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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rgostepo (ergo)
標題 [新聞] 亂移車奪49命 李義祥未構成殺人罪關鍵原因曝光
時間 Fri Apr 16 16:55:47 2021




中時新聞網
亂移車奪49命 李義祥未構成殺人罪關鍵原因曝光

16:272021/04/16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撞工程車出軌,釀成49人死亡,花蓮地檢署今日偵結公布調查結果,
依過失致死與肇事逃逸兩罪起訴李義祥,至於為何非選用殺人罪起訴,主任檢察官周芳怡
指出,李義祥並無直接與間接殺人犯意,無法認定為過失殺人。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解釋,刑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構成犯罪事實需有犯意,而
犯意還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周芳怡進一步解釋,直接故意為明知會死亡,仍導致死亡結果發生;間接故意則為,預見
事情將發生,但與個人想法不違背,容許死亡結果發生。



而在此案中,李義祥曾使用吊帶「卡哩卡哩」綁在怪手與工程車間,雖處置荒誕,

並無證據能證明,李義祥為故意任由工程車滾落邊坡,因此無法認定為過失殺人。

周芳怡釋疑,專案小組在偵查與用法時均會互相討論,而以過失致死罪起訴為眾人一致的
意見;另外,李義祥於事發當時並未通報、報請專業人員協助車輛脫困,事後更無任何通
報行為,涉犯肇事逃逸。針對李義祥的部分,將向法院求處過失致死、肇事逃逸之法定最
高刑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16003826-260402
【太魯閣偵結】亂移車奪49命 李義祥未構成殺人罪關鍵原因曝光 - 社會 - 中時新聞網
[圖]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撞工程車出軌,釀成49人死亡,花蓮地檢署今日偵結公布調查結果,依過失致死與肇事逃逸兩罪起訴李義祥,至於為何非選用殺人罪起訴,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指出,李義祥並無直接與間接殺人犯意,無法認定 ...

 

感謝法律人還給祥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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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2011: 飯翼1F 04/16 16:56
LukeSkywaker: 原來如此2F 04/16 16:56
MrSherlock: 過失就是沒犯意啊幹3F 04/16 16:56
mimi1020b: 沒事沒事 集體獵巫 就可以改判了4F 04/16 16:56
sammy98: 潮水退去了?5F 04/16 16:57
brodf084972: 原來不作為也算是肇事逃逸嗎?長知識了6F 04/16 16:57
pchunters: 他就沒有殺人犯意,這種一定過失7F 04/16 16:57
b04s30: 沒事了 ~8F 04/16 16:57
Brotherone: 有黨證真香9F 04/16 16:58
akway: 這種就是自作聰明造成的 頂多過失10F 04/16 16:59
gogobar 
gogobar: 有黨證,真棒11F 04/16 16:59
knives: 這卡哩卡哩真的是無價12F 04/16 16:59
vicious666: 本來就沒有過失殺人這種東西。看這種重大危害的能不能13F 04/16 16:59
chenyingfa: 重判幾年???14F 04/16 16:59
vicious666: 修法吧15F 04/16 16:59
yniori: 廢話~當然不會有殺人犯意~他怎麼會想要這事發生~16F 04/16 16:59
kk10519: 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囉!五年以下17F 04/16 16:59
kk10519: 政府募資經費也到位了
ghostwind120: 可惜檢察官的家人不在火車上啊19F 04/16 17:00
orze04: 他就是個智障而已20F 04/16 17:00
