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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闖紅燈撞死男大生 2惡駕竟免關、無罪
時間 Wed Jul 14 18:26:05 2021
闖紅燈撞死男大生 2惡駕竟免關、無罪…父親崩潰:不公平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98947
闖紅燈撞死男大生 2惡駕竟免關、無罪…父親崩潰:不公平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新北市一名19歲鄧姓男大生,2018年9月騎車行經樹林,被一輛轎車闖紅燈當場撞上,鄧男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經檢方調查後,發現葉男與吳男先前發生行車糾紛,在大馬路上一路競逐闖紅燈,導致意外造成鄧男枉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原判決合理, ...
新北市一名19歲鄧姓男大生,2018年9月騎車行經樹林,被一輛轎車闖紅燈當場撞上,鄧男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經檢方調查後,發現葉男與吳男先前發生行車糾紛,在大馬路上一路競逐闖紅燈,導致意外造成鄧男枉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原判決合理, ...
新北市一名19歲鄧姓男大生,2018年9月騎車行經樹林,被一輛轎車闖紅燈當場撞上,鄧男
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經檢方調查後,發現葉男與吳男先前發生行車糾紛,在大馬路上一路
競逐闖紅燈,導致意外造成鄧男枉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10個月、緩
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原判決合理,駁回上訴,鄧男家人聽聞判
決結果後都難以接受,認為判決太不公平。
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經檢方調查後,發現葉男與吳男先前發生行車糾紛,在大馬路上一路
競逐闖紅燈,導致意外造成鄧男枉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10個月、緩
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原判決合理,駁回上訴,鄧男家人聽聞判
決結果後都難以接受,認為判決太不公平。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9月3日凌晨1時許,葉男載妻子返家,途中遭吳姓駕駛未打方向燈插
入前方,當場飆粗口,欲加速超車,沒想到吳男不讓,雙方便在大馬路上競速,嚇得葉妻
一度尖叫「放慢行車速度!」2車奔馳一段路後,葉男超過吳男, 2人依舊超速行進,甚至
闖越紅燈。
入前方,當場飆粗口,欲加速超車,沒想到吳男不讓,雙方便在大馬路上競速,嚇得葉妻
一度尖叫「放慢行車速度!」2車奔馳一段路後,葉男超過吳男, 2人依舊超速行進,甚至
闖越紅燈。
當時19歲鄧姓死者騎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與保安街三段路口時,依綠燈號誌直行,
結果卻被葉男闖紅燈撞飛,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事後將葉男、吳男2人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結果卻被葉男闖紅燈撞飛,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事後將葉男、吳男2人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是「一般超速」,非飆車競速或危險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
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但檢方認為刑事責任過輕,以2人危險駕駛為由,提起
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2人確實超速闖紅燈,但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2人確有妨害公眾往
來因而致人於死之犯行,加上全程僅超車1次,非危險駕駛,因此認定原審判決合理,駁回
上訴。
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但檢方認為刑事責任過輕,以2人危險駕駛為由,提起
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2人確實超速闖紅燈,但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2人確有妨害公眾往
來因而致人於死之犯行,加上全程僅超車1次,非危險駕駛,因此認定原審判決合理,駁回
上訴。
鄧男的父親聽聞判決結果後都難以接受,認為紅燈已經很久了,他(葉男)闖過去,後面
那輛跟著闖,那不是2人在競速那是什麼?希望法官能好好仔細去研究那些(車禍)影片,
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太不公平了。
那輛跟著闖,那不是2人在競速那是什麼?希望法官能好好仔細去研究那些(車禍)影片,
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太不公平了。
心得
某議員 闖紅燈撞死人 法院判不用關的新聞 不是第一次了
這是GOOGLE"闖紅燈 撞死人"的第一則
其實法院已經教過大家很多次 "如何闖紅燈撞死人 不用關"
只要你不是故意的 不知道會撞到人 路不熟 號誌不明
大概都是這樣判
~~~~~~~~~~~~~~~~~~~~~~~~~~~~~~~~~~
你今天,犯罪了嗎?》闖紅燈撞死人,為什麼不是殺人?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426103
刑法中的過失有分兩種,第一種若能夠注意周遭環境即可避免意外發生,卻未注意,這就
是所謂的「無認識過失」。
第二種則是行為人已經完全可以預料的到某些情況可能會產生危險,但行為人主觀上認為
情況都在自己的控制之內,完全不認為會有意外,最後情況失控並導致意外的發生,這就
是「有認識過失」。
情況都在自己的控制之內,完全不認為會有意外,最後情況失控並導致意外的發生,這就
是「有認識過失」。
~~~~~~~~~~~~~~~~~~~~~~~~~~~~~~~~~~
所以 只要咬死第一種說法
大概都會海闊天空 任你消遙了
其實這是個基本的邏輯問題 而上新聞的法官大部分沒有邏輯
闖紅燈本就有高機率發生事故 包括酒駕,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平時都不會闖紅燈 不會酒駕 WHY? 484怕被撞?
闖紅燈本就有高機率發生事故 包括酒駕,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平時都不會闖紅燈 不會酒駕 WHY? 484怕被撞?
但是換成你自己闖紅燈 酒駕 就不怕撞到人!
這不就是故意的嗎? 反正死的不是我嘛
法官根本直接 跳過基礎 只看單一事件 當所有的基本常識都不存在
也不去測試對方 484有基本常識 484知道道路規範
只要有基本常識 有拿到駕照的
明知故犯 不就是故意的了?
