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13 00:44: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標題 [問卦] 自己確認沒問題,就可以不甩律師/法院 (?)
時間 Tue Oct 12 04:43:32 2021


朋友的長輩是在做生意的  好像是出版的...他曾經講一個自己的認知  最近我想到這事

他說...只要確認自己沒問題,根本不用跑法院,律師也不用請 ... !!!




    他說他這一行偶而會有人控告他們  或是法院寄來什麼東西  要他們有所回應
    他說他根本沒在甩那些東西的  要告就告啊  要傳就來啊  反正我是不去的
    法院該怎麼判就判啊  總之不關我的事
    而且真的沒有我的事  要查案請找別人或是靠自己...

    而且他本人也已經確認過了  一定沒事  不用罰款也不用坐牢......
    至於律師更不用請  他說:"我都確認沒問題了...幹嘛還要花錢證實我的清白 (?)"



這一點我就覺得奇怪  也想不透  但是因為出於他單方面的講述  不想打斷
後來他講完就去吃東西了  我們就好幾年都沒再見過面......


自己有能力確認自己沒問題,也不關自己的事  就可以不用跑法院/雇請律師 (?)



       我聽說以前有人被他人控告商業糾紛  然後只好花大錢請律師
       又是出庭說明案情  還請律師研擬戰略  最後好不容易不起訴處分
       但自己也是元氣大傷  才恢復自己的名譽清白

       也有聽說有一件案件  因為有人說某某人可以作證  結果法官傳訊某某人
       某某人就爽約沒有去  後來再一次開庭  他收到傳訊只好就去了
       結果法官在庭上狠狠痛罵那個某某人  "我傳你,你敢給我不來..."
       過程砲火猛烈  法官整個庭,都用嗆的在問話  怒火完全沒有收......


我是知道一般升斗小民  多半對警察/律師/法庭都嘛很害怕  也很怕惹到這些人
甚至是上了法庭或是被警察登門問話  多半是畢恭畢敬  不敢增校 (裝傻)  怕被加罪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說  "只要自己沒問題,根本不必甩他們"  有這麼屌喔




已經確認自己沒問題  就可以不用跑法院/雇請律師
任由他們怎麼判  都可以人不用過去  反正絕對會沒事  本人也不用花任何成本


會這樣認知...是該說這人神經太大條,胸有成竹
還是說這人不知社會凶險,沒聽過清白變坐牢/作證變被關的故事 ... (?)