vicious666: 阿一開始不是有綠營愛的美國教授在那邊生什麼算準時間21F 04/16 17:00
vicious666: 之類的。
jim924211: 單純這個判得是沒錯啊23F 04/16 17:01
kronioel: 民事賠償跟殺人是兩回事24F 04/16 17:01
vicious666: 怪檢察官幹嘛,用殺人反而會被跑掉啊。25F 04/16 17:01
max60209: 法律人讚啦 好俊的判斷26F 04/16 17:01
iam0718: 他真的不會進去太久啦27F 04/16 17:01
cat5672: 好哦(づ′・ω・)づ28F 04/16 17:01
rushinhoward: 又要看法盲鄉民罵恐龍法官惹29F 04/16 17:01
roof479: 2、3年出來後 改個名又是一尾活龍30F 04/16 17:02
abadjoke: 是沒錯啊31F 04/16 17:02
linnx: 又過失又殺人是什麼鬼32F 04/16 17:02
cisyong: 所以?李泰安也是清白的?33F 04/16 17:02
scottandk: 本來以為生命法益會重複計算呢...34F 04/16 17:02
maxc55555: 法律人沒錯啊,要檢討的是法條吧35F 04/16 17:02
ayuhb: 出來繼續借牌包工程,屌打八卦輪班星人36F 04/16 17:03
ASUSboy: 熟悉的過失殺人又出現了  哈哈37F 04/16 17:03
whathefuc: 所以現在加入來得及嗎?這也沒事38F 04/16 17:03
vicious666: 檢察官再來要好好辦營造監造,還有台鐵,台鐵會不會被39F 04/16 17:03
vicious666: 放過責任才是檢察官要被檢視的。
lee85313xd: 檢察官應該要起訴殺人 反正法官判無罪 鄉民就可以集41F 04/16 17:03
lee85313xd: 體高潮了
neoa01 
neoa01: 台灣價值吧?43F 04/16 17:04
chick7979: 嗯嗯44F 04/16 17:04
excia: 鄉民的正義 法官直接造法判他死刑啦 這樣好不好45F 04/16 17:04
mizuhara: 花蓮國有花蓮國的玩法啦。傅皇帝都準備假釋了,這種怎麼46F 04/16 17:04
lucifershen: 果然政商關係好 難怪包工程包爽爽 應該平常保護費交47F 04/16 17:04
Gamelop: 過失不就是沒犯意的意思嗎?48F 04/16 17:04
lucifershen: 很夠喔49F 04/16 17:05
sammy98: 檢察官真的是過失殺人來偵辦的話 法官也會一臉問號50F 04/16 17:05
mizuhara: 可能被判重刑?w51F 04/16 17:05
jack5228: 今天如果是國民黨執政一定還家屬一個公道啦52F 04/16 17:05
s9234032: 一分鐘的話基本上4過失致死啦 ~_~53F 04/16 17:05
chenstar1234: 法盲要出征了54F 04/16 17:05
joker7788996: 好啦各位不滿意的鄉民法學派大師,他應該求處死刑55F 04/16 17:05
joker7788996: 對不對
vicious666: 533說的都對57F 04/16 17:06
joker7788996: 期待各位鄉民法學派改革我國司法喔58F 04/16 17:06
Gamelop: 沒證據顯示故意讓車滑落..但明知車掉下去了會造成死傷59F 04/16 17:06
DON3000: 沒犯意正常60F 04/16 17:06
Gamelop: 還不通報 這樣不就是直接故意了?61F 04/16 17:07
s9234032: 肇事逃逸... 好怪 他不是在原地擺爛嗎= =62F 04/16 17:07
aimgel: 還過失殺人 過失就過失 殺人就故意 什麼鬼名詞 狗屁不通63F 04/16 17:07
WowProctor: 以前死一個人吵上凱道還能當立委,現在有價值就不同了64F 04/16 17:07
Rsew: 有黨證耶 給面子啦65F 04/16 17:08
ffhh:     白癡法匠不嫌少66F 04/16 17:08
seemoon2000: 他就不是故意要殺人才把車停在那67F 04/16 17:08
shuhao233: 過失"致死" google鍵盤就有選字了好嗎?68F 04/16 17:08
gene51604: 無法認定為過失殺人 記者素質LUL69F 04/16 17:09
TVman: 合理吧 除非是他故意開車到鐵軌上 不然本來就是過失致死70F 04/16 17:10
alanshore608: 李義祥一定很感謝他的黨,沒有推動陪審制,不然照71F 04/16 17:10
alanshore608: 鄉民的法律程度,他不知道要背幾條殺人罪了
