17.58 台灣 04/20 10:07
dick929: 就算原本刑事刑責也是易科罰金而已
typecommand: 重點是國外也有公然侮辱這條罪嗎?47F 118.232.66.139 台灣 04/20 10:08
dick929: 罵人賠錢是天經地義,但是要用到公權力48F 49.216.17.58 台灣 04/20 10:10
dick929: 的刑法去處罰?真的是落後國家
samm3320: 法官應該很想除罪50F 42.72.84.232 台灣 04/20 10:11
dick929: 只有偽善假道學的華國法學,才會把罵人這51F 49.216.17.58 台灣 04/20 10:11
dick929: 種鳥事入罪
dick929: 尤其左鄰右舍糾紛,最常拿來告人的就是
silver5566: 死媽時代要來了嗎?54F 42.76.56.207 台灣 04/20 10:12
dick929: 公然侮辱55F 49.216.17.58 台灣 04/20 10:12
silver5566: 你被妨礙名譽,自己去告民事啊56F 42.76.56.207 台灣 04/20 10:13
ali210: 早該除罪了,浪費一堆司法資源處理這種雞57F 36.228.200.104 台灣 04/20 10:14
ali210: 毛蒜皮的雜事,有什麼毛病
beeboombee: 黨有的是錢 瘋狂潑屎的時代要來了59F 123.195.46.0 台灣 04/20 10:14
Mesa5566: 亂告浪費國家資源 民事自己出錢啦60F 39.9.102.44 台灣 04/20 10:18
atobela: 講個話就犯刑事罪是蠻特別的,是該修正了61F 36.225.213.114 台灣 04/20 10:22
KTjason: 法務部高層反對除罪化,反正累的是基層62F 111.82.164.162 台灣 04/20 10:24
KTjason: 檢察官
nicejeffery: 吵架不能罵人其實不合理64F 1.200.11.183 台灣 04/20 10:25
neoa01 
neoa01: 民進黨大法官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呢65F 223.137.33.229 台灣 04/20 10:26
MK47: 這個早就該除罪化了吧 一堆人只要立場不同就66F 36.235.237.182 台灣 04/20 10:31
MK47: 亂告
andy2011: 保護人民XDD68F 101.136.100.184 台灣 04/20 10:36
bestrace: 塔綠班:造謠侮辱不是言論自由69F 161.29.9.149 紐西蘭 04/20 10:36
job5786: 反正現在刑事也頂多罰金 根本沒屁用70F 58.115.116.160 台灣 04/20 10:47
dreamdds: 爽啦 亂告的一堆71F 1.168.137.47 台灣 04/20 10:52
kilhi: 可以罵法官嗎?72F 1.171.178.96 台灣 04/20 11:19
Andosinjo: 在刑法通常不是易科罰金而已嘛73F 213.134.187.60 波蘭 04/20 11:24
CREA 
CREA: 有錢就可以罵人74F 104.28.232.15 台灣 04/20 11:31
Irelia56: 本來就該除罪化回歸民事 芝麻綠豆都要75F 111.82.92.180 台灣 04/20 11:36
Irelia56: 放在刑法有夠好笑
eroha90021: 早該77F 42.77.193.47 台灣 04/20 11:43
asters: 這些噁人敢罵被告還有意見?78F 1.200.9.240 台灣 04/20 11:52
richsogood: 本來就該除罪 看到有人氣噗噗就好笑79F 1.161.11.99 台灣 04/20 12:14
Wenerrix: 支持80F 36.226.175.216 台灣 04/20 12:29
SapphireNoah: 性騷擾也要除罪化吧81F 223.137.194.125 台灣 04/20 13:14
Ericfox: 什麼都除罪化,法官就沒案子,真棒82F 101.9.103.164 台灣 04/20 13:19
nokias: 都除罪就好了啦 臺灣是民主寶島捏83F 122.117.55.148 台灣 04/20 13:48
nakayamayyt: 除罪也好 現在連政府都用這條告人民84F 1.171.94.169 台灣 04/20 15:27
Gardenia0603: 覺得有點難85F 36.227.220.33 台灣 04/20 16:26
huikmn: @nakayamayyt 政府不是用這條,塔綠班用86F 49.159.255.160 台灣 04/20 16:31
huikmn: 的是社維法
KAWABONGGA: 支持88F 223.137.158.95 台灣 04/20 16:35
rtoday: 什麼都可以除罪化,台灣真是鬼島89F 61.224.159.217 台灣 04/20 16:40
nikewang: 除罪化好啊 以後只要賠錢就好 罵到爽90F 221.163.48.117 南韓 04/20 17:08
nikewang: 像通姦除罪化一樣 民事賠罪就好 社會仍
nikewang: 然和協
qaz12453: 我猜憑文字告人 做攻防跟得利的太多= =93F 101.10.45.67 台灣 04/20 18:22
qaz12453: 才討論這東西要不要除罪 不然整天提告
qaz12453: 法官會累死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9 
作者 qazsedcft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4-04-21 01:26:45 (台灣)
  04-21 01:26 TW
"你他媽"是要告三小.
罵馬英九是狗是同性戀可以.罵小英就不行?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