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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itaha (哈囉哈囉)
標題 [新聞] 環保署、礦物局怠於監督 法院:「默示同
時間 Sat May 16 23:14:15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環保署、礦物局怠於監督 法院:「默示同意」業者違規採礦3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利英工礦開採花蓮秀林大理石礦,卻未依法定工法開採,時間長達3年,被環保署開罰
2349萬元,利英工礦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抗罰,合議庭調查後,赫見環保署與
礦物局怠於執行監督追蹤,長達3年不作為,形同「默示同意」,日前撤銷罰鍰,命環保
署另做處分。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利英工礦原為「露天開採法」,而後申請改為「地下室柱法」,卻在礦物局
的「初審」及環保署的「最終審查」通過前,從2013年7月間就違規開採,屬於故意且情
節重大。


惟北高行調查發現,環評法採「雙主管機關制」,也就是環保署與礦物局都是主管機關,
但本案違規開採時間長達3年,兩機關竟然都不作為,顯然有一定程度的「默示同意」、
「間接共犯的故意或幫助」,在執行、追蹤、監督層面上均有明顯的重大疏失。


北高行表示,環保署只指利英工礦故意違規開採,卻未審酌自己和礦物局怠忽執行追蹤與
監督的法定權責義務,逕自認定本案「情節重大」而開罰,顯有違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撤銷原處分,要求環保署另依職權裁量處分。


利英工礦領有經濟部核發的採礦權證,並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經過環保署審查後,決議
有條件通過,讓它得以在花蓮縣秀林鄉開採大理石,但到了2012年間,露天礦場已被開採
完畢,利英工礦便向經濟部礦務局申請,變更為「地下室柱法」開採,礦物局審查後核准


依環評法規定,若要變更開採方式,須同時檢附「變更內容對照表」給環保署審查,惟環
保署審查後不同意,利英工礦只好另行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呈請礦物局轉交環保署,
環保署直到2017年3月間開會審核,委員們認為應考量變更採礦方式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有必要重新辦理環評。


但其實在2015年10月間,環保署就派員進行環評監督查核,當時發現利英工礦早就以「地
下室柱法」開採了3坑,長度分別為145、135、20公尺,而2016年8月18日,環保署與礦物
局辦理環差報告現地勘查時,確認利英工礦在申請變更開採工法程序完成前,就逕自變更
為「地下室柱法」開採營運獲利,時間從2013年7月1日到2016年8月18日,長達3年。