owo0204: 過失殺人是甚麼東西73F 04/16 17:10
vicious666: 那樣不會直接故意,就像你看到有人要跳樓,看呆了沒報74F 04/16 17:10
vicious666: 警也不會判你有殺人意圖。
sammy98: 如果是要故意殺人 車子就直接開下去就好了啊 就沒飯意 肚76F 04/16 17:10
sammy98: 子餓
dnek: 重大過失致死該入法了,這刑度真空期太大了,偽善法匠總是78F 04/16 17:11
kosuke: 法盲們又要跳腳囉79F 04/16 17:11
dnek: 想像過失都是好人80F 04/16 17:11
shuhao233: KMT和TMD開法院也沒能耐判他死刑啦,八卦肥宅去劫獄再81F 04/16 17:11
mist0310: 獵巫獵起來,政府沒煩惱82F 04/16 17:11
shuhao233: 把他掛路燈倒是可行喔83F 04/16 17:12
boss88893:  法匠  法匠  推起來...先裁切畫面...再來無法認定....84F 04/16 17:12
specialcook: 台灣法律(x) 說文解字(o)85F 04/16 17:12
tetsuro: 誰想這樣做?那派阿好去阻止火車幹嘛?86F 04/16 17:12
owo0204: 沒殺人犯意很明確吧這也能吵法匠?87F 04/16 17:14
owo0204: 不然要怎麼判才不法匠
louis11811: 檢察官會用過失殺人這種用詞?!89F 04/16 17:14
new1974: 感謝熱心捐款民眾,祝李義祥之後可輕判90F 04/16 17:15
repuslin: 本來就不是一人的過錯,要把人命問題都推給一個人就結束91F 04/16 17:15
repuslin: ,人命也太廉價
goodbye: 就真的不是故意啊93F 04/16 17:15
supeedada123: 兩年半就可以出來囉94F 04/16 17:15
chunfo: 這不是廢話 難道他是故意把車推下去的95F 04/16 17:16
linceass: 黨證96F 04/16 17:16
WFSGT: okok,感謝法官還死者一個公道,這也讓人知道以後工地主任97F 04/16 17:17
WFSGT: 在出事第一時間掩蓋是正確的
hc20016: 法律=玩文字遊戲的垃圾學系?99F 04/16 17:19
WFSGT: 台鐵的班次在怎麼不密集,一小時內一班絕對是有的,會說不100F 04/16 17:19
WFSGT: 知道而選擇叫吊車真的不是工地主任的錯
start9963: 一群法盲,要是擴大解釋殺人罪,闖紅燈和違規停車都算102F 04/16 17:21
start9963: 殺人罪了
gl4su06: 顆顆 一堆鍵盤法官發表高見104F 04/16 17:21
WFSGT: 當然法官要說常年包工程的他不知道列車密集度也是蠻合理的105F 04/16 17:22
zxsx811: 過失殺人是3小 記者發明的?106F 04/16 17:23
sammy98: 擴大解釋 = 路邊緣線外停車沒放交通追導致後車追撞致死 =107F 04/16 17:23
sammy98:  殺人罪
kinve1014: 當初喊要用殺人罪辦 真的是北七到極點109F 04/16 17:24
zoutzuur: 記者到底在打三小 殺人只有故意跟未必故意 過失只有致死110F 04/16 17:25
dodoorca: 究竟發包工程法令和安全設備,會不會改善呢? = =唉111F 04/16 17:26
iapf: 過失致死五十次的刑期可以一罪一罰112F 04/16 17:26
Litan: 講幾次,中華民國沒有「過失殺人」這種罪113F 04/16 17:26
shuhao233: 發現朱學恆等級的八卦法匠了,現在院檢真的可以清一清114F 04/16 17:27
zoutzuur: 只有1次行為要怎麼成立50次 你內射你老婆1次會懷孕50次?115F 04/16 17:28
avcool: 殺人哪有過失116F 04/16 17:29
elibra01: 以前的人都被冤枉了117F 04/16 17:29
zoutzuur: 刑法只有分殺人跟害死人 沒有不小心殺人跟故意害死人118F 04/16 17:30
yayaya9487: 法盲真多 笑死119F 04/16 17:31
shaman5566: 司法改革大成功 民進黨太神了120F 04/16 17:32
kannazuki00: 果然,台灣工地繼續擺爛121F 04/16 17:33
mlld: 過失殺人罪??122F 04/16 17:33
zakijudelo: 後續的不作為怎麼不論,什麼爛檢察官123F 04/16 17:33
zxc90147: 沒問題 謝謝法律人的這篇文章124F 04/16 17:33
※ 編輯: ergostepo (177.54.147.20 巴西), 04/16/2021 17:34:32
