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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24 18:07: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標題 [問卦] 當初殺警案一審無罪 批民眾法盲的 現在臉
時間 Wed Feb 24 15:57:01 2021



請問一下

當初殺警案 一審判無罪

民眾一片譁然




就有一堆法匠來教育民眾

說刑法第19條 犯罪時沒有辨識能力 不罰




好了現在二審判17年

那些人臉現在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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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36.25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DWRF7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4153423.A.1DD.html
※ 編輯: syearth (1.163.136.252 臺灣), 02/24/2021 15:58:05
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十七年會不會太輕1F 02/24 15:57
Kazmier: 廢死覺青:法盲! 應該直接釋放讓他回歸社會2F 02/24 15:57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不管啦 說有罪的一定都愛看包青天。。。咦?3F 02/24 15:58
peter0825: 我猜他們會說還不是為了讓法盲閉嘴才判有罪的4F 02/24 15:58
smile5566: @犀利法匠 :法盲去看司法a片5F 02/24 15:59
pnsboy: 搞不好三審的也是個豬頭三6F 02/24 15:59
nacy204327: 8年就可以出來繼續殺人了 棒棒7F 02/24 15:59
cytotoxic: 所以你知道  台灣判決受到輿論影響8F 02/24 15:59
A80211ab: 不對  他們會繼續說你們法盲 不懂一審二審的差別9F 02/24 15:59
lesnaree2: 自己變成法盲啊10F 02/24 15:59
lesnaree2: 三個法官判決不一樣 不同意的都法盲 那到底誰懂法
call5566me: 這很明顯輿論壓力阿12F 02/24 16:00
A80211ab: 法律這東西是人為不是自然定律 所以才一堆八奇標準13F 02/24 16:00
BoXeX: 主要是法律人本身沒邏輯只會硬凹才會這樣14F 02/24 16:02
seabox: 會叫你去看判決書15F 02/24 16:02
veryGY: 死刑變無罪或17年 基本問題還是很大16F 02/24 16:03
AbdulRauf: 看三斤了不就知道了,法匠怎麼說都通,自己永遠不會錯17F 02/24 16:03
echomica: 現在換了一份精神鑑定報告改用刑法19ii得減輕啊?18F 02/24 16:03
aJan5566: 二審法官會批一審法官法盲吧19F 02/24 16:03
kinki999: 沒有輿論壓力,說不定三審照樣無罪20F 02/24 16:04
wellwest: 繼續嗆你一二審不同審啊21F 02/24 16:04
gfabbh: 一、二審的事實認定不同,裁判自然不同。22F 02/24 16:05
htggh556: 法律人會檢討的話法界就不會這付鳥樣子23F 02/24 16:05
qweertyui891: 小英政績+1,終於可以大聲宣揚司改了24F 02/24 16:06
nakayamayyt: 台灣司法就是一片混亂 離事發那麼久還在做事實認定25F 02/24 16:06
sbflight: 他們先在在看與惡打手槍吧26F 02/24 16:06
philip2364: 什麼廢文啊27F 02/24 16:06
nakayamayyt: 現在才在鑑定事發時精神狀態 跟隔空抓藥有甚麼差28F 02/24 16:06
vicious666: 法匠沒有臉這種東西,沒在跟你腫的好嗎?看那個犀利檢29F 02/24 16:08
vicious666: 座就知道了
LargeLanPa: 法官最大 他說誰法盲就是誰31F 02/24 16:08
deepdish: 法盲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知道自己是法盲 很難懂?32F 02/24 16:09
laDsaikyo: 事實認定,就是法官認定,不然是什麼?33F 02/24 16:12
kbten: 法官要附身34F 02/24 16:13
laDsaikyo: 事實從來沒有改變,改變的是法官認定事實的方向。35F 02/24 16:13
kissa0924307: 一審法官就是法盲啊 還敢否認喔!36F 02/24 16:14
shark23peng: 當初罵法盲不會讀判決書的 現在出乃讀給我康康37F 02/24 16:14
kaodio: 時空背景不同 這是民粹啦38F 02/24 16:14