講這麼多有個P用
法官只會說 請委員好好立法 邏輯?那是啥? 你們要修法補漏洞 不關我是!
反正現在法律系也不教邏輯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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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改大成功 哈哈1F 36.228.68.166 台灣 07/14 18:26
推 : 連和解都沒有? 這個錢收很大喔2F 111.71.21.107 台灣 07/14 18:26
推 : 看誰請的法律人 文字遊戲比較厲害3F 114.38.145.246 台灣 07/14 18:26
你知道怎樣的律師才被叫做王牌大律師嗎? 退休的法官轉任律師的什麼都有 有背景 有輩份 有關係 更有錢
→ flavorBZ …
噓 : 扯5F 114.137.208.33 台灣 07/14 18:27
→ flavorBZ …
推 : 817大勝利7F 101.12.51.16 台灣 07/14 18:28
噓 : 幹8F 42.74.35.183 台灣 07/14 18:28
噓 : 垃圾法官的正常發揮。可惜撞死的不是法官9F 49.216.141.73 台灣 07/14 18:28
推 : 安居樂業10F 101.136.135.185 台灣 07/14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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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一個緩刑 一個無罪 還真的滿扯的12F 114.137.220.174 台灣 07/14 18:30
去GOOGLE 還一堆 和解免關的推 : 肯定有黨證13F 118.168.60.208 台灣 07/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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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東南亞糞島司法真棒15F 73.197.58.64 美國 07/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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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臺灣法律真香17F 111.71.38.206 台灣 07/14 18:31
→ : 一緩一無罪 太強了 安全下庄18F 73.197.58.64 美國 07/14 18:31
推 : 撞死人免關 司改大勝利19F 42.73.62.132 台灣 07/14 18:31
噓 : 難怪被罵恐龍常常都是.....20F 36.229.5.198 台灣 07/14 18:31
噓 : 笑死,三小判決21F 114.46.0.85 台灣 07/14 18:31
推 : 根本人生勝利組!! 闖紅燈撞死人無罪 ~~22F 112.78.75.101 台灣 07/14 18:32
→ : 有DPP黨證嗎?
→ : 有DPP黨證嗎?
噓 : 判決書貼出來啊24F 111.83.27.29 台灣 07/14 18:33
推 : 看起來兩個都有問題吧25F 36.233.113.241 台灣 07/14 18:33
噓 : 司法改革26F 114.37.172.49 台灣 07/14 18:33
噓 : 台灣法律人 嘻嘻27F 114.36.143.228 台灣 07/14 18:33
→ : 闖紅燈撞死人無罪這是啥邏輯?28F 36.233.113.241 台灣 07/14 18:33
噓 : 路上看到法律人出事上前幫忙的全是幫兇29F 36.225.83.132 台灣 07/14 18:33
噓 :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30F 49.217.131.186 台灣 07/14 18:34
→ : 笑死人 民主"進步黨"????31F 112.78.75.101 台灣 07/14 18:34
推 : 這真的很扯 唉32F 124.9.72.227 台灣 07/14 18:34
噓 : 我真的看不懂這判決33F 59.115.224.149 台灣 07/14 18:35
→ : 這些法官是不是覺得他都不會被車撞啊34F 36.233.113.241 台灣 07/14 18:35
推 : 這個案子有問題吧35F 175.181.158.42 台灣 07/14 18:38
推 : 小英政績+136F 27.246.33.153 台灣 07/14 18:38
所以阿 殺人不用刀 不用槍 只需要一台車 一啤酒 就可以不用被關了※ 編輯: wild2012 (59.115.70.82 臺灣), 07/14/2021 18:41:46
噓 : 感謝民進黨讓我們撞死人不用關37F 36.225.83.132 台灣 07/14 18:39
推 : 那要看是不是撞到法律人吧...38F 114.46.102.223 台灣 07/14 18:39
→ : 撞死律師法官結局就不見得這麼好了。
→ : 撞死律師法官結局就不見得這麼好了。
噓 : 台灣司法已死,飆車的可能很有力40F 114.136.169.98 台灣 07/14 18:41
推 : 兩個人都無罪才對 反而是被撞死的騎士41F 106.1.228.28 台灣 07/14 18:42
→ : 家人要負責賠償所有損失才對 2男反而
→ : 可以直接提告向他們家屬求償!!\
我記得 好像有這種向受害人討賠償 還成功的案例 但我想不起來關鍵字是什麼了→ : 家人要負責賠償所有損失才對 2男反而
→ : 可以直接提告向他們家屬求償!!\
※ 編輯: wild2012 (59.115.70.82 臺灣), 07/14/2021 18:45:03
推 : .....????44F 122.116.78.185 台灣 07/14 18:45
推 : 不用支那打過來 鬼島自己會玩完45F 101.9.208.184 台灣 07/14 18:45
→ : 不然前發言人要怎麼辦46F 111.71.26.160 台灣 07/14 18:54
噓 :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47F 39.12.165.60 台灣 07/14 18:55
推 : 會考試就好了 懂嗎48F 125.224.246.186 台灣 07/14 18:58
推 : 垃圾法匠49F 118.165.157.246 台灣 07/14 19:01
噓 : 原諒的顏射最對味50F 180.176.98.25 台灣 07/14 19:02
→ : 鄭捷當年應該去租跑車而不是買壽司刀
→ : 鄭捷當年應該去租跑車而不是買壽司刀
推 : 司改大成功52F 114.35.172.226 台灣 07/1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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