zxc90147: 刑法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25F 04/16 17:35
zxc90147: 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zxc90147: 太舒服了 這個法條
kiergh: 停損點到他而已 把他逼急了亂講話 後面一大串還睡得著嗎128F 04/16 17:37
onlybubble: 唯一支持廢除司法官 投票決定判決129F 04/16 17:40
s854273: 果然130F 04/16 17:40
q123212: 緩刑了 爽131F 04/16 17:41
roy2monu: 業務過失致死比較重132F 04/16 17:41
riker729: 酒駕都過失了 這過失更是100%133F 04/16 17:43
samnpc: 業務改掉很久了134F 04/16 17:44
aqsss: 祥祥繼續發大財  反正以已人民募款了135F 04/16 17:44
piliwu: 失智列車又要啟動了136F 04/16 17:45
t0kyohot: 過失沒毛病137F 04/16 17:48
B9702115: 懂法的人就是牛B138F 04/16 17:48
happy611067: 危險前行為人...不能定他嗎139F 04/16 17:50
godfight: 都幾歲了鐵軌上有東西不先通知台鐵?140F 04/16 17:51
HC6: 可教化,鬼島司法,被人看不起141F 04/16 17:52
st89702: 本來就過失啊 不然是像鄭捷一樣預謀喔?  低端法盲真慘142F 04/16 17:53
ll1117: 合情合理,除了殺人罪之外的,全部要算而且最重143F 04/16 17:55
ll1117: 這,還真他媽的可以教化,我猜他以後真的不敢了
iLeyaSin365: 這情況後果很嚴重,應該當例外來處理145F 04/16 17:56
loveapple33: 舒服,讚台灣犯法的最大!146F 04/16 17:56
flybirdy: 真的聽鄉民的用殺人起訴然後無罪 又要靠北靠母147F 04/16 17:58
MK250: 以前幫國文名師喊無罪推定的,後來不見了?148F 04/16 17:58
Agod: 太棒了台灣法律就是保護X人149F 04/16 17:58
sdflskj: 又不修法 繼續選這些立委 台灣人自己的選擇 讚讚150F 04/16 17:59
ojo32: 過失殺人這四個字就自相矛盾了151F 04/16 18:02
sinon0123: 司法就是這樣爛152F 04/16 18:04
LBruce: 過失殺人可以呀 問題是有責任監督工地的台鐵人員都是過失153F 04/16 18:04
LBruce: 殺人 不只這兩隻
enock11: 幹 想辦法 以牙還牙 弄回去啦155F 04/16 18:06
jason748: 145樓傻眼,他今天害死一人跟100人一樣都是過失致死,156F 04/16 18:06
jason748: 哪有什麼例外
enock11: 社會太多敗類 無法處理158F 04/16 18:07
linbsing: 罪犯才有人權  並接受法律法官的保護159F 04/16 18:09
colaer: 所以嘛,按照oppo立委的邏輯,要不是出事了死了那麼多人,160F 04/16 18:12
colaer: 其實根本就是小事而已
Kenny0808: 過失殺人到底是什麼鬼,要嘛就是殺人,要嘛就是過失致162F 04/16 18:12
hsnu1137: 在那邊噓的 是要用錯法條最後無罪嗎= =163F 04/16 18:13
cct1527: 有過失強姦罪嗎?164F 04/16 18:13
Kenny0808: 用錯法條無罪再嘴一輪恐龍法官阿165F 04/16 18:14
simonkko: 主張故意殺人的你要有辦法證明他是故意的啊166F 04/16 18:16
simonkko: 不然用錯法條無罪就搞笑了
Ronwill955: 低能法盲 只會喊法匠然後再繼續票投不會修法的垃圾立168F 04/16 18:17
Ronwill955: 委
psykl: 鐵軌異物侵入感測裝置 是沒作用 還是沒裝170F 04/16 18:17
y800122155: 檢察官如果跟白癡法盲一樣 到時候真的會被搞到變無罪171F 04/16 18:17
koyuri: 鬼島司法不意外啦~工程車滑到山坡時就應該先通知台鐵了172F 04/16 18:19
Kenny0808: 真的用殺人起訴,最開心的絕對是李,連五年都不用關嘍173F 04/16 18:19
Kenny0808: ,鄉民應該很樂見這畫面吧
killerj466: 這個我覺得是後續要修法 但就目前來講 他是過失殺人175F 04/16 18:20