laDsaikyo: 既然客觀事實沒改變,39F 02/24 16:15
kissa0924307: 不準老百姓罵你法盲 換你學長罵總行了吧40F 02/24 16:15
LaHu: 現在要清案,三審駁回直接定讞的機率變高了41F 02/24 16:15
tryit015124: 初犯 假釋三分之二就可以出來再砍一位警察囉42F 02/24 16:17
JasonIm: 法盲>法匠43F 02/24 16:17
lewisk: 大家都是法盲 謝謝指教44F 02/24 16:17
lewisk: 反正法律+法律仔就是笑話
laDsaikyo: 世界上沒有人可以知道,當時嫌犯精神狀況,為啥採證醫46F 02/24 16:19
laDsaikyo: 生報告為無罪依據?這時又推給醫生,推給19條。
su4vu6: 法忙最麻煩的就是 以為這樣叫打臉48F 02/24 16:20
goodtaste: 二審一定法盲愛看包青天49F 02/24 16:21
laDsaikyo: 後果就是輿論,還有再犯疑慮,再加上社會動亂。但是法50F 02/24 16:21
laDsaikyo: 官無視,硬判無罪。
laDsaikyo: 既然法律邏輯與現實不符合,沒有配套可以防再犯,為啥
laDsaikyo: 硬要拿來判決。放出來後造成社會恐慌,人民對司法失望
laDsaikyo: 這不就是傲慢?
ab4daa: 二審法官法盲啦55F 02/24 16:25
laDsaikyo: 現實就是不殺他,監獄就是他最好的去處。56F 02/24 16:27
laDsaikyo: 為啥判他17年,就是知道治不好,又不放他,只好關他到
laDsaikyo: 沒辦法殺人,或是期待以後社會可以防止他再犯。
SPAEK: 判決五成還是看法官爽 傻b才在那搬法條解釋 笑死59F 02/24 16:31
laDsaikyo: 與論影響個屁,法官哪有怕過與論?60F 02/24 16:31
SPAEK: 像那啥辨識能力 還不就是看法官採不採信而已 根本沒標準61F 02/24 16:32
lockeyman: 業主開口了,敢不判?這時候要說法院誰家開的?62F 02/24 16:35
j55888819: 可憐 會去唸文組的人果然都是弱智情商差邏輯低落的人63F 02/24 16:37
bdbpzcatqpq: 不同法官不同腦袋,懂?64F 02/24 16:37
eric112: 同樣的法條判不同的結果,證明垃圾自由心證怎麼判都可以65F 02/24 16:43
eric112: ,如果法官都是公平的沒關係,偏偏法官裡一堆垃圾
kning: 哈哈,文組,哈哈67F 02/24 16:43
gn01693664: 與惡覺青臉腫腫68F 02/24 16:47
EvilPrada: 跟法匠狗認真你就輸了69F 02/24 16:54
s900527: ptt整天一堆法律人在旺旺叫來叫去的~真的笑死人70F 02/24 16:59
chengmei: 不判刑我要怎麼教小孩?71F 02/24 17:03
iam0718: 印象愛嘴的法律人都改口說法官被帶風向了72F 02/24 17:03
DWESOME: 當初還一堆人回文討論法律 講得頭頭是道73F 02/24 17:04
devil0915: 腫三小?17年很重嗎?起碼也要無期徒刑74F 02/24 17:10
SHINJO575: 腫三小 兩次審判用的鑑定又不一樣75F 02/24 17:11
ilovebig99: 都還沒最終判決,急什麼76F 02/24 17:37
kevin86tp: 未看先猜最終重判七年 台灣司法還要期待啥77F 02/24 17:41
luben: 法官終身俸照領,大家繼續繳稅給法官花用,到底誰腫????????78F 02/24 17:49
nakayamayyt: 法律沒有變 變的是事實認定79F 02/24 17:53
nalthax: 那是因為成大的鑑定結果是「有明顯影響,但未到完全喪失80F 02/24 17:58
nalthax: 能力」,所以不落入無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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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arkbb01 說讚!
1樓 時間: 2021-02-24 16:56:56 (日本)
  02-24 16:56 JP
gn01693664: 與惡覺青臉腫腫
2樓 時間: 2021-02-24 17:12:57 (台灣)
  02-24 17:12 TW
法律人說了算, 死刑無罪看我的自由, 不然通通是法盲
3樓 時間: 2021-02-24 17:29:41 (台灣)
  02-24 17:29 TW
偏偏法官裡一堆垃圾+1
4樓 時間: 2021-02-24 17:46:37 (台灣)
     (編輯過) TW
舉例無違規肇事傷亡人,法律可能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腦子有問題的殺人可能無罪,難道會不知道不可殺人嗎!無罪的被判刑罰,有罪的判無罪,法律的天秤還真是難捉摸!
5樓 時間: 2021-02-27 04:47:44 (台灣)
  02-27 04:47 TW
法治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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