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1 22:12: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刪除刑法十九條不就好了
時間 Fri May 1 21:50:16 2020
刑法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把這條刪除,以後管你有沒有病都當成一般人
法官也不用擔心判決不合民情被罵
民眾也能不用歧視精神病,是不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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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獨步全球不錯啊1F 05/01 21:50
推 : 你先選立委再說2F 05/01 21:50
→ : 現在沒有立委敢提阿 XD3F 05/01 21:51
→ : 就算公投成功也無法刪除的4F 05/01 21:51
→ : 改減刑不就得惹5F 05/01 21:51
→ : 所以問題根源就是諸位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阿6F 05/01 21:51
→ : 正解7F 05/01 21:52
推 : 對阿 麻煩寫信告訴你家立委或學土條發起法律複決案喔8F 05/01 21:52
→ : 等你選上立委 你就會發現要刪除有多難9F 05/01 21:52
推 : 不要說獨立全球 這種幾百年來古代中國都有的條文要刪掉10F 05/01 21:52
→ : 鄉民的水準真的跟幾千年前的土人差不多
→ : 鄉民的水準真的跟幾千年前的土人差不多
→ : 不過核終是準備到連國昌都能辯贏的程度12F 05/01 21:53
→ : 413F 05/01 21:53
→ : 那要不然加碼也刪掉無責任能力人這條好了14F 05/01 21:53
推 : 我就覺得奇怪 沒看到任何一個政黨說要修改這個法律15F 05/01 21:53
推 : 說土人還高估了 鄉民水準比三葉蟲還慘16F 05/01 21:53
推 : 反正選立委時再口號高潮一波,過了就當沒事了17F 05/01 21:54
→ : 不如修正第十九條第三項的執行時機18F 05/01 21:55
推 : 先留著等下次選舉啊19F 05/01 21:55
→ : 這次判決案第三項根本派不上用場,寫跟沒寫一樣20F 05/01 21:55
推 : 說實話確實有道理 即使真的有病的人被判死他也不會21F 05/01 21:55
→ : 知道自己權益受損還可以順便重新來過
→ : 知道自己權益受損還可以順便重新來過
推 : 我覺得台灣應該試試看六法全書唯一死刑23F 05/01 21:57
→ : 闖紅燈死刑 不繳稅死刑 奧客耍賴不付錢死 受領遲延死
→ : 刑
→ : 可歸責於雙方之給付不能 雙方都死刑
→ : 這樣就只有守法的好公民 才能活在社會上
→ : 實現真正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 : 闖紅燈死刑 不繳稅死刑 奧客耍賴不付錢死 受領遲延死
→ : 刑
→ : 可歸責於雙方之給付不能 雙方都死刑
→ : 這樣就只有守法的好公民 才能活在社會上
→ : 實現真正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推 : 重點應該放在事前強制治療,有危險就應該永久在療養院29F 05/01 21:59
→ : 內
→ : 內
→ awdxabc295 …
推 : 台灣人自己選的立委,要修法就自己的立委說啊33F 05/01 22:01
→ : 人家敢入法是有長時間的監禁治療配套措施 台灣有個屁34F 05/01 22:02
推 : 精神有點問題強制治療 八卦人口少一半以上35F 05/01 22:04
→ : 改成精神病家人要走正常刑法可能家人才會嚴格對待病患36F 05/01 22:04
推 : 強制安全管束37F 05/01 22:05
→ : 我建議精神病犯殺人罪 應先接受治療直至康復38F 05/01 22:05
→ : 康復後 再依一般人的標準判刑
→ : 康復不了? 那就一輩子進行治療阿 不然咧
→ : 康復後 再依一般人的標準判刑
→ : 康復不了? 那就一輩子進行治療阿 不然咧
推 : 精神病就刑期改成強制隔離 關特殊醫院41F 05/0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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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02 09:31:2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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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有一天"思失"去殺了法律人, 法律就會改了好嗎, 不用立委, 行政院就會立刻提出修法,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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