schirnir: 重點是李義祥不能預見後果嗎?一般人都知道車輛拋錨在鐵176F 04/16 18:20
schirnir: 軌上會造成重大傷亡,要去按緊急按鈕,他身為相關工程負
schirnir: 責人,原本就有維護施工安全的義務,車子掉落到鐵軌上,
killerj466: 因為他就不是故意殺嘛179F 04/16 18:20
schirnir: 卻沒積極防止的作為,只依過失致死起訴合理嗎?180F 04/16 18:20
koyuri: 不通知不就是無作為嗎?工程包那麼多了,會不知道怪手拖不181F 04/16 18:20
buddar: 至少要賠償吧!182F 04/16 18:20
koyuri: 動10噸重的工程車?183F 04/16 18:20
killerj466: 賠償 民事會陪爆吧184F 04/16 18:21
bseiqwkbk:   每次看到過失殺人還是相當不習慣…185F 04/16 18:21
zoutzuur: 怎麼可能無罪 換一條起訴而已186F 04/16 18:21
zoutzuur: 而且一定是把可能成立的罪通通都要起訴 再看要不要競合
toastegg: 殺人這個詞本身就是帶有犯意 沒有什麼過失殺人的188F 04/16 18:22
Kenny0808: 間接故意也要不違背其本意,那就請那些說殺人的想辦法189F 04/16 18:24
Kenny0808: 去證出事是李的本意,不行就罪證不足無罪釋放
protoss666: 五年以下 穩了191F 04/16 18:26
mb: 低能192F 04/16 18:27
fcz973: 肇事逃逸?193F 04/16 18:29
weibibby: 恐龍也去死一死194F 04/16 18:29
acs81046: 好多法盲喔195F 04/16 18:30
b0690236: 的確也沒錯196F 04/16 18:32
lanlance: 說檢察官家人沒在車上有夠缺德197F 04/16 18:33
griffick: 黨證無敵198F 04/16 18:34
YuenYang5566: 誰給解釋什麼叫間接殺人犯意199F 04/16 18:36
zhalao: 不愧是前任黨代表200F 04/16 18:37
z2wen 
z2wen: 謝謝民進黨,謝謝小英201F 04/16 18:41
nicayoung: 綠圾就是垃圾202F 04/16 18:44
SX70: 這樣判真的沒錯203F 04/16 18:45
shuhao233: 八卦法匠個個都得出和朱學恆一樣的結論,代表司改在國204F 04/16 18:48
shuhao233: 民教育環境節確有長足進步,已經超越院檢法匠
shuhao233: 以後哪個開瓦斯自殺.跳樓自殺.投水自殺沒死,都得被起
shuhao233: 訴個殺人未遂或過失傷害
polestar0505: 哈哈哈殺一個人不到2個月 家屬有恨的自己想辦法吧208F 04/16 18:49
Kenny0808: 還可以這樣算的歐.....209F 04/16 18:50
xxzzyyo: 其實本來就是 應該討論的是刑期能不能上修210F 04/16 18:51
WiserWilly: 重判50天,出來繼續包工程211F 04/16 18:51
moccabranco: 以後台鐵真的不能搭 車子滑下去也不是殺人212F 04/16 18:51
WiserWilly: 搞不好關出來可以接任林佳龍的交通部長213F 04/16 18:51
exrana: 有關係就沒關係,難以想像爛成這樣的政府就在臺灣214F 04/16 18:52
fairbankslin: 法匠發功了215F 04/16 18:53
sincere77: 法盲跟你說故意就故意,管你有沒有證據趕快斬了他216F 04/16 18:54
notneme159: 結論 民進黨的無罪217F 04/16 18:55
mistral5140: 覺得是殺人罪的 智商堪慮218F 04/16 18:56
daye87: 要證明殺人犯意本來就難219F 04/16 18:56
Freeven: 這樣也不算過失致死??真怪220F 04/16 18:57
triangle10: 沒有過失殺人,只有過失致死221F 04/16 18:58
Number9527: 本來就是了222F 04/16 18:58
show9202: 大家一起入黨了223F 04/16 18:59
shan1126: 他試圖用怪手拉回吊車就很明顯不希望出事了224F 04/16 19:03
HsiangFly: 這確實沒殺人罪啊 純粹自私跟冷血不該被判刑 但他造成225F 04/16 19:05
HsiangFly: 的結果確實影響很大 現有法律很難重罪
j63190: 硬用殺人罪起訴反而會讓他判無罪227F 04/16 19:06