環保署到了2017年9月1日才以違反環評法第17條規定,裁罰利英工礦2349萬4400元,利英
工礦不服,向北高行提告抗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7910
環保署、礦物局怠於監督 法院:「默示同意」業者違規採礦3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利英工礦開採花蓮秀林大理石礦,卻未依法定工法開採,時間長達3年,被環保署開罰2349萬元,利英工礦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抗罰,合議庭調查後,赫見環保署與礦物局怠於執行監督追蹤,長達3年不作為,形同「默示同意」,日前撤銷罰鍰,命環保署另做處分。可上訴。北高行指出,利英工礦原為「露天開採法」,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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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x: 817的選擇啊1F 05/16 23:14
kcclasaki: kmt不意外2F 05/16 23:15
pinhanpaul: 所以我說那個礦業法.....3F 05/16 23:15
DarkIllusion: 五樓被肛三年不作為默示同意4F 05/16 23:15
gino0717: 齊柏林的草都長多高了5F 05/16 23:16
firemothra: 還有人相信真的會處理礦業法喔?不要做夢了6F 05/16 23:17
kidd085: 台灣價值啦!懂?7F 05/16 23:18
taso5566: 為什麼環保署知道已經開採長達3年?表示一直都知道8F 05/16 23:18
firemothra: 那些環保團體也省省力氣吧,沒用的9F 05/16 23:18
taso5566: 環保署想要開罰違法開採3年,反而打到自己10F 05/16 23:19
taso5566: 發現後繼續開採才可以開罰的
bye2007: 是礦務局 不是礦物局12F 05/16 23:22
rabbit83035: 笑死 還敢消費齊柏林阿 民進黨13F 05/16 23:23
jinnij03879: 片尾曲 礦物質14F 05/16 23:23
raku: 哇靠....偉哉法官....這樣是廠商只要窮山闢野瞞天過海開採15F 05/16 23:24
raku: 3年沒被抓到,行政機關發現再裁罰也有機會被法院撤銷的意思嗎
Belinda5566: 環評後續監督,全世界只有台灣有這個奇葩17F 05/16 23:25
raku: 這根本是在鼓勵廠商作奸犯科呀....18F 05/16 23:26
Belinda5566: 環評過關就是交給事業主管機關監督才對19F 05/16 23:26
Belinda5566: 台灣環評制度,顆顆
Alphaz: 又幫行政院背鍋 慘21F 05/16 23:27
neoa01 
neoa01: 817的選擇,我記得某位女性還弔唁過他,齊柏林真是死的太22F 05/16 23:27
neoa01: 不值了,連環保署、礦務局都被法院認證間接共犯的故意幫
neoa01: 助,難怪某黨很急著礦業法
kuankubank: 行政機關疏失  直接腦補默視同意?25F 05/16 23:28
taso5566: 環保署如何舉證廠商違法開採3年?26F 05/16 23:28
raku: 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嗎?那還是給主管機關監督好了27F 05/16 23:28
kuankubank: 那這樣以後不管什麼違規 行政機關拖一下 永遠不用罰?28F 05/16 23:28
moccabranco: 懲罰守法的人29F 05/16 23:29
raku: 對事業主管機關來說雖然有義務監督,但他們的KPI就跟這個衝突30F 05/16 23:30
raku: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可能性是有的,說不定還抱著主管機關都沒
taso5566: 環保署一定承認一開始就知道,才會處分3年違法開採32F 05/16 23:31
raku: 意見了,幹嘛管這麼多33F 05/16 23:31
kuankubank: 如果行政機關疏失就不用罰 那要回頭罰三年前的主管嗎?34F 05/16 23:33
raku: 行政疏失可以作默視同意? 這是兩件事吧...35F 05/16 23:33
Behind4: 結果免罰欸 更爽36F 05/16 23:33
kuankubank: 畢竟裁罰權在主管手中(看是局長 署長 還是局處主管)37F 05/16 23:34
taso5566: 其實環保署只能處分2015年10月間至2016年8月18日38F 05/16 23:34
kuankubank: 北高行直接腦補 默示同意 也太扯39F 05/16 23:34
kuankubank: 那人民是否也能腦補法院判決是縱容殺人犯
forsakesheep: 你這樣會被罵法盲喔41F 05/16 23:35
allforyour2: 民事也有15年追訴期啊,欠錢超過15年中間沒追討的話42F 05/16 23:37
allforyour2: 這欠款就沒效了,行政的更嚴格,5年沒追(發公文)就會
allforyour2: 失效,有追討最多也是延長五年。不強制執行?有默契啊
Belinda5566: 看判決書,裁罰金額計算有認知上的異議45F 05/16 23:39
dnek: 各種假球,官官相護,知法玩法,然後低等盲信學徒出來洗地46F 05/16 23:42
yan1979: 有充值台灣價值了吧 沒4247F 05/16 23:42
azytjr: 嘻嘻,礦業法消失了48F 05/16 23:43
p26220828: 都叫利英了 還不懂?49F 05/16 23:48
cms6384: 花蓮50F 05/16 23:51
DudeFromMars: 民進黨德政51F 05/16 23:51
cms6384: 真的是化外之地耶 KMT執政的地方都這樣嗎52F 05/16 23:52
oneloveone: 817要的 默示同意53F 05/16 23:56
JUSTNONE: 礦業法是KMT的問題 不是完全執政的責任54F 05/17 00:02
b95202075: 有賺十罰一嗎55F 05/17 00:03
kuankubank: 套用法官邏輯  全國違建都不用拆了 行政機關拖好幾年56F 05/17 00:04
ss860708: 礦「務」局57F 05/17 00:06
v19791119: 最愛台灣的民進黨58F 05/17 00:09
oneloveone: 三年還不收網…59F 05/17 00:11
lwamp 
lwamp: [url=https://imgur.com/GRZfbxz]https://i.imgur.com/GRZfbxz.jpg[/url]60F 05/17 00:11
cp394: 所以我說那個礦業法呢61F 05/17 00:22
bbc0217: 蔡英文:62F 05/17 00:23
