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5-07 22:04: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酒駕沒收車輛很困難嗎?
時間 Fri May 7 16:02:43 2021
酒駕是行為,
車是作案工具,
作案工具沒收,再合理不過了。
之前有話好說討論到酒駕,
就有提過,
國外最有效的方式,
就是直接沒入車輛。
你再會喝酒,
沒有作案工具就沒辦法酒駕,
像這次剛再次酒駕就車禍也能避免。
只要會被沒收,
也沒人會敢把車子借給喝酒的人。
請問沒收車輛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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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231.8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bFGbc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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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例原則1F 05/07 16:03
比例原則完全可以,沒入車輛是行政罰,
嚴重性遠在刑法以下,
沒收車輛不會有過重的問題。
推 : 立委不想2F 05/07 16:03
噓 : 沒入的話 酒駕的人沒車開怎麼辦?立委會這樣說3F 05/07 16:04
也對吼,應該給他們有機會去撞人。→ : 聽黨的很難?滾啦幹4F 05/07 16:04
→ : 你沒收了一堆民代還是會逼還車 有意義嗎5F 05/07 16:04
→ : 雙b一天到晚上新聞6F 05/07 16:04
→ : 人命不值一台車啊7F 05/07 16:04
推 : 立委覺得很男8F 05/07 16:04
推 : 因為立委民代一堆酒駕狗所以永遠都會是輕判9F 05/07 16:04
推 : 這次垃圾開的車不就借來的嗎10F 05/07 16:04
→ : 有的還說生財工具 笑死 在11F 05/07 16:04
推 : 現有的法 民代一通電話就解決了12F 05/07 16:04
法定下去,酒駕公共危險以上,車輛直接沒入法拍就好了。
法拍的錢還能補助改善交通
→ : 這樣要再次酒駕很不方便當然不行沒收13F 05/07 16:05
推 : 那如果借車當時沒喝酒呢?? @@14F 05/07 16:06
這是兩個人的民事借貸關係,車子被行為人弄不見了,
自然是他們兩個自己想辦法和解。
→ protect6090 …
但是沒收完全能辦到。
推 : 這樣民代一堆車會被沒收很不方便16F 05/07 16:07
推 : 很困難 這樣酒駕政客就會沒車子開了17F 05/07 16:08
→ : 其實這真的應該先做 管他借不借車 抓到先扣照扣車18F 05/07 16:09
※ 編輯: mystage (39.8.231.86 臺灣), 05/07/2021 16:09:28推 : 統神嘴砲都能沒收電腦 酒駕當然可以沒收車輛19F 05/07 16:09
→ : 車扣半年+管理費 照扣兩年+重考 蒸蚌20F 05/07 16:10
→ : 一陣子後 就會只剩下政商名流跟黑道才會撞死人...
→ : 一陣子後 就會只剩下政商名流跟黑道才會撞死人...
→ : 喔喔 那如果借車的人闖紅燈撞死人,該不該沒收車輛啊?? @@22F 05/07 16:14
→ : 狗利煒不敢23F 05/07 16:19
推 : 有錢人跑車都幾十輛的 這樣豈不是能繼續犯 ?那租車呢?24F 05/07 16:28
→ : 沒入銷毀才有用 看你多會買25F 05/07 16:32
推 : 酒駕就叫他喝到0.6去開九彎十八拐,掉下去剛好天收26F 05/07 16:34
→ : 闖紅燈撞死人,當然也可以沒收車輛,法拍後優先把錢賠給27F 05/07 16:36
→ : 受害者家屬。有錢人怕關,可以累犯加刑法,不衝突
→ : 受害者家屬。有錢人怕關,可以累犯加刑法,不衝突
→ : 可是有錢人進口車沒掛牌上路被抓到車車就被報廢了 比酒駕仔29F 05/07 16:37
→ : 還不如真慘
→ : 還不如真慘
推 : 本來沒入車輛就是最有效最有嚇阻力的方式!偏偏立委31F 05/07 17:03
→ : 和不少人都很替酒駕者著想,可酒駕者有替他人著著想
→ : ?
→ : 和不少人都很替酒駕者著想,可酒駕者有替他人著著想
→ : ?
→ neoa01 …
→ : 是不是批評黨作為?35F 05/07 17:44
推 : 酒駕二犯沒收挺合理的36F 05/07 17:45
→ : 發言人會沒車回家37F 05/07 18:39
推 : 有錢人拿有在怕沒收的,更別提有綠卡的38F 05/07 18:52
→ : 等你選立委投你一票39F 05/07 19:39
推 : 沒入加銷毀,有錢人也不會完全不在意,尤其是一些限量40F 05/07 20:57
→ : 跑車
→ : 說什麼生財工具不沒收根本白癡,你讓他停止酒駕才是真
→ : 正幫他,等他自撞死或撞死人損失豈不是更大
→ : 跑車
→ : 說什麼生財工具不沒收根本白癡,你讓他停止酒駕才是真
→ : 正幫他,等他自撞死或撞死人損失豈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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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6
( ̄︶ ̄)b Sifox, JosephC0227 說讚!
1樓 時間: 2021-05-07 22:23:54 (台灣)
→
05-07 22:23 TW
管你租車或朋友借車,一樣沒入(沒收)充公或銷毀。反正朋友自己去討車輛賠償、租車公司一樣跟當事人求償, 這樣子,會喝酒的朋友不會有人想借他車,租車公司會很在意租車客戶與乘客是否有酒駕背景,增加租車難度。
2樓 時間: 2021-05-07 22:35:2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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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2:35 TW
酒駕車輛強制裝酒精偵測鎖,沒裝不准上路,裝上去至少要一年,自己任意拆掉先關半年。 開的不是自己的車也照樣要裝,誰叫你他媽亂借人車。租的車一樣,可以去請求營業損失。 這樣應該很符合比例原則吧?
5樓 時間: 2021-05-07 23:41:2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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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41 TW
禁酒不就結了,從源頭切斷,那來那麼多問題,不然要符合比例是嗎?酒駕撞死、傷人者一率處以同等傷害,也不要關了,撞斷人腳的拉去設立的處刑場斷腿,撞死人的就撞死他,這才是“符合比例”,然後金錢賠償方面,撞死人的所有資產全賠給受害者家屬,致傷殘的,賠償資產10%~全部,畢竟受害者也可能成為植物人,然後規定最低基本賠償金額,不夠的政府出,犯罪者還沒到死,需償還國家墊付款。
6樓 時間: 2021-05-08 04:03:21 (台灣)
→
(編輯過) TW
加州的作法是連坐店家...這是證明唯一有用的。 你只要有喝,店家直接幫你叫代駕。 加州也是用了無數方法都沒有辦法減少酒駕,台灣要不要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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