ilovebooks91: 党開始保人了嗎?就像郵寄大麻也沒事那樣228F 04/16 19:07
swgun: 過失殺人是三小啦 記者229F 04/16 19:07
vingfing 
vingfing: 有黨證請安心230F 04/16 19:10
god890529: 明天忘記231F 04/16 19:10
adachitaeko: 維冠時就說要修法,只能判五年要怪誰呢232F 04/16 19:10
buslover: 不錯 看來回歸民進黨花蓮縣黨代表的機會很大233F 04/16 19:10
audy112: 幹你娘公共危險罪咧,低能兒  反正民進黨就是放任殺人阿234F 04/16 19:11
rayes: 有黨證 吸毒殺人酒駕通通都沒事235F 04/16 19:11
wsx88432: 不意外 也不能只有一個人負責 高層也要負責236F 04/16 19:13
dick01411: 不通報沒罰則?237F 04/16 19:16
oliverroli: 聽說公民課是這十年才開始上的238F 04/16 19:16
becker: 司法改革 呵呵239F 04/16 19:17
m6cs: 關鍵原因是因為有黨證啊,誰不知道,法院不就綠共開的240F 04/16 19:18
op520: 這次裡面沒死法律人喔241F 04/16 19:18
kurtsgm: 檢察官這樣起訴才是對的 在那邊理盲濫情用殺人罪起訴 到242F 04/16 19:20
kurtsgm: 時候被判無罪又有人要喊恐龍法官了
kurtsgm: 你各位如果希望李逍遙法外 那就用殺人罪起訴他
schirnir: 試圖用怪手拉回吊車是不希望出事?他是車子卡住才會用怪245F 04/16 19:22
schirnir: 手去吊吧!而且用怪手去吊車上又沒人操控車子,才讓車子
schirnir: 滑落不是?
richjf: 就沒犯意啊  精神病殺人無罪的248F 04/16 19:23
a2334436: 所以是重判五年嗎?249F 04/16 19:24
nckux56: 判法沒錯吧 他就不是故意的啊250F 04/16 19:29
nckux56: 也沒有殺人的念頭啊
carking49: 為什麼不打電話?這不是間接殺人嗎252F 04/16 19:31
daye2012: 八仙塵爆呂忠吉也是過失致死, 差別在他沒錢賠253F 04/16 19:31
qqq5890003: 有關係就沒關係 幹妳娘雞掰254F 04/16 19:32
togs: 這犯意很難證實255F 04/16 19:32
steven830319: 大膽預測 無罪然後國家賠償精神損失 李義祥發大財256F 04/16 19:37
sbilor: 他又不認識他們,殺他們幹嘛啦,無罪釋放啦257F 04/16 19:38
acergame5: 直接判死刑 柯韓糞說好不好258F 04/16 19:41
BMHSEA: 一群法盲只想酸政府259F 04/16 19:42
steelheart3: 犯意認定很主觀 保留給律師辯護空間賺大錢260F 04/16 19:42
suckpopo: 北七記者又想帶風向261F 04/16 19:47
eastwindow: 貨車在快速道路故意撞重機都能說是超車不慎了262F 04/16 19:47
Tiesna0730: 背景很硬喔263F 04/16 19:48
Tendo: 所以酒駕撞死人的也都不能用過失殺人判囉!台灣民主進步真棒264F 04/16 19:56
kyo2001: 還在過失殺人喔............265F 04/16 20:00
linja: 記者是明知法理還想帶風向,還是真的就是蠢?266F 04/16 20:01
areong: 就真的過失致死,沒有殺人意圖267F 04/16 20:03
edhuang: 意外嗎 交通事故都一堆判過失268F 04/16 20:03
novashine: 沒有過失殺人這玩意269F 04/16 20:04
meowlike: 沒有過失殺人……270F 04/16 20:06
sintryhao: 哦哦哦,風向又要變了喔271F 04/16 20:08
edhuang: 反正台灣人那鳥德性 不需要犯意就能殺人272F 04/16 20:09
pippen2002: 韓國上首次出現「不作為殺人」的解釋與判決!鬼島??273F 04/16 20:09
pippen2002: ghostwind120: 可惜檢察官的家人不在火車上啊<--
REDF: 所以私刑正義多了 (無反串275F 04/16 20:13
cow09421: 黨證護體276F 04/16 20:14
youh2031: 法律人越來越277F 04/16 20:15
Tossdog: 有黨真好278F 04/16 20:20
WarIII: 有黨証279F 04/16 20:21
jfriendtw: 民進黨的司法正義280F 04/16 20:29