s8800892000: 三年都不管 呵呵 不愧是最愛礦業法的政黨63F 05/17 00:26
s8800892000: 不愧是最愛消費礦業法的政黨
vacuesen: 發現違法行為開罰 不獎勵環保署就算了 還靠背太晚發現65F 05/17 00:28
denyy555: 新竹市長/警察默示同意違停可以舉報嗎?或舉報無效?66F 05/17 00:30
vacuesen: 難怪公務員要裝死 反正開罰業者還會被檢討 找自己麻煩67F 05/17 00:30
denyy555: 這法官很挺犯法者,民進黨執政,守法的人變成白痴了68F 05/17 00:31
polestar0505: 官商勾結上下全部都打點好了啦69F 05/17 00:33
denyy555: 超過三年就是默示同意,那逃稅三年沒查到就無敵了70F 05/17 00:33
denyy555: 又一傑出法官
oneloveone: 法條訂太爛啊 可以叫綠色修法 不過這法案沒利益72F 05/17 00:33
hubert0719: 多數黨73F 05/17 00:39
je789520: 怠惰 不就是瀆職罪嗎74F 05/17 00:49
lau6m2002: 資進黨不意外。 口號最會喊75F 05/17 00:49
scott032: 礦業法??76F 05/17 00:58
scott032: 選前齊柏林 選後挖不停
JJJZZs: 扯後腿78F 05/17 01:03
kobe143: 可憐啊79F 05/17 01:06
DARKMS: 放縱企業違規開採結果又被法院打槍撤銷罰款,台灣真是鬼島80F 05/17 01:13
joke3547: 唉~自己選的自己擔81F 05/17 01:22
johnny790218: 小英都答應齊柏林了,法院是造謠?82F 05/17 01:28
virginleo: 可憐的台灣83F 05/17 01:29
w300204: 哀~ 綠色國民黨..84F 05/17 01:40
tim32142000: 行政、立法不作為85F 05/17 01:43
ruokcnn: 可憐哪86F 05/17 01:45
skyexers: 人一綠 腦就殘87F 05/17 01:47
chihchien: 2013-2016 啦88F 05/17 02:12
km612tw: 選前齊柏林 選後不介入89F 05/17 02:36
stw0975: 可憐哪90F 05/17 02:40
f222051618: 想當初齊柏林的兒子還哪個家屬有上PTT發文呢91F 05/17 02:48
BabySatan: 所以法官是覺得環保署與礦物局都是共犯,所以處罰太重?92F 05/17 02:49
f222051618: 真好奇他們現在的感想 亡親的遺志呢93F 05/17 02:49
f222051618: 還是綠共送個花環就覺得能夠安慰在天之靈了
ddoll288: 不作為=默示同意,真的棒,不愧是鬼島95F 05/17 03:10
andy0219: 國民黨不意…咦?96F 05/17 03:21
Thorvs: 小英政績+197F 05/17 03:27
zxsx811: 廢物綠畜出來打球啊98F 05/17 03:54
curiouscat: 唉台灣...99F 05/17 03:57
qmaper: 偷偷挖不被發現三年等於默示同意100F 05/17 05:54
qmaper: 那廠商還不挖爆
bandee: 垃圾法官102F 05/17 06:27
gm3252: 礦業法...103F 05/17 06:35
oneoreo: 亞泥真爽104F 05/17 07:07
davidturtle: 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好絕望105F 05/17 07:12
spector66: 硬起來啦106F 05/17 07:52
monar: 資進黨無誤107F 05/17 07:52
freezee: 礦業法呢108F 05/17 08:19
theedge: 詹順貴當初要修環評法 最後因為蘇澳電廠被賴神搞死109F 05/17 08:21
theedge: 這不是礦業法的問題 是環評制度的問題
earnformoney: 2013.7.1-2016.8.18 橫跨藍綠執政 果然垃圾不分藍綠111F 05/17 09:08
dwright: 民進黨最痛恨的應該是齊柏林吧112F 05/17 09:25
Syffence: 官僚怠惰沒處置 法匠還不准有新的處置 司法高度又提升了113F 05/17 09:46
gwenwoo:   快 通 過 礦 業 法114F 05/17 10:16
flowersuger: 高調!太爛了吧!什麼鬼!你沒監督是你的錯????115F 05/17 10:32
flowersuger: ?啊違法還是事實啊
zhalao: 台灣真是違反天堂,礦業法,農地工廠117F 05/17 10:49
lmf770410: 所以那個礦業法呢118F 05/17 11:09
garcia: 就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還有人不知道?119F 05/17 11:26
netx3101: 法院幫忙消單 也是厲害120F 05/17 12:47
winnerdinner: 那個顏色粉專快點出來作梗圖護航啊~ 找不到素材??121F 05/17 13:05
shi21: 蔡小英之前跟齊柏林保證的礦業法呢?122F 05/17 18:51
dick01411: 違規慣犯可以拉執法人員下水的意思?123F 05/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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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16 23:59:20 (台灣)
  05-16 23:59 TW
蟑螂:誰再提礦業法誰就是誤國,話說完 誰贊成誰反對!
2樓 時間: 2020-05-17 00:29:13 (台灣)
  05-17 00:29 TW
開始了⋯⋯(怕)
3樓 時間: 2020-05-17 00:55:11 (台灣)
  05-17 00:55 TW
呵 我真的很懷疑法官們是收了業者多少錢
4樓 時間: 2020-05-17 01:26:39 (台灣)
  05-17 01:26 TW
藍綠在環保政策一樣爛
只是綠的不敢統一
我支持環保的台獨政黨 時代力量
讓時代監督民進黨 政黨票投時代
5樓 時間: 2020-05-17 03:36:37 (台灣)
  05-17 03:36 TW
行政訴訟本身就是各漏洞,不信去看看行政訴訟打回的機率多高。不過這件案子,我覺得像是,警察知道你每天都超速開車,把罰單累積起來一次開給你的概念,看那個金額就覺得怪怪的,台灣有罰到上千萬?但是說默示同意,我是不能認同。就像違建,也存在台灣多年,不去罰他,拆他,難道全都默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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