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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5 08:53:5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uein (浮雲上的貓)
標題 [新聞] 獨居男騙國中女拍3張OO照 法官「舉例」
時間 Mon May 25 07:35:45 2020


ETtoday新聞雲

獨居男騙國中女拍3張OO照 法官「舉例」7年半改判1年10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020年05月25日 07:17

楊姓作業員2017年1月間透過LINE邀約某國中女學生小花(化名)擔任短褲模特兒,實際上
卻是誘導對方拍攝露毛的不雅照片,一、二審被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但整起案件經過最高
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小花的自拍照未暴露性器官,也沒有擺出不雅姿勢,
難以認定會刺激性慾,最後依強制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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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楊男佯稱在找短褲模特兒,誘導未成年的小花拍攝不雅照片。(示意圖/123RF,與本案
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楊男2017年1月間透過LINE登錄暱稱為「千姿」的帳號,並且使用女性照片
當大頭貼,他假裝以3000元至5000元為報酬,邀請小花擔任短褲模特兒,不過,在開拍之前
要先傳送自拍照確認身材,因而獲得對方將內、外褲下褪至恥骨的照片,接著進一步威脅如
果不把褲子脫到大腿處,就要將先前裸露身體的照片外流,最後拿到3張露毛照;但他得手
之後仍不罷休,過沒多久又以露毛照威脅,如果不拍攝全身裸照,就要公布照片。


小花不堪騷擾,轉而向學校求助,這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她接受警詢時坦言,事發當天在家
中滑手機,看到有人加LINE好友,並詢問是否要當短褲模特兒,於是先傳了5張學校運動會
的照片給對方,「那個人看完說OK,接著說要看我的小腹,我又傳了一張衣服稍微掀起來的
照片,但是他看完覺得無法確定我有沒有小腹,要求再把褲子往下脫一點,我就往下脫到骨
盆處再自拍3張給他。」


小花證稱,當楊男再度要求往下脫的時候,因為覺得奇怪有說「我不要了」,後來對方突然
翻臉,用先前拍攝的照片威脅如果不配合,就要把照片外流,「他說如果我封鎖他,就要直
接公開我的照片」、「他有要求照片一定要露臉,我一共照了3張露下半身包含恥毛部位的
照片給他」、「但他沒有要我針對下體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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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小花看到LINE有新好友加入,卻險些受騙。(示意圖/記者孫于珊攝,與本案無關)

雖然上述露毛的不雅照片事後都已經全數刪除,楊男一、二審時仍被以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
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然而,全案經過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以現今社會的開放程度來看,一般女性單純裸露陰毛的照片,在寫真集
中屢見不鮮,普通人對於這樣的照片也不全然會感到厭惡或羞恥,況且小花拍攝時並未刻意
暴露性器官,也沒有擺出不雅姿勢,上半身仍穿著衣物,大腿下也穿著褲子,整體而言上述
照片並不足以刺激或滿足他人性慾,也不是會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道德感情的
猥褻物品。


合議庭接著指出,由於楊男2015年間曾因類似案件被判處緩刑,考量到他犯後大致坦承的態
度,未婚獨居,擔任作業員的月薪約3萬元,審理過程中也已經給付10萬元的賠償金,最後
改依強制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同時沒收電腦主機,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25/17217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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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BK: 法院認證激不起性慾1F 05/25 07:36
Workforme: 結論:法官看了沒硬(?)2F 05/25 07:37
shinjr: 但檢察官硬了?3F 05/25 07:38
martinmask: 肥宅-14F 05/25 07:39
martinmask: 未婚獨居
martinmask: 結果沒收電腦主機....這個問題比較大吧
cream115: 主機QQ7F 05/25 07:40
abc55322: 等等,這樣就1年10個月?8F 05/25 07:40
NT500: 一個微軟,一個微博9F 05/25 07:41
kaodio: 露毛就不行喔 那只能理光頭拍照了10F 05/25 07:41
abc55322: 喔他有威脅11F 05/25 07:41
whitenoise: 強制?這不是恐嚇?12F 05/25 07:42
elec1141: 500p 第一位13F 05/25 07:42
pouy: 沒收電腦 哈哈14F 05/25 07:42
misu2718: 所以,圖王可以貼露毛照了。15F 05/25 07:43
js52666: 貼心法官 明察秋毫 應打造匾額感謝16F 05/25 07:59
Dirgo: 法律人眼中的社會好像跟我的不太一樣17F 05/25 08:04
yuetsu: 鬼島法官真的活在平行世界18F 05/25 08:12
mesomelas01: 笑死,你看過國中生的露毛寫真?法律系水準19F 05/25 08:12
enjoyyou: 沒有拍到插就不算幹的真理20F 05/25 08:19
samonella: 國中生露毛寫真屢見不鮮??? 這哪的法官。21F 05/25 08:21
sweety655633: 當女的真好賺22F 05/25 08:22
iam0718: 國中生露毛 XD23F 05/25 08:28
more76328: 現在連這個都講人權了...24F 05/25 08:28
oozz00456: 法律人真開放 國中生露毛寫真屢見不鮮25F 05/25 08:31
handsomeKim: 法官看了沒硬26F 05/25 08:32
a7788783: 廢物法官27F 05/25 08:35
Zeroyeu: 法官果然聖人 沒看到點都不會硬28F 05/25 08:39
Strasburg: 坦白說我也覺得看到毛被定罪太法西斯了 那不是性器官29F 05/25 08:39
Strasburg: 啊!對誘騙脅迫部分判強制罪合理
RisingTackle: 法官不知道這個社會變態很多?31F 05/25 08:41
ikeno: 真的平行世界,哪裡很多未成年露毛寫真..32F 05/25 08:41
ikeno: 他還犯過類似的耶
myloso: 拍照比殺人判的重34F 05/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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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25 10:36:12 (台灣)
+1 05-25 10:36 TW
這樣子一年???? 法官再次認證拍照比殺人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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