leinru: https://i.imgur.com/oJ3jpoN.jpg281F 04/16 20:31
leinru: 先勸導,下次死50人再罰
[圖]
brian900530: 這新聞到底在寫什麼 過失殺人 笑死我283F 04/16 20:34
xhl12000: 判的很好呀,但台灣法律還是重罰5年,司法改革讚284F 04/16 20:40
kemmok: 小英司法改革285F 04/16 21:00
shortimex: 我爛我沒錢 幾年後出來 又是一條好漢286F 04/16 21:11
creatsy: 平均殺一人罰10天不到,司法真的還加害人公道了287F 04/16 21:12
jdklas: 台灣人欠祥哥一個道歉288F 04/16 21:17
ggchou: 請問現在入黨還來得及嗎?289F 04/16 21:24
asidy: 意料之內,大家要的是台鐵改革290F 04/16 21:36
angel2001118: 過失殺人罪不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291F 04/16 21:48
bor27907232: 謝謝292F 04/16 21:52
KenHorse: 再次見證黨證護體神力293F 04/16 22:02
danielhung38: 綠共政府募款作莊分配,受難者拿到錢就好,韮菜不要294F 04/16 22:09
danielhung38: 吵
DolphinCP: 曾經的花蓮黨代表!296F 04/16 22:18
pearlQQ: 乾,49人無辜慘死,唉297F 04/16 22:29
kuo0528: 一不小心殺了快50人298F 04/16 22:39
expertsaid: 台灣人都很健忘啦,關個三年出來也是一條有錢的好漢299F 04/16 22:47
kkman2: 本來就是這樣了,全世界法律都這樣啊300F 04/16 23:11
dog24679: 阿好阿你301F 04/16 23:14
bulidau: 過失致死應該要用人頭來算,死一人判5年一直加上去302F 04/16 23:19
kevincgg: 立法院民營化,又不修法只會演戲,下次發生又演一次303F 04/16 23:22
JAY711230: 低能。無故意當然就有過失啊,有故意就是蓄意啊。操雞304F 04/16 23:54
JAY711230: 白痴低能司法,連國文都有問題了,薪水小偷
lisoukou: 法官又在鬼扯  這一定是過失殺人306F 04/17 00:08
imkoalatw: 過失殺人?沒這條罪耶307F 04/17 00:19
ebeta: 有民進黨黨證果然有差308F 04/17 00:20
wolfofschool: 廢話 本來就沒過失殺人 只有過失致死309F 04/17 00:24
kenro: 他又不是故意310F 04/17 00:26
patashoe: 過失殺人是三小...不懂法律的記者又在亂寫311F 04/17 00:34
a23395080: 記者在寫三小 什麼叫作沒有故意所以不成立過失殺人??312F 04/17 01:15
Zombieslayer: 善良跟正直都回來了313F 04/17 01:43
hank850503: 過失殺人?殺人就不是過失了啊幹 小學程度嗎314F 04/17 04:32
limulus: 唉...那49人白死了,有夠衰小的315F 04/17 08:22
LOUSYMAN: 真棒316F 04/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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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cblow2001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4-16 17:22:44 (台灣)
  04-16 17:22 TW
狗報滾
不是故意殺人 不等於 不是殺人
2樓 時間: 2021-04-16 17:50:28 (台灣)
  04-16 17:50 TW
這樣還沒過失??頂多不能說故意而已吧....
3樓 時間: 2021-04-16 17:52:02 (台灣)
  04-16 17:52 TW
拿那根細繩去拉車子 幹
4樓 時間: 2021-04-17 00:43:36 (台灣)
  04-17 00:43 TW
李義祥做多就這樣沒錯阿.
反而錯最多的台鐵.沒人撿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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