--
我是佛哥 (Sevorlaga ; 斯佛拉加)  the world's greatest MILF lover !
我愛Yingluck Shinawatra,很愛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ClDOE0CleQ
我超愛高雄市議員陳美雅,非常愛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kxgyar8wh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GwmYyn8hI  陳美雅議員道出庶民心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lMQWghBdWc&t=231s  陳美雅議員認真質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4.14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PA7sJ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985014.A.4EC.html
nanami56: 我之前被鄉民亂告也是沒去1F 49.217.68.164 台灣 10/12 04:47
nanami56: 差不多想法,覺得對方告不成幹嘛去
nanami56: 兩次吧,第一次還有點緊張打電話去問
nanami56: 問能不能申請戶籍地出庭之類的
nanami56: 後來真的很遠懶得跑那一趟就沒去
hyuchi0202: 律師本來就不用請阿 除非你犯法6F 111.250.17.169 台灣 10/12 04:49
nanami56: 結果沒事,第二次被告我就鳥都不鳥了7F 49.217.68.164 台灣 10/12 04:49
webster1112: 他說的也沒大錯 你自己要補足法律知8F 220.141.115.246 台灣 10/12 04:54
webster1112: 識 去判斷 不是自以為是或盲信別人
ISNAKEI: 聽過支付命令吧 不申辯就會變成真的10F 123.192.90.39 台灣 10/12 05:02
selvester: 遇到bug就慘了之前雞排店被寄存證還是11F 110.28.134.34 台灣 10/12 05:02
selvester: 啥結果法院通知期限過就真的查封
selvester: 啊 對 支付命令
YU0158: 看情況 有的法官看你人沒到場會很不爽14F 27.52.108.201 台灣 10/12 05:03
syldsk: 自己確認這部分看你下多少功夫啊15F 111.251.67.9 台灣 10/12 05:26
bighorse0: 這一定吃虧吧16F 114.46.57.154 台灣 10/12 05:37
btaro: 支付命令詐騙17F 36.227.16.75 台灣 10/12 05:58
butten986: 那是他們熟知法律的前提……18F 61.62.184.141 台灣 10/12 05:59
maplefff: 本來就是啊,最多通緝,被抓到關十幾年19F 1.165.21.130 台灣 10/12 06:02
maplefff: 而已,又不會怎樣
opm: 最多也不過被通緝,抓到槍斃啥,覺得沒問題就好21F 180.176.54.22 台灣 10/12 06:03
Whitening: 不要到時候被拘提哭哭啼啼啊22F 223.138.119.172 台灣 10/12 06:05
casco5566: 五十嵐23F 114.24.20.198 台灣 10/12 06:10
playball: 傳訊證人證人有一定要去嗎?24F 123.193.249.84 台灣 10/12 06:17
playball: 法院能對證人做啥?
butten986: 告不成沒證人也沒差啊26F 61.62.184.141 台灣 10/12 06:19
panex0845: 證人不到沒關係啊 最多罰錢跟強制把你27F 1.34.215.74 台灣 10/12 06:24
panex0845: 架過去而已
mystage: 台灣人這方面真的很不足,所以我說要加29F 36.229.138.17 台灣 10/12 06:31
mystage: 強法律素養。不用懂法條,但至少要學到
mystage: 足夠自保的基礎。例如比例原則下,什麼
mystage: 會成罪,什麼不會。
HSUS: 這篇不就是專業技術人員低薪的理由,都以為33F 180.217.1.86 台灣 10/12 06:32
HSUS: 自己很懂,出事才在那邊喊司法不公
mystage: 舉個PTT最常見的例子,做夢用代稱來指控35F 36.229.138.17 台灣 10/12 06:34
mystage: 一個人,沒有證據的事情,是否犯法?
mystage: 沒有要全懂,至少要知道成立與否的要件
mystage: 為何
Freeven: 案件越簡單越不需要請律師啊,我之前被39F 1.200.161.33 台灣 10/12 06:51
Freeven: 鄉民亂告誹謗也是找好證據請民間公證人
Freeven: 保全之後自己上偵查庭開槓,然後就看到
Freeven: 檢察官罵倒對方,最後不起訴了事惹
Forcast: 專業技術人員就自己出來開了,再來壓員工43F 1.160.40.132 台灣 10/12 06:51
L1ON: 各種奇葩法盲發文推文,不愧是八卦板44F 223.136.97.92 台灣 10/12 07:12
Sugimoto5566: 嘻嘻,你就不要去啊45F 49.217.136.199 台灣 10/12 07:18
ewolf: 法官怎麼知道雙方說詞誰對誰錯,或者他覺46F 220.143.179.167 台灣 10/12 07:29
ewolf: 得被通緝無所謂XD
rane: 律師可以不理,板友上面說的偵查庭只是決定48F 114.40.14.191 台灣 10/12 07:45
rane: 起不起訴,可法院不出庭得依一造辯論為判決
rane: ,雖未必敗訴但會比較不利。作夢(影射)只要
rane: 足以和特定對象產生連結就跟指名道姓是一樣
rane: 的
lancer0960: 不要太天真,垃圾法官比詐騙首腦、黑53F 118.232.72.179 台灣 10/12 08:22
lancer0960: 道老大、變態殺人魔更危險
Hatewoman: 你證人不到法院程序跑不下去,講難聽點55F 223.136.108.176 台灣 10/12 08:31
Hatewoman: 在搞法院而已
Hatewoman: 法官當然生氣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4 
作者 Sevorlaga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1-10-12 09:51:56 (台灣)
  10-12 09:51 TW
法律觀念與舉證辨論能力夠強的話
反控對方 並申請附帶民事求償
讓控方律師招架不住 代表控方當事人表示願意合解並提出誠意
不過 這種清況比較少 大部份能成功的 都是原告沒請律師 然後自力舉證 告贏有請律師的被告的
著作權法 算是這幾十年來 相當熱門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官司的主流 眉眉角角好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